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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女生耽美 > 第三乐章 > 作品相关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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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久的耳鸣萦绕,元霄在深度的昏迷当中,涔涔的汗珠沿着额头滑落。

输液瓶中的液体,缓慢地爬到血管里。从手指尖开始慢慢苏醒,耳鸣的真实感逐渐加强,在耳边“嗡嗡”作响。一开始像是几只蜜蜂,过了会儿,变成了工厂的轰鸣,巨大嘈杂。

元霄猛地睁开眼。

“醒了醒了!他醒了!”一个眼尖的记者,发现了病房里的人动了,忽地惊叫起来。接着,一窝蜂的记者不听劝阻,疯狂涌入病房。

元霄望着周围一群张着嘴,根本听不见说话声音的外国人,有些不知所措。他的记忆,还停留在飞机上。他茫然地看着这些人,抬手摸了摸脸颊。

睡着的时候,白问霖似乎亲了他的脸。

一个话筒戳到他面前来,女记者用英文飞速地发问:“您作为729空难的幸存者,请问事实是否真的如同航司所说的那样,是天气突变导致……”

元霄终于听见了一点声音,却敏感地发现了不对劲。

记者还在大声质问,几个安保直接把人赶了出去,一个黑人护士愤怒地说:“病人才刚刚清醒,他需要休息!”

“砰——”杂音被关在门外,元霄的耳鸣却加剧了,尖锐的鸣叫疼得他忍不住捂住耳朵。

几分钟后,进来了几个航空公司的负责人,其中有一位是华人,三十多岁的模样,很儒雅。他们给元霄道歉,语气诚恳:“骆先生,遇到飞行事故,首先是我们航司的失职,对天气预测有误,才间接导致了这场事故。我们愿意为此担负全部责任,会按照法律合理赔偿您的损失。”

元霄看了眼他们,又扫了眼现代化的高级病房,心里越来越沉,问了个不相干的问题:“今年是哪一年?”

几个负责人对视一眼:“呃……2019,骆先生,请问您需不需要……呃,做个核磁共振,检查一下脑部?”

“不用了。”元霄闭上了眼。

他没想到,自己还能回来。

729空难——也就是他最开始飞往美国遇见的那一场飞行事故,令他穿越到了二十二年前,穿成了一个长相一模一样的同名之人。

在那个平行时空,所有一切与骆元霄相关的人、事、物,统统不见了。他就那样生活了十一年,最终在零八年,因为心脏病手术的缘故,元霄在飞往美国的航班上……睡着了。

或许是睡梦中死亡,他一醒来,便回到了正确的时空,一切归位。

那个华人还帮元霄接通了他父母的电话,说:“在您昏迷的时候,我们联系到了您的家人,只是他们没有护照,不能来美国探望您。您打算多久回国呢?我们公司会在这段时间负责您的一切生活起居。”

“再说吧。”元霄摇头,抬头问,“我昏迷多久了?今天是几号?”

“今天是八月四号,从我们找到您算起,昏迷有两天了,事实上,您是729航班第一个醒来的……”

“四号?完了完了!”元霄对这个日期的记忆太深了。他直接坐了起来,弯腰开始找鞋,“我的鞋呢?包呢?”航司的负责人赶紧打开崭新的名牌手提袋,从里面拿出一套新的衣服,是一套休闲正装。另一个华人把书包和手机递给他:“您父母的电话接通了。”

元霄的父母,在视频里大哭,喊儿子的名字。元霄原本慌张的动作,一下就停住了,他有十一年、整整十一年没有听见过父母的声音了。

面对这一家人劫后余生的互诉衷肠,航司的几个负责人全都默契地关上病房门出去了。

“不用来看我了,爸、妈,我……”元霄不由自主地摸了下自己耳鸣不止的左耳,“我没事,真的没事,我身上什么伤都没有,我过一阵子就回来了。”

“满满,你可别买他们航空的机票了!我跟你爸都不放心!换个安全点的,买头等舱!”满满是骆元霄的小名,他出生在元宵节,“满满”寓意“幸福美满、阖家团圆”。

“或者坐船回来吧?坐个邮轮,飞机太不安全了……”

元霄不客气地把输液吊针拽下来,几滴血溅到床单上。他一边换衣服一边说:“飞机失事是小概率事件,我既然奇迹生还了,那肯定不会那么倒霉遇上第二次的。”

电话那头尖叫:“不要立flag!!!”

跟父母讲了一会儿电话,他忽然瞥见墙上的时钟。

——下午六点十分。

快来不及了!他顾不上叙旧,从lv的盒子里拿出航司赔偿给他的鞋穿上,背上了自己那个历经空难却完好无损的书包:“妈,手机是航司的人借给我的,我手机好像摔碎了,我得先把手机还给别人了。”

元霄从病房出去,外面已经清理干净了,一个媒体都没有。他把手机还给那位华人负责人后,对方看他一副要外出的模样,很不赞同:“骆先生,待会儿您还需要做一个全面的检查,我建议您不要出去。”

“我还有很重要的事,我赶时间……”元霄根本不理会,大步迈了出去。

负责人追上来,塞给他一张名片:“如果有记者纠缠您,不要回答任何问题,我们会处理所有事情。”

“谢谢。”元霄收下名片,几乎是用奔跑的速度,出了医院。

四十分钟后,出租车堵在了第五十九大街上。还有十分钟音乐会就开始了,元霄焦急地在阿姆的说唱里问司机:“还要多久?”

司机却耸了下肩,让他“easy”:“哥们儿,前面堵着呢,至少二十分钟。”

元霄头探出窗外,望着前面一望无垠的车流,又问:“卡内基大厅怎么走?”

“前面五**街左转弯,那里有个马车观光,转弯后直走就到了,步行大概二十分钟。”

司机有浓浓的口音,说话像说唱。元霄就听见前面左转弯和“马车”这个关键词。忽地,他在一家便利店门口,瞥见一只百无聊赖的高头大马——没有主人。而且不远处还有一个“horse carriage rides”的牌子,意味着可以租马。

元霄毫不犹豫付钱下车,一边跨越马路,一边从书包侧袋掏出笔和便签,嘴咬下笔盖,飞快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以及一句“我等下还马的时候会付钱的”。

把便签拍在便利店的玻璃门外,元霄一脚踩着马镫翻身上马,双腿一夹马腹。他并未注意到,他刚把马骑走,后面便利店的门就开了。一个纽约骑警手里刚买的酸奶掉在地上,粘稠液体溅到皮靴上,目瞪口呆地看着一个黑发年轻人把他的警马骑走了……

两旁的风吹得很急,令元霄一度听不见任何声音。

这只马比他以前常骑的蒙古马要更高大,是阿拉伯血统。元霄父辈三代都是牧民,家里豢养了上百只羊和二十头马。他看了眼时间,抓着缰绳狂奔不止。

两分钟后,元霄发现有几个戴着蓝色头盔的男人,骑着同样品种的马在后面追自己。对方身穿靛蓝色制服,戴着同色头盔,嘴里大吼着什么,可元霄耳鸣太严重了。他怀疑是飞机失事的后遗症,只有一只耳朵能勉强听清人说话,也不清楚对方到底在说什么。

他骑马是一把好手,这是从小练就的本领。

元霄听见警车的声音时,已经到了卡内基大厅外面,他对自己做了什么一无所知。

下了马,他才注意到马脖子上挂着一个蓝黄相间的盾牌形徽章,上面印着“police departtme

t”字样,非常气派。

元霄没有细想,因为快赶不上了。把马拴在栏杆上,快速从背包里找到电子票,以最快速度检票、过安检。

已经是七点过五分了,然而大厅里还是静悄悄的,舞台上,管弦乐手在试音,人们翘首以盼地等待着。

他们议论纷纷:“大多都是炫技的,看来今天出现的应该是黑罗。”

每次他的演奏会上,总会有大量的声音,热烈地谈论这一次出现的会是“哪一个罗伊斯”,这是除去当晚曲目以外,最令人期待的重头戏。

这并不令人意外——

一般而言,那些成名的音乐家身上都有一种非常强烈的气质与其独特的演奏风格——但阿尔伯特·罗伊斯身上却拥有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

一开始,他和汉堡交响乐团的首演一鸣惊人,国际乐坛评论界说他是:“横空出世的炫技狂魔,他的音乐一点感情都没有!干巴巴,无趣至极!”

