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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玄幻魔法 > 心魔 > 第三百五十一章 三位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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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于濛摇了摇头:“没什么好猜的吧。我同你接触得不算多。但现在想一想你在渭城里做的事,虽然不清楚你的详细手段,可也能想得到一定布局缜密、心机深沉。”

“你这样的人太聪明,不肯相信别人倒算是正常事。只是……你也该清楚,并非这世上人人都像你一样聪明——也许有的傻瓜,真的就只想要平安喜乐的生活,也不愿意想太多呢?”

“哦。”李云心笑了笑,“你想说你是那样的傻瓜。”

于濛便轻轻摇头,转头往旁边看了看——像是对李云心感到无奈。

过了一会儿,又看他:“你见过了画圣留在这世上的一些东西,对不对?她留下了一些妖魔,或者其他的什么。”

“在长治镇你同我说暂时没法子帮我救活乌苏和离离,是因为你想要做到画圣那个程度,对不对?”

“你果然知道得更多。”李云心说,“是。”

他在陷空山见过邪王,以及那七子。与他到了化境、真境时候所搞出来的东西不同,画圣画出来的妖魔,竟然真的有神通——就如同这世上原本真实存在的一般。可他弄出来的东西——无论是那绿甲将军还是什么射手、行者,都只是寻常的肉身罢了——他们几乎没有神通。在这个世界所能挥的战斗力,也仅仅是稍微出众一些的普通人的标准。

因而他很想要知道画圣究竟用了什么手段才能够做到那种程度。

“原本是打算你恢复了妖力再说。但我现在就告诉你。”于濛拢了拢他的大氅,“道理很简单。你得让他在这个世界,真实存在。有了这个根本的东西,再依着你的心思去塑造他。”

他说了这么一句话就闭口不言,微微转头去看山下的风景。像是因为李云心之前的那些话与猜测在生闷气。

然后,李云心也不说话了。他皱起眉,思量了三息的功夫……便低声感叹起来:“原来……是这么简单的道理。”

的确是很简单的道理。

他早知道这个世界有阴神了——譬如某地的许多许多人都相信一座山上有山神。那么一旦机缘巧合信众又足够多,那山神就可能真地被化出来。

阴神共分三种,这便是其中的一种了。

于濛的那句话,再加上他自己对画道理解,应该是说——譬如先塑造这样的一个山神出来。这东西成了形,成为这世界的一部分,然后以这东西为根基,“画”出自己想要的东西。

其中自然还会有许许多多需要重新认识、练习、研究的技术细节。可只要有了这样的一个大方向,那么一切都并不是很难的事情了。

李云心之所以想了想就确定这这个法子是对的,则是因为那三花娘娘。

他将龙女希瓦娜的身体画给了她。龙女希瓦娜,他曾经画了出来供奉在渭城的龙王庙里,叫许多乡邻膜拜。那些人的香火愿力以及信仰程度自然不足以凭空造出一个阴神来。但依着于濛的说法,其实已经算是“在这个世界有了些根本”了。

因而他后来为三花弄出了那身体——虽不能真的化龙,却拥有了使用火焰的能力。这种超自然的能力,并不是纯粹的肉体力量可以达到的。

李云心一直苦思这件事……可道理却这样简单。

于濛便笑了笑:“许多事情的道理都很简单。我只说了一句话你就悟得透,可见你是罕见的聪明。那么你也该知道,简单有简单的道理——人也和这种事一样。并非人人都是如你想的那样子……”

“也许吧。”李云心轻轻叹了口气,“人人都想活得简单点——被你带进渭城之前,我也想活得简单点的。甚至于更早之前,我父母还在的时候,我所想的……也不过是隐世修行,体悟神仙之道罢了。但是如今哪……”

“人在江湖,身不由已。”他喃喃地说了这句话,就转过身去,往亭外的山下看。山下正是小石城的市井繁华处,人来人往。他的目力好。即便心里略微惆怅、心不在焉,但那里熙熙攘攘的世俗人在一个普通的秋日午后“生活”的情景却也历历在目。

