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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女生耽美 > 我养大了世界首富 > 第29章 去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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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干完活, 程豪和林禹寻去了社区的日用品商店, 给丹尼买了一些白纸,和一些彩『色』的画笔。

这个贫民社区就只有这么一家店卖这样的东西, 他们去买的时候, 那个卖东西的黑人女人吃惊地看了他们一眼,才把画笔拿出来, 顺手抹去了上面的灰。

在这里, 很少有人会买这样不能吃不能喝的东西。

程豪上辈子没学过画画,但纸张画笔这种东西还是不缺的,学校就有的发,原主程锦浩就更不用说了, 在香港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他家还有个画室。

但对丹尼来说, 这却是他第一次得到这样的东西。

就连林禹寻,也对那画笔和纸张爱不释手,回家之后用手『摸』了好几下。

不过他很快就放开不看了, 开始和程豪一起做饺子。

程豪特别想念国内的食物,可惜很多食物他们现在都没条件做, 也买不到, 好在饺子是可以的……他们今天就买了一点猪肉,准备做猪肉饺子。

程豪没有家人, 以前过年,都是在体育队过的,那时候大家伙儿常常一起包饺子, 程豪虽然没怎么做过饭,但对做饺子,还是了解一点的。

林禹寻也会做饺子,他和他父亲在一起的时候,每年过年都会做饺子吃。

两人一起和面,一起做饺子,一起煮饺子,最后端出来一大盘热乎乎的饺子,看着就好吃。

大盘的饺子放在桌子中间,每个人面前还放了一个小盘子当做餐盘。

林禹寻在自己和丹尼的盘子里挤了一些番茄酱,又要给程豪挤。

程豪见状毫不犹豫地伸出手:“不用给我番茄酱,我直接吃。”

他吃饺子喜欢蘸醋和辣酱,来点蒜泥也不是不可以,但番茄酱就算了。

程豪夹了一个饺子,直接就咬了一口。

然后……

程豪的表情有点扭曲了。

这猪肉,怎么一股子难吃的味道?

国外的猪,是不是跟国内的猪品种不一样?

程豪失望地不行,林禹寻和丹尼两个人倒是吃得很高兴。

看他们吃得高兴,程豪的心情也变好了。

好吧,猪肉虽然难吃,但也不是完全不能吃……想想之前只能啃面包的生活,这猪肉也就能接受了。

程豪拿起旁边装了牛『奶』的碗,对着林禹寻道:“来,干杯!”

林禹寻不明所以地看着程豪。

程豪用自己的碗碰了碰林禹寻的碗,最后道:“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要相互扶持着过下去。”

林禹寻的眼眶红了。

程豪每天都会进行高强度的训练,一眨眼,就到了周二,又有新的比赛了。

这几天他吃得好锻炼也努力,身体又强壮了一点,对接下来的比赛,也就有了更多的信心。

如果乔治不给他安排那种实力很强的拳手的话。

晚上,程豪和林禹寻一起去了老乔治的酒吧。

程豪是不想让林禹寻去的,但林禹寻坚持,他就把人带上了,免得林禹寻一个人在家里担心。

今天的第一场,不是程豪打的,而是跟程豪打过的戴斯和塞勒斯两个人打的。

程豪觉得老乔治也挺有意思的,他把两个之前败在他手上的人凑到一起了……

“程豪,你觉得他们谁会赢?”林禹寻问。

“塞勒斯。”程豪道,按照他的经验,塞勒斯会赢,当然,也可能发生意外。

说起来,之前他参加的那些比赛,他赢地就挺意外的。

“我想去下注。”林禹寻道。

“去吧。”程豪道,又问:“你打算下注多少?”

林禹寻道:“一元?”

