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吾看书 > 女生耽美 > 盛世天骄 > 盛世天骄 第226节
吾看书 www.wukanshu.com,最快更新盛世天骄!

谢五爷满脸的鼻涕和泪水,整个人看上去又丑又脏,哪里还有半点世家公子的气度。

“神仙醉?”北王一脚将谢五爷踹飞,冷笑:“难怪南凉太子在东林可以潜伏这么久,想来……康亲王府也不干净。”

秋山猎场是康亲王府的产业,南凉太子在他的地盘,弄出这么多东西,他不信康亲王不知晓。

“去,通知官府的人来,要大张旗鼓,人人皆知,明白吗?”北王不怀好意的道。

皇上一向自诩聪明,手段了得,自认自己将帝王权术运用的炉火纯青,把满朝大臣玩弄于鼓掌间,天下事尽在他的掌控,现在……

他就让皇上看清楚,他有多么蠢。

想用龙袍陷害他谋逆?

却不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皇上前脚以谋逆的罪名处死他,后脚南凉太子就会揭露私藏龙袍一事,乃是皇上栽赃陷害。

至于证据?

秋山猎场这间制作龙袍的密室,这几个制作龙袍的绣女算不算?

这间密室就在京城附近,现在还是皇家的地方。

如果不够,还有康亲王府,甚至苏家、袁家的证词,届时……

想必天下人都会唾弃皇上。

皇上没有处死他也不要紧,反过来,这间密室就是帮助皇上,证明他私藏龙袍的证据,届时“证据”一暴光,皇上是处置还是不处置?

处置他,他必会反;不处置他,皇上颜面何在?

进可攻,退可守,南凉太子这一步棋,走得很是精妙,最精妙的还是有他们的蠢皇帝,愿意配合。

“南凉的太子,本王小看你了。”不管是哪种结果,南凉太子都能挑起东林内乱,而东林乱了,南凉就有机会了。

北王让人在密室找了一圈,发现除去这些证据外,南凉太子还弄了一些,所谓的皇上亲笔书信藏在暗处,要不是他的暗卫精通此道,还真是发现不了。

北王见过皇上的字,对皇上的字极为熟悉,可就是这样,在看到书信的第一眼,也分辨不出那是皇上的字,还是他人仿的……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这间密室由他找到,那么不管这里面有没有皇上的手笔,现在都只能是南凉太子的手笔,是南凉太子在陷害他,与皇上无关。

不是为了给皇上遮丑,而是还没有到暴露皇上愚蠢一面的时候。

应颐把谢瑾亦送出去后,当天就带人把秋山猎场给围了,只不过北王到了秋山猎场后,就被南凉太子的人引入野兽遍布的西方丛林,而后又一直在寻找地下密室,与应颐错开罢了。

北王的人一出秋山猎场,就发现了应颐带来的人马,当即上前寻问,得楚九歌昨天被南凉太子的人掳走,至今下落不明,顿时暗叫不好。

匆匆跟应颐的人,交待了秋山猎场底下密室的事,就飞逝的折回密室,像北王禀报此事。

本以为北王会震怒,不想北王脸色都不曾变一下,他指了指密室,说了一句办好,不等手下的人回应,人就消失在密室内……

“王爷的轻功,越发的……精妙了。”只一个抬头的功夫就不见人影,暗卫表示好忧伤。

主子的轻功这么俊,他们根本不追不上,一个暗卫追不上自家的主子,要怎么保护自己的主子?

暗卫走出密室,没有看到北王的身影,不由得望天……

他总感觉,他们很快就要消失了,因为……

没有存在的价值!

第413章 闹大,北王不高兴了

秋山猎场,北猎场

“人呢?”北王突然出现,没头没脑的质问应颐。

熬了一宿,担心了一宿的应颐,脑子没有跟上,不解地反问:“什么?”

“楚九歌人呢?”北王不厌其烦的重复了一遍,只是声音比先前冷了数倍不止,看应颐的眼神,也透着残暴与冷冽。

应颐呼吸一窒,不由自主的后退一步:“还没有找到。”

这就是他和北王的差距吗?

同样是年少成名,同样是能征擅战,指挥若定的军事天才,他一直觉得自己不比北王差什么,甚至他私心的认为,自己比北王还要强上几分。

北王一出生,就有北域,有北域三十万兵马,而他什么都没有,他一步步靠自己的能力走到今天,成为统领百万应家军的应大将军,他自认除去出身,样样比北王强,但是……

世人赞北王,是天生将材,天赋卓越,无人能及,是千年不出的绝世天才将领,东林史上百余名名将,无一人能与他相媲美。

北王的存在,保住了东林数十万百姓的性命,挽救了濒临消亡的北域,让北王没有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而对他应颐的称赞,则是能苦耐劳,肯拼肯打,是年轻一辈的佼佼者。

他不服!

同样是年轻一辈的人,为什么北王跳出他们年轻一辈,可以和历史名将相比,他却只能和年轻一辈的相比?

以前他不懂,也不服,但现在他懂了,也服了。

平日所见的北王,都是收敛了气势的北王,是将利爪收了起来的猛虎,只在人前展现了一分实力,今天……

这个气势凛然,独身往那一站,便如同千军万马齐至的北王,才是真正的北王。

“失踪了多久?”北王并没有收敛自身气势的意思,他看着应颐,眼神如刀,周身散发的气势,将应颐压得暗淡无光。

应颐想过反抗,可刚一动,就被北王的气势锁定,要不是他强撑着,这会只怕会和他身后的人一样,吓得腿软跪下。

这个男人的气势,太强了!

