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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都市言情 > 捡漏 > 4541 传奇对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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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的山,寂寞的雪,裸露在雪外的石头如同一朵朵黑黑枯萎的蘑菇。

远远的,一串红红的灯笼与白雪形成鲜活的视觉反差。

那灯笼虽然很小,但却是让整个清冷的长白山活了过来!

一只小小的黄色的黄皮子嗖的下从蓬松的雪里冒将出头,跟着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跳跃飞腾,眨眼间功夫就消失在光秃秃的老林子中。

“嘿!”

“真是见着了黄大仙了。”

“金太太,走,咱们拜拜黄大仙去。”

转过山头来,入眼处,赫然是一座年久失修的黄皮子庙。

长白山深处有很多的黄皮子庙,这,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座。

庙宇已经很久没有了香火,厚厚的积雪堆起一米多高,半个庙宇已经垮塌。

零下二十多度的寒冷天气,李天王只穿着一件单薄的保暖衣。外面套着一件最普通的老式绿色制式大衣。

最大号的制式大衣穿在李天王身上径自还小了一号。

经年不见,李天王身材比起曾经笑傲星洲的时候更魁梧了三分,特大号的大衣也盖不住他那健硕彪悍的铁塔身躯。

大号的黑色墨镜扛在鼻梁上,镜片反射着烛光般的阳光,从李天王的眼神打出去,径自精厉到爆。

裸露在大衣外的手掌带着淡淡的紫铜色,看起来就像是精钢铸就。

随便往那里一站,李天王的身躯就和高山平齐!

曾子墨就站在李天王的身边,穿着波司登白色羽绒服的她犹如长白山传说中那美绝尘寰的精灵。

金贝手里拿着猎枪紧贴着子墨,紧紧的盯着那即将垮塌的黄皮子庙宇。

“嫂子,你说里面会有野猪不?我可再不想遇见野猪了。”

“应该不会有吧。有野猪的话也不怕,天王大哥在这呢。”

前些日子,李天王刚到雪乡就被包小七撺掇扛起猎枪弓弩进山狩猎。

结果进山第一天就撞了天运!

一头四百多斤的大野猪正正跟一行人遇个正着。

海王包小七为了卖弄自己的枪法,对着大野猪就抠了一枪。

这一下就闯了弥天大祸。

那野猪腾腾腾就冲杀过来,獠牙高高翘起,杀气冲天。

慌忙中包海王又对着野猪开了两枪,两枪都打飞。眼看着野猪距离自己只有二十米远,包海王慌了神吓得妈呀一声,扔掉猎枪就跑。

护卫刘朋立刻上前引开野猪,另外几个护卫拿着弓弩猎枪朝着野猪射击。

野人山老林子野猪不少,金家军护卫们可没少吃过喷香的野猪肉。那片老林子里,野猪还真不算啥。

那野猪连着中了好几枪火气更大,更是激起了热血,转眼间就到护卫跟前直直将那护卫撞飞几米之外。

跟着那野猪调头冲向金贝。

金贝早已吓得六神无主,连最基本的跑的反应都没生起。

就在这时候,李天王悍然出手。

他将金贝推开,飞奔过去,双手逮住野猪两根獠牙爆吼一声,腰身力,霸王举鼎!

朔雪被李天王音波震落间,李天王将四百多斤的野猪高高举起重重抡了一个圈重重砸在树上。

顿时间,粗半米的冷杉数便自断裂开去。

那野猪出凄厉的哀坳惨嚎,却是强行挣扎起来冲向李天王。

李天王不慌不忙迎上去,一脚爆踢野猪脑袋,又复一掌砸砸野猪两眼中间上方的额头处。

只用了一掌,就直接把野猪打死,血喷了一地。

那一刻的李天王,宛若天神下凡!

金家军护卫队第一次见到李天王出手,足以铭刻终生。

包海王战战兢兢过来,就差没给李天王跪下叫天王爸爸。

当晚野猪全宴,李天王整整喝了二十多斤的烧刀子,更把雪乡的本地人惊为天人。

“天王大哥,你小心啊。黄皮子很厉害的。我哥说的,他会迷惑人。”

李天王慢慢回头,虬须上还挂着雪霜:“没事。我,万法不侵!”