程豪闻言笑了起来:“最少要五元!哈哈,你去下一注试试吧!”以林禹寻的『性』格,是不可能下注太多挥霍钱的,程豪对他很放心。

林禹寻下注去了,程豪却是认真地看起了比赛。

这场比赛,打了大概十五分钟才分出胜负,一开始戴斯是占据上风的,后来一直不能赢了塞勒斯,他的心态就变差了,心态一差,他就输了。

第二场,就是程豪的比赛,而他的对手,是保险推销员尼克。

很明显,老乔治是想让他跟这边的拳手,一个个慢慢打过去。

当然他也很乐意这样做,他现在需要多进行一些比赛,让这具身体习惯比赛,习惯挨打。

尼克在这里打拳已经很多年了,实力不容小觑,因而观众们下注的时候,双方都有人下。

林禹寻又下注了五元,赌程豪赢。

他是程豪带来的,按理不能下注,但现在赌注双方几乎持平,他又只下注五元,当然没人拦着。

程豪总不可能为了可能会赢到的三四元钱,去打假拳。

程豪又一次站在擂台上的时候,心里有着必胜的决心。

之前那些打拳改变人生的话,他是跟林禹寻说的,也是跟自己说的。

上辈子,一开始在省拳击队,他其实并不是最有天赋的那个人,也不是身体条件最好的人,但坚持到最后的人是他。

他一直记得,自己小时候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

他出生在九十年代的一个小城里,身边的同龄人全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受尽宠爱,放学的时候,总有零花钱在校门口买零食吃。

但他没有。

后来学校出规定校门口两百米以内不能买零食吃,他心里还挺高兴的,因为那样一来,就再不用担心同学拉着他一起去买吃的了。

还有,他的母亲,是生病去世的。

当时为了治病,家里借了很多钱,常常有人来要债,但他们根本还不出,最穷的时候,他们连买菜的钱都拿不出来。

他父母尽量不亏着他,但这所有的一切,他都看在眼里。

他不想过那样的生活,他希望自己的孩子可以衣食无忧,所以他才能坚持日复一日的锻炼,最终获得成功。

打拳的人,没有那股子狠劲,赢不了别人。

只是,程豪有狠劲,别人同样有。

保险推销员尼克在台下的时候话很多,上了台,整个人却变了一个人似的。

“程,你知道的,我有保险,所以……我不怕受伤。”尼克对着程豪道,说完,他就毫不犹豫地冲向程豪。

他的攻击非常快,把程豪『逼』到了围栏上,但程豪很快就进行了反击……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哪怕程豪已经进入了特殊状态,依然有些支持不住,他的脸上挨了一拳,视线都有些模糊了,但他不会放弃。

其实这也是个好机会,可以让他得到锻炼,变得更强!

程豪不停地防守,身上挨了好多拳,遇到这种情况,一些刚刚开始打拳的人会下意识地退缩,不敢继续打下去,但程豪不在其中。

他早就习惯了挨打,他会寻找一切的机会攻击。

所以哪怕尼克很厉害,也挨了他不少拳,当他又一次一拳打在尼克的胸口……尼克倒下了,还一直没有爬起来。

程豪有点懵。

他很清楚,尼克的实力不止如此。

甚至于,这场比赛要是继续下去,赢的应该是尼克。

然而尼克输了。

程豪走向尼克,把尼克拉了起来,他们拥抱了一下。

“你为什么倒下了?”程豪低声问,周围的观众都在欢呼,还有人在骂尼克,因而他的话,只有尼克能听到。

“我不怕受伤,但也不想因为跟你打拳而害地自己一个月不能工作……你知道吗?我每个月都能赚三百元!”尼克道:“现在买保险的人越来越多了,你要不要也买一点?”

一场拳赛打下来,程豪的呼吸非常急促,听到尼克的话无语极了,又有点疑『惑』:“你工作收入不低,为什么还要来打拳?”

“我想要一套属于我自己的房子。”尼克道:“而且我是先开始打拳,后来才去当保险推销员的。我打拳的时候给自己买保险,发现原来我买保险的钱,很大一部分给了保险推销员,我干脆就自己去应聘了推销员,给自己买保险。”

程豪这些日子,接触了这个社区里的很多人,发现其中有不少人,都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

他们从来都只管今天,不管明天。

尼克算是其中非常少见的,有自己的追求的人了。

“你会成功的。”程豪道。

“当然!”尼克道:“所以你要买保险吗?”

“抱歉,我没钱。”程豪道。

“好吧……”尼克满脸失望。

程豪和尼克一起下台的时候,看到了卡朋特。

尼克一看到卡朋特,就道:“卡朋特,之前你预言谁赢?你是不是又觉得程豪会输?”

卡朋特忍无可忍:“你闭嘴!”

