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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女生耽美 > 有匪 > 有匪 第1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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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军临时拔营,彻夜疾行,偏偏天公不作美,他们方才出发不久,便淅沥沥地下起雨来。

“巴山夜雨”,能涨秋池,此地纵然距离蜀中已经有一段距离,秋雨之势却不遑多让。曹宁的行军速度不可避免地被拖慢了不少,而天好似漏了,大半宿过去,雨水非但没有停下的趋势,反而越来越密,跟着雷电交加起来。

北军行至一处山谷狭长之地,先锋方才入山,便有一条大闪照亮了半个天幕,谷中闷雷的声音慌乱地在山石上来回碰撞,好像自从地面之下传来的隆隆鼓声。

一个传令兵发疯似的越众而出,从主帅处沿路往前飞奔,口中喊道:“停下!停下!王爷有令,后队变前队,绕路——”

又是“轰”一声雷声,将那传令兵的吼声盖了过去。

闪电恰似刀光。

“九月初三那天夜里,嘿,北军精锐在交界附近遭到伏击,一溃千里,伤亡惨重,死了不知道有多少人哪,那人血给雨水一冲,就好似汇成了一道红河一样,一直奔着东边流过去了,百里之外河道里的水都是猩红猩红的,跑出老远去都能听见鬼哭!”

庐州郊外,一处四面漏风的破酒馆里,几个南来北讨跑生活的行脚帮汉子在此歇脚,凑在一起,一边啃着粗面饼子,一边议论时局,常常发表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言论。

“扯淡,还鬼哭,你听见了?”

“我一个远房表叔家就住在那边,他老人家亲耳听见的!”

“我看人家是怕你赖着不走,说来唬你的。”

“你个……”

周翡静静地坐在一边,等着杯里有些浑浊的水沉淀干净,将周围的聒噪当成了耳旁风——没办法,不是她不关心战局,实在是一路走来听太多了,怎么胡说八道的都有,一会说发了周大人神通广大,发了洪水冲走了曹军,一会说曹军所经的山谷闹鬼,将北军留下当了替死鬼等等……也就只好充耳不闻。

“慢着,二位哥哥先别吵——那么曹宁遇伏,究竟是死了没有?”

人群一静,方才讨论得热火朝天的那几位都闭了嘴。

这时,只听一个角落里坐着的老者幽幽地开了口,道:“那曹宁恐怕是跑了。”

那老者声音十分奇特,好似生锈的铁器摩擦在砂纸上,听着叫人浑身难受。周翡举杯的手一顿,寻声望去,只见那老者面貌十分丑陋,半张脸连同脖颈喉咙处有一道凶险的伤疤,看得出是刀剑留下的痕迹,除此以外,他两侧太阳穴微鼓,目中精光内敛,内家功夫应该颇有造诣。

周翡一眼扫过去,那老者立刻便察觉到了,与她对视一眼后,冲她浅浅一点头,接着说道:“除了斥候以外,周大人有时也差遣一些咱们这样的人,替他探查民间的风吹草动,老朽老而不死,闲来无事,便偶尔帮着跑趟腿,几支队伍的旗子都还认得。那日想必是秘密打伏,我正好在附近,却全然无所察觉,半夜听见附近打了起来,连忙冒雨上山前去探看,竟见北军曹氏王旗被围困山谷,片刻后便倒了。那一战打了整宿,满山谷都是沾了泥的尸体,也有趁夜跑了的,完事以后照着闻将军的规矩,将战俘归拢,又把几个斩获的北军大将头颅高高挂起,我来回看了三遍,没有曹宁。”

旁边有人恭恭敬敬地说道:“老前辈,你还认得曹宁?”

另一人答道:“那有什么不认得,曹宁那一颗脑袋据说有寻常脑袋两颗大,我要是在,我也认得!”

众人又一片七嘴八舌地议论起以曹宁的个头怎么才能不引人瞩目地跑出去,周翡见那老人撂下酒钱,慢吞吞地披上蓑衣,虎口处长满了老茧,磨得皮肤颜色都比别处深不少,她便忍不住脱口道:“前辈练过衡山剑法?”

