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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历史军事 > 留里克的崛起 > 第1658章 Va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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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骑兵在人去楼空的骑士庄园驻扎,一些当地人带不走的炊具,满足了罗斯军对热饭的需求。很多战士在出发时被告知,由于骑兵作战的特殊性,队伍难以持续多日留驻某个地点,吃上正经饭是奢谈,能安稳睡觉就已经很幸运了。罗斯骑兵师从佩切涅格人,如今脱离主力展开行动的两队精锐,其中依旧有一些佩切涅格战士。昔日的骑奴都是罗斯军精锐,而且各个至少是小队长级别的基层军官。这样一个矮个子黑发战士,带上一队十人已经可以施展一些复杂的战术动作。甚至,一小队骑兵还能再度脱离他们的大部队,去独立执行一些任务。为两座大山包夹的盆地地形,这里地势平坦、水草丰美,如果这里不适合农耕何处适合呢?不过考虑到两队人马完全进入陌生地域,他们没时间静下心来探索,遂在新一天清晨,战士们再给外层依然烧得发黑的陶瓮再倒上河水,约莫煮沸了倒入麦粒……战士们再吃过一餐后,也不再做任何的破坏,他们将睡觉的铺盖快速打包,毯子卷起来以麻绳捆扎,再挂在马鞍后端便纷纷上马集合了。兄弟们行动很快,当太阳刚刚冲出低矮的东部圣马丁山的山脊,两队兵马已经开始通过最近发现的小木桥。菲斯克一如既往地屹立在桥头,他牵着马检视兄弟们顺利过桥,罢了再上马快速奔到队首。完全不必担心迷路,因为马蹄铁在踏过木桥后,就是踩踏在满是沙石的罗马古道。仔细看!古道上还能大量石板的遗迹。可以想见,它修造之际,也是地基部位以巨石夯实,罢了铺盖便于渗水的沙石,最后以大量石板把路拼起来。哪怕罗马人非常奢侈的用火山泥灰水泥铺设路面令它更平,反而不如天然石板更耐久。即便用了石板,自西罗马崩溃已经四百年了,再好的道路就只剩下沙石地基暗示着它曾经的辉煌。因为地基被夯得非常密实,在这水草丰美之地,数百年的雨水侵蚀都未能松弛地基。道路两侧的草丛快速疯长,极少数坚毅的草籽勉强在道路中部探头。也许再过几百年,这条罗马古道会完全被荒草覆盖。如今,它就是罗斯军狂飙突进的通途——继续沿着大路走,今日中午必到「大山谷」——被简单粗暴誉为vavxvavx,换一种拼写就是vaux,它本身是「山谷」之意。山谷千千万,能被本地人几乎以专有名词称谓的「山谷」,一来当地的确是战略要地,二来罗马人修造的道路,就是从该山口穿行而过。当本地人称呼它时,也等于在强调山谷中有一条几乎完全平直的道路。这条路逢水架桥,随着比较碍事的奥恩河开始曲折地转向南部,罗斯军在进入大山谷前,将不再遇到实质性的碍事河流了。菲斯克一边检视部下过桥,也一边审视着奥恩河当前的河道。他也是听了阿洛维斯的说法,所谓这条河就是奥恩河的上游部分。河道依旧较为宽阔,长船航行是可以的,就是基本不能奢望容许两条长船并行。两队骑兵全部顺利过桥,现在后部的辎重马队,也开始有条不紊地过桥了。菲斯克注意到,一些驮马的背部还挂着被烧黑的陶瓮,仔细看上面还有些湿漉,像是被涮洗了。「嗬?!是哪支小队将缴获的陶瓮也带上了?」菲斯克没有多想,带上一些缴获的家用型炊具不碍事,倒是一个小陶瓮勉强可以一股脑地煮上满足一小队战士食用的麦子。菲斯克的双眼注视着那些随行的法兰克友军。老百夫长阿洛维斯,他歪着脑袋骑在马背,正优哉游哉地过桥。「朋友……」菲斯克轻轻举起手,他想说什么,话到嘴边也憋了回去。还是阿洛维斯率先开口:「菲斯克大人,今日你们做好战斗准备了吗?」「那是自然。看起来,你和你的人很悠闲的样子。难不成觉得接下来的战斗,我们……必将轻易取胜。」「难道还有变数么?」「这可不好说。」「放心。」阿洛维斯自信满满道:「我会继续给你带路,听我的,一切都会顺利。希望我们今晚就在凡尔登顺利过夜。」阿洛维斯说得非常轻松,就好似罗斯骑兵队此番是去凡尔登旅行的。这位老家伙有着别样的心态,如若他怕死,早就在去年死在蒂永维尔了。