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思龙看着林乔乔腿都是软的,语气柔和得不像话,恨不得将林乔乔抱在怀里宠她一辈子,爱她一辈子。
“对啊!我不穿别人的啊。”
“我哥的除外啊。”
张思龙胸口堵得难受强装欢笑:“那围脖金总没戴过。”
“我知道啊。可我哥手里拿过的啊!”
说着,林乔乔用力的呼吸着紫貂毛的围脖,一脸的陶醉。
张思龙顿时生无可恋欲哭无泪,一颗心碎成了冰渣。
金戈呵呵笑了笑凑到张思龙耳边说道:“女人心,海底针。她要是喜欢,屁都是香的。”
“不喜欢,钻石都是玻璃。”
张思龙反手就给了金戈一根中指,仰天吐出一口长长的白气。在空中变成一快半截破碎的心,黯然垂头灰溜溜的进屋。
金戈冲着林乔乔咧嘴笑了笑说了一句话,当即之下林乔乔就鼓大眼睛拔腿就往屋里跑。一边跑一边高声尖叫:“哥,给我看看那颗夜明珠。”
“求求你。”
看夜明珠!?
那是绝不可能的。
别说看,就连夜明珠的盒子都不会给林乔乔看半眼。
不是金锋舍不得,而是,家里来客人了。
仿佛这一天是金锋的幸运日,虽然在第一帝国没有喜鹊报喜,但却阻挡不了金锋开挂的气运。
一帮人刚进屋子正要召开分赃大会,金戈的预警声就传到了金锋的耳内。
由于别墅所处的独特位置,无论是从任何地方来车来人,远隔一公里就能看得真切。
一大早的圣罗家族就来找自己。刚把地库里的东西清理出来,别墅又来了一帮客人。
来的是宋大姐和他的哥哥以及孔家的三个人。
宋大姐跟金锋是极好的好友,几次见面都是姐弟相称。他们这次来的目的,金锋已经猜到。
孔家的人金锋见过两次。在港岛大战的时候,孔家的人也过来凑了下热闹。
虽然没拍东西,但也算是给自己扎了场子。
这个情,金锋要领。
孔家的族长孔杰金锋是第一次见到。对方年纪不算大,刚过五十,保养得极好,一看就是养尊处优惯了的主。
但这个人眼睛是桃花眼,左边的耳垂偏小,这属于父母无靠的漏财相,需要远离故土打拼才有出路。
但他的天庭又相当饱满且红光满面,额头的两边微微有凸起,这又属于峥嵘毕露的异象。
金锋对孔杰多看了两眼,心中也暗地称奇。张思龙却是早已暗地里掐算了起来。
另外一个孔华金锋见过,最后一个是个女孩,叫做孔燕儿。
一见到这个女孩,金锋脑海里就现出了另外一个人的身影。
孔燕儿不过二十来岁出头,脸上的妆画得很浓,浓眉黑烟大红嘴,像极了一个粗鲁的汉子。
她的衣服穿着也相当魔性。大冷的天,小男士的齐耳型,配上极其男性化的衣服与妆容,像极了一个很霸气的女汉子。
跟宋大姐和孔杰见礼都好好的,到了孔燕儿这里就出了岔子。
孔燕儿双手插袋老气横秋冲着金锋点点头便自走到一边坐了下去,一双丹凤眼直勾勾的盯着腊梅般娇艳的林乔乔,眼睛里满是奇怪的味道。
一边的宋大姐见到自己的侄女在金锋跟前如此无礼,立刻严厉的斥责,责令孔燕儿马上给金锋赔礼道歉。
孔燕儿大刺刺的靠在沙上冲着金锋大咧咧的招招手,反而对自己的姨妈没好气的说道:“姨妈你管太多。金先生这样的人物根本不在乎礼节。”
“对吧。金先生。”
金锋淡淡笑了笑不置可否,看了看孔燕儿的老爹孔杰族长。
孔杰族长对自己女儿的任性和随意并没有丝毫责备,反倒是替自己的女儿给金锋道歉,溺爱非常。
招呼着宋大姐孔杰孔华入座,张思龙跟金戈两个静静的站在金锋身后变雕像,林乔乔则主动乖巧的泡茶咖啡。
两方一比较,高下立判。
宋大姐有些尴尬,赶紧跟金锋说话,随即又将见面礼给送了上来。
宋大姐从小就生长在第一帝国,虽然中途也回过宝岛省居住,但在她的心里,早把第一帝国当成了自己的家。
至于血脉,那也是她唯一无法丢弃的归属。
前几次的接触中,金锋也能看出来,宋大姐对她自己的血脉的认同。
这也是金锋愿意跟她相处的一个原因。
至于他们的身份地位,金锋并不在乎。
在国外,谁的身份也没自己的身份牛逼!