“好吧,看在你跟我买了保险的份上。”尼克道。

尼克很快就离开了,卡朋特看向程豪:“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我愿意跟你签订合同。”程豪道。

“你很聪明,选了对你来说最好的一条道路。”卡朋特道:“我们明天就可以签订合同,然后你搬去跟我住。”

“等等……跟你住?”程豪一惊。

“当然,刚入行的拳击手,都是跟他们的经纪人住在一起的,你需要接受一些训练。”卡朋特道。

“我可以在自己家里进行训练吗?你放心,我一定不会偷懒,保证会完成所有的训练,你安排的比赛,我也都会参加。”程豪道。

然而卡朋特的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这是不可能的,我需要了解你的状态。”

“那……能不能让我的两个弟弟跟我一起去住?”程豪退而求其次。

现在的情况,他不可能不管林禹寻和丹尼。

贫民社区非常『乱』,要是他不在的时候,林禹寻或者丹尼被人欺负了怎么办?

“我不是做慈善的。”卡朋特皱眉。

程豪道:“他们的生活开销可以由我出。”

“我不喜欢家里有太多人。”

双方的交谈有点不太愉快。

卡朋特很看好程豪,也愿意培养程豪,但他并不打算连程豪的两个弟弟一起接收,两个半大孩子的抚养教育,绝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而且他不喜欢陌生人住在他的家里。

可是对程豪来说,在这种时候,他不可能不去管林禹寻和丹尼。

至于租房住在卡朋特家附近……卡朋特并不住在这里,卡朋特家所在的区域,程豪根本不能负担房租开销。

“抱歉,我不能不管我的弟弟。”

“你确定?程,你应该知道你只在这里打拳,是不可能有出路的,而且我看过你的比赛,你的技巧不错,但你需要更加专业的训练,”卡朋特道。

“我确定。”程豪道。卡朋特的要求,程豪是理解的。

这时候可不是互联网时代,甚至于连手机都没有,相互联系主要靠电话或者直接上门。

对卡朋特来说,一个拳手不在眼皮子底下放着,真的太不方便了。

卡朋特道:“程,我看的出来,你很自信,但打拳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你接触的都是一些业余拳手,才能一直赢,现在的你,跟职业拳手根本不能比,而且你是黄种人,很少有黄种人在拳击赛场上取得成绩……”

卡朋特没有继续说下去,但程豪理解他的意思。

在卡朋特看来,他有价值,但价值并不是很大。

程豪道:“你可以过些日子,再来看我的比赛。”

其实要是卡朋特没有主动提出,程豪本是不打算现在就找拳击经纪人的,因为他现在的实力还不够。

“好吧……”卡朋特应下了,没有再说什么。

程豪朝着他笑了笑,开始看其他人的比赛。

卡朋特和程豪的交谈,林禹寻都听在耳朵里,心情格外复杂。

程豪今天的收入是一百四十元。

随着他对战的选手越来越厉害,随着他在酒吧里开始拥有知名度,他的收入也相应提升了。

但这钱还是很少,换算人民币不过四千元左右。

然而,在这个地方,有一些人一年都不一定能赚到四千元。

程豪在老乔治的酒吧里挥洒汗水的时候,程衍齐已经到了美国。

他没有找到自己的儿子。

他的大哥给他的儿子安排了学校和寄住家庭,可他儿子根本就没有去那个学校报道,而那个寄住家庭,干脆就不存在。

程衍齐已经几天没睡了,也没怎么吃东西,整个人瘦了一圈,但还是什么都查不到。

要在这样一个巨大的,陌生的国度里找一个孩子,谈何容易?

程衍齐甚至猜测,他的儿子可能已经遭遇了不测。

他信任自己同父同母的兄长,将儿子交给自己的兄长,没想到最后竟得到了这么一个结果。

而这件事,当然不可能全跟他的兄长有关,里头怕是有他其他的兄弟姐妹的手笔。

这么一来,他和他的兄长可以反目成仇,他还没了儿子,将来分财产,他们可不就占了便宜?

程家的勾心斗角,程衍齐从小就知道。

他不喜欢这些,干脆就想办法避开了,在其他人争着抢着进入公司的时候,他跑去学了艺术。

他从来都不指望得到太多,也不要公司的经营权。

可是,他不争不抢,竟然还有人算计到他头上来。

程衍齐捂住自己的胃部,干呕起来,他吐了很久,然而最后什么都没有吐出来。

儿子还没找到,他并不打算离开美国,但他打算做出一些改变。

程衍齐打车去了书店,将所有金融方面的书全都买下。

从小生活在程家,耳濡目染之下,他对做生意其实很了解,只是以前刻意不去多想而已。

但现在,他可以想想。

纽约州位于温带,一年四季气温都不高,哪怕是七月,平均气温也只有二十一度。

程豪穿越过来的时候,是八月底,而时间很快,就进入了十月份。

天气一下子就冷了。

卡朋特跟程豪谈过之后,就消失了半个月,这半个月的时间里,程豪每周都会去老乔治的酒吧里打两场,一共打了四场。

这四场,他都赢了。

老乔治给他安排的对手是一点点变强的,巧的很,他也在一点点变强。

有时候,程豪甚至觉得,老乔治是在训练他,要不然怎么可能这么贴心?