他将那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又在心里重复了一遍,轻笑起来:“这句话从前就只是说罢了。但如今体会到了。其实还有另一句话‘一言难尽’——从前都不知道一言难尽到底是个什么滋味。但渐渐也知道了。你叫我不要将人想得那么复杂。我也是……一言难尽……”

他说到此处,忽然收了声。

因为看到了一个人……不,是三个人。

小石山山顶的这“寄思亭”,正对着城中的坊市——那是一个超大的市场。

除了山顶这一片“商业区”外,城中绝大部分的客栈、酒楼、书馆,以及各式各样的小摊小贩几乎都集中在那里。纵横三条街,规模有三四个长治镇那么大。在平时几乎是摩肩接踵,在今日也仍旧人来人往。

这样多的人,原本是不大容易注意到谁的。

但他边说话边看的时候,却正好看到了一场骚动。

骚动的中心是三个女孩子。

一个穿着红衣,一个穿着白衣。另有一个梳双髻的小丫鬟。白衣的女孩子偏腿骑了一头油光锃亮的白嘴小毛驴,毛驴的缰绳被丫鬟牵在手里。

李云心注意到她们的时候,她们停在一家汤饼铺前。

似乎是被香气吸引了,因而停下来瞧瞧。但这铺子,实则就是一辆手推车罢了。在街边停下,放一张桌,一条长凳。又生了铁筒里的碳火,码出各式的调羹,然后开张做生意。

三个女孩子加一头小毛驴,占地是有些大了——驴上的小姐不肯下来,因而毛驴就将整辆小车挡住了。

偏这三个女孩子又不是买了就走。倒叽叽喳喳地说起话儿来了。

话多的是那梳双髻的丫鬟——盯着小车案板上的十几样调羹,一样一样地慢慢嗅。嗅了之后问摊主“这是什么东西”,然后再献宝似地回头跟她家小姐说。

起先摊主见这三个女孩子都生得极俊俏、像是天仙下凡,因而殷勤极了。不但说调羹的名字,还说是怎样做的——看她们的穿着打扮,就晓得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也许哄得开心了,随手就打赏一两银。

但这么一说,丫鬟的兴致更浓了。旁若无人地开始同她家小姐聊起一路上的风土人情——譬如在哪个城里吃过的什么东西是好滋味,在某处见到了什么玩意儿极有趣。她家小姐也就抿了嘴浅浅地笑,有一搭没一搭地回。

如此,三个姑娘将客人都挡住了——不过汤饼又不是什么稀奇玩意儿。此处被挡住了,自然别处还有的。于是人们从她们身边慢慢地走过去,间或贪看几眼她们的美貌,也觉得是一件乐事。

摊主也并不急。因为听她们说话细声细气,应当的确是有教养的小姐。他在小石城里自然也见过许多的才子佳人,晓得这些小姐、公子里面,和蔼良善的实则是比较多的,飞扬跋扈的倒少见。所谓仓禀足而知礼仪——这样的小姐站在他这里,阻了许多的生意,看着兴致又不错,打赏的钱大概也是不会少的。

他又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因此反而心里愉悦了些——只招待这三位,总好过多半个时辰流水介地忙个不停。

如此,这两位姑娘就言笑晏晏地闲谈了将近两刻钟。而她们旁边的那位红衣姑娘则不说话,倒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滴溜溜地四处看,好像总也看不够这市井间的新奇玩意儿。

女儿家这般爱闲谈,这摊主渐渐也有些心急了。因为问过了他摊上十几样的调羹,却一直没有叫一碗汤饼来尝尝。这摊主是个有家有口的中年人,便想,总得问一句——叫这位小姐不拘多少点一样来,也好讨些赏钱。

于是趁着两位姑娘又微微笑的当口,陪着笑脸小意问了一句:“姑娘要不要来点儿汤饼尝尝?”