“只能说他是个钢琴天才,而不是音乐天才。”

“他炫起技来,当今无人能及!”

可仍然有很多人,为他的迷人的触键而着迷,他能够弹奏最危险的跳跃,而不出任何差池。

以此成名后,忽然在一年后的一次演出,他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不再炫技,或者说,没有那么夸张了。

他两只手的手肘贴近身体,只用手指触键,那种触键方式轻而灵巧得让人叹绝,掠过一段长长的pia

issimo音阶时,那轻如鸿毛般的手法,震惊了整个世界琴坛。然而这不是让人最吃惊的一点,有幸听了现场的人,无一不对他推崇之极,声称罗伊斯音乐中细腻的诗意,纯净得像初雪。

和以前那个气质像撒旦、演奏火花四溅的罗伊斯判若两人。

这场演出后,他才真正的声名远扬。

人们根据他的迥异的两种演奏风格,称呼他为“黑罗”或“白罗”。

元霄一边道歉,一边躬着腰找到自己的位置,他从地上捡起不知道谁掉的曲目单,借着舞台上的一点光,看了起来。

上半场是巴赫《b小调第二组曲》和李斯特《唐璜的回忆》,下半场则是穆索尔斯基《图画展览会-基辅大门》以及拉赫玛尼诺夫《第三钢琴协奏曲》。

这时,大厅灯光倏地一暗,整个音乐厅都静了下来。

卡内基大厅的顶级环绕声音响传来一道女声,介绍今天的演出乐队纽约爱乐乐团,介绍指挥和钢琴家。紧跟着,舞台灯光被点亮,管弦乐队已然就绪,他们全员到齐,足有上百个乐手,都是顶尖的。

指挥席和钢琴凳上都是空的。

元霄知道阿尔伯特马上就要上来了,耳边却一阵长长的耳鸣,感觉心脏快要蹦出喉咙来了,汗水从黑色睫毛上滴落,下意识去摸口袋里的药瓶,却摸了个空。

过了几秒,指挥大师和罗伊斯一前一后从幕后走了上来,观众席掌声如鼓。尤其是看见最后出场的罗伊斯后,那鼓掌的声音简直要掀翻卡内基大厅的屋顶,震得元霄耳朵发鸣,他却丝毫不觉,单是目光怔怔地望着身着黑色西装,高大冷峻形如魔神的阿尔伯特,迈开长腿,大步流星地落座在斯坦威钢琴前。

他慢条斯理地脱下手套,那股气场瞬间席卷整个音乐厅,全场寂静!

“是黑罗伊斯。”旁边有人激动地低语。

元霄眼睛直直地盯着他,过于紧张的状态下,头脑却无比清晰,忽地想到了一件事。

那只马脖子上套着的盾牌徽章,是经常在电影里看见的——

ypd,纽约警察局的警徽。

汗水打湿了后背,他方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

貌似,他是不是……抢了纽约骑警的……马?

2. 《“告别”奏鸣曲》

元霄这会儿已经没工夫思考自己会不会因此坐牢了,他的注意力完全转移开了。

他的位置在中后,虽然不是什么好位置,可视野也不错,正对舞台中央的钢琴家。

他目光眺望着落在一袭黑色笔挺正装、宛如暴君的成熟男人身上。传闻他脾气非常不好,暴躁易怒又冷酷无情,还非常自大,有他的演出,便一切要以他为基准,他经常会在台上即兴改编原谱,弄得许多指挥和乐手们都跟不上他的节奏。可是碍于他的才华,谁都不敢说什么。

他太耀眼了,就坐在光的下面,饶是如此,也无法干预他身上那股冰冷的、不近人情的气息。

元霄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很难将他和记忆里,朝夕相处了那么多年的孩子联系在一起。

少年时的阿尔伯特·罗伊斯,还不叫这个名字,他叫白问霖。他遭遇了一系列的不幸,最后遇到了元霄。元霄把这个孩子带回了家。

那时的白问霖,和现在截然不同。他温柔、礼貌、总是在笑,像阳光、像天使。

可自钢琴声一响起,元霄就知道他没有变。他的触键、发声,干净到了灵魂里。节奏和力度坚定、安详而明智——完美到无可挑剔的技巧。不过,评论家是对的,他的技巧无可比拟,但缺少一种充沛的感情。

元霄记得他成名的那一次演奏,有位观众偷偷用手机录了音。

观众把录音发在社交平台上,糟糕的音质却在各大平台上疯传。因为大家误认为,这是李斯特本人用留声机录的《死之舞》,谣言越传越离谱,有好些人都信了这个鬼话,以为真的是李斯特本人的演奏——他高超的技巧征服了所有人。

上半场很快结束,白问霖弹完《唐璜的回忆》,出了大量的汗。他在掌声中站起身,陌生又熟悉的湛蓝眼眸扫过巨大的音乐厅。元霄几乎以为他看见了自己,但很显然,现场观众太多了。

元霄注视他走向后场,才收回目光,虚弱地向后一仰。他好些天滴水未进,一直靠输液续命。

他一面口干舌燥,一面膀胱发涨,正想出去上个卫生间,结果他还没起身,突然听见嘈杂的动静。他扭头一看,是一群穿蓝色警服、腰间佩枪的

ypd。他们被现场的安保拦在外面了,不允许进入、扰乱音乐厅的秩序。

元霄赶紧躬腰躲着。

不用怀疑,这一定是来抓捕他的!

他生平第一次遇见这种事,心里又害怕又不可思议,自己到底是有多倒霉,才会好巧不巧抢了纽约骑警的马?

一群警察在外面观察着整个大厅的观众,寻找着“罪犯”。

“他穿什么衣服?”

“深蓝色的正装,背着黑色的书包,黑色头发,是个亚裔。”

打眼望去,音乐厅里的男士,全部正装出席,除了黑色就是深蓝、宝蓝,该死的,这范围太大了!

