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秀才已经习惯每隔半个月左右会有一封信从府城来, 通常随信附上的还有一些小礼物。感觉自家没做什么却频繁收到那边的礼,就算大家都说这对周家人来说跟千里送鹅毛没差,只是表个心意, 花那点钱他们眼都不会眨一下, 戚秀才还是不大自在,还是听戚鸿详细讲述了敏敏对那家的帮助, 戚秀才才勉强说服自己,逐渐习惯了这种事情。
的确敏敏的随便说说经常能帮人大忙。
但两头的付出看起来还是有那么一丢丢不对等,自家闺女就随便唠唠,那头殷勤得活像走亲家, 比走亲家还亲……
总之在逐渐习惯这种事情之后, 他只要听说白天又有信送到,就会问下这次也捎东西了?捎的什么?
实际不仅戚秀才好奇这个,全家似乎都好奇,经过这半年, 周家少爷不走寻常路的形象已深入人心。
例行那么一问, 就听见夫人文氏说:“有两副毛内胆的手套子, 几包配好的药材,信上说今年冬府城那边头晕发热犯咳嗽的比哪年都多, 药房都快被抓药的搬空了,能治这个病的药材都很紧俏,越便宜的就越这样……他们说不担心咱, 咱家有敏敏,不过还是包了几份能强身的药膳材料来。”
“我才知道周家除了茶叶之外,居然还开了药膳坊, 这是他们店里的货。”
这句是戚鸿说的,他的确没想到, 但戚敏不意外:“要不怎么说这一冬周无恙还能挣钱?府城的老爷少爷都去照顾他生意了吧?他存货必定多。”
戚秀才看向一派淡定的女儿:“我看人挺有心。”
一听见这,本来懒洋洋搭着话的戚鸿来劲儿了,就着坐下的姿势身体前倾神神秘秘说:“这就有心了?爹你没看到另一样,一起送来的还有一样。”
“什么?”问过去的同时戚秀才在脑袋里过了一遍之前收到过的东西——
中秋的月饼螃蟹翡翠菊花
深秋的厚料子
冬天的御寒物件
各式茶叶就不说了,还有敏敏手里那两筒签,还有字帖……
就这么一下戚秀才甚至不能将陆续收到的东西全回想起,但哪怕只算他有印象的这些,已充分显现对方心意,怎么这次还有新鲜的?
戚秀才几乎没怎么亲自和周鹤延打过照面,按说他们应该一点儿也不熟,但通过来来去去这些书信,通过节礼那些他大概知道对方是什么人了。他送礼从来不是看价值本身,虽然签筒这些用的都是绝好的料子,但怎么说呢?那只代表对别人来说十分难得的东西搁周家
只不过寻常。那也就是他一贯的标准,比起料子本身,还是他送这些东西本身更值得推敲。
如果纯粹是为了维持一个友好关系,以便有需要时对方愿意援手,送礼一般会挑体面的价值高的。
他送来这些……显然不是为了维持一个表面交情,是真正想进一步搞好关系。
从这个角度,他会送什么东西过来?
应该是派得上用场符合需求的。
从季节这个角度考虑,两双毛手套就已经送温暖了,配的药膳材料也很体贴,剩下那样还能是什么呢?就算挺轻松的分析到这里戚秀才还是猜不透。
也没关系,戚鸿虽然说了吊胃口的话,也不是真的要让老爹来猜。
几乎是秀才爹刚问出来,他就嘿嘿提示起来:“爹你记不记得之前那边送字帖来?当时我妹气鼓鼓的,您还说那东西好。”
“是好啊,敏敏那笔字写得的确不太漂亮,练一练挺不错。这个临帖不光能练字也能磨性子,练好了给自己长脸那字帖还能留着将来给后面人用。”
……
……
“谁同您说这个了?”
“你想说什么?说啊。”
戚鸿瞅了戚敏一眼,壮着胆拆她的台:“我妹您还不知道?一好面子,二嘴硬,明明后来还拿字帖去临了,在回信上却没说人家一句好,直接来了个推卸责任。”
回想起那封信,戚鸿就感觉他这脸皮都是薄的,妹妹才厚。
——字写的不好怎么了?
