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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都市言情 > 不装了,我是厨神我摊牌了! > 第169章 脆甜清鲜的冬瓜糖!师弟,给邱邱露一手!【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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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云领着金先生等人来到九号桌,给他们一一倒上茶水,这才急匆匆向着员工吃饭的小餐厅跑去。

红烧肉这道菜没法现做。

而顾客又出高价要买。

她唯一的选择就是虎口夺食,把员工餐桌上的红烧肉端走。

小餐厅里。

没有找到米饭的程建设只得把给顾客准备的米饭端来了一些。

给自己盛了一碗后,他坐下来,迫不及待的夹了块红烧肉尝了尝。

嗯,这红烧肉做得真地道。

怪不得员工餐的米饭被盛完了呢。

有这红烧肉在,绝对能多吃一碗大米饭。

一提起米饭,他就想起了午饭时候自己说过的话,顿时忍不住苦笑起来。

原本以为林师傅是年轻气盛说大话,没想到是自己见识少了。

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想当年自己二十来岁的时候,还只是个只会切墩的帮厨呢。

而人家林师傅却已经独当一面,手艺不逊于负责压轴菜的头灶大师傅。

这或许就是天赋吧!

程建设感慨连连。

又吃了两块,桌上的红烧肉已经吃完。

不过没事,旁边的保温盆里还有一些,这是给来晚的员工准备的,程建设打算去盛一些。

然而他端着盘子刚走过去。

就看到前台的舒经理匆匆走来,把保温盆中剩下的红烧肉一股脑给端走了……

什么情况?

我这才刚开始吃啊!

程建设有些不快的问道:

“舒经理,你什么意思?”

大家都知道今天的红烧肉好吃,但你直接连盆都端走,也太不像话了吧?

你咋不直接把米饭扣进去呢?

旁边那张桌上,正在夸林旭手艺好的谢保民也看了过来:

“怎么回事啊小舒?”

舒云解释道:

“是这样的谢总,咱们店里的老顾客金先生来吃饭,见我碗里的红烧肉不错,想出两千买一份尝尝鲜……”

谢保民原本还有点不高兴。

你一个前台经理突然跑过来把给员工留的菜端走,这也太不把我这个行政总厨放眼里了吧?

然而一听有人花两千块钱买红烧肉。

他立马端起自己面前的红烧肉递了过去:

“来来来,这一盘我还没动,也端走吧!”

嗬……

正发愁怎么提高餐厅的营业额呢,居然碰到了花高价买红烧肉吃的顾客,那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一旁的林旭则是暗暗咋舌。

买一扇猪肉都用不了两千,居然有人为了几块红烧肉花这么多钱……他看了一眼几张餐桌上摆着的红烧肉,顿时一阵心疼。

今天这一顿晚饭,怕不得造了一万多块钱。

也难怪师兄一听这价钱也激动了起来。

不过员工们正吃着的红烧肉就没必要拿出去卖了吧?传出去多不好听啊。

他冲谢保民说道:

“师兄你放下吧,锅里还有红烧肉呢。”

今天做红烧肉的时候特意多做了一些,打算让沉宝宝带回家吃的,但既然有顾客买,那自然得紧着店里卖。

毕竟这关系着师兄的业绩呢。

谢保民一听还有。

这才把盘子放了下来。

不过随即又问道:

“剩下多不多?够一份吗?”

“绝对够!”

沉宝宝全家人吃的红烧肉,不够一份怎么能行呢?

看不起我老丈人对肉的需求是吧?

确定有红烧肉之后,舒云也放下心来,她把手中的保温盆放回到了原处,随即冲林旭说道:

“谢谢你啊林老板,我去问顾客什么时候吃,到时候让服务员通知你装盘。”

说完,她急匆匆的去了前台。

先跟顾客沟通一下,顺便再将自己剩下的米饭吃完。

嗯,这么好吃的菜可不能浪费了呀!

