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建峰是个呆不住的性子,回来的第二天,就跑到他分配到的那个单位去报到了。
那个派出所是个很小的街道派出所,整个所里加上他,一共才十二个人,八男四女,都是正式编制的。
报道后,他只用了一上午时间便熟悉了所里的业务,他们所管辖的区域不大,只是几个家属区,平日里除了巡逻,基本上没什么大事儿。
但也不是真的啥事儿都没有,偶尔谁家丢了东西,或者街坊邻居打架闹矛盾了,或者有耍钱跑破鞋的烂摊子事,他们还是得去管滴。
这个派出所,说白了,跟居委会差不多,就是管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只不过所管的那些事比居委会管的事稍微严重那么一点而已。
至于杀人放火之类的大事,霍建峰问过了,最近五六年都没有生过这种事件,所以他们这个单位,基本上就是一个升级版的居委会。
作为“居委会主任”的他,走马上任后,自然受到了同事们的热烈欢迎。
因为知道他的来历,大家都对他很钦佩,经常探听些他从前在南方北方的光荣事迹。
霍建峰也有意要树立自己在下属跟前的威信,就把自己从前的一些光荣事迹跟他们说了。
为了增强他的信誉度,正式上班没几天,他就以天热为由,请弟兄们到澡堂去泡澡了。
当他那一身大大小小的伤疤展露在同事们的面前时,同事们都震惊不已,同时也对这位新上司更加钦佩了。
人家是大英雄嘛,为国家为人民出生入死,见过大场面,经历过枪林弹雨,值得他们敬服。
哪像他们似的,整天跟居委会大妈一样,尽管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霍建峰用自己的满身伤疤,奠定了在同事们心中的威信,从此干起工作来也更加顺利了。
因为他们管辖的这一片基本上都是家属区,居民们基本上都有正式工作,生计不成问题,所以这里非常和谐,很少有什么事端。
霍建峰他们也很清闲,每天除了巡视,基本上没什么重要的事。
因为清闲,他每天都能按时的上下班,虽然在单位时挺清闲的,但是回家时他却一点都不清闲。
他把自己在家的时间排的很满。
每天早晨,他都早早的起来,陪高大爷一起到公园去晨练,高大爷练气功,他则沿着公园跑圈,练单杠,有时还在地上练俯卧撑,以保持自己强健有力的体魄。
晨练后,再跟高大爷一起回来。吃完早饭,他就跟他媳妇俩一起骑着车子送孩子去上学。
这会儿交通法上还没有不许骑自行车带人这一条,所以霍建峰每天都驮着两个孩子,横梁上一个,后车架上一个。
每次都是小双坐在横梁上,大双坐在后车架上。
其实按体重分配的话,应该让大双坐在横梁上,小双坐在后车架上,因为小双的分量重,坐在横梁上会让他蹬车比较费劲。
只是,大双这孩子比较特性,总认为坐横梁上丢脸,情愿走着去也不肯坐横梁。
没办法,霍建峰只好让小双坐前边,让大双坐车后架子了。
而韩明秀则骑车子驮着窈窈,两口子一起送孩子去上学后,他俩再去上班。
其实,家里边有车,高大爷早就说过让他们开车上下班,接送孩子也方便,但是让霍建峰给婉言谢绝了。
现在天气还不冷,他们骑车子就可以,这样既能多有一些跟孩子们在一起互动的时间,又能顺便锻炼身体,一举两得了。
不过,等到冬天天冷时,他肯定会开车接送孩子和媳妇儿的,他可舍不得让媳妇和孩子遭罪。
不光负责送孩子上学,中午放学再上学,还有晚上放学,他们两口子都负责接送,晚上孩子回来后,他俩还得分别陪着孩子们写作业。
霍建峰虽然只念到初中毕业,但后来在韩明秀的带动下,也自学了一些高中课程。虽然没学完,但他现在的文化水平在这个年代还算是可以的,辅导孩子写作业也完全没问题。
陪孩子们写完作业,霍建峰就会带他们出去玩,有时去公园,有时去逛街,还有时陪他们去看电影、看马戏……
他就是想要把之前亏欠孩子的那几年补偿回来,只要不上班,他就必定要跟孩子们黏在一起,努力的补偿孩子们,增进他们父子、父女间的感情。
当然,跟韩明秀之间的感情也一如既往的甜蜜。都说小别胜新婚,两口子分开好几年,如今乍然团聚,自然都十分珍惜在一起的时光,俩人无论干什么都有商有量的,便是意见不一致时,也都心平气和的说,从来没有红脸的时候。
高大爷和高大娘见他们一家人如此幸福美满,老两口看着也跟着高兴,一家人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一起,日子变得格外有生机,感觉似乎空气都是甜的……
十二月份的时候,深圳那边又传来消息,马立军和小秋要在小年儿那天结婚了!