元霄怕自己躬着腰的动作引起怀疑,最后还是坐直,不过他从背包里拿出一顶棒球帽戴上了。

很快,下半场开始,外面的骚动完全止住了。

只是,音乐会是有时限的,上下场加起来一个多小时,众人似乎全部被罗伊斯震撼住了,偌大的卡内基大厅鸦雀无声,接着响起比开场时更热烈的鼓掌声,元霄拍了几下,就因为强烈的刺痛感捂住自己的耳朵。

他从来没有这样耳鸣过,左面的耳朵,除了嗡嗡耳鸣、几乎听不见任何声音。

众人看见罗伊斯和指挥都下了台,元霄的位置虽然远,但视野却不错,他能望见白问霖冷漠的面孔,脸上流了大量的汗,从黑色睫毛上滴落,他在喘息,神色却始终沉稳冷静。

最后一首是拉赫玛尼诺夫的《第三钢琴协奏曲》。从第三分钟开始,他就开始淌汗。这首“拉三”被称为世界上最难演奏的曲子。有人说:“演奏一次‘拉三’,在体力上的付出等于‘铲十吨煤’。”

他现在肯定非常累,后背肯定全都被浸湿了,可是他的仪态仍然非常好,不会让任何人察觉到他的疲累。

元霄很早就告诉他,弹钢琴是非常耗费体力的,所以从学钢琴伊始就让白问霖加强锻炼,每天给他加餐,晚上带他去跑步,他坐在车上,白问霖就沿着海滨大道夜跑。

当他望着眼前这个,在百科上据说身高一米九六的白问霖,心中既是骄傲的,又是复杂万千的。他有幸见证了这位定然会名垂千古的钢琴家的成长,看着他从比自己矮的个头,长到现在的身高体格。

但自己作为一个“死去多年的人”,不会有任何人记得他。

按照惯例,乐团和钢琴家还会返场。

果不其然,大概一分钟,他稍作休整,又上台了。

管弦乐团还在舞台上,但看他们的架势,似乎不准备演奏——返场曲目应当是一首钢琴独奏曲。

钢琴家低沉的声音不大不小地说了句“sile

ce”,侧过头做了个嘘的动作,接着,鼓掌声一瞬间全部停下,他的信号传达到了每个人的耳朵里。

“太帅了。”有女观众忍不住很轻地尖叫。

全场安静后,他用一张黑色丝巾,蒙在了自己的眼睛上。

“他在干什么?”

“你们不知道吗?阿尔伯特最爱这样炫耀了,哪怕他蒙着眼,看不见琴键,他也绝不会弹错一个音,他的手指永远万无一失。”

这件事,许多人还是略有耳闻,听说他有时候会突发奇想,蒙上眼睛独奏,不过,大部分的人都认为这是为了炫耀想出来的新花样。有部分评论家认为:“他做个盲人挺好的,至少不会离谱的炫技。”

没有曲目单的情况下,倘若不是脍炙人口的曲目,很少有人能非常迅速地听出他弹的是什么。但这一首,大家立刻都听了出来,著名到无人不知。

肖邦《降e大调夜曲》。

白问霖很少弹奏肖邦,他喜欢巴赫和李斯特,尤其是巴赫。他十二岁就会背奏《十二平均律键盘曲集》,元霄第一次听他演奏这首《降e大调夜曲》,是有一年的春节,两个人脱了袜子躺在一起看电影《钢琴家》。

电影结束了,元霄看见窗外飘起小雪,花园里的喷泉池结了一层光洁的冰。他趴在窗台看了会儿,忽然站直,问:“问霖,你看那喷泉池,像个什么?”

白问霖靠在他身侧,端详几息,懒洋洋道:“蓝宝石。”

在皎洁月光下,那圆池像极了一枚巨大的蓝宝石,晶莹剔透,散发华贵的光辉,可元霄却摇头:“错。”他眼中放出光芒,“你觉不觉得,那水池现在就像个小型的滑冰场?”

白问霖从来都听他的话,温顺得像一只小羊羔,元霄说什么,他就是什么。

元霄翻找出偷偷藏起来的冰刀。两个人溜下去滑冰,结果刚踩上去,他就摔了,幸亏白问霖接住了他。冰层薄,两人一齐倒下去,冰面就碎裂了。

他们俩一起被零下温度的冰水浸了个透心凉,而白问霖的第一反应是抱着他起来。

那天晚上很晚了,这动静惊醒了全家人,元霄挨了一顿教训,白问霖承担起了责任:“是我的错,是我带他下楼的,冰刀也是我买的。”

元霄冻坏了,瑟瑟发抖地裹着被子盘腿坐在床上喝姜汤,白问霖给他弹电影里的音乐赔罪,还愿意为他弹奏贝多芬。天知道他其实根本没有看过谱子,就在电影里听过,但他第一次就能背奏,那是一种强悍的记忆力与天赋,历史上只有那几个大名鼎鼎的神童可以做到。

因为那次让元霄生了一场病,一个月才好转,所以记得格外清楚。

阿尔伯特·罗伊斯的背后是整个寂静的管弦乐团,然而没有人发声,只有他手底下的钢琴在发出令人震撼的声音。

可惜的是,两首返场曲目加起来,也不到十分钟,灯光打亮,观众开始陆续退场。

元霄听见有人在说签售的事,立刻跟着挤了过去。因为罗伊斯没有签任何的经纪公司,所以市面上根本没有他的唱片,他从来不录这个。这一次签售的是他的黑胶唱片,全球限量五百套。卡内基音乐厅的这场演出,有两百套发售。

一群身着盛装的男士女士,为了一张黑胶唱片,此刻却毫无颜面可言地挤作一团。

元霄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杀出重围,才发现白问霖根本没有出现,是工作人员拿着签名后的唱片在售卖。元霄直接丢下美元,抢了一张唱片就跑。

终于挤了出去,元霄一回头,看见两个女人为了一张黑胶开始撕打。红着脸争论“是谁先拿到这张唱片的”“是谁先从兜里掏出美元的”。

他摇摇头,暗道可怕,把唱片揣进书包里。

下一秒,元霄的双手就被拷住了。

“你被逮捕了。”

是两名穿着警服的

ypd。

元霄不敢反抗,老老实实地在众目睽睽下被押走。卡内基大厅外,有闻风而动的媒体记者蜂拥前来。不知道的,还以为破了什么惊天大案。

结果一看,警方怎么押着一个看起来最多十五六的未成年?

他被一把推进警车。

透过车窗,元霄听见一个女记者在夸张地介绍:“这是警方第四次在阿尔伯特·罗伊斯先生的演奏会上抓到罪犯了!这些颇有品味的罪犯中,有前华尔街大亨、有人称天使脸孔杀手的高智商罪犯……而今天抓获的罪犯,有消息称是729空难的幸存者。据说下午才醒来,是因为堵车赶不上演出,在第五十九大街上公然偷走纽约骑警的马……”

元霄羞愧地把脸埋在膝盖中央,不让摄像头拍到他,这实在太丢人了……

他进了曼哈顿警察局。

这个东方人看起来像个未成年。浓眉大眼,脸颊粉嫩,仿佛还没有退净婴儿肥一般。警察怀疑地看了他很久,接着检查了他的书包、护照,然后抬头看了眼东方人那天生显小的面孔。

手指点了点他护照上的出生年月日,不可思议:“你居然有十八岁?”

元霄第一次进警局,他双手被铐住,认罪态度很好:“对不起,我不知道那是骑警的马……我会坐牢吗?”

