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城坚壁清野,诱敌深入,然后采取关门打狗瓮中捉鳖的策略,一举粉碎了大清国四万铁骑。∑頂點小說,
这就是朱常渊和孔和准备的大网。
而多铎最终也掉进了二人挖好的巨坑中。
为了此次大战,不但将锦州城中的士兵全部迁移出城,连百姓都一个不留。还将所有的房屋全部拍碎,形成一个可以让汽车、挖掘机等各种机械奔跑的空旷场地。
如此精密的准备,才换来了巨大的战果。
“老大!”
多铎退走之后,孔和第一时间将锦州的情况向朱常渊汇报:“成了,成了。多铎上钩了。”
“好!”朱常渊听到这个结果,心中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眼色一狠,问道:“战果如何?”
“杀敌四万有余,且都是骑兵!”
孔和汇报道。
“四万?”
朱常渊点点头,说道:“四万已经是极限了,况且还都是骑兵,不过,那些步卒在哪呢?”
孔和道:“末将根据他们到来的时间估计,多铎当时应该是舍弃步卒,只带了骑兵,想要速战速决,所以,他们的步兵现在应该在路上。”
路上。
朱常渊思索良久,亲自披挂上阵,单枪匹马跑到十里铁山,带领二百铁骑一路飞驰,从海州到辽阳,然后绕道而西,直插西平堡而去。
既然你多尔衮不知好歹,就别管我了。
朱常渊这次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将辽东掀个底朝天。所以现在。听说多铎手下的骑兵阵亡了四万。但是步兵几乎毫无损伤的时候,他就忍不住了。
还有十万大军,那我怎么可能容忍。
从西平堡越过,等和多铎快要接头的时候,天色已经平明。
“滴滴滴滴!”
多铎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一看号码,是多尔衮打过来的。
自然是因为朱常渊“好心”,又将二人的信号给重新加到了定位网络上的缘故。
“十五弟!十五弟!”
多尔衮一夜都没有联系上多铎。心中早就焦急难忍,一夜没睡一直打电话,现在突然打通了。
“王.兄!”
多铎张了半天嘴,喊了出两个字,然后,便无力的将头颅垂下,疲惫的说道:“完了,王兄,完了,我们完了。”
多尔衮听了多铎的话。虽然还不知道生了什么事,可是脑袋嗡的一声。突然有些混乱,于混乱之中仿佛还有那么一丝清明,在提醒着他,计划很可能失败了。
“怎么了?到底怎么回事?”
多尔衮像个怒的狮子。
“王兄,都是臣弟不好,臣弟中计了,骑兵,五万骑兵啊,一役而殁。臣弟身边除了十万步卒之外,只剩了两千骑兵。”
多铎感觉自己好累,从未有过的疲累。
这一刻,他的雄心壮志彻底没了,同时,心中再也没有了和朱常渊一较长短的想法。
他的心中,只有一个意念,也可以说是后悔:我为什么那么傻,我为什么要跑过去攻打锦州,如果我不去的话,五万大军还在。
可是现在!
“到底怎么回事,你给我说清楚。”
多尔衮仍然在催促,多铎只是摇头,说了一句:“是臣弟对不王兄,对不起大清国,臣弟愿意以死谢罪!”
“屁话!”
多尔衮臭骂了他两句,道:“骑兵已经灭亡,可是你手中还有十万步兵,我不求你给我立什么天大的功劳,可是有一点,你速速把这些士兵给我带回来,不得有失!”
“是,臣弟遵命!”
多铎回答道。
然而,结果却是,多铎的通话刚刚结束不到十分钟,正率领着队伍加速往前走的时候,突然看到前方朝阳升起的地平线上,似乎有一匹烈马,飞驰而来。
三秒钟后,他更看到了那匹烈马身后,依次跟着数十匹战马,仿佛是从天而降的天兵天将,踏着日光而来。
一分钟后,远方的天边,整整齐齐一排身穿亮银甲胄,手拿狼牙大棒的骑兵,缓缓涌来。
不多不少,二百人!
这第一队骑兵,多铎太熟悉了。
作为一个潜在的对手,平时多铎没少研究朱常渊的战法战术还有各个经典的战争,所以当那二百银甲铁骑在初升的日影里走过来的时候,多铎的心都凉了。
“嘶!”
内心深处倒抽一口冷气,他身上原本已经快要将他压的喘不过气来的疲倦突然一扫而空,眼中除了惊恐之外,还有无穷的战意!
