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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陪着柳依依一起回来的知青便开口道:“割破了手指, 流了不少血。”
柳依依脸上却很平静, 完全没有受伤后的害怕,淡淡道:“我没关系,包扎一下, 明天还能参加劳动。”
李玉凤让前面的知青帮着她还了镰刀,看见他们几个人进了生产队委员会办公室。有人拿了药箱过来给柳依依消毒伤口。
李玉凤虽然不会割麦子,但是刚才不小心刮伤那一下, 也足以让她领教到了镰刀的锋利,要真是割麦子受伤的, 手指还不割掉了, 怎么可能只划破这么一道细细的口子呢?
这分明就是柳依依自己划破的……
但要是这样一道小口子就能让她躲过为期一周的夏粮抢收,的确非常划算。
“还好, 伤口不是很深,没有伤到骨头。”马秀珍帮柳依依上了药,松了一口气,“但以后手指上可能会留下一个疤痕了。”
直到这时候, 柳依依的情绪才有些低落,她是一个非常爱美的女人, 对于这细细的伤口, 她心里还是会有疙瘩, 刚才下手的时候其实已经很轻了。
几个知青都没有说话, 在劳动中受伤, 这是常有的事情, 更何况他们是从城里来的知青,本来就对这些农活不太熟悉,受伤更是家常便饭。
“秀珍姐,你也帮我上点药吧。”李玉凤看见众人表情都很失落,才把自己刮破的腿脚伸了出去,那绑着她脚踝的破布都潮湿了,上面血迹斑斑,乍看一眼就让人吓了一跳。
“你什么时候受伤的,怎么不早说啊!”马秀珍惊呼道,看李玉凤流的这些血,就知道不是什么小伤,亏她还淡定的跟个没事人一样,竟然连吭都没吭一声。
李玉凤把腿搁在了一张春凳上,方才还在同情柳依依的众知青顿时就被她腿上的伤给吸引了过来。柳依依就割破了点手指,就闹得人尽皆知,李玉凤小腿上那么一道大口子,人连哼都没哼一声,这才是真正劳动者吃苦耐劳的精神。
“哟,破了好大一块皮,我给你上点红药水,这几天可别沾水了。”
李玉凤的脚踝白皙纤细,多了一个伤口,让人看上去特别的可惜,“我就说你不会割麦子吧,你还非要去,这下可好了,都是我的错。”
马秀珍心里特别过意不去,觉得是自己害得李玉凤受伤的,但李玉凤怎么可能怪她呢?她笑着道:“我要是不去,一辈子都不会割麦子,劳动的机会每个人都要珍惜,况且我是腿受伤了,手还好好的呢,明天还能继续参加劳动!”
这话听着实在让人振奋人心,同时也让“手”受伤的柳依依觉得非常下不来台,但无论如何,大家心里都已经心知肚明,柳依依这伤受得有些蹊跷。这城里来的柳同志,平常看着表现积极、助人为乐,没想到到了关键时刻,却也是一个退缩主义者,真是丢无产阶级的脸。
不过也对,她本来就是资本家出生,就算在参加劳动改造,那也抹杀不了她体内的资本主义血液。
……
劳动了一整天,本来是应该很累的,可赵国栋却还没有一点睡意。
他在木板床上翻了一个身,听着雨水透过破旧的屋顶,滴滴答答的落到房里的声音。
酸疼的后背依旧热辣辣的,女人的胸口软绵绵的,弥着香气一样,让他从鼻腔里冒出热气来。她要还是自己的对象,他一准把她背到家门口去。
可现在……
想到这里心里却还是有些失落的。如果原本他们之间没有这一段娃娃亲,也许他压根就不会对李玉凤上心,可现在到底还是觉得有些可惜……但他现在除了这一身力气之外,什么都没有……要是李玉凤嫁过来,就要跟着他一起睡这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破屋子。
这……想想就觉得不太可能。
赵国栋叹了一口气,一整天劳作的累意涌上来,他举起双臂枕着头,翻了个身睡去了。
……
陈招娣看见李玉凤腿上受伤了,心疼得什么似的。这闺女从小养到大,还没哪里磕磕碰碰的呢!李玉凤看着陈招娣皱起的眉心,对自己的行动作出了深刻的忏悔。
“妈……我这不是也想参加劳动吗?我们全家都在抢收夏粮,我怎么能当这个落后分子呢?”