因为后厨的厨师是轮流做饭的,也不知道林老板下次做饭到啥时候了,所以今天要尽可能的多吃点,大不了下班回去多跳会儿绳子嘛。

吃饱喝足后。

按照后厨的规定,负责做菜的师傅也得负责整理桌椅和餐具,然而他刚准备动手,吃得肚子都圆了一些程建设就走了过来:

“林师傅,你不是还得给顾客上红烧肉了吗?赶紧去准备吧,这点小活儿交给我来做,中午是我大意了,下次再轮到你做饭绝对多蒸点米。”

外面的顾客不知道啥时候要肉呢,林旭也没跟他客气。

用毛巾擦擦手便去自己的灶台前了。

没多久。

服务员来通知上红烧肉了。

林旭打开砂锅的锅盖。

用快子小心的把里面的红烧肉摆到盘子里,肉皮朝上,红润的肉块颤巍巍的,看着就让人想咬一口。

根据剩余的量,他在盘子里摆了个四乘四的正方格,每块肉都相互挨着。

摆好后把砂锅里的汤汁淋在肉上,这不仅让肉的颜色更加红润油亮,而且香味也变得更加浓郁起来。

颜值立马跃升了一个台阶。

这么漂亮的肉,再添加别的装饰只会显得画蛇添足,林旭直接交给传菜员,开始上菜。

很快。

这盘红烧肉就端到了金先生的餐桌上。

“嚯!这卖相,不愧是钓鱼台,员工吃的也么出众。”

原本还在聊生意的几人顿时食指大动。

也不谈生意的了,开吃!

“这肉真好吃,甜味恰到好处,口感也刚刚好,没有过于软烂,但嚼起来也并不费劲,太棒了!”

“确实好吃,真没想到二号楼居然还有隐藏餐品。”

“还是老金眼尖啊,不然还吃不到这么好吃的红烧肉呢。”

“……”

几人对这道红烧肉赞不绝口。

而厨房里,谢保民找到林旭,同样也在聊这道菜。

“师弟,既然你做的红烧肉这么受欢迎,那干脆把红烧肉加到二号楼的惊喜菜单中算了,你觉得咋样?”

林旭倒是没什么意见。

反正红烧肉也不麻烦,把肉块炒一下再加糖色在砂锅里炖就行了,并不耽误这个月的度假生活。

“行啊师兄,我这边没问题。”

“师弟费心了啊,月底发工资的时候多给你补点。”

还加钱?

那就更没问题了!

不过为什么是惊喜菜单呢?

他好奇的问道:

“这道菜不能直接上新吗?”

谢保民摇了摇头:

“钓鱼台的餐厅想正式上新菜品挺难的,不仅要各楼的总厨过来品尝,同时还得赢得半数以上总厨的同意才行。”

噢……

你说这我就懂了。

就你得罪人的速度,我估计把玉皇大帝吃的菜端过来,也没有几个总厨会同意上新的。

毕竟……

谁会愿意错过这么一个落井下石的机会啊!

