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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都市言情 > 花都第一妖孽 > 第三百七十章一个顶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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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刃直接回道,这些天,刃和他们也比较熟了,虽然现在的生活有点苦,可他觉得这样活着挺好,挺有意思。而且,跟着那个男人的脚步,总是能让人看到不同的天地,不同的风景,总是有奇迹出现。

云山举了举手中的枪:“不信,呆会儿咱俩比划比划!”

“要是老大要吃怎么办?”

“呃!”云山让刃的话给呛着了,转头过去,哪知刚好和老大的眼神对上,云山直感觉头皮发麻,笑道:“老大要吃,我自然是双手奉上了,是吧,老大。”

“要吃猪尾巴可以……”

“真的啊!”

“等下杀野猪的时候,你就去抓住它的尾巴!”

云山看见老大脸上淡淡的笑,试着问了句:“老大,开玩笑的吧?”

“谁和你开玩笑,要是今天你抓不住那猪尾巴,你就饿肚子吧!”

“俺好可怜啊!”云山擦了一把脸,盯着越来越近的野猪,恶狠狠的道:“来吧,畜生,老子吃定你的尾巴了!”

等野猪离他们还有五米远时,云山带着他那队十八个人跳了出去,莫狼手中的刀刺向野猪的头,云山当真听话的去抓猪尾巴了。

林南看着和野猪搏斗着的云山等人,心里好些感慨,以前在龙门,当家的他,可管家的却是军师等一帮兄弟,基本上当的是甩手掌柜,可这次等他亲自带兵,柴米油盐都让他管的时候,才觉得那头大得一个顶俩。

他们在山里已经快晃悠一个月了,一周前,刃带着他们到了那个叫凤凰的村镇,却发现,竟然早被人捷足先登了,而且,还不是一个,而是三方势力,最弱的一方也有上百人;而最强的是有个名号叫凤凰军,足足有五百余人。

是的,还不足上千人,林南来招各个击破,谋个立身之地,安身之所,还是不难办到。可他毕竟只是一个人,还不是神,要想以后能走得更远,把那

个疯狂的念头实现,光靠一个人是不行的,身边得有更多的帮手,强有力的助手。

群众的力量才是巨大的,爆发出的能量更是骇人。

无奈,林南只好带着云山他们再次钻进深山里,离村子也较远,这样不容易被发现,林南也刚好趁此机会,锻炼他们。

可这样一来,问题就出来了,住的好说,深山里有的是树,大家齐心协力,三天就把住的问题解决了,盖了几个简陋的木头房,能遮风能挡雨;穿的也好说,都是一群大老爷们儿,有啥害羞的。

但是,那个吃的,着实难住了他们,这一个月来,附近的猎物都快被他们打光了。就说眼前这头野猪,都是他们走了十多公里才碰上的。

以前红军长征的时候,是三月不知肉味;而林南他们现在,早不知大米饭是什么味道了,他们天天不离肉,肉虽然是好吃,可吃了整整一月的肉,再加上那肉,没什么花样,要么是煮,要么是烤,而且盐味还少得可怜。

早把人吃得想吐,要不是林南每天都把他们身体里每一丝力气都压榨干净,估计他们是宁愿饿着,也不愿再把那肉往肚子里咽。

训练当真是无时无刻,无处不在,就像今天,莫狼等人在家里训练,体能、拳术、射击等等,云山这队出来准备食物,也都是为了更好的锻炼。三队人马,轮换出来准备食物。别说,效果还挺显著。

一个月来,那群矿工的变化虽算不上翻天覆地,却也像一把刀,磨出了锋利的刀刃。现在他们所欠缺的就是拔刀出鞘,杀人实战的机会。

“也许是时候了!”林南轻轻念着,又看向云山等人。

“MD,早上都没吃肉啊!就这不到两百斤的野猪,半天了,十多个人都没把它放倒,还反让这畜牲拱伤了一个,你们真他MD给老子长脸啊!

今天回去,啥也别说,先给老子跑二十圈!”抓住猪尾巴的云山是发火了

,一脚猛踹在猪pi股上,野猪受痛,转过身子要咬向云山。趁这时,四五把刀刺进了野猪身上,还有一把刀割断了野猪的颈部血管。

云山松开了手,那野猪摇摇晃晃了几步,倒在地上,再没爬起来。云山跑到林南面前,笑道:“老大,猪尾巴任务完成!”

“好,猪尾巴是你的,咱们打道回府!”

是夜,五十多号人围着烤得肉香飘溢的野猪或痛苦或幸福的吃着,痛苦的那群跑了二十圈的人,幸福的显然就是啃着猪尾巴傻笑的人。

等他们都睡去后,这队人马的几个主要负责人聚在了一起,林南说道:“明天我到村子里去探探消息,也不知政府军和同盟军现在打成什么样了,一个月来,根据枪炮声来判断,大规模的战斗有三次!”