“不是让你看着仓库了吗?看仓库也是一向责任重大的事情,劳动不分贵贱,你不要小看这项工作。”陈招娣变着法给闺女洗脑,别人削尖了脑袋想要些清闲的活,偏她这个闺女还要争做劳模,从小到大镰刀都没摸过,这次就划破点皮,已经算好运了。
“你明儿就乖乖的给我看仓库,别再下地了。”李国基一锤定音的话,自己养出来细皮嫩肉的闺女,腿上划这么一大口子,他可不也心疼的紧。
“那怎么行,人柳知青也受伤了,我不能搞特殊主义。”
“啥叫特殊主义,有本事去公社里给我打小报告啊?”李国基是远近闻名的老实人,人缘还是很不错的,唯一一点不好,就是对知青严厉了一点。
但他不觉得这是啥缺点,主席让知青们上山下乡,就是为了让他们参加劳动的,如果他不能对知青们严格要求,那他就对不住主席的遵遵教诲,所以……他觉得自己一点都没错。
“就手上割破一点皮,完全不影响夏收工作,我明天得跟柳同志谈谈心,虽然是城里人,但也不能太娇惯着自己了,不能辜负了主席的一片苦心。”
李玉凤对李国基大义凌然的偏心表示很认同,连腿上的伤口也不觉得疼了,开口道:“那爸你明天让秀珍姐陪着我一起看仓库呗,我一个人怪无聊的。”
……
第二天一早天还蒙蒙亮,李家的人就都起床了。等外头鸡叫了三遍,陈招娣做完了一家人的早饭,她才去房里把李玉凤叫了起来。
“玉凤,该起床了,今天你大哥大嫂都要回来。”李玉凤朦朦胧胧的嗯了一声,从床上坐起来,反应了两秒钟,才想起自己现在已经穿越回了七十年代末期。
“我让你嫂子给你扯了一块新的确良的面料,听说是他们供销社新进来的,有布票还不一定能买得到呢!”对于农村来说,在这个计划经济的年代,布票和粮票都很难弄到,但陈招娣有一个参加过援越战争的弟弟,如今在部队里当政委,经常会寄一些布票粮票回家。
全家就李玉凤一个闺女,布票自然都归她一个人用。
李玉凤打了个哈欠起来,回想一下原书中的剧情,这时候她的大嫂应该是有了身孕,再过两个月就要生了,现在正是要给将要出生的小侄儿做衣裳的时候。因为爹妈的偏心,虽然几个哥哥对李玉凤也都很好,但几个嫂子却对她这个小姑子有着天然的敌意,以至于后来原书中的李玉凤沦落到去拾荒,她们知道了也没有人伸出援手。
她现在倒是不担心将来自己也要去拾荒,但适当的改善一下姑嫂关系,也是为了社会主义和谐。
二嫂王爱华一早就起来了,趁着天气还不热,给自留田里的瓜果浇了水,又摘了几根熟透的黄瓜回来,早上喝粥的时候凉拌一下,比咸菜清爽很多。
她一进门就看见李玉凤已经坐在了饭桌上,每当这个时候,王爱华就要感叹一下李玉凤命好,但除此之外,她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我给你下了一碗鸡汤面,快趁热吃了。”陈招娣端着面条过来,鸡是昨天杀的,肉炖了一晚上,烂烂的,大儿媳今儿回来正好能吃上。
家里的房子不够住,所以老大成家之后,就搬去了农机站的宿舍住,如今他们小夫妻两人在公社里单过,所以每次他们回来,陈招娣总想着法子给他们改善一下伙食。
王爱华看着自己手里的嫩黄瓜,再看看李玉凤面前的鸡汤面,她忙了一早上还没吃东西呢,肚子一下子饿的咕噜噜叫了起来。
李玉凤看了王爱华一眼,眼睛一亮道:“二嫂,把黄瓜分我一半,我分一半面条给你。”李玉凤天生不爱吃面条,况且她早上向来没食欲,这样一大碗面条她是肯定吃不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