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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历史军事 > 易中天中华史:奠基者 > 第5章 两个基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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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和孔子都不变态,

他们为青年男女的性爱

留下了自由的空间。

三月三的中国情人节,

演出了东周版的《花儿与少年》。

爱国贼

鲁国那个跟家君唱反调的家臣,叫南蒯(kuǎ)。

南蒯是季孙氏封地费邑的宰。照规矩,季孙氏把费邑承包给南蒯后,自己就不怎么管事,所以南蒯在那里当了三年老大。但,当南蒯决定背叛季孙大夫、支持鲁国国君时,费邑人却不干了。他们把南蒯抓起来,对他说:过去我等听命于先生,是因为忠诚于主上。现在先生有了那种想法,我辈却没有这等狠心。那就请先生另谋高就吧!您老人家的理想抱负,上哪儿不能实现啊!

众叛亲离的南蒯只好卷起铺盖走人,抱头鼠窜逃到了齐国。幸运的是,齐国倒也收留了他。

有一天,南蒯伺候齐景公吃饭。

景公突然端起酒杯说:你这叛徒!

南蒯不知景公这话是真是假,也不知道景公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当时脸都绿了,一肚子委屈地辩解说:微臣岂敢叛乱,不过想强大公室而已。这可是爱国呀!

旁边的齐国大夫却反唇相讥:身为家臣,爱的什么国?你罪过大了去了![1]

奇怪!爱国有罪?

不。爱国无罪,只不过要有资格,并非人人都能爱。诸侯爱国就是对的,因为他是“国君”。大夫爱国也是对的,因为他是“国人”。家臣爱国,则“罪莫大焉”。

家臣爱国,何罪之有?

僭越。

换句话说,就是通房大丫头把自己当成了大老婆。

前面说过,封建是一种秩序。它确定的君臣关系和效忠对象,也是有层级的。具体地说,从上到下,天子之臣是诸侯,诸侯之臣是大夫,大夫之臣是士(家臣)。从下到上,家臣忠于大夫,大夫忠于诸侯,诸侯忠于天子。

这就是礼。

因此,诸侯可以“爱天下”,大夫可以“爱国”,家臣则只能“爱家”。严格按照这礼法的规定去爱,才叫忠。越级非礼而爱国,就是“爱国贼”。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齐景公只把南蒯叫做“叛夫”,算是客气。

那么,费邑的邑人,为什么可以反对他们的总管南蒯,越级忠于季孙氏?

因为按照邦国制度,天下只有一个,封区只有两级。封到采邑,就不再分封。家臣不是君主,只是大夫派出的代理人。邑人也不是家臣的臣,而是大夫的臣,即“家人”。他们的道德义务,是“忠君爱家”,不是“忠君爱国”。这跟季孙大夫的是非对错没关系,跟南蒯的政治立场更没关系。

礼,只认秩序,不管是非。

后果当然很严重。依照这个“忠君原则”,诸侯如果对抗天子,大夫就应该跟着对抗;大夫如果反叛诸侯,家臣也会跟着反了。周的灭亡,就因为此。

但是没有办法,因为是非讲不清。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怎么操作?

讲得清并可操作的,只有秩序。

秩序贯穿着邦国制度。井田是经济秩序,宗法是社会秩序,封建是政治秩序。这就一要明差异,二要定等级。井田制区分公私,于是有公田、私田;宗法制区分嫡庶,于是有嫡子、庶子;封建制区分君臣,于是有人、有民。人是贵族,民是平民和奴隶。这是“阶级”,三等。天子是超级贵族,诸侯是高级贵族,大夫是中级贵族,士是低级贵族。这是“等级”,四等。此外还有公侯伯子男,是诸侯的“爵级”,五等。

由此可见,秩序即等级。它像井田一样形成序列,叫井然有序;像阡陌一样条理分明,叫井井有条。事实上,等级分明的周社会,就是一块“井田”;秩序井然的周制度,则是一口“井”。周公和他的继承人,以愚公移山的精神挖井不止,终于挖得深不见底,单等我们跳下去。

这口井,就叫“伦理治国”。

好大一张网

什么叫“伦理”?