“可能会。”

“如果坐牢,是会被判几年?在美国坐牢还是被遣返回国坐牢?我想回国坐牢可以吗……”

“不可以。”不苟言笑的警察回答过后,又说了句,“你马术不错。”骑着马在第七大道上狂奔,没有任何人能追上他,而且夸张的是,除了不小心撞飞一个垃圾桶以外,没有酿造任何的人为事故。

就这样,他被关押进了警局的临时牢房,牢房里还有几个看上去就不善的男人,他们纹身、光头,眼神轻挑又凶恶。

元霄这样的身高、体格,看起来简直像小猫咪一眼好欺负。

他开始假装听不懂英语,坐在铁窗旁,不理会任何人跟他说话的声音。只是坚持了没几分钟,元霄实在是太饿了,他感觉浑身无力,快要饿晕了。左耳的耳鸣减弱了许多,只是仍然听不见任何声音。

元霄忍不住了,问一位看起来最亲和的女警官:“请问什么时候开饭?”

“晚饭饭点已经过了。”

“那……那有什么吃的吗?我太饿了,我遇到了飞机失事,醒来就去看演奏会了,我已经快一周没有吃任何东西了。”他可怜地乞求道。这几天里,他全靠吊水续着命,今天发生的事,耗费了他太多的体力,他现在已经不行了。

女警露出了一丝同情之色,问他:“你有亲属在纽约吗?我可以帮你给他们打电话。”

元霄茫然地想了会儿。

他认识谁?他倒是有高中同学在美国留学的,可早就没了联系,现在他进了警局,父母还在国内,自然不可能把这件事告诉他们,免得他们为自己担惊受怕。

除此之外,他只认识一个人了。

元霄实在是饿疯了,他犹豫了下:“可以帮我联系……阿尔伯特·罗伊斯吗?”

“那个钢琴家?”女警笑了,“你是他的粉丝。”

“是……我是他的粉丝。”

“你认识他吗?”

元霄点点头,又摇摇头。他并不确定,罗伊斯会认识他吗?毕竟自己都死了这么多年……对方记不记得他还说不准。况且元霄清楚地知道,他穿越前后,是两个平行时空。或许……对方的记忆里根本就没有自己这个人。

女警打趣地说道:“如果你有他的联系方式的话,我很乐意为你打一个电话。”

元霄心沉到了谷底,一种无依无靠的感觉袭上来:“我没有他的电话。”

旁边的罪犯都笑了:“小朋友说自己认识阿尔伯特·罗伊斯。”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那我还认识泰勒·斯威夫特呢!”

元霄没有理会,他叹了口气,把手揣在兜里。

——他摸到了一张薄薄的纸片。

元霄掏出来一看,是一张名片,名字是史蒂文·李。

这是他在离开医院的时候,那个华人给他的。元霄原以为他是航司的人,但是看名片,对方是个律师,应该是航空公司的专属律师。他登时眼睛一亮,把名片递给女警:“可以打电话给他。”

二十分钟后,就住在曼哈顿的史蒂文·李,赶到了警察局。

他给饥饿到了极点的元霄在shake shack买了一个汉堡,警察检查过后,再递给铁窗内的元霄。元霄饿坏了,撕开包装就咬了一大口,汉堡里夹着大块丰富的牛肉,让人食欲激增,牛肉和沙拉的香味飘散。

元霄一口吃得太大,不得不艰难地咀嚼。就在这时,眼前忽然笼罩下一片阴影,一个小腿非常粗壮的纹身壮汉站在元霄面前:“小朋友,懂不懂规矩?”

元霄抬头看着他,两边的腮帮鼓了起来。

壮汉眼睛像一对铜铃似的,瞪着元霄,接着一把抢过他手上的汉堡:“老子今天一天,就吃了白面包!”

元霄愣住了,接着反应过来,伸出手去:“还给我。”

“还给你?呸!”大汉直接朝汉堡吐了一口口水,接着大口咬起来。元霄饿得眼睛发红,到嘴的食物却被人抢走了,他慢慢站起来,却只到对方的下巴高。

他那股未成年的气质,使对方掉以轻心地大笑。

元霄眯起了眼睛,接着,一下跳起将壮汉扑在地上,上去就是双手合拢的一拳头:“老子可是内蒙的!抢我吃的!我艹。”

他双手虽说被铐住,可那股饿狠了的力气却不小,壮汉一懵,反应过来就用双腿把元霄反绞住,东、西方人的体格到底有很大的差距。所以元霄直接被压制住了,对方伸手来掐他的脖子,元霄却恶狠狠地咬了他的大拇指。

“啊——!!”对方惨叫起来。

“喂!干什么!”

“不许动!”

听见动静的警察立刻开锁,在事件恶化前把两个罪犯给分开。

李律师原本都准备花钱把元霄保释出去了,结果又发生了恶性斗殴事件,在监狱里,斗殴是要关禁闭的,可是在警局,只能把元霄单独收押起来。

李律师无奈地说:“你别担心,我会想办法把你捞出来的。”他怕的是,骆元霄在警局出个什么好歹,家属把责任推在他们航司身上。

“李律师,谢谢你。”

“叫我史蒂文吧。”

“好的史蒂文,谢谢你。”元霄太饿了,他靠着墙角躺下来,不知不觉就闭上了眼睛,失去了意识。

不知道是饿晕了,还是睡着了。

在梦里,他好像回到了过去,一个温暖的午后,白问霖给他冲了一杯红茶,配上一小碟的曲奇饼,别墅里回荡着巴赫的赋格。

同一时间,演奏会结束后,白问霖拒绝了乐团总监请他常驻的邀请,和指挥告别,就坐上了自己的车。

他在曼哈顿恰巧有一所顶层公寓,所以无需住酒店。

车上正好放到一首贝多芬,而且还是《“告别”奏鸣曲》,白问霖拧着眉头说:“把音乐关了。”

司机知道他不喜欢贝多芬的音乐,便把音乐切换到了广播频道。广播里,正好在播放一则今天发生的新闻。

“729空难的幸存者,在前天被搜寻到,已经有几位幸存者安然无恙地醒来了。据悉,其中一位幸存者,在下午时分偷走了正在时代广场附近巡逻的纽约骑警的马,并且骑马在第七大道上狂奔,晚上八点,曼哈顿分局在卡内基音乐厅抓获了该罪犯。”

女主播的声音道:“我想,他应该是阿尔伯特·罗伊斯的超级粉丝吧。”

广播里配合地响起男主播哈哈大笑的声音。

接着,新闻又转向了重点:729空难事件。

“这艘航班是从中国魔都飞往美国纽约的,出事地点就在美国境内,死亡人数七人、重伤一百二十人,目前,中国大使馆已经介入……”

后座的白问霖忽然睁开眼睛。

深夜,躺在地上睡觉的元霄,饿得醒了两次,他又累又困,提出了一个要求:“能不能放一首贝多芬来听?”

值班的警察瞪他一眼:“你当警察局是什么地方?!”