这还是她从吴楚楚那乱七八糟的笔记上看来的,据说当年的衡山剑派所持之剑样式奇特,有一条弯起的手柄,刚好能卡在虎口上,久而久之,那处便磨黑了。

老人一顿,片刻后,轻声道:“现在居然还有小娃娃记得南岳衡山。”

衡山密道于她有救命之恩,周翡本想同他说句什么,又觉得老人家站着自己坐着不合适,正要起身,却见那老者将斗笠往头上一遮,朗声笑道:“好,只要有人记着,我南岳传承便不算断了!”

说完,也不待周翡回话,两步离了破酒馆,飘然而去。

正这当,门口进来几个唱曲的流浪艺人,正好众人说厌了南北前线的事,便催着那几人唱些新鲜的,周翡将澄清的茶水倒在水壶里,撂下几个铜板,穿过闹哄哄的人群,正要赶路,便见那拉琴的朝众人团团一拜,说道:“诸位大爷赏脸,小的们正好听来了新曲子,今日同诸位大爷献个丑,唱得不熟,多包涵。”

周翡已经走到门口,嘬唇一声长哨,将自己跑去吃草的马唤了回来,方才拉着缰绳预备走,便听里头又传来人声:“……这段曲据闻乃是羽衣班所做,唱词乃为‘千岁忧’所书,名唤作《白骨传》,乃是一段志怪奇闻……”

周翡:“吁——”

行脚帮一帮莽撞人不管什么“百岁忧”还是“千岁忧”,只一味催促,沙哑而有些走调的曲声幽幽响起,周翡逗留在门口,将白骨死而复生后四处找寻自己坟墓的鬼故事从头听到了尾——听到白骨历险一通,因其形容可怖,搅动得四方惊恐不安,最后总算找到了自己葬身之处,却发现自己的坟冢被另一具披金戴玉的骸骨鸠占鹊巢,于是纵身跳入滔滔入海的江水中,同大浪一起奔流而去,成了司水的精怪。

周翡皱起眉,感觉这种漫无边际的胡编乱造确乎与之前那部《寒鸦声》如出一辙,不像别人冒名伪造的。

所以是谢允亲自写的?

谢允是醒了?

他整天冻得跟鹌鹑似的,怎么还有闲情逸致写这玩意?

写就写了,他既然不出门,也无需路费,为何要在这节骨眼上将其传唱出来?

还有那结尾——“长河入海,茫茫归于天色”,实在是怎么听怎么微妙,正好暗合了“海天一色”。

从自己墓穴中消失的白骨、鸠占鹊巢的隐喻、海天一色……

电光石火间,周翡脑子里闪过无数念头,她倏地翻身上马,一路快马加鞭,绝尘而去。

一个时辰后,周翡赶到了四十八寨最近的一处暗桩,话都没来得及交代清楚,只是亮出令牌,三下五除二地写了一封信,交代道:“替我送到南国子监,找林真讲。”

暗桩应下,周翡立刻便要离去。

她正要往外走,正好暗桩的一个跑腿信使从外面回来,险些撞了她。

那信使匆忙道:“这位师妹留神——来了三封信,两封‘号脉’结果,秘信报给大当家,还有一封带着信物的私信,东边来的,正好一并送回寨中,给周……”

周翡脚步倏地一顿。

此时,旧都南城中一处不显山不露水的小小院落里。

小院陈设十分简谱,种了几棵松柏,在秋风萧瑟中还强撑着些许陈旧的绿意,一个须发灰白的男子盘膝坐在院中,他披头散发,削瘦、独臂,脸上两条法令纹深邃如刻,面上隐约有紫气。整个院中翻涌着说不出的凌厉肃杀之意,一只鸟雀落在院墙边上,很快便不堪忍受,受了惊似的扑棱棱地飞走。

突然,那独臂男子蓦地睁开眼,一双目光如电似的射向门口,院门口有个北斗黑衣人正要开口说话,叫他暗含杀意的目光一瞥,当即腿一软,“噗通”一声跪了下来,露出身后一身绛红官袍的武曲童开阳。

童开阳嫌弃地将那碍事的黑衣人拨到一边,大步闯进院中道:“大哥,你听说了么?”