之所以选在那天,主要是因为韩明秀在那个时间段放寒假,霍建峰那个时候也能放年假了,可以到深圳那边来参加他们的婚礼。所以,他们俩才特意把婚礼定在小年儿,就是为了能得到亲爱的哥哥和嫂子亲临现场的祝福。
得知他们俩要结婚,霍建峰和韩明秀都很高兴,两口子也一口答应下来,到时候一定去。
小秋在向韩明秀报告自己结婚的大好消息的同时,又向韩明秀透露个秘密。
小四跟苏轩迟也谈恋爱了!
而且已经谈了一个多月了,搞不好还会跟他们一起结婚呢!
韩明秀听到这个消息后,震惊得嘴巴都张成了“O”型。
那个苏轩迟她见过一次,记忆中,那家伙是个带着蛤蟆镜,穿得花里胡哨的纨绔子弟。
完全那样的人怎么可能跟小四这种农村丫头走到一起?
不搭呀!
后来经过询问,才知道他们走在一起的历程。
原来,苏轩迟最开始过这边来工作的时候,并没有对小四有那种意思,只是因为小四的性子比较泼辣,跟个小辣椒似的,苏轩迟比较喜欢逗她,很喜欢看她被气炸毛的样子。
久而久之,俩人就结了梁子。
准确的说,是小四跟他结了梁子。因为苏轩迟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挺不着调的,但其实是个性格极好的人,从不爱记仇,所以每次跟小四抬完杠后,他完全都不当回事。
小四却是泼辣记仇的性子,好几次都被苏轩迟气炸了,所以一直看他不顺眼,俩人只要一见面,就要往一起掐,不互怼几句就再过不去。
那会儿,他俩算是一对欢喜冤家吧。
但是,后来生的一件事,彻底改变了他俩之间的关系。
因为苏轩迟是台省来的,穿衣打扮和行事作风跟本土的年轻人大不相同。
他喜欢穿花俏的衣衫,烫个性的头型,做事高调招摇,加上他又是台省大老板的儿子,所以没来几个月,便成了人尽皆知的纨绔子弟。
几个当地的无赖知道苏家有钱,又见苏轩迟这么招摇,便打起了抢劫他的主意。
某日晚上,苏轩迟看电影回来的时候,车子经过一个胡同,被一个昏倒在路上的人给挡住了去路。
他下了车,本想去看看那个人到底咋样了,没想到刚一下车,“呼啦”一下,不知从哪冲出四五个年轻人,个个都手持棒子,刀子等凶器,直接上来招呼他。
苏轩迟从小娇生惯养,哪见过这种阵仗啊,被人一棒子撂倒后,顿时吓懵了。
那伙烂仔打倒苏轩迟,就开始逼他交出钱和身上值钱的东西。
不巧的是,苏轩迟今天出来的时候根本没带钱,因为他打算看完电影后就回家,也没打算看完电影再到哪happy去,所以就带了买电影票的钱,这会儿身上就一分钱都没有了。
几个烂仔等了好几天,好容易等到苏轩迟,却现他身上没有钱,顿时失望不已。
于是,他们就把满腔的愤怒都泄到了他的身上,一时间拳脚和棒子不停的招呼在他的身上,打的苏轩迟惨叫连连,连呼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