“要不然……柴可夫斯基也行啊……”他蜷缩着呢喃,“好饿啊……”

胃部因为饥饿紧紧缩成了一团,他的汉堡只吃了一口,随后警察给了他一杯水和一块小面包,并且不允许他吃外来的食物。

元霄狼吞虎咽地吃了,可那点食物根本不够。他觉得自己现在的饥饿程度,能吃下一整头烤全羊。

喝了一点水,元霄再度昏睡过去。

午夜时分,史蒂文还在曼哈顿警局坐着,他一直在打电话,并且观察着元霄的动态,看见对方睡着,他还体贴地把自己的外套脱下,递给这个看起来年纪不大的小朋友。

就在他准备结束今天这一切,明天再来警局时,曼哈顿警察局忽然进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穿一身得体的布雷泽西装,戴着礼帽和墨镜,气势强得惊人。

一开始,史蒂文和值班的警察,都没认出来这个冷得像一尊雕塑的男人是谁。

直到他拿出证件:“我来保释骆元霄。”

伴随低沉的男音,对方戴着手套的手指捏着签字笔,签下了自己的姓名。

警察看了眼护照上的姓名,这才一个激灵,盯着他遮挡了大半面容震惊道:“你是阿尔伯特·罗伊斯???”

对方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只是问:“他在哪里?”他身旁站着的律师代替他发言,拿出了一摞保释金和精神科的诊断书。

值班警察语无伦次地盯着他:“我的老天!他、他……在里面,好像睡着了。”

阿尔伯特·罗伊斯——估计全纽约没有人不认识这个名字。

最近他光临纽约演出的消息传得满城风雨,一票难求。像元霄这样从国外追随过来的粉丝,不在少数。不过到处张贴的海报都是他的侧影,他不喜欢让自己的照片出现在外面,主办方知道他脾气大,退而求其次,所以其实很少有人能一眼认出他的脸。

元霄半梦半醒的时候,听见了开锁的动静,牢房门从外面被打开了,他已经没有力气睁开眼睛,只能隐约地看见,一个人出现在了逆光处。

他弯下腰来,把自己拦腰抱了起来,一切都是那么地不真实。

他被抱进了一个温暖的空间,车里弥漫着安静的贝多芬,并非他最喜爱的月光,而是另一首《“告别”奏鸣曲》的第三乐章。元霄幻梦之间,似乎意识到了这个人是谁,他嗅到一股雪茄的味道,伸手去抓,抓着了一条领带。

白问霖被他抓着,微微俯首。

他听见元霄呢喃了句什么。

俯身认真去听,却猝不及防被咬住了耳朵:“烤……烤全羊……”

司机刚上车就看见了这一幕,他汗毛倒竖,以为罗伊斯先生会大发雷霆,因为对方非常、非常讨厌有人碰他。没想到罗伊斯先生竟然没有立刻推开,起码愣了有十秒钟,才捏着他的下巴,把耳朵从元霄的嘴里弄出来。

耳朵上还是湿润的,滴着口水,他也没有去擦,只是低头注视着他,注视这张魂牵梦萦的脸。

车厢里,《“告别”奏鸣曲》还在不断回荡。

3.《爱之忧伤》

元霄一醒来,就对上了一双非常熟悉的眼睛,深邃得好似海上的风暴,因为睫毛浓长的缘故,垂下眼时的目光便会显得尤为专注深情,尤其是他笑的时候,日月为之失色。元霄甚至有一瞬间以为,自己又又又穿了……

但很快,他就发现了不同。

白问霖那张混血面孔,因为常年冷若冰霜,没有一丝笑容,他身上的气质也发生了变化。从阳光暖男,变成了吸血贵族。

元霄离开的时候,这孩子已经被他的超级富豪爹找到了,想接他回家,他不肯。是因为自己的岌岌可危的心脏问题,两人才会坐上罗伊斯家的私人飞机。

可他就在那架飞机上“睡着了”,醒来就回到了未来。元霄心想,在白问霖看来,自己定然是死了。那时候白问霖才十八岁,可现在他已经快三十了……已经是快十二年的时光过去。

太陌生了。

面对眼前这个男人,说不怕肯定是假的,那种看偶像的距离感压在他心底。元霄完全没有做好准备,他不知所措,一句“问霖”到了嘴边,又吞了回去。心里有太多的疑问,白问霖怎么找到他的?他把自己从警局接了出来,是不是代表他认出了自己?

犹豫间,元霄这才发觉,自己似乎是躺在白问霖的腿上的。他睫毛颤了颤——现在装睡还来得及吗?

眼睛刚闭上,嘴旁就多了一块小饼干,这种喂食方式太熟悉了,元霄甚至连思考都没有,就张开嘴把饼干叼住,接着愣住。

对上白问霖泛起波澜的眼眸,他嘴唇抿了起来。

因为心脏病的缘故,在上一段生命里的最后一年,他双目突然失明。元霄完全丧失生活能力,他找不到家里的电梯,哪怕找到了楼梯,也会因为看不清台阶而摔倒,彻底成了一个废人,连吃饭都要人喂、洗澡也要人帮助。

所以白问霖在亲生父亲忽然出现的时候,才会那么抗拒,因为他觉得元霄不能离开他,他也不能离开元霄。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元霄是极讨厌这种感觉的,为什么不问他?不说话让他怎么办。不知不觉间,他把饼干吃完了。

“还要吗?”白问霖注视着他。

“……要。”元霄匆匆对上他的目光,就有些不敢再看,追在屁股后头叫哥哥的孩子长大了、成熟了,变成了那个从耳机里接触到的大钢琴家,他的声音透着遥不可及的味道,他整个人都显得太陌生了。

小饼干放到嘴边,元霄两三口吃完,注意到自己是在车上,车子还在行驶。而白问霖就那么沉默不语地一个接着一个地喂他饼干,豪华车厢里除了咀嚼的声音,就只剩下呼吸声了。

这种静默维持了许久。

“眼睛好了吗?”他低沉的嗓音道。

元霄呆了一秒,声音很低地“嗯”了声。他上一个身体瞎了,现在回来了,自然是好得不得了。

白问霖便又不说话了,单是注视着他。元霄回望进他的眼睛,可是那双幽深的眼眸中,是他不能捉摸的情绪,好似酝酿着什么不可说的秘密。他知道白问霖心思深,但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当初好好的阳光少年,怎么如今变得这般深沉了?

他不免想到了白问霖的副人格。

两个人格的性格天差地别,眼前的白问霖让他心生陌生、距离。但如果是阿尔,那肯定会好得多,他只会扑上来抱着自己在床上滚上一圈,像只小狗——在元霄这里,白问霖和阿尔是两个人,也是同一个人。

白问霖对上他的目光,心里刺了一下:“你在看谁?”

元霄还未回答,白问霖就道:“他吗?”这让元霄莫名有种无地自容的心虚感,也不知道白问霖是什么时候知道他双重人格这件事的,他一直隐瞒得很好,临死也嘴严。元霄硬着头皮问:“崽……他怎么样了?”

白问霖的面容显得更冷:“很少出来。”

元霄应了一声,正打算坐起身,就被白问霖摁住肩膀,元霄这个内蒙大汉立刻被他摁回原位,后脑勺重重撞在他的腿上。

“别动,马上到了。”白问霖道。

“去哪?”他又从白问霖身上闻到了那股雪茄的味道,很浓烈。

“吃烤全羊。”

元霄:“……”

“我不吃那个,别……你让我吃点别的吧。”他很少吃羊肉。

白问霖俯首:“你说梦话的时候,咬着我的耳朵说你要吃烤全羊,我就在纽约找了一个内蒙的厨师。”

“我不吃不吃,”元霄羞愧地说,“我肯定是太饿了,我说梦话不能信的,你把饼干给我吧,别喂了。”

白问霖把一盒海苔味饼干全给他了,这是刚从警局出来时,在便利店买的。白问霖甚至还记得他的口味。

吃了一顿中餐后,元霄被白问霖领回了他的顶层公寓。白问霖没有问他更多的问题,把自己的睡衣拿出来给他穿:“还洗澡吗?”