不过师兄倒也会钻空子。

弄个惊喜菜单。

不正式上新,但又不耽误卖。

其他总厨还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没多久。

二号楼的所有员工就接到通知,红烧肉这道菜正式列为惊喜菜单中的菜品,由前台负责重点推广。

不过这事儿跟林旭就没多大关系了。

他忙完后便下班回家。

先把冰箱里浸泡着的冬瓜条和南瓜条端出来换水,接着反复淘洗几遍,再继续用水泡着放冰箱里。

石灰这东西,哪怕是食品级的呢,也尽量别吃。

不仅味道不好,而且还容易伤胃,所以要尽可能的去除干净。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

他每隔两小时就换一次水。

一直到深夜,换了最后一遍水之后,上床睡觉。

第二天早上。

再次将浸泡一夜的冬瓜条和南瓜条淘洗几遍。

然后在灶上烧一锅水。

将冬瓜条放进水中煮制。

经过煮制后,冬瓜条已经彻底变成了透明的状态,在锅里咕都咕都煮的时候,像是煮了一锅条形玉石。

煮制十来分钟后。

用漏勺将冬瓜条捞出来,投入到凉白开中继续浸泡。

煮过之后,就不能再接触生水了,否则做出来的冬瓜糖很容易腐烂变质。

要用凉白开进行浸泡。

这样才能断绝变质的可能。

冬瓜煮好后他又煮了南瓜,同样也用凉白开泡着。

把两种食材浸泡起来后继续放进冰箱里冷藏。

然后他便抱着墩墩上班去了。

下午下班后。

把冬瓜条和南瓜条捞出来,摆在干净无油的竹筐里,用风扇吹干表面的水分。

接下来就该进行糖渍了。

这一步不能有任何水分和油脂,否则会影响最终的品质。

表面的水分吹干后。

林旭拿来一个深一点的小盆,用厨房纸把盆彻底擦干净后,将冬瓜条在盆底铺一层,铺完后撒一层白糖,接着再铺一层。

这样铺一层冬瓜条撒一层糖,一直把所有冬瓜条腌进去,再在最上面撒一些白砂糖封口,盖上保鲜膜,继续放进冰箱的冷藏室。

而那些南瓜条同样也用这种一层食材一层糖的方式腌起来,放进冰箱的冷藏室封存。

两天后周五下午。

经过48小时的腌渍。

林旭将两个盆从冰箱里端出来。

揭掉保鲜膜,能看到里面的白砂糖已经融化,这会儿盆底漂着一层糖液。

该进行最后一步了——炒霜。

林旭拿来一口大一点的铁锅放在灶上,然后将盆里的冬瓜条和盆底的糖浆倒进锅里,开中小火慢慢翻炒。

这一步是为了炒出冬瓜条中多余的水分,同时也让让糖分渗入到冬瓜条内部。

很快,锅里的糖汁开始沸腾,并且越来越粘稠。

继续翻炒,让糖浆均匀的挂在冬瓜条表面。

等到糖浆越来越粘稠,冬瓜条表面挂的糖浆也越来越厚。

终于。

等糖浆中的水分炒干,糖浆也由粘稠透明的状态变成了一层干燥的白霜。

林旭再次翻炒几下,然后将锅里挂满霜的冬瓜条倒在大托盘中冷却。

这一步跟翻沙类菜品和挂霜类菜品一模一样,利用的都是糖浆在炒制的时候会结晶成白色固体的原理。

挂了霜的冬瓜条看起来更诱人了。

拿起一根送进嘴里一咬,外层的白霜吃起来有种沙沙的质感,而里面的冬瓜依然脆脆的,而且咬开后呈半透明状态。

嚼两口,吃到的满是冬瓜的清鲜和糖的甜蜜。

有种一口吃到了大自然的感觉。

美味!

不过这会儿冬瓜糖还没彻底冷却下来,林旭趁着这个功夫,又把南瓜条倒进了锅里,用同样的方式炒成了挂霜的状态。

炒好的南瓜条颜色金黄。

跟冬瓜糖放在一起对比,像极了金渐层和银渐层。

捏一根送进嘴里,轻轻一咬,浓郁南瓜的甜香味儿顿时充满了口腔,吃起来甚至比冬瓜糖都强一些。

刚吃完一根,脑海中就响起了系统的提示音:

“宿主利用完美级冬瓜糖的制作方法成功做出了完美级南瓜糖,完成隐藏任务【举一反三】,奖励完美级餐品学习卡一张,恭喜宿主。”

什么?

又多了一张完美级餐品学习卡?

那回头郭卫东教师兄做烤乳猪的时候,自己岂不是又可以悄悄的偷师了?

啧啧啧……

系统还真是打算让我在钓鱼台这个副本中刷奖励啊。

这会儿外面天已经黑了。

他将冷却好的了的冬瓜条和南瓜条分别装进两个玻璃罐中,提着下楼,走进了于大爷的超市中。

“大爷,冬瓜糖和南瓜条做好了,先给您送点尝尝味儿。”

“哎哟,这糖看着就漂亮!”

于大爷凑过来,不由分说就拧开盖子品尝了起来:

“嗯,好吃好吃,冬瓜味儿很浓郁,也很脆生,跟我年轻时候吃的老式冬瓜糖一模一样,可惜现在街面卖的都是机器加工的,味儿不好。”

尝完冬瓜糖,他又尝了尝南瓜条,同样也是赞不绝口。

“小林老板,我觉得就你做冬瓜糖这手艺,哪怕不开饭店也饿不着,这要弄个卖老式糖的店,街坊们还不得买疯?”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林旭忽然想起了之前那个让自己投资开店的任务。

难不成就是这冬瓜糖?