但他知道不是。

老乔治这么做,完全是为了酒吧的生意。

老乔治的酒吧里来了一个黄种人拳手,从弱到强,一个个地战胜了酒吧里原有的拳手……这事儿跟一部连续剧似的,让观众丢不下。

至少,现在老乔治的酒吧里,就有一大群人是冲着他来的,来老乔治的酒吧,就是想看他打拳。

这些人刚来的时候,看到他站在台上,会忍不住质疑,觉得他这么一个未成年人一直能赢,多半是打了假拳。

他们在最初的时候,总是会买他输。

但他总会赢。

老乔治的酒吧的生意,就那么好了很多。

程豪的身体也强壮了很多。

这天是星期三。

程豪这些日子参加了四次比赛,每次比赛都能拿到一百多元,到如今,他和林禹寻两个人的存款,已经达到了惊人的八百元。

虽然纽约市很多文员一个月的收入就有八百元,但对程豪和林禹寻来说,这笔钱已经不算少了。

所以,就在昨天,程豪让林禹寻辞职了。

林禹寻的工作太花时间了,却学不到什么东西,他从一开始,就想让林禹寻别做了,但那时候家里没有存款,没有稳定的收入,林禹寻肯定不愿意,他也就没提。

现在就不一样了,现在他们已经不缺林禹寻工作赚的那点钱了。

不过即便如此,林禹寻依然不愿意辞职,最后是程豪表示这工作浪费了自己的训练时间,林禹寻才最终同意辞职。

然后在今天,在林禹寻辞职的第二天,程豪打算带着林禹寻和丹尼两个人去一趟附近的市区,去那里购买一些东西。

程豪昨晚上参加了比赛,因而起晚了,他起来的时候,林禹寻已经在做饭了。

林禹寻做饭一向中西结合,比如今天,他就做了馅料是苹果的面饼,还在自己的面饼上涂了果酱。

程豪拒绝了果酱,他咬一口面饼,吃一口煎火鸡肉,假装自己在吃鸡肉馅饼。

这火鸡肉,是昨天程豪看了稀奇让林禹寻买的,但吃过之后,他对火鸡的印象,就完全变了。

他以前看国外的童话小说什么的,总能在里面看到烤火鸡,一直觉得火鸡肉应该很好吃,可实际上……

火鸡全身上下所有的肉,都跟鸡胸肉一个味道,甚至更柴更难吃一点。

美国的鸡,跟美国的猪一样不好吃……

幸好他并不挑食,把火鸡肉当做增肌食物,最终吃了个干净。

自从他们自己开火,家里的伙食就好了很多,毕竟购买没有加工过的食物,比购买加工过的食物便宜太多了!

就说主食,在外面店里吃一盘子只放了一点点肉酱的意大利面,往往要五十美分,但买生的意大利面的话,买够他们三个人吃的,也只要五十美分。

要知道,外面的意大利面,程豪可以吃至少五盘子!

剩下的五十美分,他们可以买一些肉,一些菜加到意大利面里,因而只要一美元,他们三人就能吃上丰盛的一餐。

现在,他们吃苹果馅饼和煎火鸡肉比吃意大利面贵一点,但也贵不到哪里去。

程豪吃东西很快,丹尼和林禹寻也一样快,然而他们吃东西都这么快了,林禹寻竟然还不肯浪费哪怕一点时间。

一边吃,林禹寻一边在看书。

这书是他从他的老师那里借来的,马上就要看完了,而等他把这本书看完,他的老师那里,就已经没有可以给他看的书了。

对此,程豪觉得特别欣慰。

他上辈子死前,就盼着能结婚生孩子,专门跟人聊过孩子,然后那些已经结婚的人,就不停地抱怨孩子多么多么麻烦,特别是孩子已经开始上学的,家长基本上说起来就满肚子的火。

而会这样,往往是因为那些孩子不愿意做作业。

但林禹寻和丹尼两个人,就绝不存在这种情况。

林禹寻特别热爱学习,都不用他催,就会好好学习,现在他唯一能教给林禹寻的,就只有中文,丹尼也一样,他学认字学得特别认真,有空了也不『乱』跑,而是拿着画笔五颜六『色』地『乱』画。

虽然程豪看不懂他画了什么,但觉得他画的挺好的。

这两个孩子,真的太让人省心了!