那独臂男子正是贪狼沈天枢。

沈天枢桀骜不驯,是为北斗之首,一辈子只忠于曹仲昆一人,自几年前伪帝病重,不再能理政之后,他也懒得和满朝上下各怀鬼胎的文武官员打交道,干脆闭门谢客,渐渐深居简出,不怎么露面了。

沈天枢缓缓收回五心向天的姿势,一言不发地站了起来,方才他坐过的地方,石板竟然凹陷了一块,而且没有一丝裂纹!

童开阳瞳孔一缩,低声道:“恭喜大哥又有进益,神功将成。”

“我不练武功干什么去?”沈天枢爱答不理道,“你急惶惶地做什么,听说什么?”

童开阳压低声音道:“端王兵败,前线一溃千里,周存长驱直入,三日之内已经连下数城,援军根本赶不上趟,今日早朝吵成了一团。”

沈天枢面无表情道:“谷天璇和陆摇光那两个废物呢,死了?”

童开阳:“……死了。”

沈天枢脚步一顿,倏地转过身来。

☆、第159章 风起

沈天枢一向觉得,北斗七人,只有童开阳与楚天权这一个半人配得上同他说话——童开阳是一个,楚天权是个太监,因此只能算半个。

其他几位,从人品到本领,一概都是扔货。

人品姑且不论,反正他们也不是那些以名门正派自居的沽名钓誉之徒,不必讲那许多假大空的道义,孤高自诩也好、不择手段也好,都不过是个人办事的风格,各花入各眼,分不出什么高下。可若是连安身立命的根本——那点功夫都练不好,那就没什么好说了。

死了也活该,叫人瞧不起也活该。

眼界狭隘、旁门左道之徒如廉贞与禄存,多年吃老本、毫无进益,就知道到处钻营之徒如巨门,还有北斗中著名添头破军……这几个东西沈天枢个个都看不惯,往日里便对他们十分嗤之以鼻,没事就按着高矮个头排着队的拎出来嘲讽一番以做消遣,此时乍一闻听巨门与破军死讯,他先是一愣,随即顺口冷笑了一声。

笑完,沈天枢面无表情地走了几步,都快要进屋的时候,他才脚步微顿,好像如梦方醒,说道:“……这么说,巨门和破军也没了,那当年仓促间被皇上凑在一起的七个人,如今岂不是就剩了你我?”

童开阳一愣,随即道:“大哥,咱们七个是‘先帝’凑的,不是当今皇上啊。”

沈天枢呆了呆,心里忽然涌上一股没趣,他“哦”了一声,不言语了。

童开阳抢上几步,压低声音道:“大哥,咱们这回可谓精锐尽折,端王生死不明,今日朝堂上,我瞧皇上都有些六神无主了,怕是不妙。”

沈天枢漠然道:“那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就会杀人,不会打仗。怎么,太……皇上想让我去打仗吗?”

童开阳苦笑道:“谁能差遣得动您老人家?方才来时路上,听说兵部紧急从各地守军中抽调了人手前去支援,可是军心已经动荡,怎么挡得住周存?再说我还听说,军中有谣言甚嚣尘上,说是皇上是容不下亲弟弟,多次故意拖欠粮草,才导致前线溃败,否则以端王之才,怎会败得那样惨?”

沈天枢一脸无所谓,道:“哦,这么说岂不是要亡国了?”

童开阳:“大哥!”

沈天枢略挑起一边的长眉,进了屋,用仅剩的一只手给童开阳倒了碗水喝。

童开阳心不在焉地端起来抿了一口,险些当场喷出来——沈天枢居然给他倒了一碗冷透了的凉水,连点碎茶叶梗都没有,凉水透亮清澈,诚实地亮着碗底一道裂痕。

再看沈天枢这偌大一间会客的书房,除了尚算窗明几净之外,几乎堪称家徒四壁,文玩摆设一概没有,书架上稀稀拉拉地放着几本武学典籍,闹不好还是他自己写的,一张破木头桌子横陈人前,桌面攒了足有百年的灰尘,漆黑一片,看着就很有“嚼劲”。

