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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都市言情 > 七十年代穿书女配 > 85.第 8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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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订阅率60%可秒看 这样的大雨天雨水容易倒灌到进仓库,所以她和马秀珍两个人还在仓库里守着。

这里放着生产队一整年的油菜籽, 要是弄潮了, 均摊下来就是每个社员的损失。

几个知青刚刚也一起忙着收了油菜籽, 这时候回后排的知青宿舍洗澡。李玉凤从窗户里看见刘振华要往前头来,柳依依从屋里追出来, 给他递上了一把伞。

两人的腔调都做的很足, 还有些眉来眼去。爱情果然是可以让一个人盲目的, 都这样了, 原文中的李玉凤居然还没有看出来, 一步步的陷入刘振华的陷进。

马秀珍抬眸,也看见了窗外这一幕,从墙头取了一把大黄伞递给李玉凤道:“你先走吧, 等他来了, 我帮你把东西还给他。”

李玉凤感激的点了点头, 也顾不得外面雨还大着,打着伞出门。

她从河堤边上经过, 也想起了刚才那个鸡蛋。

在这样的年代浪费粮食, 那可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她不能因为自己能吃上精细米面, 就忘了这是一个人人食不果腹的年代。一个鸡蛋不算什么,但她这种行为,总归是不对的。

想到这里, 李玉凤卷起了裤管, 弓着腰从田埂上爬下去, 打算趁着天还没黑,找一找那鸡蛋。

要是雨没有那么大,或者她足够的细心,就可以现麦田里还有另外一排脚印。只可惜从来没做过农活的李玉凤压根没有这种常识,她在泥地里淌了半天,最后现她扔的那只鸡蛋不翼而飞了!

这麦田都已经收割过了,怎么可能有人过来呢?那鸡蛋怎么就找不到了呢?难道是已经陷入了泥水里?

李玉凤正想继续低头找,就听见田埂上有人喊她:“玉凤,你在田里干嘛呢?”

原来陈招娣怕雨下的太大她回不去,特意到晒谷场这边接她。

李玉凤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从麦田里直起腰来,一脚深一脚浅的往田埂边走。

陈招娣过来搭了一把手,她才算从麦田里给爬了起来,脚上的伤口却又开裂了,雨水混着血水滚落,看着还挺吓人的。

“你跑地里干什么?看鞋都潮了!”

陈招娣实在不知道这麦田里有什么好东西,瞧见李玉凤腿上又流血,整个眉心都皱了起来,严厉道:“你明儿可别在出门了,在家里好好歇着,可别把伤口给整炎了!”

李玉凤从晌午开始就觉得心里不爽快,听陈招娣这么说也没反驳,乖乖的点了点头,想着好歹赵国栋已经说不怪她了,将来的别墅也有着落了,只要她以后还是这卫星大队的人,她就能分到别墅。

她正努力打算说服自己,忽然间眼珠子一瞪,想起了最关键的一件事情!

她是女的啊!将来是要嫁人的!她要是嫁出了卫星大队……可不一样没别墅?难道为了几十年后的别墅,她还得在这卫星大队找个人嫁了?

可她要是想在卫星大队找个人嫁了,将来还有谁能比赵国栋更出息?

李玉凤忽然觉得,自己把自己给绕了进去……

……

赵国栋回到家,照例还是外面下大雨,家里下小雨。他蹲在井边把裹着泥水的鸡蛋洗干净了,来到了灶房。

赵阿婆是最后一代被裹了小脚的女人,行动不便,做农活肯定是不行的,但她在家里操持家务,负责一家老小的吃喝,将节衣缩食的日子过的看上去尽量宽裕些。

最近农忙,儿子和两个孙子都很幸苦,所以她做饭的时候也尽量多加一些米,少加一些水,让饭看上去不那么像稀饭,这样也可以抵饿一些。

家里其实是还有一些面粉,但要留着给赵家栋做干粮,学校食堂里的饭菜价格太贵不说,也没有多余的粮票给他了。

赵国栋把鸡蛋丢到土灶上的烫壶里,回房把身上的湿衣裳换了,看见赵家栋站在窗口看一本水浒传的小人书。这些东西都是他们以前住在城里时候留下来的,破四旧的时候被抄没了好多,如今只剩下这几本。

“阿婆煮了鸡蛋,你去吃吧。”

赵家栋一听有鸡蛋,眼珠子都亮了,丢下手里的小人书就往灶房跑。这年头大家都跟恶鬼似的,听见有吃的眼睛都红,也就李玉凤可以眼皮都不眨一下,把一个好好的白煮鸡蛋给丢了。

赵国栋看看天色,长吁了一口气,这雨只怕一两天还停不下来。他低头随手翻了翻赵家栋丢下的小人书,脑子却闪过了李玉凤扭头就走的样子,小脾气使的一套一套的,她要还是自己对象,他一准打她屁股教训一顿!