“昨日傍晚失踪,昨晚……林中雾气太重,进不去,今早我们准备进林进搜查。”应颐强压下心中的恐惧,一字一字说得特别慢。

“蠢货!南凉太子呢?”他昨晚在林中,与南凉太子的追逐了一夜,却始终没有见到南凉太子,可见南凉太子并没有抓到楚九歌,不然依南凉太子那个疯子,他定会把楚九歌带到他面前,逼他妥协。

“也没有找到。”应颐很不想承认这一点,但事实就是这样,他们花了一夜,一个人也没有找到,甚至连林子都没有进。

这一次北王没有说他,甚至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北王对着半空吹了一声口哨。

在应颐不解之际,一只雄鹰来势汹汹的从天空扑下,那样子像是要吃人一样,应颐不受控制的后退一步,再抬头就见那只雄鹰,落在北王的肩膀上……

北王在它的头上轻拍了两下,那只雄鹰便立刻朝林中飞去,北王跟在它身后。

“快,跟上。”应颐要带人跟上,却被北王阻止了,“带人……去追南凉太子。”

“南凉太子没有离开秋山猎场,他……”应颐正要解释,就听到北王道:“这里,本王说了算,你只需要听令!”

南凉太子又不是猪,事情败露他还敢留在东林,他是不想活了吗?

至于楚九歌?

楚九歌要是不在林中,黑鹰不会带他往林中跑……

“我……”应颐很不想听从北王的命令,但想了想,还是带兵去追南凉太子了。

北王这话说得太笃定了,他无法不相信北王的判断。

而且,北王最出名的,就是他精准的预判,很多时候,别人还未出招,他就知道那人要做什么,每每都能制敌于前……

应颐带人从猎场北边出来,一出来就发现自己安排在外面的人少了一半,问过后得知人被北王调走了。

刚被北王压了一头的应颐,很想发脾气,可想到自己都乖乖听北王的命令了,他手下的人又怎么敢违背?

他忍!

应颐没有追究手下的人错,得知北王发现了南凉太子的密室,并在密室里找到了制作龙袍的绣女和布料,眼皮跳了一下……

北王私藏龙袍一事,闹得不算大,但满京城的官员都知晓了,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明白,北王绝对是被人陷害的。

北王又不蠢,就算他想要谋反,也没有必要在自家王府下面,藏一件龙袍。

只是,众人猜不到,到底是谁陷害了北王。

现在南凉太子的密室曝光,世人都会认为是南凉太子陷害北王,但作为皇上的心腹,应颐却知道这事并不如表面这么简单。

但应颐什么都没有发说,他只是摇了摇头,就带着人去找南凉太子了。

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他现在还没有完全的掌控应家军,应池还没有为应家留下继承人,他还不能死……

秋山猎场发生的事,皇上很快就知晓了。得知秋山猎场成了南凉太子的根基地,甚至还在秋山猎场底下建了一个密室,顿时怒不可揭。

旁人不知晓,作为一手主导了用龙袍陷害北王的皇帝,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那件龙袍是怎么一回事。

那间密室的曝光,让皇上明白了自己有多么愚蠢。

幸亏,幸亏荣兰出了事,他需要用到北王,不然他很有可能,会落入南凉太子的算计。

秋山猎场是皇家的猎场,康亲王也是皇家人,就算那地方给了康亲王,它还是皇家的。

在皇家的猎场下,发现一间私做龙袍的密室,要说这事与他这个皇帝无关,满朝大臣都不信。

就算满朝大臣相信这事与他无关,他这个皇帝也要背一个不信任北王,任由北王被人陷害的无能罪名。

要是北王被他逼反,北域无人镇守,世人的唾沫更是会将他淹死。

“南凉野心勃勃,南凉太子阴狠毒辣,好!好!好!好一个南凉,朕不发威,你当朕是病猫了吗?”皇上气得了将桌上的纸镇都摔裂了,正要下旨让人给南凉发国书,让南凉皇帝给他一个说法,就传来八百里加急军报!

北林,南凉,西凤联手,同时发兵东林……

第414章 心痛,死要见尸

内有北域魔族爆乱,澜城、襄城瘟疫,外有以北林为首的三国大军压境,饶是东林再强盛,皇上再冷静,初听到此消息也不免暴怒……

“圣海珠,你敢,你居然敢!”不用想也知,此次三国联军,必是北林那位摄政长公主串连的。

两人先前多有合作,他事先特意写了信给圣海珠,不想那个女人居然一点情份都不讲,在这紧要关头,联合其他两国对东林出兵。

皇上气怒难消,但事已至此,他再气也无用,只能尽快调集兵马,抵抗三国联军。

“召集阁老、六部尚书,三位老将军议事。”皇上飞快的交待道,想了想又补一句:“再去把北王和应大将军召来。”

“皇上,北王进入秋山猎场后山,去找楚九歌和谢三公子了,应颐将军带兵去追南凉太子了。”侍卫进来正要汇报这个消息,八百里加急的军情就报了上来,侍卫只能退在一旁。

“现在是什么时候,还有闲功夫去找人,楚九歌和谢玄两个大活人,没事自然会回来,立刻命人去寻北王,叫他即刻回宫,至于应颐?让应颐去追南凉太子。”皇上想也不想,就下令道。

南凉只有两个皇子,一个是南凉太子,另一个是南凉太子同母所出的小皇子,那位小皇子还不到一岁,根本没有与南凉太子争位的可能。

是以,南凉太子半点不担心皇位旁若,一心游走在各国,寻找机会,想要挑起各国内乱,好让南凉渔翁得利。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投推荐票 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章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