说着,李天王就弯腰走进那摇摇欲坠的小庙。

“黄皮子要是管你问,是人还是仙。你要是说是人的话,那他就蜕皮化形为人,你要说他像仙的话,那他就成仙。”

“这是讨封!”

“如果我说它是畜生呢?”

“哈!”

“那就完了!”

“它完了?”

“不是。你完了!”

“操!敢消遣本少爷。”

“本少爷脖戴象雄天珠,左手我亲哥御赐龙骨,右手骚道尊亲纂臂环……”

“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万法不侵,诛邪退散。”

包小七哗啦啦亮出自己那价值连城的法器,手握猎枪大声叫喊,神色那叫一个显摆!

刘朋和包小七的护卫们早就对二逼王海王七少爷的装逼行为见惯不惊,倒是站在远处的一个外国老人咧嘴笑个不停。

就在这时候,一个略带沙哑的厚重声音在包小七身后响起。

“七少爷,你看看我像人还是像仙?”

包小七冷哼出声猛然转头厉声叫道:“谁他妈在装神弄鬼?”

嘶——

猛地下,包小七眼瞳缩至针眼大小!

只见着自己身前站着一只黄皮子,不正是刚才李天王找的那只。那黄皮子就跟人一般站在那里,两只前腿高高抬起,嘴里叼着一块破旧的红布。

“妈耶——”

当即间包小七就浑身炸毛,三魂七魄都飞了不见!

那黄皮子冷冷看了包小七一眼,给了海王一个毕生不忘的眼神便自嗖的下窜进老林中没了踪影。

这时候,一个人慢慢从大树后转了过来,微微一笑摘掉墨镜:“七少爷,好久不见。”

浑身都吓得虚脱只剩下半条命的包小七眨眨眼,向前走了几步一下子呆立当场,长大的嘴巴再也合不拢。

“叶老总!”

一身纯黑长款纯羊毛大衣的叶布依向着包小七颔致礼,漫步上前。

也就在这时候,李天王也刚从黄皮子庙出来。

叶布依踏着积雪一步步走过来,摘掉毡帽笑着叫道:“天王先生,好久不见!”

李天王眯起眼睛,慢慢摘掉墨镜,脸上淡淡的微笑慢慢收敛中,雄厚如山的腰静静挺直。

“叶老总!久仰大名!”

远远的,叶布依快步而来,远远的便自探出双手,朗朗笑说:“天王您客气。”

两个巨人的手在随后紧紧握在一起。四道浮世漫城的目光在空中交汇,无声迸出最灿烂的星光。

这时候,人群中那老外也蹑步上来主动跟叶布依握手:“你好。叶老总。”

“我是弗里曼!”

叶布依嗯了一声,双瞳收紧,悄然色变,却又在随后露出朗朗笑容,双手握紧弗里曼。

雪乡的夜来得很早,刚刚四点天色就已经暗了下来。

长长的长白山从包裹素纱襌衣的美少女蜕变成披上黑衣的少妇。黑夜遮住了她的绝世风姿,让她也变成了一只匍匐在大地上的庞然凶悍的史前巨兽。

山庄里的灯笼是喜庆的。

尤其是在这一年的最后一天的腊月三十。

温泉冒着汩汩的热气,却抵不过那厨房的蒸笼。

雪花的香味也在那炖大鹅的诱人香味下变得微不足道!

外酥里嫩甜甜的锅包肉、油而不腻的溜肉段、这个可以有这个真没有的小鸡炖蘑菇、各种美味蘸大酱的熏肉,还有新鲜出炉的杀猪菜以及最出名的猪肉炖粉条。

当然,这些都不是李天王喜欢吃的。

所以曾子墨亲自下厨做了鱼!

鱼是长白山最特有的葫芦子鱼。这种鱼对于水质最为挑剔,只生活在活水之中。

子墨的厨艺起先只是一般,毕竟在她处的层次不需要自己下厨。不过在跟了金锋之后,子墨的厨艺日益精进见涨。

葫芦子鱼很金贵,烹制起来非常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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