——多少人还不会写字。
——的确我作为人群中的佼佼者不应该跟人比烂,那你考虑一下我有几个时候练习?
以前书房全天都有人,秀才爹要在里面给人上课,没几个时候可供她摸到笔墨,戚敏是学会了写字,也就是会,练的机会少,再说她也有自己的事。作为一个姑娘,还是镇上的姑娘,能认字已经很了不起,康平镇上不论性别九成都是文盲,识字的里面还有一半只认得些常用字,还有会读不会写的。
戚鸿清楚的记得他妹一点儿不心虚,嘟嘟哝哝之后就写了回信过去,阴阳怪气说有本事送字帖有本事你实际解决一下问题啊,妹妹说她学字的时候用指头比划得多,拿毛笔还不习惯,就感觉软踏踏的,要是换成硬一点的笔没准就能好很多。
这个回信内容戚鸿知道,他当时就哈哈笑了,吐槽妹子真一点儿不吃亏,这都要在嘴上赢回来。
他没觉得戚敏是认真的,更不觉得那边收到信会真的去弄。
当时甚至想象到周没病收到信后哭笑不得的样子。
结果呢?
过去这么久,久到他以为翻篇了,字帖的事都没人再提,别说他,敏敏自己恐怕也没惦记过,这次随信送来的东西里面居然出现了这样一支怪笔。
那应该是笔把。
它不是用羊毫狼毫做的笔尖,而是个薄薄的金属片,同纸接触的地方尖尖的,这个同样是蘸墨使用,把笔尖充分浸泡在墨汁里面提起来就能看到金属片上会裹着一些墨水,蘸一次就能写完一行字,看妹妹用着还挺顺手,写出来的字细细小小的,但的确比她用毛笔写的规整好看。
戚鸿一个心痒痒,也上手了。
事实证明,就算软笔字更难把控力道,要让一个从来只写软笔习惯了软笔的人突然转去写硬笔,他也一样不习惯。
用软笔的握笔方式写硬笔,笔尖会立起来,不那么顺滑。
要在最佳角度就得调整握笔姿势,换了姿势不得习惯个十天半月?
戚鸿暂时没能驾驭这个蘸水笔,但他看过戚敏用,觉得戚敏和这个笔确实还挺搭配的。“之前妹妹在回信上嘴硬了一下,没想到那边居然当真了,还满足了她不讲道理的愿望。”
戚敏插嘴:“不是愿望,我就随口说说。”
“还辩什么啊,敏你把那个笔拿出来给咱爹看看。”
眼见老爹很有兴趣,戚敏还能藏着掖着?
自不能。
她回房去将笔拿来,顺带取了砚台,加水研出墨汁。戚敏研墨时,戚秀才已拿过那蘸水笔打量起来——
“是笔的样子,有竿有尖儿,可这硬邦邦的如何运墨?又怎么写字?”
他看得差不多,墨汁也磨得差不多,戚敏伸手让老爹把笔递过来,把笔尖放平在墨汁里一蘸,随后才竖起来将多余的墨汁沥去,往哥哥帮忙铺好的纸上随意写了个“戚”字。
“您看,这笔就是这么用的。握的位置靠下一点,手腕不必悬空大可直接搁在桌上,字还是那么写,手感不大一样这个习惯一下应该就好了。”
解释之余,戚敏有写了两句吉祥话,看她用得这么顺手写出来的字也挺端正,好像比她用毛笔写的还漂亮点,当爹的有些心痒痒:
已知敏敏的毛笔字还差得远,换成这个笔之后写出来好像比不大能看的毛笔字好看一些,由此戚秀才得出了个错误的结论,他以为这个笔还能帮助提升书法水平。
等他在旁边坐下,接过来,亲手一试用。
这……
……
和想象中的不一样。
这梆硬的笔尖无法通过力道来彰显韵味,同样的写字,意思比正常差了好多。别说让字变得更好看,它都够呛能保持本来的意境,戚秀才十分的认真也就能写出正常三四分的水平……要知道用毛笔的话,以他半生功力,哪怕没感觉随意的写也得有个六七分。
看得出这玩意儿不好做,笔尖那么细,工匠没少费力气吧。
心意确实到了位了,但它不是鸡肋吗?