伦,是一个很晚才有的字,甲骨文和金文都没。它的本字,应该是“仑”(仑),金文的字形像栅栏。后来加上单人旁,变成“伦”,有类比(无与伦比)、匹敌(精彩绝伦)、条理(语无伦次)等意思。

其实,伦,就是次序和类别。如果乱了次序,错了类别,弄得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就叫不伦不类。

最重要的次序和类别,是人类社会的,叫“人伦”。按照后来儒家的说法,人伦主要包括五种人际关系: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叫“五伦”。规范五伦的道理、法则和仪式,就叫“伦理”。

伦理的核心,是“名分”。

名分就是名位和职分,也就是一个人的社会身份、社会地位和社会角色,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和待遇。地位特别高的,还有爵号和车服。爵号是“名”,车服叫“器”。名和器合起来,就叫“名器”。

名和器是统一的。名不同,器也不同。比如祭祀用的礼器,天子九鼎八簋,诸侯七鼎六簋,大夫五鼎四簋,士三鼎二簋,都是鼎奇数,簋偶数。祭祀时的乐舞,天子八佾(读如义),诸侯六佾,大夫四佾,士二佾。祭祀穿的礼服,天子十二旒,诸侯九旒,上大夫七旒,下大夫五旒。旒(读如流),是垂在冕前面的珠串。士没有冕,也就没有旒。

名分,决定着待遇、规格、谱。

所以,传统社会的中国人极其看重名分。妻们固然会严防死守,小老婆也不能“妾身未分明”。比如《红楼梦》里的花袭人,是最早跟贾宝玉上床的。但因为没有“走程序”,结果便连妾都不是,只能嫁给别人。

名分,简直就是命根子。

没有人可以不要名分。没有名分,就没有面子。面子是名分的标志,也是人的脸面,或脸谱。摆出来,就叫“摆谱”;有了它,就叫“有谱”。有谱就靠谱。这就可以交往,可以“面对面”。否则,就“对不起”。

对不起的意思是:双方面子的尺寸差距太大,面子小的一方即便想“面对”,也“对不起”。

难怪我们“死要面子”。

其实,面子可以要,也可以给。小妾扶正,副职转正,是实实在在地给;称小老婆为如夫人,管芝麻官叫大老爷,是客客气气地给。但无论虚名还是实惠,也无论是赠送抑或索要,前提都是你得认同伦理,看重名分。只要你把名分当回事,所有程序便会启动。从此,你就成了电脑里的数据,任由纲常伦理的软件处理。

这是一张蜘蛛网,而且弹性很好。

能够逃出这张网的人很少。你出家?庙里有师父。你落草?山寨有头领。你自主择业?业内有行会。你浪迹江湖?江湖有门派。你不可能绝对一个人生存。只要归属于某一群体,那就要有名分。只要接受名分,那就仍在五伦。所以苏东坡“长恨此身非我有”,但完牢骚,照旧回家睡觉。什么“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根本做不到,也没当真想过。[2]

这可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宗法伦理,将传统社会的所有人都“一网打尽”。

得了便宜又卖乖的,是那只蜘蛛。

因此,尽管秦始皇憎恨封建,汉高祖厌恶儒家,却都不反对伦理治国。秦始皇的政策,是既要依法治国,又要道德礼仪,只不过把德和礼都纳入法。因此,他除了推行“车同轨,书同文”,还要求“行同伦”。

汉高祖也一样。他在登基不久立足未稳时,便让儒生叔孙通重新制定了礼仪,以此作为君临天下治理帝国的工具和手段。于是,以纲常伦理为核心的礼乐制度,便不但没有因为邦国变成帝国而被废除,反倒一直延续到清。