这间公寓在曼哈顿的黄金位置,顶楼,拥有巨大的落地窗,能俯瞰整个纽约城。

那张床是很冷淡的灰色调,看着松软舒适。元霄哪怕再累再困,也不可能脏兮兮的爬上白问霖的床睡觉。

“洗。”他拿着睡衣钻进浴室,一进去就震惊了。

里面好大,还有个大泳池!很大的那种!甚至有spa用的按摩床,各种奢华精油铺张地堆在柜子里,墙上挂着名画,元霄犹豫地心想……应该是真画吧?挂在浴室里,也太糟蹋了。

他出来时,白问霖坐在窗边的沙发上看书,他鼻梁上架着一个很薄的眼镜,让他看起来像贵族一般儒雅。房间有许多盏昏暗的筒灯,沙发旁的落地灯是暖黄的光,温暖地映照在他英挺的侧脸上,使得他的棕发变成柔软的金色,影子在地毯上被拖长。

他似乎看得很认真,可如果认真观察,就会发现他一页也没有翻动过。

元霄太困倦了,身体已经坚持不住了,他穿着白问霖宽大的睡衣,有些无措地坐在床尾凳上:“你……不睡吗?”

他摇头:“看书。”

“可是已经四点了。”

他惜字如金:“你睡。”

“那我……”元霄站起,“我睡沙发。”

“睡床。”白问霖把书放下,走到床边,看了他一眼。

元霄只知他十八岁是什么样的性格,现在这个,他根本一点不了解,只知道罗伊斯的脾气非常不好……元霄爬进被窝里,白问霖就站在床旁。他的手慢慢地放下来,指尖在元霄脸颊上停住,镜片藏不住他眼中那股压抑的、近乎疯狂的情绪。

这动作似乎勾起了元霄的回忆,分明是不久前发生的事,可是时光却穿越了这么长的时间,一眨眼就是十几年。

它把少年变成了不可企及的男人,变成了高高在上、望尘莫及的罗伊斯。而自己呢,表面上倒是一如往昔。

他疲倦地闭上眼,嘴唇无声动了动。

白问霖听见了,那是在叫自己的名字。

天知道他有多克制,有多克制才能控制住,不去拥抱他、不去亲吻他。

元霄睡得很沉,不知道白问霖一直没有睡觉,就在旁边贪婪地看着他,听他的呼吸声,不舍得眨眼,怕一眨眼,就好像许多年前一样,他一睡着,就没了呼吸。

遮光窗帘完美地遮挡住了外面的日出到日落,这期间,元霄一直是沉睡,醒来反应了许久,才想起来之前的一切。他发现天还是黑的,一看时钟,是凌晨五点。

白问霖就坐在旁边看着他,手心里攥着一块表。

他揉了下眼睛:“我才睡了一个小时?怎么感觉睡了很久样子,肯定是因为你的床太软了……年纪轻轻睡这么软的床,对脊椎不好的。”

刚起床,元霄说话不免回到过去的状态,说完才意识到哪里不对。

面前这个白问霖,不是以前那个他了。

白问霖双手合拢放在桌上:“你睡了二十五个小时。”他也看了二十五个小时,没有阖眼,他每天是必须练琴的,可是怕吵到元霄睡觉,所以也没练。

元宵有些听不清他说话,不由自主用右耳侧对着他:“你睡觉了吗?”

“睡了。”

元霄看见他眼睛有些红,胡子也没有刮,有些颓然的模样,和前天在舞台上看见的整洁的钢琴家不太一样。

白问霖站起来:“我给你做早饭,吃什么?”

元霄光脚落地:“我来吧,你去练琴。”白问霖的手,可是全世界最值钱的手,被国际乐坛喻为“被神吻过的手指”,以前他给自己泡红茶也就算了,现在这个……元霄怎么敢。那双手……他也想亲一下。

他不太会用白问霖的高新厨房,试了半天发现是声控的,把蛋打上去,说要几分熟就几分熟,还会提醒你翻面。

“这厨房好听话。”他好奇地研究了好一会儿。

五六点的纽约上空,薄晓渐渐出现在天边。

白问霖在日出里,弹了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第一乐章,在低声部中加以对位处理,然后发展成第四部赋格,接着是《“悲怆”奏鸣曲》的第二乐章,继而又转换成克莱斯勒《爱之忧伤》,到最后,又回到了贝多芬,完全是即兴的,简直绝了!

而他弹的这些,都是元霄的挚爱。因为天赋不够,他练习一首曲子需要很长的时间,这些再加上几首,就是元宵全部能背奏的曲目了。白问霖是个从来不弹贝多芬的钢琴家,全世界都知道他从不弹贝多芬,也不会听——他只在特定的时候,才会弹。

比如和元宵吵架的时候,想哄他开心,弹贝多芬就是绝招。

音乐似乎变成了另一种语言,在慢慢变得金黄的日出下,流进了元霄的心底。

两人面对面坐在餐桌前吃早餐,元霄忽然来了句:“你怎么认出我的?”

“新闻。”

“……我上电视了?”元霄一脸的绝望。

“嗯。”

元霄说:“你就看新闻,就能认出我?”

白问霖又点了下头,注视他:“不会忘的。”或许元霄记不得了,他常常说一些奇怪的话,快死的时候,让白问霖带他去呼伦贝尔,说那是他的家乡。

元霄又问:“那你记得我们第一次在哪里见到的吗?”

“记得,”白问霖叉开完美的溏心蛋,抬起头,“爱玛医院。”

元霄:“!!!”

他不由自主侧着右耳:“……你居然记得那一回。”他显然不太相信,那时候白问霖才八岁大,而且仅是一面之缘。

那是他穿越到二十二年前的第一天。

元霄从头讲起:“729空难,就是我乘坐的航班。实际上,不是航空公司所说的天气突变,是因为流星雨,机翼被陨石砸中了……”

1997年,香港爱玛医院。

“宋院长外甥,听说去美国给心脏配型失败,在回国的飞机上就昏迷了。”

“……就是里面那个?”两个护士在虚掩的病房门外小声八卦。

“对,就是他!大概是受了刺激,脑子坏了!非说自己不是骆少爷,说什么……2019年来的。”

护士有些唏嘘。

骆元霄是爱玛医院院长的外甥。骆家是大富豪,骆元霄是骆家当家的——骆董事长的独子,患先天性心脏病。

病房里,包含院长在内,十几个专家对元霄会诊结束,依次走出病房。看他们神色,似乎病人情况并不好。

专家走了,只有院长,也就是“骆元霄”的舅舅留了下来。

他坐在病床旁低叹:“满满,你爸妈在过来的路上了,见了他们,你肯定能恢复一点。”

满满也是骆少爷的小名。

元霄阖着眼皮,已经没力气再次重申他认错人了。

他差不多已经搞清楚了情况。

方才医生问他:“你知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是哪一年?”

元霄当时刚刚清醒,脑海里还回荡着飞机上,那场火光冲天的流星雨。陨石砸在机翼上,燃起大火,飞机坠毁了。

他以为自己获救了,露出劫后余生的表情,老实回答过后,医生用蹩脚的普通话纠正他:“这还没到二十一世纪呢,现在是1997年。”

医生:“记得自己是谁吗?记得自己多少岁吗?”

