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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女生耽美 > 离凰 > 离凰 第2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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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往曹青州走,越是穷山恶水,到处可见成群结队的乞丐,是以不足为奇。

孙道贤这会有些高热,底下人去买药。

沈郅一时半会也走不了,只能暂时留下来,总不能真的把孙道贤丢了吧?

“这孙道贤真是比娘们还娘们,淋了点雨就成了这副德行!”薄钰喋喋不休,“等他病好了,就让他回东都去,免得给我们拖后腿。”

沈郅点头,也没反驳,“好!”

他们此行是出来办事的,自然不能一直这样耽搁下去,孙道贤是宁侯府世子,重不得轻不得,又是娇生惯养的,委实不适合跟他们一起走。

忽然间,有个黑乎乎的东西冲过来,阿左原是要去拦着,谁知那影子却直接摔在了阿左跟前,紧接着便是“嗷嗷”的乱叫。

惊得沈郅一行人,皆是满脸懵逼。

这是作甚?

“怕是遇见了找茬的!”薄钰道,“没瞧见吗?还没推就倒了,肯定是要钱呗!”

沈郅敛眸,“阿左,给点银子,莫要惹事!”

“是!”阿左当即放了一锭银子。

眼见着沈郅要走了,那黑乎乎的乞丐老头又开始满地打滚了,“饿死了饿死了!”

“饿死了就拿着银子去买吃的!”薄钰居高临下,满脸的嫌弃,“臭死了,滚远点!”

沈郅眉心微蹙,但也没说什么。

老头一咕噜从地上爬起来,黑乎乎的衣裳,破破烂烂的挂在他身上,只瞧着这人蓬头垢面,将一张脸遮得严严实实,压根瞧不清楚长相。

沈郅眯了眯眼眸,不知他为何盯着自己看。

莫非暴露了身份?

“站住!”阿左阿右挡在沈郅跟前,“你想干什么?”

“小娃娃好漂亮,瞧着是我认识的。”老头双手叉腰,骄傲的抬起下巴,“哼,哼!”

这两声哼哼,像极了脑子有病的疯子!

“怕是个傻子!”薄钰压着嗓子低语,“我们不跟傻子玩,走!”

沈郅点头,抬步就走!

“哎哎哎,别以为我没听到,你们说不跟傻子玩?”乞丐老头大步靠近,却被阿左阿右拦着,当即就怒了,“你们再说一遍!有本事跟我打一架!”

“看吧,我说什么来着?傻子!”薄钰摇摇头,牵着沈郅的手,“我们回客栈,这地儿偏僻,傻子太多!”

沈郅皱眉瞧着那老头,心里有些怪怪的感觉。

“谁是傻子!你是傻子!”老头扯着嗓门大喊,拼命的推搡着阿左阿右,“闪开闪开,我要找这小子算账,敢说我是傻子,我得……我得……薄家的两个小子,给我站住了!”

沈郅和薄钰几乎是同时站住的,双双转身,动作齐齐整整。

两张小脸,皆浮现出不敢置信的神色。

薄家两个小子……

薄,乃是当朝皇姓。

谁敢在大街上这样叫嚷着?

薄钰手里一空,只见沈郅抽了手,竟缓步朝着那老头走去,心下一紧,“你别过去!他好臭的!”

“你是谁?”沈郅抿唇,总觉得这人的眼睛有点……瞧着有点熟悉。

明明不曾见过,但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一种血脉相连之感。

那眼睛,好像与父亲有几分相似。阿左阿右岂敢让沈郅靠近,只能拼命的拦着。

“你是不是……”沈郅心里有些微颤,难道是,是五叔吗?

薄钰忽然歇斯底里,“沈郅,沈郅!”

第200章 薄云风

沈郅委实没反应过来,等着转身去看薄钰,再顺着薄钰的视线去看,脚踝上已经传来一阵剧痛。

心头闷闷的,沈郅忽觉得耳蜗里嗡嗡响。眼前的景物都开始摇晃,好似……好似乱糟糟的,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沈郅!”

“郅儿!”

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黑暗与冰冷瞬时席卷而来。

“快!”阿左抱起沈郅,直奔客栈,“去请大夫!”

倒是思虑不周,出行的时候竟然忘了带个大夫随行,这乡野间的大夫,哪里及得上东都的大夫来得艺术精湛。若是小王爷在这里出什么事,所有人都难逃一死!

客栈里乱成一团。

春秀让客栈的掌柜,将全安城最好的大夫,全都找来,无论如何都不能让沈郅有意外。

薄钰伏在床沿,细细的瞧着沈郅脚踝上的黑色咬痕,“方才的虫子呢?”

阿右忙不迭将瓷罐递上。

虫子浑身乌黑,爪子粗壮,锐利的毒牙直接长在外头,瞧着格外丑陋恶心。

“沈郅不怕毒!”薄钰只是有一点担心,“他能自身解毒。”

春秀搓着手在房内来回走,被薄钰这么一说,猛地醒过神来,僵在原地半晌没说话。许久,她才一拍脑门,“哎呦我这猪脑子,郅儿确实、确实不怕毒!”