这绝非偶然。

便宜了谁

讨厌儒家的刘邦,后来确实尝到了礼治的甜头。

那是西汉王朝的建国之初,大乱虽平而天下未定,跟西周初年的局势几乎完全一样。只不过,追随武王伐纣的,是姬姓和姜姓的贵族,比如太公望、周公旦、召公奭,以及其他方国的豪酋。虽然他们在殷商眼里是蛮族,文化程度其实都不低,个个都是风流人物。

刘邦的队伍就差得多。除张良是贵族,韩信算是破落贵族,其余的,陈平是无业游民,萧何是蕞尔小吏,樊哙是狗屠,灌婴是布贩,娄敬是车夫,彭越是强盗,周勃是吹鼓手,刘邦自己则是地痞无赖,基本上是草台班子。

何况此时,礼坏乐崩已经几百年。像周武王那样严格按照礼制来举行开国大典,他们哪会?未央宫建成后,刘邦大宴群臣,居然乘着酒兴对太上皇说:过去老爸总骂我不如二哥能干,将来生活没有着落。现在请您老人家看看,是二哥挣下的产业多,还是我的多?殿上群臣也跟着起哄,大呼小叫,乱成一团,完全没有体统。

这简直就是群魔乱舞。

叔孙通他们自然看不下去,大汉朝廷也不能是土匪窝子。于是好说歹说,终于劝动刘邦同意制定礼仪,文武百官、功臣勋贵也都进学习班培训。从此御前设宴,人人庄严肃穆,规行矩步,行礼如仪。刘邦自己也喜不自禁。他余味无穷地说:老子今天才晓得,当皇帝还真他妈的过瘾!

当然过瘾。伦理、道德、礼仪,原本就是为了让草民们安分守己,君主们坐稳江山。秦汉以后,历朝历代都坚持伦理治国和礼乐制度,原因就在于此。

实际上所谓“五伦”,最重要的就是君臣。除朋友外,父子、兄弟、夫妇,也都可以看作君臣关系。父亲是家君,丈夫是夫君,长兄如父也是君。反过来也一样。或者说,君臣如父子,同僚如兄弟,正副职如夫妻,怪不得叫“家天下”。

政治伦理,注定了是家庭伦理的“国家版”。

那么,家庭伦理,最重要的是什么?

和谐。家和万事兴。

这就要讲名分,重称谓,守规矩,尽孝心。比如跟父母亲说话,必须自称“儿子”。如果父亲是君王,则自称“儿臣”。跟哥哥说话,要自称“小弟”。如果哥哥是君王,则自称“臣弟”。跟丈夫说话,要自称“妾”。如果丈夫是君王,则自称“臣妾”。对父母,要“早请示,晚汇报”,叫“晨昏定省”。父母的年纪,必须挂在心上,还得“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喜的是他们健康长寿,惧的是他们年老力衰。[3]

父母去世,要“守丧三年”。如果父母是天子或诸侯,则要在他们临死之前成立“治丧委员会”,给他们备好棺椁,换上寿衣,然后守在他们身边看着他们死,叫“为臣”。这是中国最早的“临终关怀”,但只有天子和诸侯才能享受。

所有这些,归结为一个字,就是“孝”。

孝道表现于国,就是“忠”。忠,不是人的天性,因此需要培养。培养基地,就在家庭。事实上,一个人如果孝敬父母,就不会背叛君主;如果友爱兄弟,就不会欺负同事。忠臣出于孝子之门,并非没有道理。

难怪所谓“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妇柔”,竟有三组是家庭伦理。是啊,对自己子女都没有爱心的君,可能仁吗?对自己父母都没有孝心的子,可能忠吗?父子像父子,才会君臣像君臣,尽管占便宜的还是君父。

什么叫“天下为家,家国一体”?这就是。

天字一号乐团

现在,我们更清楚南蒯为什么不招人待见了。

道理其实很简单:国之伦理在家,从小就能看到大。比如一个人虐待父母,却宣称忠于祖国,靠得住吗?同样,南蒯背叛家君,却宣称忠于国君,谁相信呢?

