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王野?”
惊魂未定后,黄毛可以确信,眼前这个男人就是王野!
可是不对啊!
为什么王野没死?
早上,他是亲眼看到王野在阳光照射而来的时候一动不动,这种情况,绝对是灰飞烟灭无疑,甚至黄毛事后还有些心怀愧疚,没有第一时间拉着这个白痴小弟离开,以至于刚成为僵尸还不到一天,直接就没了……
然而,眼前这家伙又是谁?
“黄毛哥。”
林风笑呵呵地说道。
“你,你没事?”
黄毛瞪着眼睛,惊讶道。
“没有,太阳很舒服。”
林风道。
“不可能!这不可能,你和我一样,都是白眼,为什么阳光的照射你能安然无恙?”
黄毛还是有些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在他认知中。
没有白眼可以对抗阳光。
“可是我真的不怕,要不,等天亮了你再看看?”
林风微笑道。
他并不是真的僵尸。
当然不怕阳光。
之所以用千面术,伪装成一个受害者王野的样子,自然是为了潜入黑夜军团,寻找朱雀之心。
不过,他没想到黑夜军团还有很多新人僵尸,而獠这种,都是属于核心成员。
所以他被迫之下,只能先跟着这个叫黄毛的僵尸混着。
“对了,黄毛哥,你也是白眼啊?”
林风问。
“……”
黄毛脸色有些难看。
妈的,他还想隐藏一下,这下都被看穿了。
“就算咱们同为白眼,老子也是你大哥,不服,来单挑?”
黄毛气呼呼地说道。
“不用不用,我肯定打不过你。”
林风摇头。
“知道就好。”
黄毛哼了一声,“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不怕阳光,但无所谓了,从现在开始,你就跟在我手下做事。”
“做什么事呢?”林风问。
“我会教你,怎么成为一个合格的实习僵尸。”
黄毛神秘一笑,“记住,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生存,无论是避及阳光,还是吸血,都是为了活下来做准备。”
“我知道了。”林风点头。
“走,黄毛哥带你开开眼界。”
黄毛一摆手。
便让林风跟着他,去附近的一辆车那走去。
二十多万的车,看起来有些年代感了。
汽车发动。
速度并不快。
走的,都是一些偏僻无人的街头。
一路上,偶尔有冒出一些骨瘦如柴,面色苍白的人,跟黄毛打招呼。
林风观察到,他们的瞳孔……都是泛着白色。
显然,这都是一些白眼僵尸。
这些人看到黄毛,会如自己一般,点头哈腰地跟黄毛打招呼:“黄毛哥”。
黄毛也笑着点头回应。
“怎么样,你黄毛哥挺威风吧?蓬莱岛的白眼,都归我管!不是我实力多强,而是我资格老!”
黄毛得意洋洋道。
林风有些好奇:“黄毛哥,你多大了?”
黄毛点了一根烟在嘴里:“两百多岁了。”
林风一惊。
好家伙!
两百多岁,那都是清朝的人了!
“唉,那时候蓬莱岛,还不是这个样子,那时候的人啊,也不是这个着装……我呢,当然也不叫黄毛。”
黄毛有些感慨,“新社会来临了,我染了头,活得不像个老头,倒像个年轻人,可是只有我自己心里清楚,这具看似年轻的躯壳里,灵魂早就老了。”
“不,我没有灵魂。”
“我们这样的存在,哪还有灵魂呢?”
有些出乎林风意外之外。
这个染着黄毛,看着跟网络小说里活不过三集还不知天高地厚非礼女主角的混混龙套人物,他的人生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
他是从清朝时期一路走来的。
就连头发,也是后面染的。
“只要还有希望,灵魂就会存在。”
林风道。
“希望?”
黄毛讥笑,“我们这种连阳光都见不到的行尸走肉,哪来什么希望?以前贪生怕死,觉得永生就是全部,后来才发现,你的一辈子,兴许比不上人家几十年。”
林风笑道:“为什么会这么想?”
黄毛瞪了林风一眼:“你一个小弟,问这么多做什么?到底你是大哥还是我是大哥?”