乍一下,戚秀才真体会不到硬笔的好,他没用顺手,这还别扭着呢,暂时感受不到硬笔相较于软笔的优势……没觉察出优势,反倒品出了不足,说鸡肋都是客气的,没直接说做这个吃饱了撑的。
但很快他疑惑了,转头问女儿:“敏敏我看你用的挺顺手,这里面有诀窍吗?”
“……多练?”
“你不也是今儿才接触这个笔?怎么用那么好?”
也不能说我以前天天写啊,戚敏顺口扯了个谎:“可能是以前没少拿棍子笔划?我认字那会儿咱家没现在宽裕,上纸的时候不那么多。”
戚秀才一想,这倒是实情。
文房四宝就没有便宜的,当初敏敏是顺带跟她哥一起学的字,说是一起学的,但是他俩的态度和追求显然不同,这个时代男女地位跟后世大不相同,女孩们是没有机会认真去读书应试的,认字也就是避免被蒙被诓给自己长长见识。
时代决定了读书人金贵,别的不说,就算活不下去了要卖身去做奴婢,能认几个字的都能多卖些钱,当初让女儿跟儿子一起学字都是戚秀才觉悟高,也是他疼这闺女。
学归学,两人学法却不同。
戚鸿之后要去书院深造还要参加考试,他从小就要执笔,得练出一手工整的字,笔墨纸是省不了的。你总不能期待一个每天用指头或者木棍子比划的人一换到毛笔就行云流水。
戚敏不一样呀。
她写得最漂亮就是自己的名字,平时学字或者拿手指蘸水在桌上比划,或者拿小石头或木棍在地上划拉,多数的字她认得,也会写,但只是会写,绝称不上漂亮。
这是没有办法的,戚秀才一人供一家,他作为启蒙先生经济情况比下蛮力的好一些,但也不足以在供完全家的吃穿之后还要负担三个人的笔墨纸,他自己每个月就要用去不少,算上儿子的已经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了。
回想起这些,戚秀才又有些愧疚。
心说自家姑娘是绝好的姑娘,当爹的却没给她绝好得条件,总感
觉对不起他。
看老爹莫名其妙的沉默下来,戚敏有点迷惑,眼神询问老哥:这是咋的?
戚鸿:天知道……
不过无所谓,管他想到什么打断就行:“妹这么说我就理解什么叫天无绝人之路了。”
“这还能和天无绝人之路扯上关系?”
“就那个意思嘛,你想,本来没正经练字是短处,现在拿到这个笔,妹你习惯了用木棍子比划,因为木棍子硬邦邦的这个笔尖也硬邦邦的,你居然找到了相似之处拿到很快就适应了,我们天天写字的反倒一下子习惯不了,这是不是坏事变好事?像这样的事,另外也还有吧,这是不是就叫个人有个人的长处,天无绝人之路?”
戚敏都没好意思告诉他们要是真的用木棍子学字的乍一拿到这个也要抓瞎。
那么说就是个借口,结果老爹和老哥信真了。
虽然作为参考的情况不对劲,这个结论居然没大问题,的确是个人有个人的活法天无绝人之路。戚敏就点点头,给老哥竖起大拇指。
秀才爹依然没觉得他有朝一日会用这个,还说挺好:“虽然咱们拿着鸡肋了,给敏敏刚好,周无恙挺有心的。”
“谁说你们就用不上了?爹您是没习惯,没品出这笔的妙处。”
“妙在何处?”
“省纸、省墨、省笔,这个做标注尤其合适,我知道毛笔里面也有极细的,那些画匠就要用到,那笔写字多慢?哪有这个方便快速?爹你想是不是呢?”
