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凡说要看熊思谟的表现,那,熊思谟是什么状况?
心神不宁!
熊思谟听到叶凡出现了的消息以后,整个心里都不踏实了,主要是上次被抓一事留了心理阴影,他可不想再被抓一次。
怎么办?
熊思谟有种直觉,叶凡绝对会坏自己的好事。
说实在的,他有收手的想法,但一想起沈韵和韩果的绝美模样,顿时万般不舍和不甘。
无疑,熊思谟正像高富所理解的那样:好色成狂,已入膏肓,无药可救的类型!
此刻,熊思谟拧着眉头进了贵宾KTV包厢。
包厢内灯光迷离,气氛靡秽,充斥着满满的暖昧和淫-乱气息。
此时,一个仅穿着内衣和小内内的高挑女人,正赤脚站在酒台上跳着极其**的诱人舞蹈。
而豪华真皮沙上则是坐着三女两男,三个女人的长相和身材都不赖,也只穿着内衣和小内内。
两个男人的年龄与熊思谟相仿,一看就是豪门公子哥。
这两个公子哥叫李强和危向。
值得一提的是李强,其老爸李白梅是煤矿老板,真宗的土豪。
据传,李白梅的财富在西海市可以排得进前五,至于实际情况是不是这样,那就不得而知了。
李强的名声,在公子哥的圈子里,与他老爸的名声一样响亮,号称是西海市四大公子之一,也有人说是四大恶少之一。
现在,李强正和陪他的那个漂亮佳丽喝着花酒。
怎么个花法?
是那佳丽把红酒倒进自己的锁骨窝里,李强则在她锁骨窝里舔酒,红酒自然会溢出来,会顺着胸前丘陵线流进沟壑里,李强则顺着她胸前的曲线一路喝到峰蛮中。
很会玩啊,也只有有钱人才玩得起,先不说这些佳丽的小费,光是一瓶红酒就是上万大洋,简直是喝黄金了。
当然,这些公子哥不会在乎这些钱,正如李强平常吹牛笔时说的一句话:这能有多少钱,到我家煤矿去拖一车煤就可以了。
呵,在李强的价值观里,凡事都是以一车一车的媒为计算单位的。
熊思谟一进包厢,那个陪他的佳丽立即起身贴上来,抱着他手臂,有意无意的用胸前峰蛮蹭来蹭去。
平常,熊思谟最喜欢这种调调,但此刻不在状态,甚至莫名有些烦燥,所以,毫不客气的一手把那佳丽扒到了沙上。
这情况立即引起其他四人的注意。
李强从那佳丽胸上抬起头来,抹了一把嘴唇上的红酒,笑问道:“熊少,这是咋了,才出去一趟,怎么像踩了狗-屎一样。”
“他玛的,最近遇到了一个穷笔,阴魂不散,整到老子心里不安宁。”熊思谟恼火骂了一句。
“还有这种事吗,给兄弟们说说,是个什么情况,说不定能帮你出出主意。”
熊思谟微微沉吟了一会儿后,让三个佳丽先出去,才把自己和高富与叶凡的那些事说了出来。
当然,有所隐瞒和改编,一是没提到沈韵和韩果,是怕这李强和危向心生不轨抢了生意。
二是没说自己参与了雇人纵火一事,反正事情的过程大概是高富和叶凡闹了矛盾,然后他想帮高富,结果惹了一身骚。
听完后,李强笑道:“我还以为多大点事,结果就这点屁事,最可笑的是高富还请人放火,真是蠢得不能再蠢了”
“怎么呢?”
“还用说吗,一是动静闹得这么大,想瞒也瞒不住。二是社会影响太大了,很有可能会烧死他人,一旦事,就算找关系,也没有人敢出面当保护伞,这不是把自己往枪口上送吗。”
熊思谟一想,是这么一个道理,不禁有些纳闷当初自己为什么做了这种蠢得不能再蠢的事。
“强哥,你脑瓜子好使,给兄弟支个招。”
“很简单,花点钱,请人把事办了。”
“请人?”熊思谟眉头皱起:“高富不也是花钱请人吗,结果把自己请到了监狱里。”
“你懂个屁,不请人的话,难道自己动手吗,傻笔,这世界上,哪个当老板不是请人干活,难道你熊氏药业是你老爹一个人把事做了?”
“……”
熊思谟说不上话来。
李强接着又说道:“重要的是要看请的是什么人,请的好的话,轻松,无忧,请的不好的话,反把自己坑了,高富明显就是后面这种类型。
他明知那叶凡身手不错,就应该请个真正的高手办事,但他却盯着西海市请人,你说说,西海市除了瘸刁算得上是个高手以外,还有谁称得上是高手?这不是一开始就往坑里跳吗?”
“……”
熊思谟再次说不出话来,主要是确实如李强所说的那样,西海市除了瘸刁以外,真难找出第二个高手,至于号称是道上第二和第三高手的孔虎和管号,纯粹是人云亦云、一半一半而已。
“再者,高富他请人办事,是直接叫人去找叶凡的麻烦,那就是行凶了,一旦东窗事,就会受到牵连,而真正会办事的人,会借机和那叶凡制造矛盾,到时两个人打起来,就算把叶凡打伤或打残了,也只能判作意见不和闹矛盾,顶多就是赔钱的事,而不是行凶,懂吗?”
“……”
熊思谟直直望着李强,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利害,真心佩服。”
熊思谟向李强顶了个大拇指,诚心请教道:“强哥,我下一步怎么做,你再指一条路给我。”
“刚和你说了,花点钱,请人办事。”
“请谁?”
“我倒是有个合适的人选,真正的高手,而且,就算出了事,他自己都能摆平,根本就不会牵扯到你的身上。”
“谁?”
“想必你应该听说过省城的豪爷吧?”
“嗯。”熊思谟点了点头。
“那你知道豪爷手下的第一号猛将叫什么吗?”
“辛无畏!难道是请他?”
老一辈都记着豪爷的名声,但对于年轻一辈而言,辛无畏的名字比豪爷还响亮,至于原因,无非是因为年少加轻狂,所以都偏向于崇拜年轻一辈的血猛英雄。
“对,是叫辛无畏,但不是请他,问你这些,是想告诉你,省城这几年里,崛起了另一个可以与豪爷抗衡的老大,姓王,道上称他王爷,王爷手下也有一个像辛无畏那样的猛人,叫方焱,是不是觉得这名字有些耳熟。”
“是有点。”熊思谟皱着眉头想,但一时想不起来。
“还记得前几年吗,西海市出现了一个实力变态的年轻妖孽,短短一个星期之内,横扫了整个西海市的地下拳馆,无一败绩,后来消失无影了,就是他,方焱!”
熊思谟两眼鼓得浑圆,骇然道:“是他吗,他跑省城去了吗?”
“是的,当年就是我摆酒给他送的行,知道他为什么离开西海市吗?”
“为什么?”
李强感慨道:“他跟我说:西海市无高手,呆着没意思,他要去省城战辛无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