“我叫骆元霄,十八岁。”

医生:“这个对了,你还认为自己是未来来的吗?”

元霄那时第一次体验到心脏病发是什么样的感觉,他在努力强调自己不是他们口中那个大少爷时,发了病。

“我真的不是……”元霄心里充满解释不通的火气。这一急,他立刻感觉一阵钻心地疼,全身力气瞬间被抽走,脸色煞白,捂着心脏倒在病床上。

“满满!”宋院长当即按下护士铃,迅速从一个小药瓶倒出几颗药,喂进他的嘴里。

吞了药和水,元霄才慢慢感觉心脏放松下来,他生平第一次体验到命悬一线的感觉。

“跟你说了,凡事不能着急,要学会调节。”宋院长眉眼染上忧愁。

令人叹息的是,骆元霄本来就活不长了,他从一出生就被确诊活不过十八,所以才这么着急地带他去美国配型。可是因为血型太稀有,至今没有找到合适的——都以为他命不久矣了。

可方才检查身体,又查出来他其实没那么糟,还能活上几年。

元霄对着崭新的1997年和自己糟糕得一塌糊涂的身体状况,发了很久的呆。半晌,他想不出个所以然,也没把之前宋院长的话记在心上,穿上鞋,兀自走出病房。

爱玛医院的住院部大楼有七层楼高,六楼是行政部,七楼则是vip病房,这些病房是给某些特殊人士准备的。

元霄在走廊也没见到护士,就从楼梯间下楼。他不敢走快了,现在身体太虚弱,能清晰地感觉到,这的确不是他原本的身体。他一边下楼一边喘,似乎特别地累。而以前,他从不会这样。

他幼时在草原生活,喝羊奶长大,壮实到不行。

慢慢走到一楼,刚到大堂,就撞见几个医护人员推着医疗车飞快冲进来,用粤语喊:“让一让、让一让!”

元霄避让过去,忽地瞥见一个踮着脚在窗口取药的孩子。她头发微鬈,皮肤雪白,眼睛湛蓝。那么漂亮,一看便知是混血儿。

香港有很多的漂亮孩子。

她取了药出来,左顾右盼仿佛不知往哪走,模样洁白纯净,像极了元霄最喜爱的小羊羔。

在草原上生活,他唯一的朋友就是羊群。

再一晃眼,小羊羔就消失了。

他抬步朝外走去。

变故就在他刚出去时突然发生——他眼前一花,瞥见有什么庞然大物从上落了下来。

只听“咚”——沉闷一声巨响。

医院门口,最是人来人往,此刻都不约而同地寂静了几秒钟,元霄脸上热热的,像是什么溅到了他脸上。一颗陀螺旋转到他的脚边,徐徐停驻。

他盯着脚边的尸体,大脑一片空白,耳边骤然传来尖叫、以及嚎啕大哭。

元霄看见身旁的小孩。满怀的药品散落一地,只见她睁大眼睛,被吓坏了,呆呆注视着地上的尸体。

他没有思考,直接捂住那孩子的眼睛。感觉到手心一股湿意,元霄声音微微颤抖:“别看。”

元霄伸手抹去不小心滴在大理石吧台上的咖啡,好像那是一滴赭石色的眼泪,说:“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那个女孩子是你,我就心想,你肯定吓坏了,不能让你看见这么可怕的……”他抬头看去,白问霖的头发没有以前那么长了,鬈发剪得挺短,露出和幼时相似、但是绝不会让人错认性别的深邃轮廓,浓眉下是一双深刻的湛蓝眼眸,在阳光下,显得澄澈、同时又深沉。

他也再也不是元霄心中的“小羊羔”了。

“第二次呢?”白问霖问。

“第二次?”元霄露出“大家都知道啊”的神情,“三年后,我在青岛的琴行注意到你,你就趴在玻璃窗上。但我还是没有认出来,是……不小心看见你在街头指挥,我才恍然大悟。”

他做了个指挥家的动作。那是网传的阿尔伯特秘笈——

当时的情形仿佛就在眼前。人来人往的转角水果店外,小男孩的双手在空气中挥动,他站在风里,紧紧闭着眼睛,嘴角微微上扬。

这在其他人眼中,定然是觉得这小孩奇怪,闭着眼睛挥个什么呢。可却让元霄眼睛一缩。

他听说过这个训练方法。

阿尔伯特·罗伊斯为数不多的采访里,他自己提起往事:“我小时候不练琴,那时候我会去外面,去人多的地方,学习卡拉扬、小泽征尔那样指挥。没有任何乐器演奏出的声音,那是大自然的交响。”

采访他的记者笑:“听起来是个好办法,不过不为什么不练琴呢?”

他说:“家里没有钢琴。”

记者哈哈大笑,当他幽默。

谁不知道啊,阿尔伯特·威廉·罗伊斯的老爸,是福布斯富豪。

元霄那时候才吃惊地注意到,那张脸庞固然漂亮惊艳,可也能瞧出高贵的英气来——他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

白问霖搅动着马克杯里的咖啡,肯定地说:“你是我的粉丝。”

元霄:“……”

两个人的氛围缓和不少,昨天那种让元霄莫名其妙紧张的感觉好像消散了些。这或许是因为,撒旦般冷酷的男神,跟他说了不少话,依稀带着从前的感觉,才让他放松许多。

听见白问霖直白的话,他感到有些不好意思,耳朵红了:“是啊,我是你的粉丝……很忠实的那种,任何一个喜欢音乐的人,都会喜欢你的。”他怕白问霖误会自己别有用心才接近他,讪讪地解释,“但我当时……只是因为喜欢你,而你喜欢钢琴,我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天才不管,才会……”

“我知道的。”元霄是什么人,朝夕相处那么久,白问霖怎么可能不清楚。那句“因为喜欢你”,让他忽地一笑,只是笑容非常地淡,如果不是一直看着他,元霄可能都不会发现……他好像笑了一下。

那种让冬雪消融的温暖感觉,瞬间回来了。

元霄喝了口咖啡,听见白问霖说:“你喜欢我,所以你还买了我的黑胶。”

他手一抖,咖啡差点泼了:“……”

“你书包的拉链坏了,里面东西掉了出来。”白问霖目光直直看着他,“你才十八岁,还在读大学。”

“嗯……”

元霄的大学,是国内一所排名靠前的电影学院,他考的是录音系,电影录音专业,专为电影、动画或电视剧做配乐。那些仿佛很久很久以前的记忆,渐渐回溯。

白问霖像是忍了很久,终于控制不住了,他抬手,轻轻抚摸对方的脸颊,一点一点,仔细描绘他的五官。元霄有些不适应,刚一想躲,就听见白问霖说:“别动。”他的拇指像弹一串超弱音般,轻如羽毛地抚过他的眉眼。他做这个动作时,眼睛里有复杂的情绪。