刚才因为别手,戚鸿没仔细琢磨,顺着女儿说的一寻思还真就是这么回事。
这个比毛笔省纸省墨是明摆着的,金属片上挂那点墨汁平常润笔都不够,女儿却能用它写出一行字来。那字又细又小,初识字的时候用这个哪怕天天练习也不会像正常那么废,再者,戚秀才平常一支笔哪怕顾惜着用也用不久,毛会岔会掉,用一段时间就不好使了得买新的。
周无恙送给敏敏这个笔的笔尖是个金属片,写字不会有多少磨损,爱惜一点一支笔就能用很长时间,根本不需要换。
这也不怕浸墨,写完拿清水冲一冲就干干净净,带出门也很方便,戚秀才越想越觉得自己傻,刚才竟没想到这些。
这会儿他想到了……同时充分感受到成功人士和普通人的不同,这个周无恙只是听了敏敏一声抱怨居然就做出来这个东西。
这个啊……
戚秀才发誓自己以前没见过,听都没听过,应该是新玩意儿。
噢……
他不
应该用玩意儿来称呼这笔,虽然看起来还是觉得别扭,写着也不太顺手,甚至于说哪怕戚秀才不是那么聪明也大概感觉出了即便他完全适应了这个笔,可以稳定发挥,写出来的字大概也不会比用传统的毛笔来得漂亮,这个硬邦邦的笔并不对戚秀才的胃口,但不可否认的是它有发挥作用的场合,在某些方面的确独具优势。
“不想周无恙能为敏敏做到这地步。”
旁听了半天的老太太可算找到机会插嘴了,问他咋不想了?之前送那么多不就明摆着是有心人,这次的是比极品好茶稀罕还是比翡翠菊花贵重?
戚秀才:……
“娘你不懂,这不是贵不贵重的问题。”之前的所有东西都是有参照的,哪怕价值高也只能说人慷慨,唯独这个笔不是慷慨二字就能诠释的,一个人能因为另一个人随意的一句吐槽,如调侃般的吐槽就去钻研这些,并为她量身打造出这东西来……
这里面的心意太沉甸甸了。
敏敏也说那人身体不太好,对他来说夏天要好过些,天冷起来就特别难熬。捣鼓这个的时候可不就是深秋初冬这一阵吗?人难受着还做出了这,好像还主导了个什么挣钱生意,他真不是寻常人。
眼看全家跟老爹一起点头,从前他们还会说多好的人,咋就是个病秧子呢?
现在不了。
家里人已经挺久没说过这个话,不就意味着连那个破烂身体都动摇不了对他本人的好评价,戚家人一路看过来,觉得很难找到比周无恙更真心的人了。
你看戚家人老念叨他们兄妹的终身大事,会这样绝不是因为这两兄妹行情不好,他们行情好极了,无论戚敏或者戚鸿都多的是人稀罕,既有人前仆后继的想娶也有人做梦都想嫁,理由想也知道。
这些人中一部分心里有想法但不敢表露,或者是害臊或者是自认为配不起,撇开这部分,就说那些大大方方提出来的,也没有任何一个有这执着劲儿。
有一些请中间人来说过,或者让自家长辈来拜访过,通常在接收到不乐意的信号之后大家陆续就打起退堂鼓,生怕死皮赖脸把戚敏惹烦了。
退得这么快可以说是识趣,换个角度不就代表人只是来试一试,看有没有可能,他内心里面并不执着?
人要是存着强烈的执念,能一下就放弃?
这么看来,那一圈人里面最渴盼的不就是周无恙么?
再想想这个人还不简单,既没有分外强势,又充分传达了心意,写信或者送东西来分寸拿捏得都还挺好,书信内容挺清爽的,送来
的东西也叫人觉得不错,怪有心,不是单纯在摆阔。
他也抓住机会展现了自己的优势。
至少现在戚家人逐渐已经忘记他差的离谱的身体了,以前大家都觉得这是个巨大的短板,让人难以接受的层级,现在说起这个顶多觉得人不容易,搞不好还会加一句梅花香自苦寒来,果然还是苦难才能磨砺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