更何况,南蒯只是季孙大夫之臣,季孙大夫才是鲁国国君之臣。鲁国国君的事,是他南蒯该管的吗?如此僭越,难道也叫“效忠”?对不起,这叫“上访”!

南蒯不明白的,魏绛明白。

魏绛是春秋时期晋悼公的大夫。因为功勋卓著,悼公要将郑国奉献的乐队分一半给他,魏绛表示不敢当。他说:乐舞是用来巩固美德的,因此可以镇抚邦国,同享福禄,怀柔吸引远方之人。这才叫“乐”,也才可以叫“乐”。[4]

奇怪!乐,为什么能“殿邦国,同福禄,来远人”呢?

因为乐是艺术化的礼,礼是伦理化的乐。

是这样吗?

当然是。周人的乐,甚至古人的乐,并不只是音乐。准确地说,是诗歌、音乐和舞蹈的三位一体,叫“乐舞”。所以晋悼公打算赐给魏绛的“乐”,就包括一组编钟,还有一支八人组成的歌舞队。

但,乐舞叫做乐,是因为以音乐为灵魂。对于音乐,最重要的是什么?节奏和韵律。对于伦理,最重要的是什么?秩序与和谐。秩序就是礼的节奏,和谐就是礼的韵律。因此,礼治社会就应该像乐曲,社会成员则应该像乐音。乐音有音高、音长、音强、音色的不同。社会成员一样,也得有差异。有差异,才多样。多样统一,才和谐。

礼,就是界定差异的。

问题是:怎么界定?

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无非“别内外,定亲疏,序长幼,明贵贱”。区分华夏与蛮夷,是“内外有别”;区分血亲与姻亲,是“亲疏有差”;区分老者与少者,是“长幼有序”;区分嫡子与庶子,是“贵贱有等”。它甚至表现为一系列的“制度”(规制和尺度)。比如平民不能戴帽子,只能扎头巾,叫帻(读如则)。贵族当中,士又只有冠,没有冕。冠冕堂皇的,只能是天子、诸侯、大夫。

显然,这里面最重要的是贵贱,贵贱就是“音高”。其次是亲疏,亲疏是“音长”。再次是长幼,长幼是“音强”。至于内外,或许可以看作“音色”,华夏民族是“黄钟之鸣”,蛮夷戎狄是“瓦釜之音”。如果“黄钟毁弃,瓦釜雷鸣”,那就不是“亡国”,而是“亡天下”了。

不过在周人看来,他们的天下不会亡,因为像音乐。天子和诸侯是“高音”,大夫和士是“中音”,平民和奴隶是“低音”。也像音乐团体,民族和国族是乐团,氏族和宗族是乐队,天子、诸侯、大夫、士是指挥。

这可真是天字第一号的乐团。这个乐团演奏的,是最恢宏的交响乐,最悦耳的奏鸣曲,最有气势的大合唱。

主题,则据说叫“和”。

没错,礼辨异,乐统同。礼让人遵守秩序,乐让人体验和谐。所以贵族要钟鸣鼎食,还要佩玉。玉是君子之器。它高贵、典雅、温润,不张扬,文质彬彬。何况玉器佩带在身上,是要出声响的。这就会提醒主人举手投足都要合乎礼仪,都要有节奏。有节奏就有节制,也就气度不凡。

学习音乐,观赏乐舞,更是贵族必修的功课。如果有条件,还应该向全民推广。因为庙堂有音乐,则君臣和敬;乡里有音乐,则宗族和顺;家中有音乐,则父子和亲。[5]

难怪孔子上课时,会有学生鼓瑟。

孔子的学生言偃(子游)更是身体力行。他主持武城县工作时,便处处都是弦歌之声。据说,孔子听了曾莞尔而笑云:杀鸡哪里用得着牛刀?言偃却回答:君子受了教育就爱人民,小人受了教育就听使唤,老师不就是这样教我们的吗?孔子也马上表态:言偃是对的,我刚才不过开玩笑。[6]

这就是“礼乐教化”。

但,这跟“以德治国”又有什么关系呢?

