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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都市言情 > 爱上你,在劫难逃 > 第104章 位置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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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的震惊令秦煜卿暂时失去了言语的能力,他仰着头,颤抖着瞳孔满目错愕的看向我,那表情,不亚于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在家里看到神仙显灵。

我转了下手中的玉笛,用笛子的尾端不轻不重的拍了下秦煜卿刀削般凛冽的侧脸,笑意盈盈的问:“我是不是该说一声Surprs(惊喜)?”

秦煜卿这才回神,收回震惊的目光,面色惨白的喃喃自语了一句:“怎……怎么会……”

见他低下了头,我伸脚用脚趾头把他的下巴又挑了起来,半眯着眼语气不善道:“你惊讶完了没?作为秦家未来的接班人,接受能力能不能强一点儿?多大点儿破事儿啊,至于这么惊讶吗?”

我又用白玉笛敲他的脸,幽冷着调子道:“我可还有正经事儿要跟你谈呢,你如果一直保持神游状态,咱们是谈不好的,所以我需要你立刻集中精力,听我讲话。”

我停顿了下,含笑的目光逐渐变冷:“如果你没办法让自己集中精力的话,那我只能亲自‘帮’你集中精力了。”

说话间,我右手的指缝间亮出三根又长又尖的银针。

秦煜卿没注意到那三根银针,整个人仍处在凌乱中,不可置信的问我:“你怎么可能会是黑曼巴蛇?你明明是我从暗网买下的奴……”

那个“隶”字他还没来得及说出口,我便已经毫不留情的将右手中的三根银针扎进了他的后背里,根根见血。

——我刚才说了,如果他没办法自行集中精力,我会亲自帮他集中精力。

疼痛是让对方停止神游,把注意力放到我这边的最好办法。

秦煜卿措不及防的挨了我三针,痛呼出声:“啊——”

他是个典型的硬汉,很少呼痛,可我扎的位置比较特殊,再加上针刺的又深,他后背被针刺中的地方已经有乌黑的血顺着针身流出来了,所以他呼痛也在所难免。

我弯起眼睛,笑得温柔:“亲爱的,现在能集中注意力了吗?”

秦煜卿疼得满头大汗,听到我的话后猛然抬头,怒的雄狮般瞪向我,目光狰狞而可怕。

小黑大概是觉得这眼神有很强的进攻性,于是猛的伸长了身子,光速移动到秦煜卿的面前,亮出獠牙虎视眈眈的回瞪他,忠心护主的模样很令我感动,我决定今晚多赏它个鸡腿吃。

“你最好别乱动。”我冷眼瞥向秦煜卿,幽声提醒他道:“黑曼巴蛇是非洲最长,最可怕的毒蛇,也是全世界,最致命的毒蛇,它速度极快,一米距离内,它只需要不到0.01秒就能咬中猎物的脖子。”

我笑了,余光瞥过秦煜卿和小黑之间的距离,笑容越的蛊惑:“人对时间的感官是很迟缓的,0.01秒根本无法引起你大脑的注意,而你和我家蛇之间的距离完全不足一米,也就是说,我的蛇完全可以在你回过神来之前,一招秒杀你。”

“不要抱有任何侥幸的幻想。”我把玩着手中的白玉笛,拖长的语调宛若故事讲解员般向秦煜卿科普道:“你可能不太理解黑曼巴蛇,毕竟你不养蛇,也不爱蛇,可我了解,我可以简单的向你介绍一下。”

“在非洲,有这样一种说法,田野上有很多生物能要了你的命,猎豹,大象,狮子……但唯有黑曼巴蛇,你一旦遇到,必死无疑,因此,黑曼巴蛇在非洲又被认为是死神的化身。”

我余光瞥到位于我左后方的办公桌上有烟和打火机,于是毫不客气的把它们抓来,抽出一根细长的香烟,点燃了。

“黑曼巴蛇的毒液毒性极强,可以说是自然界中毒性最强的神经毒液,能使人全身麻痹,微量的黑曼巴蛇毒液在四个小时内就能杀掉一个人,但别高兴的太早,这是它咬中你脚趾头的情况,如果它咬的是脖子或者脸,不到半个小时,你就会玩儿完。”