但骑在驴上的白衣小姐只拿眼角瞥了他一眼,转脸又同丫鬟说起“泸州城里那个呆头呆脑的书生”了。

摊主只当是这位小姐没听清他说了什么。于是又等一会儿——等她们又咯咯地掩嘴笑起来,才敢稍稍提高了声音,道:“姑娘呀,我这汤饼,既充饥又解渴,是难得的好味道……”

却不想,此前一直看着乖巧伶俐的双髻丫鬟,猛地变了脸——面上的笑容在一瞬间不见了,转头来瞪他:“聒噪!再吵,我吃了你!”

摊主哪里想得到小丫头变脸这样快?一时间倒是愣了。

却又听驴上的那位白衣小姐微微笑着,扬手作势打她:“你这属壳儿的,怎么就这么吓人?吓着了人,弄出来的味道怎么好?”

又看摊主:“你这样急,我就吃一点吧。”

丫鬟就一吐舌头,嘻嘻笑起来。

摊主听了她这话,心里才稍稍松了口气——他最怕主子和丫鬟一样不通人情,那么他这半个时辰可就白白耽误了。于是忙笑道:“不碍事、不碍事……”

可话说了一半,目瞪口呆地顿住了。

因为看到那白衣的小姐,伸手往左袖里掏了掏——他本以为是要掏赏钱给自己。然而等她当真掏出了东西来……

竟是一副血淋淋的……心肝呀!

摊主惊骇得差点跌坐在地上,甚至都忘了想这血淋淋的东西放在白衣的袖子里,怎么袖子不湿呢?

下一刻,这位小姐一抬手——啪叽一声响。这么一副血淋淋、热腾腾、还冒着白雾的东西,就被她丢在摊位的案板上。

然后,她向小贩温和地笑了笑:“切这个烫了来。不要太老,也不要太生。悠悠的嫩着即可。”

又抬手指点他小车上的那十几分调羹:“再给我加这个、这个、这个,和了酱和羹蘸了吃。”

那摊主……目瞪口呆地说不出话。

这摊位附近的人,也都驻足了、同样目瞪口呆地看,然后交头接耳议论起来。

丫鬟见了他这木鸡一般的模样,又嘻嘻笑起来。像是看到什么极好玩的事。也伸手在袖子里摸一会儿——竟然真地摸出了一枚金灿灿的大元宝!

随手将这大元宝也丢在案板上,“咚”的一声响:“我家小姐饿了。你还愣着做什么?”

这大元宝倒是立时就将摊主的神志拉回来了。他眼睛瞪得更圆,一把将元宝抓来了,看了又看,试着送进嘴里用牙咬——可他活了几十年,哪里见过金子是什么模样?咬了也分不出个真假。倒是看见街上一群人都难以置信地抻长了脖子盯着他手里的元宝看,连忙塞进怀里去了。

而后,才战战兢兢、磕磕绊绊地强打起精神:“是、是……小的……嗯,试试看呀。”

他做了十几年的汤饼,倒是没怎么打理过肉食——平日也是每逢年节才能割上几两肉打个牙祭,哪里晓得什么精细的烹煮手段呢。但好在那位白衣的小姐只说“烫了来”,于是就试着先将着心肝洗了,然后操刀细细地切片。

但或许是这东西血淋淋的怕人,他一边切一边觉得心悸,拿眼睛偷偷看这三个姑娘。

越看……就越觉得心慌。

等他再烧滚了水,在众目睽睽之下将那心片儿、肝片儿烫得断了生,就用大盏盛了。

然后又用粗瓷大碗依着那位小姐说的,调好了酱和羹。

但这时候闻着那心肝片,还是觉得腥气扑鼻。因而不知怎的,就先用手指捻了一片,蘸了酱送进自己嘴里,要尝一尝。

可……竟然尝不出什么味道。

只觉得嘴里是嚼了什么东西、东西下了肚也觉得满足。但问着腥,口中却淡出了鸟来,好像在嚼蜡。

抬眼看见小丫鬟皱了眉,似是要催他,更担心怀里的金元宝被讨回去。便忙陪了笑道:“不知怎的……吃着没什么味道——”

却见那小姐忽然掩嘴,噗嗤一笑,眼波流转顾盼生辉:“你这蠢材。自己吃自己的心肝儿,怎么会有味道?”

