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说什么?”
南桃的话一开始很小声,孙小宝没有听到,于是走近问了一句。
“你不是我儿子。”这次,南桃用的是肯定句,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从哪里得到这个结论的,只是她看着手里的足球,就这么不由自主的说出了这句话。
孙小宝听到了,脸色一变,立刻从南桃的手里抢过了足球,猛地朝她的脑袋砸了过去:“看来你的脑袋还不够晕,等你晕了就会觉得我是你的孩子了!”他说得恶狠狠的。
南桃被一足球砸倒在地,额头立刻青了一块儿。
“小少爷,南小姐……”一边的张婶看到了,立刻上来拉住了还要上前对南桃拳打脚踢的孙小宝,一刻不停的安抚他,“小少爷,你不要冲动,你这样,先生会惩罚你的。”
孙沈川的惩罚,孙小宝是畏惧的。
所以他冷冷的盯着南桃几秒后,收回了目光,冷哼一声:“我劝你不要在我爹地面前问这个问题,不然,他肯定会打死你的。”爹地是最讨厌忤逆他质疑他的人的。
虽然南桃刚才的话让孙小宝生气,但是他还不想她被打死。
说着,孙小宝踢开足球,往别墅里跑去。
张婶赶紧上前来扶起南桃:“南小姐,你没事吧?你的额头,快来我给你处理一下伤口。”
南桃被张婶扶起来,脑袋晕晕的,耳边像是有千万只蜜蜂在打架一样,她一把抓住了张婶的手:“他们不是我的老公跟孩子,是吧?”
“南小姐,你,你说什么?”张婶被吓坏。
“我结婚了,但是,我的老公跟孩子不是他们,是不是?”南桃死死的抓着张婶的手,用力得很。张婶挣脱不得,“我的老公跟孩子在哪里?他们在哪里?我为什么会在这里?”这里是哪里?
是孙家。
她知道。
孙家是哪里,她不知道。
南桃觉得自己就像是个不应该存在在这个世上的东西,跟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
“南小姐,你累了,我扶你上去休息。”张婶避而不谈这些问题,“等你休息好了,就不会因为这些问题烦心了。”
说着,她不由分说的带着南桃进入了别墅。
然后用唇语告知其他佣人,通知孙沈川。
南桃被带回到了房间里后,张婶就从外面锁上了门。
她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对陌生环境的恐惧就像是潮水一样涌上来将她吞没,南桃像是要溺水的人一样,奋力的挣扎。
她脱掉了自己身上的衣物,冲进浴室里打开花洒。
在热气腾腾的水雾里,她感觉到了被包裹的感觉,外界的声音被隔绝,她才感觉到了一丝丝安全感。
然后在水帘里,她看到了自己脚踝上的伤痕。
紧接着她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身上的其他伤口,在手上,在胸口,在背上,在大腿上,她的手指抚摸过每一条伤口,他们都像是在无声的诉说着一些故事一样。
南桃却记不得听不到,这种感觉好难受呀。
在浴室里,她终于忍不住的捂住胸口,失声痛哭了起来。
她到底是谁,她不记得一切的东西了,这样的感觉好难受。
孙沈川到家的时候,走到房间里就听到了浴室里传来的哭声。
放在门把上的手停了一下,然后转身走出了房间。
顺便带上了房门。
“把孙小宝带过来。”
回来的路上,孙沈川已经明白发生什么了,他皱眉对着张婶吩咐。
张婶脸色一变:“先生,小少爷不是故意的,您……”
“我让你把他带来。”孙沈川狠戾盯了张婶一眼,转身朝着楼上走去。
楼上有一个房间,是专门用来惩罚孙小宝的。
外人都觉得孙沈川疼爱孙小宝就当是个眼珠子一眼,只有张婶知道,孙小宝在孙沈川的眼里,只是工具一样的存在。
现在他达不到工具的目的,先生肯定会狠狠的罚他的。
阻拦不了,张婶只能叹了口气,去找孙小宝。
跟西城的阴霾天气不同。
异国的新西兰,阳光充沛。
只是在这样美妙的阳光下,顾舞文的心情并没有多好,因为他已经在短短的几周之内搬家好多次了。
陆野的人简直像是鬣狗,无论他将自己的行踪隐藏得多好,不24小时他们总是能嗅着味儿一样的再找来。
这次他直接搬家到了一处偏僻的农场里,已经过了24小时,他察觉到没有人跟踪自己后才开车出门,一路驶向了一处靠海的庄园。
庄园门口。
保镖看到顾舞文的时候,都惊呆了,也不知道他是有多久没收拾自己了,脸上的胡子都跟头发一样长了,身上穿着的衣服还带着一股羊膻味,头上带的帽子也是灰扑扑的。
开的也是走起来乒乓作响的货车。
如果不是保镖扒开了他的帽子跟眼镜儿仔细对了一下身份,他真的是认不出来这人就是这里的常客,顾医生。
将他迎进去后,保镖接到了一个电话,然后走回来提醒正准备进庄园里的顾舞文:“顾医生,陆爷提醒您进去的时候记得先把自己清洗一下。”陆爷的原话可没这么友好,原话是不要脏了小小姐的眼睛。
不过顾舞文曾经给保镖的父亲做过手术,救了他老父亲一命,所以保镖把陆爷不友好的话改了改。
顾舞文一愣,也意识到了自己身上着实是脏得很,为了躲避陆野的手下,他不得不怎么埋汰怎么来。于是十分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那我先去洗澡。”
于是。
等他洗完澡出来后,虽然胡子还是没刮,但是整个人也清爽了不少。
保镖才领着他往庄园里面走去。
庄园很大,占地数百亩,里面的别墅大楼更是数不清,正所谓狡兔三窟,如果没有保镖带路,顾舞文还真不知道陆执这次住的是那一栋。
这次陆执住的是最东边靠海的一栋。
有个露天靠海的花园。
顾舞文走进去的时候,就看到蓝天白云碧海之下,花团锦簇的花园里,阳光下,陆执正端着一个小碗弯腰对着推车里的一个小团子,笑得宠溺。
他正在哄她吃苹果泥。
小小勺子递过去的时候,还不忘教一句:“叫爹地。”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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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叫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