他被自己的想法给吓了一跳,连眉心都拧了起来,忍不住低头看看自己宽厚粗糙的掌心,心中暗恼,好歹也算是结了娃娃亲那么多年,咋就连小手都没牵到过一回呢?

这下好了……这辈子怕是没指望牵上了……

……

刘振华从后排的知青宿舍过来,找了一圈没看见李玉凤。外面的雨下的不小,他以为李玉凤会在这里再呆一会儿,这几天农忙,大家事情又多,两人已经好久没有私下里好好联络感情了。

他觉得李玉凤似乎有意无意在避开自己,其实他以前是很希望李玉凤可以不要粘着自己,彼此保留相对的个人空间,这样会让他感觉压力小一点。他不可否认内心对李玉凤是有感情的,但作为一个下乡的城里知青,喜欢上一个乡下姑娘,多少还是让他脸面上觉得有些过不去。

更何况,他的这份喜欢中,还夹杂着太多功利心在里头,让他有时候也会感到茫然,不知道自己的对李玉凤的感情是否真实。

“刘同志,你来的正好,这是玉凤让我还给你的。”

马秀珍坐在办公桌前看书,抬头看见刘振华过来,她把抽屉里的药膏递给刘振华。

不可否认,刘振华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年轻人,在红旗公社下乡的众多男知青中,是非常受追捧的。他会写诗歌、散文,还会把毛主席语录编成朗朗上口的儿歌,教大队里的小孩子朗诵。他还有一样独特的技能,那就是会拉手风琴。

这样的年代,大家都处在一个文化匮乏的阶段,刘振华的才华让很多年轻女孩仰慕,更别说像李玉凤这样,从来没有进过城市的农村姑娘。刘振华给她编织着美丽的绘卷,让她仿佛置身在一个从未经历的神奇世界。

但对于马秀珍来说,这都是因为李玉凤物质上的充裕,造成了她精神上的贫瘠,她虽然生在农村,却从小没有受过苦,所以更容易受到刘振华的诱惑。

城市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那里一样有朝不保夕、食不果腹的穷人,如果真的那么好,他们也不会为了吃一顿饱饭,就来到农村。

“这是……”刘振华显得有些茫然,他接过马秀珍递过来的膏药,问道:“她如果不要,为什么不直接还给我?”

马秀珍肃然道:“这个我也不清楚,也许你可以直接问问她,”她顿了顿,继续道:“不过刘同志,柳同志的药膏也是你送给她的吗?”

刘振华猛地皱起了眉心,有些狐疑的看着马秀珍,但马秀珍一向话少,在知青团队中的人缘也很好,他觉得她应该不会乱传什么不该说的话,可毕竟最近是她在和李玉凤一起看管仓库,也许她们也会议论起自己。

“只是同志之间的相互关怀而已。”刘振华笑得有些尴尬,心里却担忧了起来,李玉凤一向是有些小姐脾气的,要是被她知道她和柳依依之间有暧昧,肯定会大闹一场。

也许……让马秀珍把药膏还给自己,就是一个前兆。现在的境况很明显,柳依依和李玉凤是没法比的,到了他要取舍的时候了。

……

柳依依合上了《牛虻》的最后一页,心情还有些久久不能平静,她很想和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成为一个勇敢的革命斗士,但她知道,她没有那样的毅力、魄力……她现在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落魄的女知青,在别人眼中,甚至还比不上这卫星公社的一朵村花。

手指上的伤口还有些胀,涂过了膏药之后已经好了不少了,她心里还是感激刘振华的,只可惜……刘振华却喜欢那个村姑。

真不知道这种没有文化、脾气还傲娇的村姑有什么好吸引他的,她甚至暗戳戳的想,难道是因为刘振华想要得到今年的工农兵大学推荐名额,所以才故意讨好李玉凤的?

这件事情整个红旗公社的人都知道,但整个公社只有一个名额,就算李国基把他推荐上去,他也不一定能拿到这个名额。可再怎么说,如果连李国基的推荐都没有,那就更不可能得到这个名额。

柳依依还在挣扎中,她不知道要不要为了这个名额去找李三虎,她知道李三虎喜欢自己,可她还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她心里更喜欢的人是刘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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