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种马。
李斯特丝毫不陌生。
因为他的生身父亲,珊瑚岛伯爵李威廉·郁金香,目前在宫廷中担任的身份,就是宫廷马夫,为蓝宝石大公喂养他心爱的宝马,一匹混合了龙之血脉的神驹。
这个世界有龙。
不是东方的神龙,跟西方的恶龙也不同,而是瑰丽无匹的天地之精华。这种龙本质上是没有性别之分,更不会交配留下后代。但如同它们可以生产宝石与金属一样,它们也会感染其它物种,具备龙之血脉。
有好事者,根据珍贵程度,将龙、精灵、魔兽等做了分类。
最珍贵的,当然是龙,是一国之象征。
其次珍贵的,是龙精灵,是大贵族的权柄。
再次珍贵的,是大精灵,是中等贵族的权柄。
然后珍贵的,是龙种魔兽,混合了龙之血脉的魔兽。
接着珍贵的,是小精灵,是小贵族的权柄。
继续珍贵的,是龙种野兽,混合了龙之血脉的普通动物。
最后珍贵的,是精灵虫,是生产力的基础代表。
其实还有一种精灵,珍贵程度和龙相等——精灵王,传说中龙精灵进化的终点,它的本体虫草无限之大,一棵树就能繁育一片森林,无数魔兽、精灵甚至龙,都在它的本体虫草上生活。
只是,大部分人,都把精灵王当作一个传说。
精灵虫进化为小精灵,几十只当中可能会成功一个;小精灵进化为大精灵,上百只当中可能会成功一个;大精灵进化为龙精灵,数百只当中可能会成功一个;龙精灵进化为精灵王,迄今为止未曾听闻。
李斯特无聊时,做过概率换算。
他假设精灵虫向上进化概率是1/50,小精灵向上进化概率是1/100,大精灵向上进化概率是1/500,龙精灵向上进化概率是1/1,000。那么,一只精灵虫进化成精灵王的概率,是1/2,500,000,000,二十五亿分之一。
二十五亿分之一的概率,几近于零,难怪精灵王没人见过。
看着眼前的烟雾蛇文。
李斯特心头火热再起,龙种马,理论上是比精灵虫更珍贵的存在。或许从本事上来说,龙种马可能打不过任何一头魔兽,因为它不会魔法。但作为稀罕的龙之血脉,它的身价就不会低。
这个世界上,凡是跟龙扯上关系的,都会受到热捧。
而且本身,龙之血脉会改善物种的资质,一匹驽马混上了龙之血脉,立刻就能成为千里马。
龙种马,绝对是战马的极佳品种。
蓝宝石大公对他的那匹龙种马为何如此珍爱,连珊瑚岛伯爵都争抢喂养?就是因为,那匹龙种马,乃是蓝宝石大公国最精锐骑士团、有着两百四十年历史——蓝血骑士团的标配的蓝血宝马。
蓝血骑士团为蓝宝石家族征战四方,战功赫赫,座下蓝血宝马出力甚多。
蓝宝石大公当然要骑乘一匹蓝血宝马,以此笼络骑士团,表示与骑士们同在。
“龙种马啊,如果我有了一匹龙种马,繁衍下去,我是不是也可以组建蓝血骑士团一般精锐的骑士团?”
想一想,就会很激动。
不过鲜花镇目前有斗气的,只有李斯特、马库斯、高尔泰三人,即便给了他一大批龙种马,骑士团也没影子。
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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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后,他回过神,眼前烟雾蛇文消失。看着回到小窝开始睡觉的抖森,忽然觉得,骑士团太遥远,但是骑着龙种马、牵着魔兽狗、四处溜达去打猎,这样的生活,还是很容易实现的。
“明天马库斯回珊瑚城,还要去一趟猎鹰镇,大概三天后回来。到时候,我就能修行斗气秘籍完成任务。”李斯特起身,离开了娱乐室。
……
马库斯再次离开鲜花镇。
李斯特不会干等在城堡里,身体养好后,他已经闲不下来。大清早就来到鲜花农场,黑色郁金香的花朵上,郁金香虫已经快要完成同化。
“大概还要两个小时。”看了看郁金香虫,李斯特翻身上马,直奔花生屯,他的花生虫还在孕育中。
卡尔·铁锤正在这里站岗:“大人!”
“我的花生虫怎么样了?”
“还在沉睡,老乔治每天都带人给它浇灌很多粪水,花生虫草长势很旺。”
“严格保护花生虫,我不希望它出现任何意外。”
“请大人放心!”
离开花生屯,返回鲜花农场,等待半个小时后,郁金香虫顺利完成同化。取回郁金香虫,李斯特可以感受到它的欢快,以及它身上多出来的一丝气息,这丝气息就是黑色郁金香的气息,表示郁金香虫已经可以影响到黑色郁金香。
从出生开始,郁金香堡就已经安排所有的精灵虫,尽可能的去同化能同化到的品种,增加它们的实力。
李斯特的这只郁金香虫,早已经将郁金香家族种植的所有品种郁金香,都同化过。
“同化了黑色郁金香,我怎么感觉,郁金香虫有些‘亢奋’?它该不会是想要进化了吧?”心头飘过大胆的想法。
很快就自己否定了。
他获得的这只郁金香虫,是郁金香家族几只郁金香虫中,比较弱的一只,进化可能性非常低。
一棵新品种的魔药,还不足以让它进化。
取回郁金香虫,交给管家卡特喂养——虫草已经种下去,精灵虫哪怕不吃不喝也不会死了,很好喂养。
李斯特很快汇合高尔泰,来到奶牛农场。
“苜蓿的种子很多,我打算从这里开始,将原本的两叶草逐渐铲掉。种植苜蓿。等规模起来了,苜蓿虫就能种下虫草,奶牛们也能适应新的牧草,还有马匹,也可以集中牵来这里喂养。”
虫草周围必须有同品种的植物,否则虫草无法汲取养分,会枯死。
苜蓿虫草的种植,很好解决,李斯特没什么要补充的:“就按高尔泰老师的方案执行,不过,粟米虫和荆棘虫的安排,你怎么决定的?”
“粟米虫,我的想法是先开垦一片荒地,种上粟米看看能不能活过。荆棘虫的话,只能往荆棘岭的荆棘林想办法了,李斯特,我觉得荆棘虫没有什么作用。”
荆棘,一种带刺的小灌木。
通常用来作栅栏,很多贵族的庄园,都喜欢种上一圈荆棘,作为庄园的绿篱。李斯特也觉得荆棘虫没什么用,顶多是为城堡培育一批带刺的篱笆,保护庄园不受小动物的侵袭——至于魔兽,风刃狼的一道风刃,就能砍倒大片荆棘。
火龙马悠闲的吃着两叶草。
李斯特看着不远处几头瘦巴巴的奶牛,道:“不管怎么样,精灵虫是重要生产力,要给它们找到合适的地方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