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他们之前预测的那样,很快这些人就追上来了。
还好千沧月简单的设置了阵法。
这些个土匪被困在阵法里,戚美景一行人把他们当猴一样的耍,直到他们被折腾的没力气,跪地求饶。
可戚美景根本不打算把他们放出来,土匪嘛,干的都是烧杀抢夺的生意,死了也是白死。
在千沧月的阵法上,戚美景稍加改动,就让他们自相残杀。
之后抢夺回他们的马和马车,就开始启程上路了。
走过了花月王朝的杂乱区,就进入了花月王朝的闹市,终于能好好的吃一顿饭了。
千沧月本能的想去一间上档次的酒楼,可戚美景看见,有一群人在排队买路边小吃,心想一定是美味,寻思着自己一定要买点吃。
她是主子,小白狼和千沧月肯定要听从戚美景的。
至于小弟戚美辰和捡来的便宜弟媳,也会以戚美景马为瞻。
于是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去排队,买什么所谓的宫廷仙蹄。
直到走到跟前,戚美景才知道这所谓的龙蹄,就是酱猪蹄。
古代人,取菜名就是文绉绉的。
猪的爪子就是猪的爪子吗?什么叫做宫廷龙蹄?
其实,戚美景挺喜欢吃酱猪蹄的,美容又营养,坏处就是脂肪多。
猪蹄嘛,想要好吃,第一条,就是要干净。
第二条,她喜欢筋多一点的,这样吃着不会太腻,貌似是前蹄筋多。
除此之外,戚美景吃猪蹄,有一个很特别的癖好,喜欢放点冰糖,如果能挤上一点柠檬汁,那简直是好的不能再好了。
小吃摊前,一锅炖猪蹄的老汤放在店门口咕咚咕咚煮,整条街都能闻到猪蹄香,简直满足了戚美景所有对猪蹄的要求,毛烫的很干净,肉炖得恰到好处,筋也多,味道简直唇齿生香,不咸不腻有点甜。
最妙的是他家的辣椒油,用油纸包好猪蹄后,淋一小勺儿他家的辣椒油,简直是点睛之笔啊,烘托得猪蹄无比鲜美。
她是按照一人俩个分量买的。
别人看着就没食欲,只有戚美景随便找了一个角落坐下,啃猪蹄,看着花月王朝的人来人往,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
戚美景边吃边给他们讲解吃猪蹄的好处“我可告诉你们啊,猪蹄中含有丰富的大分子胶原蛋白质,是一种廉价的美容食品。大分子胶原蛋白质,对皮肤具有特殊的营养作用,表现在可促进皮肤细胞吸收和贮存水分,防止皮肤干瘪起皱,使其中润饱满、平整光滑。”
夏雨荷一听来了兴趣“果真如此的话,那我可要吃多一点啦。”
戚美景点点头“当然是真的,猪蹄能使皮肤的弹性增加,韧性增强,血液循环旺盛,营养供应充足,皱纹变浅或消失,皮肤显得娇嫩细致,光亮洁白。”
夏雨荷听不大懂,总之就是对皮肤好就是了,于是她大口朵颐起来。
见那些个男人们不为所动,戚美景继续诱惑“猪蹄肉中的猪蹄筋比较坚韧,咀嚼时要费牙劲,这样,在吃猪蹄筋的过程中便使咀嚼肌和面部肌肉得到锻炼,使你们脸型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