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是孙越,此时其他几人也是脸色变了变,尤其是杨清雪,目光微微一凝。
“苏启浩的女朋友竟然是我们宿舍同一层,工商管理专业的周夏夏。”
“这也太巧了吧。”
张丹丹、路小雅等很是惊讶,显然没想到刚认识的苏启浩,其女朋友也是她们的熟人。
看孙越等人的样子,苏启浩明显看出这些人认识周夏夏,他看着周夏夏,笑了笑道:“这位是孙越,我高中同学,这几位是他的同学。”
他随意介绍了一边。
周夏夏站在苏启浩面前,朝着路小雅、孙越等人点了点头,道:“你们好。”
其实她也认识路小雅、杨清雪几人。
稍微介绍了一下,苏启浩看向众人,道:“孙越,我就先走了。”
闻言,孙越等人连忙道:“嗯,你的事情要紧!”
看样子苏启浩和周夏夏要约会,他肯定不会不识趣。
然后,苏启浩牵着周夏夏的小手离开。
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张丹丹感叹道:“没想到周夏夏已经有男朋友了。”
她盯着苏启浩的背影看了又看,在她看来,周夏夏自身条件可谓是极其优越,其面容,她们宿舍的路小雅与杨清雪能比得上,她们班上也只有这两位女孩能比上,不用说周夏夏的眼光应该会很高。
苏启浩倒是长得很帅,不过除了这个,她倒是没有看出来其他什么优势。
说完后,孙越忍不住感叹道:“苏启浩真厉害。”
其他人其实不知道他的意思,他心中其实在想苏启浩其实都有林曦雨这样一个漂亮女孩了,现在竟然还交往了另一个。
这两个女孩都是顶级美女,让他不知道多羡慕。
“羡慕吧,大学都开学几个月了,还不抓紧找一个女朋友,找到了就不用羡慕别人了。”李云辉拍了拍孙越的肩膀道。
闻言,孙越不由纳闷,道:“李哥,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高中就有女朋友了?”
听到他说的,李云辉却是得意一笑:“老孙,这是月老给的缘分,你羡慕不来的。”
他满脸的得意之色。
说起李云辉,他高中家里有点钱,所以对学习没什么兴趣,成绩垫底。
然后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孩,正是路小雅。
路小雅说他考上江陵大学便和他在一起,然后李云辉奋发图强,最后真的成功了,和路小雅考到了同一所大学。
在李云辉看来,路小雅就是自己的初恋,自己的白月光,是老天赐给自己最重要的礼物。
听到李云辉得意的话,路小雅脸有点红,不过却没有动手拍打李云辉,而是微微嗔了他一眼。
她走上前,帮李云辉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后去买了一瓶水给他带上。
李云辉马上要去健身房那边。
孙越看着路小雅对李云辉的样子,心中不知道多羡慕。
路小雅一看就是那种真正的温柔型的女孩,给他的感觉就像是古代的女孩对待自己的丈夫般,一切以自己的丈夫为中心。
如果他有一个这样的女孩,估计用命来疼都愿意。
“走了。”
李云辉坐车前往健身房,孙越和冯玉离开,只有路小雅、杨清雪、张丹丹、胡欣四位女孩准备逛会街。
走在路上,张丹丹话最多,不断说着,至于胡欣几乎不说话,拿着手机,看的津津有味。
“小欣,走路看手机对眼睛不好。”
张丹丹笑嘻嘻批评道:“还在看这本大奉打更人啊,这本书有这么好看么?”
“你不懂。”胡欣随口道。
回了一句,她又津津有味的看着。
这时,张丹丹还没有说什么,忽然杨清雪看向了胡欣,开口道:“小欣,那本大奉打更人一个月真的能挣一百万?”
杨清雪一身白色的束腰长裙,个子有一米六五以上,面容白皙,看起来很清纯。
尤其是其身材很好,就算路小雅面容能和她媲美,但是论身材的话还是差了一些。
那身材,其腰部看起来却细的很,似乎两只手就能环绕过来。
当然,虽然身材差一些,但是路小雅的性格绝对是一个很大的加分项。其性格温柔,而杨清雪则是有点清冷。
就单纯的对于男生而言,肯定更喜欢路小雅这种温柔型的。
杨清雪询问胡欣,她知道,胡欣对这些是很清楚的。
“嘻嘻,清雪,你也对写小说感兴趣了?”听到杨清雪的话,身边的张丹丹顿时笑着道。
张丹丹说完,胡欣则是想了想,开口道:“不止,按照我的估计的话至少有三百万多。”
“我去,三百万多!孙越不是说一百万么?真的假的?”
本来张丹丹笑嘻嘻的,听到这个,不由惊讶道。
一个月挣一百万,和一个月挣三百万,这可是两个概念!
前者一年一千多万,后者一年三千多万,可见其中巨大的差距。
“三百多万?”杨清雪目光微微闪动,不知道心中在想着什么。
胡欣解释道:“《大奉打更人》之前有一些读者在kk群里面询问均订,作者说了一下,几天前的《大奉打更人》均订都达到六万多了!加上那作者每天更新的字数,加上其他的一些渠道,我估计三百万是最低的!作者的实际收入只会高于三百万。”
胡欣全订了《大奉打更人》,加入了这本书的kk群,知道一些消息。
而杨清雪也是知道这个的,所以清楚胡欣知道的应该比孙越更多一些。
“一个月三百多万啊,不知道那作者长什么样子的,如果长得不丑,我就去找他,求包养。”
张丹丹震惊了一会,然后笑嘻嘻道:“不用多,他每个月给我百分之一的零花钱就可以了。”
胡欣看了张丹丹一眼,笑呵呵道:“丹丹,根据我的判断分析,这《大奉打更人》的作者生活阅历很丰富,年纪的话估计至少三十几岁以上了。”
胡欣也看了《我真没想重生啊》,所以有此判断。
张丹丹其实在开玩笑,听到胡欣说的,却是顺势反驳道:“年龄大点怎么了?大点会疼人。说不定是个中年老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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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