钟文是在施皮茨小镇上遇到她的。
在地图上都很难找到的小村落,他爷爷奶奶在那里买了个庄园过老,跟现在那里的旅游资源快速开发不同,十几年前施皮茨小镇还只是一个隐藏在山谷湖边的临近小镇,没有被人工开发过的小镇风景优美,入目的景色每一眼都堪比一副精美绝伦的风景画。
那个时候,钟文跟他的爷爷奶奶是镇上唯一的华人家庭,大家对来自远方的黑头发黄皮肤,浓眉大眼的东方人十分好奇,却也很热情。
只是因为语言的不同,钟文在那一整年都过得很孤单,虽然学校里的同学都很热情,但是因为文化差异,钟文喜欢的漫画,游戏,他们都不喜欢,就很难玩到一起去。
因为孤单,他郁郁寡欢,爷爷奶奶察觉到了,也心疼得紧,他可是钟家唯一的独苗苗,委屈谁都不能委屈他呀,他们都准备舍弃自己的养老生活陪着钟文回国了,正逢新学年开学,钟文去上学,却在校门口遇到一个扎着高高的马尾辫,挎着小背包,穿着嫩黄色连衣裙的东方女孩儿。
她的头发乌黑亮丽,双眼大而有神,钟文之所以光看一眼就能知道她是国人,是因为她正在跟她身边的女人说着流畅优美的国话。
她应该是在求那妇人什么事儿,那妇人没答应,她就拉着她的手撒娇:“妈咪,今晚上你不用来接我,我能自己回来的,好不好嘛!”
手臂被抓着甩来甩去的妇人也是被缠得无法了,伸出手指点了点她的脑门儿,一脸宠溺:“行,行,行,我不来接你,但是放学了你一定要赶紧回家,今天家里给你办了宴会,一眨眼我的妙妙小宝贝儿都这么大了,妈咪好开心呀。”美艳温婉的夫人说到感动的地方,忍不住用手绢抹眼泪。
那女孩儿赶紧低头安慰。
碰巧这时,钟文走到了他们身边,女孩儿看到了他,惊讶大叫:“妈咪你看,你好呀,老乡!”
她的大声呼喊引来了不少注目,很多钟文七年级的同学都朝这边看了过来。
见到钟文羞赧,妇人赶紧娇嗔的拍了女孩儿的手一下,对着钟文落落大方的伸出了手:“你好,我叫甄云月,这是我女儿甄妙,你一定是钟家的公子钟文是吧?”甄云月在移居到施皮茨的前调查过,这里只有一个东方家庭。
就这样,钟文认识了甄妙。
作为镇上学校里唯一的东方面孔,两人很快就成为了朋友,钟文喜静,甄妙却是闹腾活泼的性格。钟文喜欢看书,甄妙却只喜欢到处逛逛逛玩玩玩。
两人在镇上用脚步丈量了那个小镇的每一寸土地,一起看了每一天的日出日落。
两年后,钟文的爷爷逝世,奶奶的身体日益衰老再也无法担任他的监护人,他必须被父母接到身边。
那一年,施皮茨这个小镇被开发了,不断有游客涌入,大街上的东方面孔也越来越多。
正当钟文准备告诉甄妙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却发现甄已经人去楼空,甄妙留了张纸条给他:钟文,我走了,谢谢你在我是甄妙的这段日子留给我的美好回忆,希望以后有缘能再见面。
钟文一直不是很懂,为什么她会说她是甄妙的这段日子。这些年他通过家族的信息网排查过许多的甄姓家族,但是都没找到甄云月跟甄妙这两个人。
甄妙的离开,让长这么大都没红过眼眶的钟文第一次哭了,他也是在那一刻才意识到,他早就爱上了那个会在清晨大笑黄昏里大哭的女孩儿。
她不爱黄昏,说那是一天又过去的证明,美好的一天残忍的结束了的证明。
钟文不懂她为什么这么惧怕日子的流逝,就像是她没有多少个明天了一样。
时间飞逝,再一次见到那张在令他魂牵梦绕的脸的时候,就是在西城的那个深山疗养院里。
他去看望病重的奶奶,在奶奶病床前说起了在施皮茨的那段时光,被疼痛折磨得已无人形的老人露出了笑容,她说她还记得,钟文的第一个小女朋友也是在那里谈得呢。
老人的话让钟文再一次想起了甄妙的脸,恍惚间,他仿佛在走廊上看到了那张脸,只是高马尾不见了,大波浪的长发海藻一样的披散在身后……
鬼使神差的,钟文追出去,就看到了正走进隔壁病房的南桃。
正值盛夏,她身穿一袭浪漫的波西米亚风格长裙,火红的颜色,耀眼夺目,裙摆层叠着镂空花纹,艳丽精致的流苏在脚踝边飘逸,走进病房的时候她正在接听电话,钟文尚未喊出声,病房的门就关上了,门缝合上的那一刻,钟文看到了她洁白如羊脂玉的右耳出上,一颗猩红小痣叫他的大脑瞬间一片空白。
曾经,在学校后山坡的树下,他跟甄妙在树下野餐,两人并排躺在一次,甄妙侧着身子玩弄着钟文的耳垂,她告诉他一个关于耳垂的故事。
她说她们家的女性都有一个明显的外形特征,就是右耳朵的耳垂上会有一颗小红痣,她有,她妈妈有,她妈妈给她看的她外祖母的照片也有。
钟文不信,甄妙就让他细细端详了一番那颗痣。
那是钟文第一次那么近距离的看甄妙的脸,虽然她是叫他看痣,但是他的视线却忍不住的往下滑,看到那修长莹白的脖颈,剔透无暇的锁骨,圆润光洁的肩膀……
那颗痣,是钟文这么多年的冲动,午夜时分只要想起,就会让他辗转难眠,大汗淋漓。
记忆里的女孩儿长大了,面貌变化明显但是一颦一笑间的神态却是变不了的,而且,那颗痣,就证明了,她就是甄妙。
后来,钟文多次想要偶遇南桃,只是后面发生了太多的事儿,奶奶的离世,他考上了博士,学业任务加重,他被人威胁离南桃远点,甚至连进入医院的权限都被取消了。
钟文以为是她有男朋友了,只能十分伤心的接受了现状,直到那天,在西大的校园里,他又看到了她,内心的冲动支配者他追了上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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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7:有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