吃过早饭,程豪就带着林禹寻和丹尼,上了一辆前往附近市区的公交车。

在中国,公交车非常多,有些人少的地方,公交车开一趟没几个人,但依然会有公交车存在,但在美国,就没有这样的情况了。

人少,公交车不赚钱的话,这条线路就会直接被停掉。

正因为这样,贫民社区的人出行很不方便,好在每天早晚,还是有两班公交车的。

程豪来了美国之后,就没有去过繁华一点的城市,他抱着丹尼,和林禹寻一起上了公交车之后,竟是有点期待。

公交车里,也有其他人很期待,一个脏兮兮的黑人孩子就坐在母亲的腿上,不停地跟母亲说话:“妈妈,我们真的可以看到漂亮的大城市吗?”

“那里真的有几十层的高楼吗?”

“那里是不是都是白人?”

……

孩子的母亲并不回答他的话,他问多了,那个黑人女人甚至给了他一巴掌:“你应该安静一点,不要那么多话!”

程豪看得目瞪口呆,周围人倒是不以为意。

甚至就连那个孩子自己,都不以为意,趴到窗户上看窗外的风景去了。

公交车离开社区,路边看着就是野外了。

车上的两个成年黑人开始吵架,各种难闻的体味开始弥漫,程豪暗暗叹了口气。

他们坐了一小时的公交车,才来到市区。

说是市区,但因为这不是一个大市的缘故,并不是很大,好在商业街上的店铺还是有很多的。

程豪看着这一切,有些惊叹。

这里非常漂亮,有高高的大楼,有各式各样的商店,还有琳琅满目的商品,仿佛身处二十一世纪。

出门的时候,程豪三人都换上了新衣服。

这些日子他们家的伙食一直不错,林禹寻和丹尼都胖了一些,气『色』看起来好了很多,尤其是林禹寻,他以前总是有点畏缩,现在看起来,却自信多了。

不过即便如此,第一次来市区逛,林禹寻从头到脚,还是透着一股子的不自在。

程豪道:“林禹寻,你今天特别好看。”

林禹寻脸一红,整个人却也站得更直了一点。

程豪又道:“我们先去理发,然后再去书店。”

“理发?这不需要吧?”林禹寻一愣。

“需要。”程豪道,发型在很多时候,可以让人变得自信……最重要的是,他有点受不了自己的头发了。

之前他一直没时间理发,现在出来了,正好可以理一下。

程豪三人进了理发店,然后……他们花了六美元才出来。

在这里理发,比程豪想象的要贵。

不过,效果还是很好的,林禹寻的头发被剪短,『露』出光洁的额头,看着就更好看了。

丹尼更是个小天使。

也就是他,黑了不少,又壮了一些,颜值相较于他刚穿越过来,反而有所下降。

不过程豪从私心来讲,还是更喜欢自己现在这个样子。

他希望自己看起来像是一个硬汉。

理发店里很暖和,从理发店里出来,程豪克制不住的哆嗦了一下,丹尼更是抱住自己的身体,冷得瑟瑟发抖。

程豪道:“我们去买衣服?”

林禹寻道:“我和丹尼还有衣服,不用买,可以给你买几件。”

“你不买的话,我也不买。”就要走进一下商店的程豪道,说着就停下了脚步——看清了橱窗里的衣服的标价。

那是一件大衣,标价两百美元。

程豪:“……”

程豪看向林禹寻,问道:“你以前的衣服,都是哪里买的?”