摊主听了她这话便愣住了。愣了许久许久,才忽然觉得胸口一阵剧痛。再低头一看……

像是皮球破裂一般的,“噗”的一声响——他的衣裳从中整整齐齐地裂开了。可不仅仅是衣裳裂开了,他的……肚皮、胸口,竟也整整齐齐地裂开了!

他张了张嘴,觉得全身忽然失掉了力气,下意识地伸手往肚子里、往胸膛中去摸——想要摸自己的心肝还在不在。然而只觉得身体里和意识中一样空荡……

嘭的一声仰面摔倒下去,衣裳里一块形似元宝的石头和着鲜血骨碌碌地滚出去好远。

死一般的寂静只持续了一息的时间。

下一刻,整条街的人齐齐出可怕的尖叫声,像是一群受了惊的鸡鸭猪狗一般四处乱窜、相互踩踏,又将街的摊位箩筐掀的漫天乱飞——抱着头争相逃命去了!

而这声音,似乎叫那位白衣的小姐觉得吵闹了。

她便忽然皱了眉,微微吸了一口气,而后!

猛然出一声尖利到仿佛利刃直刮擦着耳膜的鹤鸣、直冲云霄!!

只这一声过后,万般声响皆绝。三条纵横长街上的人,整个坊市当中的人……悉数七窍流血、仆倒而亡,在一瞬间被震死了!

然后,她才轻轻一跃跳下那头小黑驴,走两步踢开被开膛破肚的摊主,倚着他的小推车……用纤细白嫩的手指捻着烫好了的心肝儿斯斯文文地吃起来。

一刻钟之后,纷乱的脚步声传来。

五个手执长剑的剑士出现在街口。

他们先看了看这尸横遍野的街道,又彼此对视一眼,咬紧牙关,放缓了步子慢慢走近。

随后当先那剑士厉声喝道:“五臾剑派驻小石城修士在此——你们是哪里来的妖魔,敢在此处行凶?!”

但白衣的女子和她的丫鬟并不理会他们,只专心地享用美食。倒是一直不说话的红衣女子在此刻开了口。她微微皱眉,也娇声呵斥回去:“五臾剑派?找的就是你们这些不知死活的臭道士!你们家掌门在哪里?给本公主滚出来!”

那剑士冷冷一笑:“嘿嘿。竟还是找上门的妖魔?你才是不知死——我家掌门前些天刚在庆国诛杀了一个大妖,而今你们这些小妖又送上门——”

红衣的女子听了这话微微一愣,同白衣女子对视了一眼。

而后白衣女子站直了身子,猛地抬起手,遥遥向这五个剑士点了四下。

便是在这四下之后,除了说话这剑修之外,他身后四人的头颅登时冲天而起,噗嗤几声泼洒出大片血液、劈头盖脸地浇了他满身!

这剑士顿时呆住了。等反应过来了,拔腿就要逃——五人之中他修为最高,已是化境了。可那妖魔就在他面前抬手就点杀四人——

乃是个可怕的大妖魔呀!

可这样可怕的大妖,怎么会出现在小石城——这五臾剑派的门户了!?

他一口气奔行出了四步,而后掐了剑决,就要驾起剑光飞遁逃命。但他身后的三个可怕妖魔竟然没有追上来。他只听到那红衣女妖远远地又厉喝道——

“叫你家掌门知道!”

“洞庭的公主到了!叫她将我的李郎交出来——少了一根头,本公主灭你们满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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