不妨实地考察一番。

权利与义务

先看“乡饮酒礼”。

所谓“乡饮酒礼”,原本是酒宴形式的“政治协商会议”。应邀参加的基本上都是老人,讨论的也是军国大事,比如“定兵谋”等等。所以,它很可能是部落时代军事民主的遗风,相当于古罗马的元老院,只是没有表决权。但到后来,就连咨询的意思也没有了,只是定期不定期地请社会贤达们来吃饭喝酒看表演,变成了“政协委员”的俱乐部。

这就多少有点奇怪。是啊,这样一种并无实际作用的礼仪,怎么会从西周一直延续到清代道光年间?[7]

因为有意义。

意义就在“尊长,养老,敬贤”。按照规定,参加乡饮酒礼的各界人士,六十岁以上的坐,五十岁以下的立。享用的菜肴也不等,年纪越大越多。这就等于向全社会宣示,对长者要尊,对老者要养,对贤者要敬。

所以,酒会上要序齿(以年龄大小为序),还要奏乐,比如“我有嘉宾”的《诗·小雅·鹿鸣》: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那么,这歌为什么要用鹿鸣来开篇呢?因为无论在中国还是印度,鹿都是有着美德的仁兽,鹿群的到来也都是吉祥和兴旺的象征,奏唱《鹿鸣》也就是要崇尚道德。

实际上周人之德,无非“尊尊”和“亲亲”。尊尊,就是尊敬该尊敬的;亲亲,就是亲爱该亲爱的。人与人如果互敬互爱,社会就和谐太平。因此,尽管后来的乡饮酒礼并没有实质性内容,也要坚持,因为这本身就是德。

显然,有礼必有德,有德必有礼。相反,失礼则缺德,非礼则无德。德是目的,礼是手段;德是内心修养,礼是行为规范。因此,也表现为权利和义务。

比如“冠礼”。

冠礼又叫“婚冠礼”,其实就是贵族子女的成年礼。按照西周制度,孩子出生百日,要由父亲命名,表示他正式获得生命,成为家庭成员。如果是男孩,六岁开始在家学习,是家学。十岁进寄宿学校,是小学。十五岁入辟雍,这就是大学。二十岁大学毕业,就要举行婚冠礼,正式成人。

婚冠礼是无论男女都要举行的,只不过女十五,男二十。这时要做两件事。第一是把头盘在头顶,叫“束”。然后女插簪子,叫笄(读如基);男戴帽子,叫冠。第二是请嘉宾为他们起一个字。名是卑称,字是尊称。前者用来称呼晚辈、学生、子女和自己,后者用来称呼同辈和同辈以上的他人。有了字,就可以进行社交,当然意味着成人。

有字以后,男孩子就可以叫做士(广义的士),也叫丈夫。古人认为,儿童身高六尺,叫“六尺之童”。成年男子身高一丈,叫“一丈之夫”。所以,丈夫就是成年男子。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因此冠礼同时也是订婚礼。由于男女双方的婚配都与束同时,因此叫“结夫妻”。如果女孩子还没有合适对象,则暂不订婚,也不起字,叫“待字闺中”。待字,其实是等待婚姻。

但意义重大的是“加冠”。

加冠一共三次。第一次加“缁冠”(缁读如资),这是用来参加政治活动的。第二次加“皮弁”(弁读如变),这是猎装和军装,所以同时还要佩剑。第三次加“爵弁”(爵读如雀),这是用来参加祭祀活动的,又叫“宗庙之冠”。

一加缁冠,有参政权;二加皮弁,有从军权;三加爵弁,有祭祀权。有权利就有义务,何况“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因此三次加冠后,初冠的青年还要拜见国君和元老,主持仪式的嘉宾也要表训词。这是最重要的一堂德育课。

显然,束和加冠,都意味着社会的规范和约束。而且,也都是以一种让人终身难忘的方式,告诉孩子们什么是真正的人,怎样才能成为真正的人。

与此同时,我们民族也成年了。

那么,我们可以青春焕吗?

