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下了两天大雨,福克斯小镇的主要干道上早已经有专人在天蒙蒙亮的时候清扫干净,但是这些仅限于小镇内部,出了南门之后依旧是一路的泥泞,烂泥中混杂了百踏不死的野草,扭曲滑腻的车道变得更加难以前行。
当地的镇长正组织麾下的仆人们和居民在休整道路,当然他们的休整只是简单地让马车可以通行,倒不是这位领主慷慨大方,乐善好施,爱护百姓如子——如果他真是这样的人早就铺上一劳永逸的地砖了。
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一看镇门口挂着的五颜六色的彩灯就能明白,今天晚上会有一场盛大的节日活动,而福克斯举办这一节日已经有三十年的历史,渐渐的从纯粹的小镇式自娱自乐,变成了远近闻名的欢庆盛宴。
在今天晚上,会有许多的游客前来参加这一活动,这毫无疑问会给领主大人带来一笔丰厚的额外收入,镇上居民也可以在这一天得到等同往常一个月努力的收入,为此劳动一个上午也是值得的,至少人人热情高涨,一点也没有喊累的迹象。
远远的传来了清脆的风铃声,知道有马车即将过来,所有工作的人们停下手上的动作,为了不挡路而退到一边,同时抓住机会休息一会,喘上一口气,同时好奇的看向道路的远方,要知道很少有人会在这个时间段赶路。
此时金乌刚刚升起,正是普通人酣睡的黎明时刻,镇长会在此时带人清理道路,也正是考虑到了这点,希望能在游客增多之前,先将道路清理干净。
一辆小型马车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从大小上看,估计最多坐得了两个人,而且还不能是身材魁梧或者肥胖的大汉。马车的外表简洁朴素,但是在细节处却又透露出一股娟秀的风采,小巧的结构适用于女子郊游出行。
“随行的人那么少,不像是暴户,估计是哪里的小贵族的子女吧。”
“我觉得也是,你看那里还有个族徽,可惜我不认识,看来不可能是附近的贵族。”
“说不定是哪里的大贵族,我听说真正有涵养有底蕴的贵族,都是行事低调,一点也不张扬的,因为他们不需要靠炫富来表现自己。”
镇民们根据以往的经验,纷纷猜测道,这倒不是他们真的对这辆马车很感兴趣,仅仅是工作得太无聊,而眼前只有这么一个话题。
马车渐渐接近,从外形的装饰来看,的确是女性乘坐的类型,而坐在车夫位置上的是一名红的年轻人。高瘦的身体,穿着黑色的燕尾服,得体而优雅,腰间有着紫穗佩剑,拉着缰绳双手戴着洁白的手套,干净清爽的味道,脸上有着不苟言笑的矜持,充满着独特的贵族气质。
镇民们有纷纷判断,这不是一名地位低下的马车夫,毕竟能够随行大小姐出行的,绝对是非常值得信任的人,何况又有着非凡的气质,至少附近的那些子爵、勋爵都远远达不到这样的气质,想来他仅仅是在兼职马车夫的工作罢了。
当然,这些都是形而上的理由,真正的证据在于对方的胸口佩戴着一枚紫色的花形家徽,这显然不是区区一名马车夫能享受的待遇。
等马车接近后,所有人才看清拖车的是一匹雪峰云马,马蹄如玉,鬃毛如雪,顾派间睥睨众生,高昂着的马头向着天空,仰起的马蹄仿佛随时都会踏着云层而去,这是被誉为“奔跑在云层之上”的高种马,本身隶属五阶魔兽,因为优异的卖相,其价格在市场上等同于一些高阶魔兽,而且经常有价无市。
雪峰云马是血统最高贵,奔跑速度最快,体型最庞大的纯血马,只有在至少三千米海拔的雪顶上才能看见它们的身影,而且并不是每个贵族都有足够的实力豢养。
这种生性高傲,有些桀骜不驯的纯血马,不但需要最优秀的驯马师来降服,连驾驶它的马车夫,都要求拥有足够的实力,至少在正面能够降服它。而且即便能战胜它,如果没有出众的驾驭技巧,这些野性难驯的雪峰云马不介意在奔跑中故意耍性子,偶然让马车颠簸几下,享受一下过山车的美妙。
这位马车夫显然不是个中高手,雪峰云马在他指挥下服服帖帖,看马车的轮子就知道,几乎是悬浮起来的,连转都不会转。
这是作为冰、风两系魔兽的雪峰云马特有的能力,能够在身体周围形成一个飘浮空间,使得马车不用着地,如此一来,无论地面有多么坎坷泥泞,都不会影响到马车的平衡性,坐在马车上的人感觉就和平时坐在房间里没有任何差别。
因此在马车经过的时候,并没有因为泥泞的道路而溅起半点泥浆,甚至连马蹄印和轱辘痕迹都没有,这令那些远远避开的镇民们遭到了认出雪峰云马的人的嘲笑。
在交错的时候,坐在车夫位置上的年轻人脱下了帽子,对两旁的人们做出颔的礼貌动作,同时他将马车的速度降了下来,以此表达出诚意,接着以缓慢的速度驶进了小镇。