书房里静谧一片,既没有伶俐的小厮,也没有漂亮丫鬟,童开阳将鼻子翘起老高,闻不着半点多余的人气。他不由得一阵绝望,感觉今日从沈天枢这里怕是讨不出什么主意了。

一个尚算位高权重的人,竟能活成这副寒酸样,那么他可能是克己勤俭,也有可能是心如磐石,什么都打动不了他。

虽说“覆巢之下无完卵”,但是像沈天枢这样的人物又岂能以“卵”视之?哪怕曹氏国破家亡,赵渊可着王土疆域追杀他,于他也没什么威胁。

果然,沈天枢说道:“亡国就亡国,我是先帝的狗,他既然死了,也没留遗言说让我接着给朝廷卖命,那么旁的事便与我无关。你还有别的事吗?没有就忙你的正事去吧,别扰我清静。”

童开阳:“……”

他正想搜肠刮肚出几句说辞,突然,沈天枢抬头,一双目光钢锥似的穿透木门与小院,直直地射了出去。

童开阳愣了愣,不明所以地顺着他的目光看了一眼,过了片刻,才分辨出一点十分微弱的脚步声,他当时便不由得汗颜,隐约感觉到沈天枢自从不管俗事之后,于武学一道,好像迈上了一个他们摸不着边的台阶。

沈天枢坐着没动,轻轻一拂袖,书房的木门自己“吱呀”一声打开了,直到这时,一个人影方才落到院门口。

沈天枢眯起眼道:“想不到我沈某人府上也能有不速之客,这倒是新鲜。”

院外那人闻声,踱步进前,身形便落入房中两个北斗眼中,来人一身风尘仆仆的布衣,头上戴了一个连下巴也能遮住的巨大斗笠,整个人捂得严严实实,却还是能一眼被人瞧出身份来——能胖成这样的人毕竟不多见。

童开阳蓦地起身,失声道:“端王爷!”

曹宁掀开斗笠。

他一张脸长得白白胖胖,原本像一个洁净无暇的大馒头,此时却是满脸的污迹与伤痕,成了个被人割了几刀、还扔进泥里滚了一圈的脏馒头。

可即便狼狈成这样,他的肩背竟还是直的,拖着一条伤腿缓缓走路的样子也竟然还很从容。

“丧家之犬,不请自来。”曹宁简略地一拱手,叹道,“叫二位见笑了。”

沈天枢端着一碗凉水,腚下如有千斤,坐着没动。

童开阳可不敢像他一样拿大,连忙迎了上去,将曹宁让进里间。

曹宁拖着一条伤腿,摆手谢绝搀扶,道声“叨扰”,便一步一挪地进了沈天枢的书房。

沈天枢瞥了他一眼,不十分客气地说道:“你四肢负担本就比寻常人重,功夫又稀松平常,此番腿上伤筋动骨,之后又接连奔波,气血凝滞不通,我看往后也未必能恢复,说不定得瘸着走了。”

曹宁神色不变,笑道:“沈先生,一个人倘若长成我这模样,多一条少一条瘸腿也没什么影响。”

童开阳怕沈天枢又出言不逊,忙插话道:“王爷何以独自上路,既然已脱险,为何不回朝?”

“我皇兄早想收我的兵权,一直没有由头,好不容易逮着这么个机会,他不会善罢甘休的,”曹宁坐下,旧木头椅子“嘎吱”一声响,他自嘲一笑,又道,“这回我自己落人口实,没什么好说的。我这些年多少攒了点人,仓皇败退时没来得及与他们交代好,皇上必然差遣不动他们,在这个节骨眼上,想必更是恼我,一旦我露面,除了获罪革职软禁京城,没别的下场了——这倒也没什么,只是皇上手中那些所谓的‘可用之将’,多不过赵括之流,任他胡闹下去,恐怕……”

童开阳听他这话音不对,有点大敌当前仍要兄弟阋于墙的意思,当下没敢接茬,拿眼角瞥沈天枢,却见那北斗之首却依然捧着碗破凉水端坐,无动于衷。

书房内一时冷场,曹宁也没有动怒,他顿了顿,探手如怀中,取出一枚磨掉了一角的私印,放在桌上。

那小印上面刻着“四海宾服”四个字,很有些年头了,印章上头的龙纹被人把玩过无数次,摩得油光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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