昔日赵涟漪下毒,亦没能难住沈郅,那今日的……应该也不成问题吧?

想了想,春秀便挪了张凳子,安安分分的坐在床头,且吩咐薄钰,“你盯着郅儿的伤口,若是伤口的淤青散去,说明郅儿已可自救,若……”

话到了嘴边,春秀又给咽了回去。

不吉利的话,还是别说为好!

沈郅,一定会没事的!

薄钰点点头,眼睛都不敢眨一下,只管盯着沈郅的脚脖子看。

约莫半盏茶的时间,沈郅脚脖子上的瘀痕,竟然悉数淡去,只是解毒归解毒,这咬痕……终究是需要时间愈合的。

“疼……”沈郅疾呼,猛地从床上弹坐起来,“好疼!好疼!”

“哪疼?伤口疼?”春秀欣喜若狂,慌忙推开了薄钰,仔细观察着沈郅的脚脖子,“没事没事,就两个小口子,回头擦点金疮药,自然就不疼了!”

因着是中毒,谁也不敢将金疮药往上擦,毒血终究是要流出来才好!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沈郅刚醒,面色发白,“比针扎还疼。”

阿右慌忙将瓷罐递上,“也不知是什么东西,黑乎乎的,是个虫子!”

沈郅皱着眉头,瞧了半天也没瞧明白。

外头传来掌柜急促的喊声,“这边这边,沈公子,沈公子……”

春秀忙不迭出去相迎,又花了点银子将人打发了。

“毒较轻,随行带着解毒散,总算有惊无险。”春秀如释重负的吐出一口气,“多谢掌柜的。”

掌柜点点头,“方才沈公子黑着脸回来,亦是将我们吓了一跳,如今没事,自然是最好不过。咱们这地方盛产药材,但也多毒物,你们外乡来的定要小心。”

春秀敷衍着应声,送走了掌柜便急急回到房内。

“方才的老头呢?”沈郅问。

众人面面相觑,方才只顾着沈郅的生死,谁还能顾得上那老头。

“那老头呢?”沈郅追问。

薄钰挠挠头,“没留心。”

“他可能就是五叔!”沈郅快速掀开被褥。

准备下床之时,脚脖子上的疼痛,让他吃痛的倒吸一口冷气。

这到底是什么虫子,咬得这样疼?

“你莫要着急!”薄钰慌忙将他的腿托起,塞回了被褥里,“那老头既然认得出你我,还特意来找,说明他已经盯上了我们,定然还会回来的。再说了……”

他顿了顿,“那人瞧着哪里像是五叔?你看那人,又脏又臭,哪里还有薄家皇族的气势。何况,既是五叔,理该比爹年纪还小点,可瞧着比皇伯伯还要老许多,怎么都不像是叔……”

临了,薄钰嘀咕,“活脱脱一糟老头。”

沈郅也不弄不明白,只是觉得对方既能喊出自己的姓,那眼睛生得又与父亲有几分相似,便觉得可能是五叔。如今细想,这年龄上委实不太符合。

“去找!”沈郅瞧了阿左一眼。

阿左行礼,当即退出房间。

“既然出现在安城,那就说明他必定在附近活动过,要找到也不是什么难事。”春秀仔细的为沈郅掖好被角,“莫要担心,先好好休息。”

“要不还是请大夫悄悄吧?那伤口疼成这样,说不定跟黄蜂尾后针一般,有倒刺呢!”薄钰瞧着沈郅的脚脖子,“姑姑你看,这血一直往外流,止血散和金疮药都不好使!”

春秀愣了愣,心里有些发慌,这毒是解了,伤怎么半点都不见好?

可别真的有什么倒刺!

“等着,我去找!”春秀大步流星的出门。

孙道贤裹着厚厚的衣裳,慢慢悠悠的进门,“你们这是干什么?又是大呼小叫,又是乱蹦乱跳的。”

见着沈郅躺在床榻上,孙道贤揉了揉眼睛,“哟,这是同我一般染了风寒吗?哎呦哎呦,可真好,终于有伴了!终于不是我一个人难受了。”

“去你的!”薄钰啐一口,“再敢胡说,我撕烂你的嘴!”

“那是怎么了?”孙道贤紧赶着凑上来,“脸色这样难看,是受伤了?”

沈郅不说话。

“我在外面听得稀里糊涂的,你们在找什么老头?”孙道贤搬了凳子坐着,顾自倒了杯水,“这里有什么熟人吗?”

“没事!”沈郅敛眸。

“哎哎哎,这就见外了吧!好歹我跟着你们一起吃住,总归是要出点力的,否则回去之后,我娘定要骂我小气,回头就得打死我!”孙道贤喝口水。

因为有些鼻塞,说话颇为娘里娘气的,让人听得浑身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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