没想到以对方的身份居然会和自己打招呼,镇民们顿时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慌里慌张的加以还礼,有的鞠躬,有的挥手,有的慌张得单膝下跪,而这种杂乱的回礼更显示出对方在礼仪上的得体和优雅。
“这下我可以确定,绝对是大都市来的大贵族,否则不可能有这么好的修养。”
“没错,你看邻镇的罗伦斯子爵,看见我们的时候鼻子都翘上天了,恨不得用鼻孔和人打招呼,这就是乡下贵族和真正贵族的差别。”
“能够驾驭雪峰云马这样的坐骑,那名马车夫起码是青铜位的职业者,雇得起这样的马车夫,在银月城里都没有几个。”
镇民们议论着这位神秘贵族的身份,接着在镇长的喊声中继续修整道路,过了一会,随着人流的增多,生了各种热闹事,也就将这件事置于脑后,成为诸多饭前茶后的话题中微不足道的一个。
马车向着镇中一间酒馆驶去,酒馆的主人据说曾经是一位伯爵的老管家,熟悉城市大贵族品味的他将酒馆经营出了一份精致细腻的乡村特色,没有最奢侈的红酒和料理,只有普通的清酒和乡村小菜色,却总能吸引一些过往的顾客。
唐宁抬起手肘,眯着眼睛看着前方的道路,压低着帽檐,笔直的上身在挥舞缰绳的时候都纹丝不动,犹如一座出自大家手笔的神俊雕像。
他并没有干过马车夫的活,但不妨碍他在短时间内学会,作为精通最讲究技巧的东方武技的武者,掌握一项驾车技术并不是多么困难的事情。
至于令雪峰云马驯服,这就更简单了,羚羊被逼入绝境会敢向鬣狗起进攻,但若面对是一头巨龙,就绝对兴不起反抗的念头,否则便是造物主的失败。
唐宁拉了一下缰绳,雪峰云马就像乖巧的牧犬一样停下了脚步,接着他从车夫位置上下来,同时将手放到封闭式马车厢的门口,接着一只雪晶般的小手从车厢中伸出,放在他的手掌上。
用艺人面罩改换了长相的罗秀从里面走出,在搀扶下下了马车,在两人相互靠近的时候,轻声称赞道:“吾都不知该从哪里进行挑剔,你的礼仪已经完美到了让吾也误认为,你就是吾的管家,看来夏亚猜的不错,你应该是神圣联盟某个贵族的后裔。”
虽然是贵族礼仪,可说到底各地皆是不同,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即便在总体上是一致的,可是某些细节的差别就能辨别出究竟来自哪个地区。
唐宁的贵族礼仪自然是小时候养父教给他的,在严父式的教育下,早已铭记心中,这份记忆属于知识的范畴,因此没有被剔除。礼仪哪怕多年没有去做了,可只要熟悉一下,就能全部回想起来,就像是会游泳的人,就算数年没有游泳,也仅仅是让动作变得生疏,而不是从会游泳退化成不会游泳。
他知道其他人有调查过他的背景,而罗秀公主也通过这种方式坦诚自己做过调查,这样反而不让人觉得反感。事实上对唐宁而言,并不介意别人调查,反正不管怎么做,最后得到的都是三年前突然出现的这一情报,再往前的故事,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能调查出来那就太神奇了。
此时的罗秀穿着长筒小牛皮靴子,系带缠绕着银丝,衬托着她修长紧致的小腿格外动人,打扮从整体上去除了华丽的成分,剩下的都是内涵美,毕竟现在伪装的是外出游玩的贵族子女,装饰上太过朴素反而惹人怀疑。
云水漩涡纹路过膝长裙勾勒出少女充满清纯味道的身材,黑绸短装上衣紧绷着柔润的肩膀,增加了一份淡若冰雪般的冷艳气质。
在计划协商中,众人一致认为,与其让两位从本质上就和普通无缘的人去伪装成普通人,倒不如找一个更加贴近的身份,偷偷摸摸比不上与世同流更加容易让人迷惑。与其想着不要被人现情报,倒不如让人收集到了情报也无法辨认出来。
他们两人现在就是这么做的,将自己放在一个被定义好的位置上,不需要特意去伪装或者掩饰什么,而是让人一看就明白。
酒馆中的房间已经提前预约好,事实上作为欢庆的节日,若不提前预约,根本订不到房间。
唐宁牵着罗秀走进酒馆,正在整理桌子的老板娘看了两人一眼,微微一笑,并没有腆着笑脸来迎接,眼尖的她早已对两人下了判断,要么是私奔的大小姐与仆人,要么是低调出游的大小姐与管家,无论哪一个,都不需要她去点明真相。
站在柜台里的是一个单瘦的年轻人,带着草甸帽子,边沿像所有只有一顶帽子的村民一样破损了一个口子,他正拿着一瓶清酒勾兑,询问了一声需要什么。