谁的地位也没自己的高贵!
圣诞节的第二天是西方世界超级假期日,也等同于神州的大年初一。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宋大姐找上门来,必然有很重要的事情。
从她带来的礼物就能看出一二。
第一件礼物是一白一黑的两只自来水钢笔。
钢笔的牌子出自罗马国奢侈品百年老店奥罗拉。这个家族店成立于于1919年的都灵。
2005年,为了纪念品牌诞辰,奥罗拉特别推出了两款纪念名笔。
名笔分为黑白两色,每款金笔都镶有1919颗DBrs钻石。笔帽顶部镶嵌着一颗重达2克拉的钻石,整支笔的钻石总重量超过了30克拉。
白钻笔笔身由18K铂金制成,笔尖为18K白金铑。黑钻笔的笔身和笔尖则由18K钨金制成。
白色钻笔凸显高洁优雅本色,黑色钻笔则透出神秘深邃气质。
金笔金锋手里还不少,最奢侈的莫过于当年戈林的钻笔以及溥仪的金笔。
但像满镶钻这么奢侈的金笔这还是第一次看见。
两只金笔交叉放在一起的时候,就像是两条出水蛟龙,叱咤风云、王者风范,君临天下。
又如同双剑合璧,光芒四射,炫目夺魄,令人心悸。
世界上有很多的奢侈品,有的是穷人一辈子都只能仰望,有的则是连富人们都没见过的。
这种连富人们都没听说过的钻笔现在的价格很贵。贵得令人怀疑人生。
七位数,刀郎!
一只!
两只钢笔可以在国内四大一线城市买一栋闹市区别墅,还有剩余。
好事成双,宋夫人送的钢笔都是一对,而且送的礼物,也是两件。
第二件礼物则是一副字帖。
宋徽宗的书法拓本。
这本拓本是道德经的残本,用的宋微宗四十多岁时候最牛逼最劲爆最神绝的书写笔法。
八面出锋!
二十来岁的宋微宗用的冠绝天下的瘦金体,到了四十岁中年,则改成了天骨鹤体。
神州书法历来讲究的是笔画的圆润和内敛。但是徽宗所写的天骨鹤体却是一种颠覆,更是一种创新。
他的一半带着传统书法的格调气运,而另外一半则是锋芒毕露,一勾一画一撇一捺宛如利剑出鞘,快剑人阵,强弩穿扎。
眼前的虽是拓本,却看得人一阵阵血脉激昂。
张思龙要画符也得学书法,在他的眼里看起来,这些略带淡墨的字体就像是一个个手持长戈利刃的战士,那种扑面而来的雄浑和气势让自己一阵阵的头皮麻。
这字体,很对金锋的口味。
只是有些遗憾,不但是拓本还是残本。
纸张也是元朝时候的宣纸,品质差强人意,能保存到现在,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了。
很明显的,金锋对这拓本的兴趣要高于可以换别墅的钻笔。宋大姐何等精明的女中翘楚,立刻向金锋详细介绍这拓本的来历出处。
东西是宋大姐在上个世纪回祖国内地老家省亲时候收的。
那些年破除四个旧,很多人将家里珍藏的无数字帖手札书画字画书籍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