“来了,不错,应该是朱常渊亲帅二百铁骑来了。”
多铎的手不禁握了握,然后传令全军停止前进,马上列队。
“如今山穷水尽,但是我手中有十万大军,如果一战而胜,取了朱常渊的项上人头,也算是大功一件,毕竟,他只有两百人。
多铎的目光灼灼,可他也不是单纯的赌徒。
“洪承畴!”
将洪承畴喊到自己面前,多铎说道:“你去后面,带领五万人悄悄撤退,本王牵扯住朱常渊,记住,不要急,悄悄的退!”
之前朱常渊攻打张献忠的时候,就曾经凭借着两百银甲铁骑将老张弄得孤家寡人,多铎虽然有心杀了朱常渊,可是他也不得不做好最后的打算。
哪怕这次一战而溃,也要为大清国留下一点最后的家底。
“是!”
洪承畴领命。
对于多铎这个家伙,他一向很少出主意,也很少说话,而且心中对他还有点暗恨。
范文程是他的恩人,同时也是文人集团的代表人物,可是多铎这个匹夫,眼都不眨一下就私自将范文程处死。洪承畴自然兔死狐悲,很不愿意和多铎合作。
“不知道老臣带兵要往哪边撤退?”
洪承畴问道。
他很清楚,往西是锦州,朱常渊的地盘,退无可退;往南是大海,也退不了;往东倒是大清国的地盘,可是人家朱常渊就是从东边来的。
“往北,向北撤退吧!”
多铎眼睛微微一眯,道:“如果有可能的话,先将剩余的大部队撤到四平。”
“属下尊令!”
洪承畴说完,骑着马往后面跑去。
十万步卒,并不是标准的阵型,而是哩哩啦啦的分散在十公里左右路程上,洪承畴现在要做的,就是赶快去后军,在朱常渊看不到的地方将军队聚集起来,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兄弟们,准备好战斗吧,这次打赢了,我就带你们回家!”
多铎上马,朝前方朱常渊的方向一挥手,率领仅剩的两千骑兵和后面黑压压几乎看不到边的步兵,朝前方的朱常渊奔跑厮杀而去。
“杀!”
朱常渊一挥手,后面的二百名银甲铁骑杀声震天,一个个眼中充满了灼灼战意,看向多铎的步兵,像是看着一个个肥嫩的羔羊,或者粉嫩的娘们。
“杀!”
瞬间的功夫,两百人如潮水涌出。
日光的照射下,银色的铠甲上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从远处看,显得温暖又寒冷。
“杀!”
短兵相接,杀声震天。
顷刻之间,多铎所在部队便有大量的伤亡产生。
朱常渊的这支部队,从前剿杀过孙小凤,后来追击过张献忠,再后来,和李自成连战与陕西,可谓战功赫赫。
然而,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最近,他们不是干水利,就是修铁路,甚至去挖矿山。好像几百年没打过仗了一样。
他们需要鲜血的滋润,同时也急需军功来证明自己的存在。要不然,华夏大地好像都忘了还有这么一支能征善战,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骑兵。
所以,现在的战场,他们除了兴奋,还是兴奋。
“该死!”
多铎看着朱常渊二百铁骑一路从自己军中掠过,所向披靡的同时,击杀自己手底下的士兵竟然像砍瓜切菜一样简单,他真的恼怒了。
“拿命来!”
看着不远处一个银甲士兵嚣张的将右手中的狼牙棒举起来,一棒子下去击杀四人,多铎再也忍不住了,从马上一跃而起,在空中将银枪举得高高,然后用力抽下。
然而,他的枪还没有击到下面那名军士身上的时候,就被人家左手轻轻松松的握住。
“原来是大将军啊!”
那人呵呵一笑握着银枪的枪头将多铎杵在半空,然后猛地朝后面一挥。
多铎的身子似是炮弹一样,平平的在空中往正前方飞去。
“将军,活捉大将军一枚!”那士兵竟然还抽出闲暇,朝后面开玩笑的大声喊了一句。
“好!”
正在飞行中的多铎听到一声清脆的叫好声,然后只感觉自己的身子急急下坠,恰好被一个人抱到了怀中。
“看你往哪里跑?嘿嘿!”
原来是破虏,跃到空中将多铎接住,然后重新坐到马匹上面。
“这?”
多铎心中的震惊,无以复加。
怪不得啊怪不得,怪不得这一对骑兵这么厉害,一个小小的士兵竟然有那么大的力气?还有这马,两个人从高空中同时落到马背上,马匹似乎连颤抖一下的迹象都没有!
“大将军!别来无恙啊!”
正思索间,突然听到一声平淡的问候。
不用看人,只听声音他就知道这是谁了。因为这个声音,他太熟悉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