“救济中心旁边的旧货市场。”林禹寻道。

“以后我们的衣服,都由你来买吧!”程豪道,他觉得自己果然不能管钱,要不然他一个激动,可能就把钱花光了。

“好。”林禹寻道,开始琢磨着要买什么衣服了。

程豪身材高大,还是个衣架子,应该给他买一件好一点的大衣,再买点保暖的衣服……

程豪再也不想着买这个买那个了,他带着林禹寻和丹尼,直接进了书店。

这个时候,美国的出版行业是非常发达的。

在没有网络的情况下,很多人会靠着看小说来消磨时间,而美国出书又比较容易,市面上就有各种各样的书,小说尤其多。

不过他们来这里,主要不是为了买小说,还是为了买一些教材。

程豪每天都念着让林禹寻好好读书,林禹寻自然不会让他失望。

只不过让人觉得可惜的是,这家书店里只有一套教材,习题册更是几乎没有,其他书的种类倒是挺多的。

程豪要训练,没什么时间看书,干脆就给丹尼挑了起来,专门挑绘本。

绘本上上的字非常简单,更重要的是还有大篇幅的画,丹尼应该会喜欢。

唯一比较麻烦的,就是绘本比较贵……

不过贵一点就贵一点好了,对孩子,总要舍得投资。

程豪一口气挑了十本绘本。

林禹寻则选了三本书。

程豪知道林禹寻的看书速度,当下道:“你应该多选几本书,我们出来一趟不容易。”

“这书并不便宜。”

程豪道:“知识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你要是买了书不看,那书确实是贵的,但你买了书之后若是愿意看,那书就是最便宜的,你选十本吧,和丹尼一样多。”

林禹寻深深地看了程豪一眼:“我一定会好好读书。”

“你一直在好好读书。”程豪道。

林禹寻最后选了十本书,这十本书,都不是畅销书,倒是涵盖了很多方面,其中还有两本是写经济方面的。

程豪觉得林禹寻应该会看不懂,但仔细想了想,却觉得看一看也无妨。

买了书,程豪就带着林禹寻到处逛,一边逛,一边跟他聊天:“你看到周围那些衣着光鲜的白人了吗?他们出生在好的社区,从小就能接受好的教育,现在就能拥有好的工作。他们的起点,已经是很多人的终点了。不过我们也不用气馁,等我们跑过终点,我们还可以继续往前跑,让我们的终点,成为很多人永远也追赶不上的顶点。”

林禹寻默默地将程豪的话记在心里。

他专门找了一个本子,记下程豪说过的话。而每次,只要翻一遍那些话,他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

“我们不能改变这个社会,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对待这个社会的心态,比如在那些白人觉得比我们高等的时候,我们可以在心里俯视他们。”程豪说着说着,还开起玩笑来。

林禹寻一开始很紧张,到现在,却已经一点都不紧张了。

然后……他们就在一个路口被人拦住了。

前面有一块居住区,有专门的安保人员看着,根本就不让他们进去。

程豪只能带着林禹寻离开,又道:“你放心,我们迟早会住进去!因为我会成为拳王。”

“嗯!”林禹寻道。

程豪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林禹寻,你也要有个远大的理想。一个人,他的未来到底如何,跟他的理想有很大关系,他的理想越是伟大,他越是可以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当然,前提是他愿意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努力。”

程豪并不是一个喜欢说大道理的人,但自从发现林禹寻很喜欢喝鸡汤,他就会跟林禹寻说一说。

效果……还挺好的。

这时候的人普遍没喝过什么鸡汤,以至于他随便说点什么,林禹寻就奉为至理名言。

他还……挺有成就感的。

这天傍晚,他们坐上了回程的公交车。

回去的路上,天突然变得很暗,然后就下起倾盆大雨来,公交车在幽暗的路上行驶,看起来还挺阴森的。

车上这次又有一对黑人母子,却不是早上那一对了。

那个黑人母亲穿得还算体面,脸上却满是疲惫,她抱着自己的孩子,不停地安慰着:“孩子,会没事的,等我们找到你们的阿姨,我们就有住的地方了……”

这是一对遇到了失业或者破产,亦或者其他问题,最后不得不从相对较好的社区,搬去糟糕的社区的母子。

程豪抱住丹尼,和他还有林禹寻一起看绘本。

丹尼听不到,但程豪还是绘声绘『色』地念起绘本来,念着念着,那个孩子就不哭了,反而跑到程豪身边,凑过来一起看绘本。

这个孩子跟程豪之前在贫民社区遇到的孩子不一样,很有教养,比如这会儿,他就没有抢夺程豪手上的绘本的行为。

程豪就慢慢给他们念。

念着念着……

“狗屎,竟然想抢我的车!”程豪突然听到司机一声大喝,他吃惊之下站起身来,想要看看司机遇到了什么,然后就看到司机一踩油门,朝着前面用一些木头做成的路障猛地冲了过去。

那路障被冲开,暴雨声里,似乎还有人惊叫起来,但不管是路障还是惊叫声,都被他们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程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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