当然可以。

中国情人节

接受了笄礼和冠礼的姑娘和小伙子,有权利参加一个盛大的节日。时间是在仲春之月,日子是三月三,名字叫“上巳节”。按照周礼的规定,这一天所有成年男女都可以到荒郊野外,享受最充分的性爱自由。

这是中国的情人节。

实际上这样的节日,世界各民族都有。古罗马的叫“沙特恩节”,时间在冬至,殷商的则在玄鸟(燕子)归来时(请参看本中华史第一卷《祖先》),周人不过继承了传统。

那真是一个人民大众开心的日子。桃花三月,春水碧绿,鲜花盛开。春心荡漾的少男少女们手拿兰草,从四面八方赶到河边,举行爱的狂欢。如果遇到意中人,女孩子还会主动搭讪,落落大方,毫无羞涩。

对此,《诗·郑风·溱洧(读如真委)》这样描述:

溱水和洧水,

春波浩荡弥漫。

少女和少男,

手中拿着泽兰。

女孩说:过去看看?

男孩说:刚刚看完。

女孩说:看了也可以再看嘛!

那边地方又大又好玩。

于是说说笑笑往前走。

还相互赠送了芍药花。[8]

这可真是东周版的《花儿与少年》。

是的。小呀小哥哥呀,小呀小哥哥呀,小呀小哥哥呀手拖着手儿来。

嘿嘿,还“赠之以芍药”。

奇怪!周,不是礼仪之邦,要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男女授受不亲”吗?也会有这等事?

当然有。

事实上从西周到汉唐,宗法礼教之外也尚有性爱的自由,以至于被卫道士们骂作“脏唐烂汉”。什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那是宋儒造的孽。其结果,是殷的豪放灵性没了,周的天真烂漫没了,春秋的高贵风雅没了,战国的血气方刚没了,汉的开拓和唐的开放也没了。士人堕落为文人,而且集体阳痿,只知道在皇帝面前磕头如捣蒜,然后回家打老婆。

这才真是罪莫大焉!

好在此刻还是周。后来孔子编辑整理《诗经》,也没有删除那些“淫词艳曲”,我们这才得以一睹当年风采。

谢谢孔夫子!您老人家人性。

事实上,伦理道德归根结底是为了人。这就必须尊重人性,尊重人的各种需求。但凡违背人性的,都只能是伪善和伪道德。靠伪道德来维持的稳定,永远都只能是表面的。

这个道理,周公和孔子心里都明白。

他们不傻,也不变态。

因此,尽管周公“制礼作乐”,孔子“克己复礼”,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姬周政权,维持封建秩序;但他们至少清楚,心理维稳才是最好的维稳。这就要“伦理治国”,包括德治和礼治;也要“礼乐教化”,包括礼教和乐教。礼和乐,是落实以德治国的“两个基本点”。

不过既然是心理维稳,那就要深入人心。因此既得扎篱笆,又要开口子,兼顾社会规范和个人自由,正如封建制或邦国制要“兼顾君权与民权”。这就像犹太人的割礼,只会割掉少许包皮,不会连根切断。没错,切得跟宦官似的倒是彻底安生了,但那样的稳定有意义吗?

治国需要智慧,更需要人性。

现在,华夏民族已经完成了自己的成年礼,也拥有了情人节,可以盘点一下是非得失,弄清楚文化系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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