“老大,准备动手了吗?那帮兔崽子拉出去打上两仗,绝对变成猛虎般的精兵!像我,肯定也是良将!”云山的脸皮着实够厚,说这番话,脸一点儿都不红,任由莫狼和刃对他竖起中指。

“是该出去走走了!莫狼在家里守着,刃和云山,再带十来名兄弟,我们到村子里去一趟,顺便弄点大米和盐回来。”

云山听到自己能出去,兴奋得不得了,他才不管要去做什么,只要跟着老大,他什么都不怕,现在就是让他跟着去刺杀彭嘉升,他保证不会皱一下眉头。

因为,这一个月来,林南做了太多让他们觉得不可思议的事,而且还把绝对的服从命令刻在了心里,指哪打哪,绝不含糊。所以,留下来看家的莫狼虽然有些郁闷,却立即应声接下命令,可看他样子,明天的训练可想而知了。

第二天,等莫狼他们开始训练的时候,林南一行人开始启程,刚走到村口,就看见集市最热闹的地方,一棵大树上,钉着一个人,皮已经被扒光,触目惊心!

“啪啪啪!”一个穿着貌似军装的人举着鞭子,狠狠的打在没了皮的

尸体上,一边打一边喊:“看到没有,这就是和我们军做对的后果……”

林南十六个人分了开来,各自做自己的任务去了,打探消息的混入了人群,买东西拿着他们猎的兽皮和商贩们闹在一起……

一个多月来,每当出太阳,林南都是在炎炎烈日下暴晒,这一次,他终于得偿所愿,那一身白得让女人也妒嫉的皮肤也微微变黑,再加上刻意打扮的衣服,不仔细看,还真认不出来。

唯一的缺点,就是他们很面生,一路走来,惹来了不少人的注意。林南手里也拿了一张兽皮,这张兽皮,可是一张金钱豹子皮,花纹好看,皮毛也柔软舒适,和刃一起走到那棵树下,听着人群里的议论,虽然他们有些人说的是民族语言,但大部分人说的还是中国的话。

这片土地以前本就是华夏的一部分,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明朝,只是近代以来,因为各种原因给割裂了出去。

他们说的是中国话,用的电话也是YN的区号,通用货币是人民币,看的是内地的节目,风俗习惯也和YN那边差不太多,和国内没什么两样,可偏偏分属于不同的国家。

那个拿鞭子的人还在逞着威,林南从他们的小声议论里得知,那人就是以前第三方势力的头目,他们胆大包了天,竟敢抢军的鸦片,抢劫不成功,反落到他们手中,于是他便成了军杀鸡儆猴的工具,第三方势力也随之瓦解,被军吞并,军更是壮大。

“凤凰村只要两个武装组织了,一山不容二虎,军肯定要对仅剩的那个组织,也就是自由军下手。”

林南听着想着,军在凤凰村的名声并不好,强抢强卖就不说了,还调戏妇女,强拉壮丁入伙,肆意殴打,反正就是一句话:“老子手里有枪,想把你怎样就怎样,你不服,不服一枪崩了你!”

军如此,自由军也大哥不说二哥,反正不把村民当人看,闹得村里是民怨沸腾,怨声载

道。

这支军并没有驻扎在凤凰村里,而是把营地建在了离凤凰村不远的梧桐山上,梧桐山地势险要,易守难攻,也因为占着地势的便利,军才能发展壮大,逞凶施恶。

再加上,政府军和同盟军这些日子交战不断,更没精力来特意对付他,军想趁着这个大好良机,把声势进一步扩大。

而那个第三方势力刚好在老虎要大干一番的时候,在他嘴里抢食,金三角的武装势力,大部分都是以毒养军,再以军护毒,最小的那方势力就刚好成了炮灰。

眼前这场面就大了来说,是警告凤凰村所有的人,让他们不敢和军作对;但也是个信号,要自由军老实一点,否则,全是兵戎相见。

那个兵估计是打累了,唤了一个手下来继续鞭尸,他的眼光则在人群里瞧,目光扫过林南两人的时候,略微停顿了一下,但没在意,又接着看下去,直看到一人装作低下头,然后退出人群时,他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尸体早就不成样子,那兵见今天的任务已经完成,又朝众人威喝了一句:“谁和军作对,谁就是这样的下场!”

喝完带着三个手下大摇大摆的往外面走,人群里自动分开一条道,那兵见他们脸上全都担惊受怕的样子,感到很满意,可经过林南身边的时候,却看到一脸的镇静,心下有些不爽。便停下脚步,说道:“你们两个很面生啊!你叫什么名字?”

“龙天!”

“到凤凰村来做什么?”语气那一个傲,仿佛天是老大,他是老大一般。

“我们是来卖兽皮的,然后换点吃的回去。”

那兵盯着兽皮的眼睛一下子愣了,大呼了一声,脸显惊喜神色,不容拒绝的道:“这块兽皮我要了!”说着伸手就要去拿。

林南把兽皮往后一缩,说道:“我爷爷说,这块兽皮要卖五十块钱!”

“知道了,老子会少你一分钱吗?给老子拿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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