至于全队兄弟们几乎都安然,就是全仰仗于吉斯拉公主的手下留情。他活了一把年纪,作为法兰克族人,对于勃艮第人始终有着心理优势。凡尔登以及周边区域,现在它已经是勃艮第人的控制区。被查理曼灭亡的勃艮第,旧贵族们以全新的形态重生。凡尔登地区虽然是兰斯大主教的直管下级教区,当地本不该由军事贵族控制。可是,凡尔登就在马斯河的上游区域,勃艮第旧贵族带着大军前去,凡尔登当地的教士们,除了口头抗议还能如何?毕竟勃艮第旧贵族们皆已欧塞尔伯爵康拉德马首是瞻,这位伯爵的儿子威尔芬,还是本届「罗马皇帝」洛泰尔的外甥。威尔芬已经是上勃艮第的统治者,未来继承老爹的欧塞尔爵位顺理成章。明眼人都看得出,这样一位与加洛林王室沾亲带故,与图尔贵族、阿尔萨斯贵族是表亲的勃艮第贵族是前途无量的,此人正值年轻,未来复建勃艮第王国成为复辟王国的国王,可能性非常大。而且广大的勃艮第旧贵族,他们非常需要自己未来的领袖是年轻有勇气之人,威尔芬完全满足大家对未来君主的希望。勃艮第人的大军营在第戎,此军事要塞也是传统勃艮第势力的北部边境。如果勃艮第军继续前进,只要沿着罗马古道北上即可。在第戎北部有一座覆灭的罗马市镇名为诺维马斯格姆,现在,它被赋予另一个名字——新城堡,它就是勃艮第军更北部的大军营。第戎→朗格勒→讷沙托→凡尔登,这是一条非常完整的南北走向的罗马大道线路。尤其是凡尔登,所谓昔日的杜瓦杜鲁姆,它干脆是地区交通的十字路口。恰是因为这条贯穿整个勃艮第地区的罗马大道,勃艮第军队要走出山峦环抱,首当其中沿着大路夺下凡尔登,完全是理所当然的任务。而这光荣的任务,自然落在万众瞩目的年轻小王者威尔芬的身上——一位看起来仅仅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没有人因这位年轻人太年轻而怀疑其勇气,恰恰是此人初生牛犊不怕虎,年轻意味着更强的冲劲,大家相信作战越是威猛军队胜率也就越高。因为一些贵族知道威尔芬的老父亲,曾做过查理曼字面意义的猎犬。老康拉德身上一直伴随着某种不堪,贵族们需要一个干净、年轻、勇敢的新贵。威尔芬真是完美人选,这一情况不但是老康拉德乐意看到的,他也乐意全力以赴支持自己的儿子。所以,威尔芬干脆带着一批劲旅北上,一部分勃艮第军队堂堂正正走在春季的罗马大道上,轻易就占领了凡尔登。当然到这个时候,威尔芬依旧打着他父亲的旗号——欧塞尔伯爵军。这一情况,进军的罗斯骑兵了解得极为笼统。不过,以菲斯克的脾气,哪怕知道了凡尔登驻扎了一万人,骑兵队一样要勇敢冲过去。但会考虑到敌我实力过于悬殊,会想着以更巧妙的方式翻越杜奥蒙山,再去凡尔登附近发动偷袭。骑兵队继续沿着大路西进,很快便钻入一片不大的森林区。森林平平无奇,带路的阿洛维斯却干脆向菲斯克调侃:「朋友。你们是否经常射杀野狼?」军队以近乎三倍于步行的速度推进,对于战马而言不算什么。听得带路者的闻讯,闲极无聊的菲斯克耸耸肩:「如果那些野兽愚蠢的不愿离开,就会被我轻易射杀。」「的确,你们射杀敌人精准而迅速,射杀野狼也不在话下。」「你问这个干什么?」菲斯克好奇地问。只见阿洛维斯四处指了指:「很多地方我已经忘了名字,唯独这片森林我很在意。」「和狼有关?」「是的。这片林子叫做狼嚎森林。」「可我没听到狼嚎。」菲斯克饶有兴致问道。「那是自然。聪明的森林狼都藏了起来,而且我敢说,附近的村民也早就逃之夭夭。我们出了这片森林还会见到一座骑士庄园。」听到阿洛维斯这么说,菲斯克不禁攥紧缰绳提高警惕。「朋友,不必紧张。就像我们过夜时的那个骑士庄园,你遇到的新庄园应该也是空荡荡的。」「警惕一些也好,说不定还能遇到勃艮第人的侦察兵。」「这倒也是。」阿洛维斯不以为意地说道。关于这段旅程阿洛维斯的确对附近环境略知一二,他所谓的「狼嚎森林」一样是一个事实。骑兵队很快便通过森林,继而占领了一座空空荡荡的骑士领。两队兵马的身后是荒废的建筑群,稍稍检查并未发现有用财物。在他们的正西方就是所谓杜奥蒙山,以及那完全展露真身的大山口与大山谷。马蹄前有一条小溪,它显然发自山泉水,按照阿洛维斯的描述它叫「金溪」,按照本地旧称呼,该骑士领就是manhelle。所谓「狼嚎森林」,随着后世的人口激增,广大森林被改造为农田,森林区就剩下极小部分的遗存,但故地名称始终不变——oievre地区,也是梅茨西部平原的最西部地区,至于广泛分布的森林狼,随着森林的消失也灭绝了。