接着,他一把将面前的餐具拂开,越过吧台,略一俯首。

元霄屏住呼吸,仰头注视他。

白问霖弯着腰,小心翼翼地把侧脸贴在他的心口,他昨天就想这么做了,想去听他的心跳。

元霄僵直身体不敢动,以前白问霖也经常会这样,听听他的心脏还好不好。但以前是以前啊……现在差别可大了。他连呼吸都停了。

白问霖听了一会儿,双臂深深地把他拥住,像从前那样把呼吸埋在他的颈窝,闭着眼说:“……元霄,你答应我。这一次你不能再离开我了。你继续学琴吧,你想读哪个学校?我给你写推荐信,柯蒂斯?还是茱莉亚,不……他们只收未成年,伊斯曼呢?”他敲定,略一起身,“就伊斯曼吧,那是最好的。”

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似乎完全倒转过来了,元霄忍不住心想,这难道就是孩子长大后的感觉吗?而白问霖嘴里这些单是听见名字、就让人欣喜若狂的顶级院校名称,却激不起元霄的任何有关“高兴”的情绪。

“我……不能学了。”他声音有些迟疑,抬头望着脸庞映在清晨日光下,整个人好像在发光的白问霖。

“我好像……听不见了。”他指了指自己的左耳,又对着他笑了一下。

4.《哥德堡变奏曲》

医生说:“飞机失事,那么大的动静,只有一只耳朵听不见已经很幸运了。有恢复的可能性,可以先戴一段时间的助听器,先干预,过段时间如果没有好转,考虑植入人工耳蜗吧。”

验配了助听器,元霄刚戴上就有些受不了,声音太杂了,很……奇怪,在安静的地方还好,但是一旦到人多的地方,那种被机械放大的声音传到他的神经里,让他很不适应,头疼。

医生说要适应一段时间,得学会去接受助听器带给他的声音世界。

白问霖紧张地问他感觉,元霄说:“和以前区别不大。”他尽量乐观地去想,最多以后不能做钢琴家,他本来也不是这块料——倒也不是说不能弹琴了。

而且这玩意儿挺高科技,戴上完全隐形,外观看不出来,还能调音量。

他捂住自己的右耳,调了一下音量,让白问霖:“你说句话我听听。”

白问霖凑过去,轻声唤他的名字:“能听见吗?”他怕元霄听不见,凑得很近,可是声音放得很轻很轻。元霄感觉有些奇妙,点头:“能听见的。”他不由庆幸,还好科技发达,这要是换成十几年前……

“能听见就好。”白问霖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发,眼中有种近乎温柔的感觉,以一种小心翼翼在保护对方的神色。

司机一脸的活见鬼。

罗伊斯少爷是个很单纯而“专情”的人,只对钢琴专情。

他的生命里,好像除了钢琴,就什么也不剩了。他自律,但偶尔喝闷酒、抽非常大量的雪茄,性格反复无常。他从不对外收学生,也不喜欢开公开演奏会,他每年最多开十场公开性的演出,其中包括每年一次的来自白宫的演奏邀请、来自英国皇室的邀请、以及贝尔维尤宫的邀请……

罗伊斯老爷给这个儿子说了不少皇家的亲事:“比阿特里斯公主喜欢你,海伦娜公主也喜欢你,你喜欢哪个?”

然而罗伊斯少爷对娶一位皇家公主,没有丝毫的兴趣,美人们在他眼里,不敌钢琴的万分之一。司机听说,罗伊斯少爷心中,似乎只有一位已经故去多年的人。

元霄适应了几天,基本上可以适应助听器了,他用白问霖的电脑搜了一下有关他上一段人生的事。他穿越后,成为一个富家大少,骆少爷的父亲骆董事长是个极有钱的人,元霄死的时候,骆董的公司在国外上市了。他一搜,果然搜出来了不少的信息,其中包括家庭信息。骆董的妻子、孩子……百科上说,骆董只有一个十五岁大的儿子,在英国读高中。

根据这位富二代在社交平台上晒出的照片,元霄认出来,这应该是骆董的第二个儿子,也就是他的“弟弟”。

查不到自己存在的痕迹,元霄也搞不清楚状况。

毕竟,按照他的理解,两段人生是在两个平行时空发生的,现在他穿越回来了,按理说……骆董事长一家不该存在的。

元霄没有头绪。

快要回国了,他却不敢跟白问霖说,因为对方每天都给他弹贝多芬,仿佛要把这十二年的量都弹给他听,他的贝多芬里充满了一种难以言述的感情,和以前不一样。

晚上,白问霖从泳池上岸,脱下泳帽和泳镜,他只着一条泳裤,上身赤`裸。元霄躺在他的按摩浴缸里,舒服得快睡着了,这时,平静的水面忽然轻轻一晃。元霄睁眼,白问霖穿着黑色泳裤坐了下来。

他有些不自在,感觉自己血液里那一半内蒙血统受到了日耳曼族的挑战,尴尬地用手遮住腿:“……你干什么?”

白问霖也躺下来,手臂和他的手臂贴在一起:“以前我们也经常这样。”

“……没有吧?”

白问霖侧头看着他,一双蓝眸令人深陷:“你什么都看不见,都是我抱你进浴缸的,你洗完澡就叫我,我把你抱到床上。”

元霄黑线都出来了:“那完全不是一回事啊……”

“算了。”他并不跟白问霖计较这些,他们之间的陌生虽然消弭了一些,可他还是不能完全地把现在这个白问霖,当成十八岁的他来看待。

肯定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白问霖打开液晶电视:“看视频吗?”

元宵“唔”了声。他泡得浑身发软,身体不可控地互相碰触。

音响中,轻快的《哥德堡变奏曲》忽地响起,元霄蓦地瞥见熟悉的视频画面,倏然睁大眼睛:“这些视频你还留着?”元霄以为按照他的性格,会把这些黑历史全部关进小黑屋。

白问霖应了一声。不仅留着,他几乎每天都会看——这得感谢于元霄的小癖好。

那时候元霄刚刚和年少的白问霖相熟。不知从哪里找到了一个dv机,用三脚架固定着,立在钢琴旁,一天到晚没完没了地录像,电池备了一整盒。他人就坐在钢琴旁边,有时候还会把dv机从三脚架上取下来,手持着拍摄,尤其对准他的手指和脸,录了大量的特写。

一边录一边感慨:“这是艺术。”

那时候他的想法倒是简单,等白问霖以后成名,这些都是非常珍贵的资料。

白问霖起初疑惑,元霄说:“等以后你成为大钢琴家后,这些视频回忆起来,不是很有意思?”

“我不会成为钢琴家的。”

元霄很认真地道:“你是天才,像莫扎特和圣-桑那样的天才,你注定是要登上顶峰的。”

白问霖摇摇头,似乎对做钢琴家没有半分兴趣,喜欢不代表一定要做这行。

这段视频,元霄还记得时间,应该是白问霖十五岁的事。

白问霖在那个年纪,已经展现出了惊人的天赋。元霄敢保证,如果让那些大师发现他,定会会争抢着收他为徒的。

白问霖当时喜欢练习一些非常非常难的曲目,李斯特的十二首超技练习曲,他听一遍就会。那些让普通钢琴家都敬而远之的音乐,他从来不会出错,让人不禁怀疑他是不是有三只手。

这些曲目对于只学了三年的学生,无疑是非常难的,绝对超纲!手练废掉都不可能流畅地弹下来。可白问霖练起钢琴来太固执了,他为了练好技巧,把元霄买给他的存钱罐抠开。每练习一遍,他就拿出一块硬币放在一旁,直到存钱罐空了为止。

而且他能用整整一个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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