林风哭笑不得。
不过,这句你是大哥还是我是大哥,日后成了黄毛的口头禅,时常会从他嘴里听到。
车子一路行驶,到了一个夜总会门口停了下来。
林风没有问在这做什么。
因为黄毛想说,就一定会告诉自己。
他不说,代表这件即将做的事并不值得炫耀。
大概一个小时过去。
一群大腹便便的男人醉醺醺的从夜总会走了出来。
他们每个人身边都带着年轻女孩,嘻嘻笑笑,一边走路,一边上下其手。
其中一个中年男子看到黄毛的车,对他的伙伴挥了挥手,“我的车来了,你们走吧。”
黄毛对林风使了个眼色。
林风立刻下车,打开了车门。
那中年男子瞥了林风一眼,嗤笑道:“哟,你这个翻白眼的废物,又多了一个小弟了?”
“是啊德哥,这小子刚来,不太懂事,正跟在我身边学东西呢。”
黄毛一脸谄媚笑容。
那中年男子冷笑一声,坐上了副驾驶,随即闭目养神。
林风坐在后门。
黄毛开车。
车子开的比之前平稳的多,一路上,尽量避免颠簸。
看得出,黄毛对这个人很重视。
“你这样的废物,再混一辈子,也是个废物,成为红眼根本不可能,真没想过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早上,变成灰烬算了?”
闭目养神的中年男子,皮笑肉不笑道。
“好死不如赖活着嘛。”
开着车的黄毛,灿笑道。
车子,停在了一栋别墅的门口。
黄毛想扶中年男子下车,被他不耐烦地推开,让他滚,说一个白眼,没资格碰他。
从中年男子回到家,再到黄毛重新开车离去。
林风见识到了一个人的风光,和背后的心酸。
“嗐,德哥是个红眼僵尸,级别比我高,以后见到他,一定要客客气气知道吗?我告诉你,无论是做僵尸还是做人,都要夹着尾巴,这样才能活更久。”
黄毛笑了笑,“别觉得你黄毛哥窝囊,我告诉你,哪怕是在修行界,同样要看人眼色行事,那些结丹期的牛逼吗?但遇到元婴,不一样跟孙子似的?”
“嘿嘿,这狗娘养的世道就是这样,你心里不服气,没用!那德哥拽吧?但遇到我华哥,照样毕恭毕敬!”
林风暗暗点头,深以为然。
是啊。
你再厉害,最终还是会有人压你一头。
比如现在的自己,哪怕遇到化身初期,也绝不是没有一战之力。
可是即便是这样,还不是被追的如丧家犬一般?
还不是为了活命,用千面术幻化。
这世上,本就没有绝对的所向披靡。
强如青龙,也陨落了。
相比较而言,死去的林青帝,甚至还不如这个弱小的白眼僵尸黄毛。
“黄毛哥,咱们接下来去哪?”
林风问。
“呵呵,才跟你小子说了,僵尸以生存为根本……现在,自然是带你去生存!”
黄毛咧嘴一笑道。
林风惊讶道:“是去找食物吗?”
他记得獠说过,黑夜军团成员,只可以吸食大奸大恶之人的鲜血。
可是,李华这个僵尸,分明是违背了原则,杀了一群无辜的人。
而最后得到的结果,也不过是被獠暴揍了一顿,骂了几句,并没有出现林风想象中的大义灭亲。
由此可见,獠虽然是不赞同吸食无辜人之血,但如果黑夜军团真有人这么做了,他也只是象征性地惩罚一下,并不会真的通下杀手。
僵尸,终究是僵尸,想完全活得如人一般,太难。
林风开始好奇,黄毛这样的白眼,会去怎样觅食?
是跟李华一样直接乱杀无辜,还是选择性的?
很快他就知道答案了。
只因为,车子开到了一家医院门口。
林风皱起了眉头。
“怎么,你觉得我会去吸那些白衣天使的血,还是对那本就生命垂危的病人补一刀?”
黄毛似乎猜出了林风心中所想,笑容有些沧桑,“放心吧,这种事我做不出来。”
“两百多年前,我那老实巴交任劳任怨了一辈子,最后被一个狗官让人乱棍打死的老娘,没少唠叨我,她说这人啊,无论是上做人下做鬼,都不能违背天地良心,不然,轮回成了狗都不安生。”
“我这样的僵尸,被六道抛弃,想轮回当狗都不行,所以没办法……只能先记住她的话,一边苟延残喘的活着,一边努力维持最后一点人性,期待有一天即便死了,也不至于被人戳脊梁骨。”
林风沉默不语。
他望着这个坐在驾驶座,染着黄毛,在清朝出生有些落寞的背影。
这明明是个小人物。
但他的思想,却比李华这样的人强大不知多少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