本地骑士家族消失不见,骑士庄园连带附属村庄也都空空荡荡。站在此地四目远眺,山坡之下明显还有一些村庄。菲斯克不着急立刻进入大山谷,他先令战士们在金溪灌满水袋,战马都牵到溪水边饮水。他又派遣两支小队以最快速度去附近的两个村庄瞧一瞧,随着探查小队又快速归队,他也了得到了意料中的答案,所谓最近的村子依旧空荡。「啊!这里的人都消失了?」望着并非巍峨的杜奥蒙山,菲斯克表情略微难看地慨叹道。「一定是梅茨伯爵要求过甚,农夫去打仗,其他人逃走了。」阿洛维斯再次提醒:「若非我和我的人原则上曾经直接效忠皇帝,否则也被那位伯爵带走参与东征了。」「真是愚蠢,为了打仗将所有的农夫都征召,他们难道不考虑未来了么?」听得秃头将军这么说,阿洛维斯想想罗斯联军的情况,老家伙也干脆壮着胆子问:「依我看,罗斯王的要求也很惊人。你们分明是从已知世界的边缘地区赶来,跨越整个世界来到法兰克,也许……只有传说中的亚历山大有如此的魄力。」「马其顿的亚历山大?这位英雄我倒是听我的王说过。」阿洛维斯大吃一惊:「啊?你还知道这位英雄?」「无妨。我的王就是新的亚历山大,新的凯撒,新的奥古斯都。」说罢,菲斯克再以坚毅的眼神看看左右,下令兄弟们抓紧时间饮马,接着,就是冲击大山口。据说通过山谷即可抵达凡尔登,考虑到当地一定有勃艮第人驻军,其兵力或与己方相当,如若兵力比是一比一,罗斯骑兵快速冲杀将之歼灭是可行的。于是,战士们都得到了备战命令。当战马在勾头饮水时,战士们纷纷两腿别着角弓,先行给弓上弦。如此早的上弦对弓本身有一定的耗损,为了闯出山谷立刻作战,大家也都豁出去了。说不定兄弟们要和广泛披甲的敌军交战,勃艮第人的甲衣款式都是锁子甲,其质量一般,显然无法抵挡罗斯军破甲箭的射击。战士们遂整体自己的破甲箭,选中的箭矢优先放在右侧身位的箭袋,备用箭放于左侧箭袋。钢剑安置在左侧身位,便于策马搏杀。见得罗斯骑兵在快速准备,阿洛维斯也回到自己的小队里,给予二十个老部下以作战命令。他可懒得把兄弟们集结了再发布一番战备动员,由于兵力过少,他只把大伙聚在一起简单地说明自己的策略,所谓战斗是罗斯人的事情,兄弟们跟在他们身后行动即可,顺手捞取一些战利品。那么,大山谷大地有多长?阿洛维斯对其长度有着明确概念,即约莫四个罗马里。大山谷的道路长度的确达到了折合六公里的地步,杜奥蒙山整体是低矮的,山谷两侧的山坡也较为平缓,就是森林茂密显得它更高大。大山口处,饱饮溪水的战马精力旺盛,加之现在快要到中午又是阳光明媚,当下正是穿越山谷的绝佳时机。菲斯克与布罗迪互相看看,两人身后就是排好队的骑兵。罗马大道的主干道平均宽度按照古老的规定是十步,也就是罗马里的百分之一宽。当大道状态最好时,表面的石板路确有如此宽度,加之杜奥蒙山附近取石材非常容易,道路建设的成本实则不高。奈何石板路早已风化为沙,植被侵蚀夯土地基,使得穿行山谷的罗马大道变得狭窄了很多。所谓狭窄,就只是路面缩减了。道路两边都有荒草,以罗斯人的标准依旧可以称呼这种情况为「道路」。于是菲斯克干脆带着他的人,全队骑兵摆出四列纵队,他自己更是一马当先地冲进大山谷。后续兄弟见状,也都夹紧马腹冲了进去……极短的时间内,整个罗斯骑兵队冲入了vaux,一路之上也的确畅通无阻,甚至过于顺利了。因为这个本该重兵把守的大山谷,因这样那样的原因,抢先占领凡尔登的勃艮第军队,根本就没有在山谷设立哨所路障。菲斯克一行实则仅仅用了折合半个小时,就稳稳通过大山谷。杜奥蒙山已经在身后,他们没有付出任何损失,现在映入眼帘的就是马斯河河谷区,以及右手边的一片市镇——凡尔登。「这就结束了?那边是凡尔登?」菲斯克觉得事情容易得有些不真实。从后队迅速赶到对手的阿洛维斯一样觉得顺利得有些蹊跷。「朋友,你已经成功。那边就是凡尔登!我们如此顺利,说不定凡尔登也不设防。现在去打?」「打!」菲斯克再无犹豫,他举起右拳再伸出手指,号令全军:「目标凡尔登,走!毫不留情!杀呀!」罢了,这位罗斯第一猛将、「秃头」菲斯克一马当先,引领五百余骑的罗斯精锐发动针对凡尔登的强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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