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记者看到了九叔大神威,只是一招就将那些英魂所镇住了,顿时意识到这可是个大佬。
二话不说,直接扛起肩上的相机噼里啪啦的拍着,搞得九叔还有些不适应,还想躲闪。
可天性好面子的他还是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双手背在身后,一身道教宗师的气派,正气十足。
看的那些记者两眼光,不停的夸赞。
而那些七姐妹堂早已经灰溜溜的跑路了,心中祈求记着不要乱写,乱宣传,要不然她们的招牌就砸了。
道士被鬼追的吧,那可是丢人至极的事情。
要是鬼没被抓住就好了,不是我方不努力,奈何敌方有高达,对面太厉害了,自然看不清水平。
可偏偏打脸的是,人家轻而易举一招就制服了,这差距……
这生意没法做了!
这地方也没办法呆了!
折腾了好一会儿,那些记者感谢着离开了,九叔意外的获得了一份酬劳,足足好几千港币。。
这些钱,足够他们爷俩吃上几年了。
九叔看着这么多钱眼睛都直了,现在行情都这么好了吗,简简单单的处理一次鬼怪,就能赚这么多的钱?
要知道无论是郑家镇还是甘田镇,降妖除魔一次也就是一两块大洋而已。
跟这里相比,简直少的可怜,大城市不愧是大城市呀!
九叔忍不住感慨,罗素却一口道破了其中的原因,“师傅你是不知道,这里的人极其信奉风水,这里的别墅站着的可是个好地方。”
“而且这里盖房子一盖就是很多层,只要把这个闹鬼的别墅拆除,到时候他们就可以赚上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上千万!”
豪华别墅,豪华建筑群,甚至商业楼,这些一建起来,钱就像流水一样哗啦啦的流过来了。
这就是商业的力量, 在如此厚重的利益面前, 降妖除魔的几千港币算不了什么?
九叔恍然大悟, 不过他也不在意别人赚多少钱,自己毕竟不是吃那一碗饭的,干什么事情拿什么钱, 心中一定有方寸。
若是太过贪婪,必定会招来祸端!
“你现在神魂如何?”
“能够稍微动用一点。”
铁拳的后遗症还是挺足的, 神魂上的伤神仙也没什么办法治, 只能自己慢慢痊愈。
这个过程可是极其漫长的, 少说也要几年,几年的时间, 对于神仙来说是眨眼而过,对于罗素还是很漫长的。
“等过几
天吧,建好了城隍庙, 吸引一大波信徒, 到时候我的伤就好的快一些。”
罗素计划的很好, 他打算明天就建造神像, 刚好借助报纸的广告,一炮打响茅山的牌子。
到时候再组建阴兵, 将整个hk的妖魔鬼怪清理干净,信仰之力自然就滚滚而来。
在小露一两手,将那些权贵拉过来, 掌握话语权,报纸电视台天天宣传, 他就不信那些人看到心中没念想。
这是最好的时代。
这是最坏的时代。
人世间没了灵气,修行越的艰难, 可却迎来了信仰封神的最好的时代。
有了报纸,有了电视, 有了电脑,有了手机,有了直播,那信仰之力就会源源不断,这可比城隍庙一次接那几百人强的多。
如何让这些人放弃科学,转而相信自己?
罗素早已经准备好了对策,可曾听过拼夕夕好友助力, 可曾听过锦鲤少女?
相信城隍爷,你就是下一个锦鲤!记得点赞关注加转。
罗素自信的很,几百万就能引得全民疯狂,他就不相信自己作为城隍爷, 引不起全民疯狂。
有病吗?我包治!
想要孩子?我……
咳,这个我不管。
罗素干咳了一声,他可不想在鸭王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他看着面前这些英魂,直接一挥手,顿时从衣袖中飞出漫天纸人,瞬间将这些英魂纳入纸人之中。
白光一闪,那些英魂瞬间就有了身躯,他们面面相觑,看着地上的影子,顿时忍不住干嚎了一声,忍不住想哭。
“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我罗素的人了。”
“我给不了你们什么,只能让你们短暂的在人世间重新行走,可以回去陪陪家人。”
“时间是一个月,到时候你们必须回来找我,在我这工作,直到赚足了阴德,我送你们去轮回转世,下辈子找个好人家。”
罗素话音刚落,便听到有人忐忑不安的询问道,“可不可以不轮回转世?”
众多英魂眼神中带着希望,他们才不想追求什么轮回转世,追求什么好人家。
他们只是想活下去,陪陪亲人,陪陪妻儿,他们欠下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罗素沉默了一下,应了一声,“好!”
“但我不能保证能有多长的时间,因为我在人世间的时间也不多。”
一旦他的计划展开,他神魂的伤痊愈也就是几个月的时间,到时候水到渠成
,自然就是突破天师之日。
到那时,地府肯定会派人过来进行考核,如果更进一步的话,人世间可能就不会再呆下去了。
罗素隐隐的感觉到,千秋大劫似乎快乐,阴阳鬼玺要不了几十年就会出世,幽冥界必定会进攻三界。
作为一方巨头,幽冥界的实力可是极为夸张的,到那时,整个三界都会动荡,神仙也不过是炮灰而已。
更不要说他这个天师的小渣渣了。
众英魂听后有些失落,可还是笑了起来,相比那些死去的人而言,他们已经够幸福了。
毕竟他们还有机会回去看一看。
还有机会和妻儿在一起生活,还有机会孝敬父母。
“对了,还有一件事情。”
九叔从背后取出一把雨伞,之前冤死的女鬼缓缓的飘了出来一脸哀切的看着众人,“诸位大哥,你们看到我丈夫了吗,国民呀!”
众人面面相觑,队伍中人数众多,当时慌乱的很,他们也不知道国民去了哪。
“我记得他是先锋队的人。”
先锋队已经全军覆没了,国民自然就……
女鬼黯然神伤,躲在山中久久不愿出来。
九叔和罗素也没办法去,两人回到了自己的房子,将房子打理成了一个道堂,两人的道场就有了。
接着报纸的宣传,短短数天就有几十人上门寻求九叔的帮助,九叔忙得不亦乐乎。
但真正令两人高兴又意外的而是另一件事,那就是两人从路上意外的碰到了一个人。
一个疯疯癫癫的人,浑身污垢,如同一个乞丐一般,头上皆是伤口。
这个人就是国民!
他是先锋队的人,带着炸药冲锋的时候,侥幸活了下来,却被炸伤了大脑,沦为了傻子。
罗素出手帮他整理了记忆,又收留他在了道场之中,而他妻子的事情,终究还是没告诉他。
这是那个女鬼要求的,她只想静静的陪在他身边,做一把雨伞,为他遮风挡雨。
等两人死之后,再共赴黄泉,轮回转世。
罗素也不知道女鬼为什么这么想,他就不怕丈夫再找一个女人吗?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
那狗屁的爱情?
ps:今天四千四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