我吐出一口白色的烟雾,再次用余光审视了下秦煜卿和小黑之间的距离,脸上的笑容逐渐扩大了:“以你们两个现在的位置,小黑若是咬的话,肯定咬脸。”

秦煜卿没有说话,额角渗出密密麻麻的冷汗,呼吸声也沉重的很,可见他此刻真的非常的紧张。

可他还是努力让自己冷静了下来,斜着眼睛瞪向我,沉声道:“不,你不会杀我的。”

我挑眉:“为什么?”

秦煜卿冷笑:“你在我家住了一年多,若是想杀我,早该动手了,之所以忍到现在,只能说明一点,你想要的不是我的命,而是和我合作。”

他思路明显清晰了起来,可见我插到他后背上的那三根针还是有效果的。

“不错。”我抖了抖烟尾的烟灰,唇角斜向上十五度扬起,形成一个没温度的笑:“我确实想跟你合作,但这并不代表我不会杀你,所以你最好配合点,否则的话宰了你另立新主对我来说也不是难事。”

秦煜卿眯起了眼睛,眸色暗沉:“你想让我做什么?”

我又抽了口烟,浅笑道:“别着急嘛,再说出我的目的前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你,算是一种考核吧。”

说着,我掐灭了手中只燃了一半的香烟,动作随意的坐到了身后的办公桌上,然后伸脚挑起了秦煜卿的下巴,阴冷着调子问:“告诉我,晋以琰刚才跟你说了什么。”

秦煜卿仰头与我对视,薄唇微张:“他跟我说……”

就在他开口的那一刹那间,他猛的伸手握住了别在腰间的手枪,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那手枪从枪套里抽了出来。

做这个动作的时候,他的眼睛一直凝视着我,表情真挚,仿佛真的已经屈服于我,要招供所有了一般。

然而好笑的是,他这逼真的演技却出卖了他,令我在他出手前就看穿了他的小心思。

秦煜卿是个桀骜不驯的男人,很少向人低头,而我之前在他心里又是那种比鸡还要低贱一等的女人,尽管我现在亮出了真实身份,他一时半会儿也没办法把心里对我的固有印象完全摒除。

所以他绝不会向我屈服。

如果他屈服了,那只能说明他另有目的。

所以我在他把枪口对准我之前,不费吹灰之力的踢掉了他手里的枪,另一只脚则甩巴掌一般踹了下他的脸。

他的脸被我踹的别到了一边,唇角有血迹渗出。

“不乖哦。”我用脚趾掐住了他的下巴,强迫他扭过头来看向我:“居然还想拿枪指向我……亲爱的,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我愿意被男人用枪指着。”

说话间,我另一只脚踩到了秦煜卿的裆下,然后恶劣的笑了。

秦煜卿阴着脸瞪向我,肌肉绷的很紧,下面也鼓囊囊的。

调戏完他,我便把自己的脚收了回来,装模作样的长叹道:“唉……人家本来是好好跟你谈的,可你完全不配合,既然如此,那我只好换一种你不得不配合的方法了。”

言罢,我从书桌上跳了下来,三两步走到书柜前,轻车熟路的拉开书柜下方的抽屉,从里面取出一把粗糙的尼龙绳,和一个红色的口塞球。

秦煜卿以前在这间屋子里睡过我,他是个十足的虐待狂,偏爱捆绑——这根麻绳就是他当初用来捆我的。

我清楚的记得麻绳所放的位置,因为这麻绳是我当初狗一样的爬在地上,用嘴巴一寸一寸的叼到这个抽屉里的。

秦煜卿当时拿着戒尺站在我后方,他给我定了时,如果我没在要求的时间内把那麻绳完全叼进抽屉里,秦煜卿就会拿戒尺狠狠的抽我。

天道好轮回,现在该我当刀俎了。

我转过身来,把玩着手里的麻绳一步步向秦煜卿靠近,笑容如夜空下盛开的毒罂粟,美丽迷人,但又异常的危险:“秦先生,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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