“来两杯热牛奶,还有一些吐司面包。”身为管家的唐宁自然不能让罗秀回答,抢着点了早餐,然后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现在正是客人稀少的时间段,除了唐宁和罗秀外,就只有另外的三名冒险者。其中的两名身着披甲的战士,看了唐宁一眼,就收回目光,另外的一个披着宽大袍子的商人模样的旅人围拢在最里边的桌子上,正看着菜单,嘴里嘟囔着,似乎在为吃什么而犹豫。
唐宁和罗秀面对面坐着,现在两人是装扮成普通人的贵族,因此不需要讲什么礼仪,不过一般人坐在罗秀的对面很有压力,尤其被她的眼睛对视的话,总有一种不自觉弯腰的谦卑感。
当然,对于唐宁而言,这种压力是不存在的,对于自己不感兴趣的东西,他一向是采取无视态度。
用餐时两人都没有说话,只是偶尔罗秀会将目光投向窗外,欣赏难得一见的田园风格,不需要特意去保持的进食礼仪,显露出良好的家教,而这让那位老板娘更加笃定自己的判断。
这时,两名醉醺醺的大汉从门口歪歪扭扭的走进来,老板娘看见后皱了皱眉头,但是现在还没到正式营业的时间,本该上班的员工也不在
,想要强行将人赶走有点难,于是想着尽量劝对方离开。
可她还没来得及行动,这两名大汉看见罗秀后,眼睛一亮,就嘿嘿笑着走过去。
“这位小姐很面生哦,是特意赶来参加今天晚上的万圣节晚会吗?要不要哥哥带你去逛逛,福克斯每个角落哥哥都很熟哦。”
一股难闻的酒气扑过来,罗秀微微触动鼻子,却是一点反应都没有,完全无视掉对方的骚扰言语。唐宁只是看了一眼,又将视线转移到桌子上,同样视作空气。
被无视的醉汉很是恼怒,连过来劝的老板娘都被一把推开,接着说了几句狠话,大抵上就是不听他的话会吃亏之类的混混专用言语,为了清洁脑容量唐宁都懒得去记。
他现在的身份不适合直接动武,将动静闹得太大会引来麻烦。于是他决定给予威慑,拿起来一根汤勺,手掌握住勺柄,大拇指按住上端,稍稍用力就将汤勺压弯掉。
“哈哈哈,这家伙在搞什么,喂,小子,你该不会以为,这样就能吓退我们吧?哦,我还害怕哦——”醉汉做出夸张的害怕动作,随即又大笑起来,“小子,拜托你吓唬人也像个好点的法子,别用这么可笑的手段,看看大爷我怎么把勺子扭成一股麻花吧。”
看到这一幕的几名冒险者也觉得颇为好笑,两名拥有正义感的战士不由得站起身,想要出手阻拦,心中想着至少不能打扰到那位尊贵的小姐,如果英雄救美能给对方留下一个完美印象,倒也不错。既然那位小白脸似的管家靠不住,那么自己要求充当护卫,一起随行逛一下晚上的节日,倒也并非是没有希望的提议。
若能和这么一位有着高贵气质的小姐共度一晚,倒也不虚此行……这样的想法还没出现就胎死腹中,连带那两名不知轻重的醉汉都噤声了。
因为唐宁用手握住那柄折弯的汤勺,然后就像是搓泥巴一样,将这柄钢制捏成一团,等到五指张开的时候,滚出一颗圆坨坨的钢珠,表面光滑如镜,在桌面上滴溜溜的滚动着。
两名战士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惊叹和无奈,于是摇摇头重新坐回位置,心想还是脚踏实地比较好,不切实际的幻想就算了吧,想想也能明白,这样高贵的一位大小姐居然只带一名管家出门,显然不会不考虑到安全问题,这分明是对随行者的身手有着十足的信心。
人喝醉了只是脑子不灵活,不代表智商下降,关系到生命的危险还是能感知得到,两名醉汉一个激灵,瞬间清醒过来,灰溜溜的离开了。
罗秀嘴角一扬,看得出来,她对唐宁这样的处理方法很是满意,眼珠一转,似乎又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
……
黄金宫,商业联邦的王族居住的宫殿。
一名有着苍白脸色的黑衣女性,看着脚下缓缓运转的鲜血魔法阵,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不愧是王族起源之地,地脉下蕴藏着浓郁的王气,一国之气运,世上没有比这更加淳厚的能量了,用来解除封印最是合适,而且也能用来进行月光仪式,足以将一批血族进化成真祖。”
鲜红的嘴唇微笑起来,与几近病态苍白的脸蛋形成对比,女子用锐利的尖牙咬破手指,往魔法阵的核心位置滴下鲜血。
“以该隐之名,呼唤沉睡在世界各地的吾族子民,全部苏醒吧!鲜血黄昏近在咫尺,属于吾族的国度,即将鼎立在大陆上,行走在阳光下的愿望,不再是幻想。来吧,来到我的身边,一起开创新的时代!”
地底下的王气灌入魔法阵中,化作一道道冲天血光,贯入云霄后,向着四面八方散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