但这玩意儿销量很低啊,平时一天吃个一两根也就足够了,就这还得定期监控血糖呢,一不小心就会变成小糖人。

所以这玩意儿虽然有情怀。

但开店的话,大概率会赔钱。

还是省省吧。

第二天早上。

林旭去曹记喝了碗羊肉汤,吃了两个油酥烧饼,便开车拉着墩墩去钓鱼台上班。

现在墩墩对坐车已经习惯了。

每次上车都乖乖的趴在副驾驶台上。

偶尔碰到洒水车需要启动雨刷的时候,这小家伙的脑袋还跟着雨刷摆动。

来到车子驶入钓鱼台。

把车停在二号楼门口,林旭抱着墩墩下车来到餐厅。

“墩墩,今天有没有想我呀?”

舒云弯腰将这小家伙抱在了怀中,随即对林旭说道:

“一大早就接到了三个订红烧肉的电话,林老板,你做的红烧肉名气是越来越大了,不少人都专程来咱这儿吃。”

林旭笑着说道:

“还是你营销做得好。”

自从店里确定上红烧肉,舒云就特意让林旭做了一份,然后架上灯光,用数码相机认真给这道菜拍了一组高质量的写真。

有顾客进来点餐到时候,她就把平板电脑拿出来让顾客欣赏。

平板电脑的视觉效果本来就好,再加上她拍摄技术不错,那红润的肉块和颤巍巍的样子,一下子就把顾客们的防御给击了个粉碎。

红烧肉的美名,也迅速传播开来。

两人一番商业互吹之后。

林旭来到后厨。

先把灶台擦拭一遍,厨具之类的重新清洗,然后开始做今天的准备工作。

现在每顿饭能卖出七八份红烧肉。

林旭需要提前准备。

把肉皮用喷枪烧一下,再用温水刮洗干净。

接着切成四厘米见方的肉块,淘洗一遍,放进锅里进行煸炒。

正忙着的时候。

谢保民施施然走了过来。

“师弟,下午六号楼的邱振华会来咱们二号楼看你做的蟹黄包,你忙完肉的事儿就开始准备吧,人手不够就喊人帮忙,反正大家都闲着呢。”

哦?

这岂不是说,蟹黄包升级的任务要完成了?

林旭倒是不需要人帮忙,他自己完全忙得过来,甚至还有时间去水产区,跟里面的鱼虾聊天呢。

不过一想到这是个拉关系的机会,他便说道:

“那就让秦师傅帮帮我吧,我一个人还真有点忙不开。”

“行!”

谢保民答应一声,随即冲不远处的秦伟喊道:

“小秦,今天你别炒菜了,来给我师弟帮忙吧,他这里需要有人搭把手。”

秦伟有些诧异。

不过还是点点头,放下手头的活儿走了过来。

“秦师傅,你会熬皮冻吧?”

秦伟点了点头。

“鸡汤皮冻呢?”

秦伟再次点头。

“那等会儿你看着我熬咋样?哪里不对你就指点一下。”

秦伟:?????

你需要的帮手,就是看着你干活儿吗?

虽然心里诧异。

但他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就这样,两人一个干活儿,一个跟着看,一直忙到下午。

下午三点。

林旭把螃蟹拆好调成馅,顺便又无聊的跟秦伟拿着拆下来的蟹壳,像玩乐高积木一样组成了几只新的螃蟹。

正玩着的时候,谢保民领着邱振华来到了厨房。

“邱邱啊,我师弟虽然会做蟹黄包,做出来的也不错,但跟你做的还是有差别的,你等会儿可得指点指点,不能藏私啊。”

邱振华白了他一眼:

“你以为我跟你一样吗?”

“我怎么了?我可从不会藏私,不信你让我去六号楼指点你们的厨师,看我会不会藏私。”

谢保民的话让邱振华顿时一副计谋得逞的样子:

“那等会儿我全心全意教你师弟,你也原原本本的把你师父那道清水芙蓉做出来给我长长见识,怎么样?”

“成交!

谢保民冲林旭喊道:

“师弟,都准备好了吧?快给邱邱露一手,他等着教你呢!”

“好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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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啊兄弟们,今天更晚了。我们这出现了确诊病例,去超市虎口夺食一般抢了点吃的。明天早上还得下楼做核算,明天的章节应该会晚一些,请大家见谅。本章5200字,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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