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个妖物,却是一个分不清男女的家伙,我也是醉了。
难怪现在那么多容易把自己掰弯的男人,这特娘的有时候真的没道理的。
我错开目光,看向刘武。
刘武说道:“我不太清楚妖的破坏力有多大,所以,我希望您能够约束自己的力量,想要好好的在人类社会中生活,请遵守人类的规矩。”
“可如果有人要杀我呢?”离初这老娘们竟然一只手勾在了刘武的脖子上!
“不知道用什么东西可以真的杀死你?如果是刀子、手枪这类的,那我建议您还是遵纪守法比较好。”刘武不为所动,只是那脸色嘛……怎么红的跟后屁股一样呢。
离初咯咯一笑,松开手转头对我说道:“我现在有些好奇了!”
我立刻说道:“离姐姐,这是一次全新的尝试,也是一次好的开始不是吗?想一想九姓宗门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
离初素手一挥,哼道:“还能怎样?巴不得把我压在山下面,没事别出来呗。”
我认真的说道:“但是您考虑过别的原因吗?您先别反对,因为我在想,是不是因为您并不是被控制的,相反,您其实很自由,他们做的这些事情从他们的角度,不,应该说从人类的角度上来考虑,并没有太多的错,因为妖本身野性难驯,您是近乎千年的老妖,自然性子都算是磨平了许多是不是,可那些小妖呢?刚刚百年的小怪呢?
您也是经历过来的人,您也知道在最初的阶段,怪也好妖也罢,都没有接受过任何的教育,更谈不上什么礼义廉耻这些人类才会规定下来的东西,但是这些,却恰恰是人类和妖之间的一道分水岭,您学会了, 就意味着可以和人有了相处的资本,没有,就是野蛮无知。
您别这么看我,事实上您也阅读过人类的史书吧?看看古代那些人类是怎么讲同族进行划分的?
野蛮人、蛮族、非我族类这些词汇都是人类写的,而针对的也是同样两条胳膊两条腿的人!
这就是最初的文化贫瘠造成的。现在不同了!几乎所有人都在接受教育,古代圣人说过,习文化开民智。民智开了,才会真正的意识到我们都很弱小,我们需要团结在一起。”
“那还有人类的战争?”
“那叫窝里横!”我反驳道:“如果有一天,地外敌人出现会怎样?我想一部分会当叛徒,但更多的会举起武器反抗!如果地外的敌人消灭的不光是人类呢?”
离初想了想,认真的看着我说道:“或许你说的是对的,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和人类或许会站在同一条战线上。”
我打了一个响指,说道:“是啊,那么您现在学会遵守人类的规则有什么不妥呢?如果有一天我去妖所在的聚集地里,我一定也会遵守你们的规则。”
“切!”
离初白了我一眼,想了想说道:“如果你去的话,估计会被吃掉。”
我嘴角抽出,我脑子疯了没事才会想去呢,您一个大妖来人类社会展,您这叫体验民情,我特么一个小人类进入妖聚集的地方,那叫送肉!
能一个性质么?
刘武默默的向后退了一步,警惕的看着我和离初,然后我现这货有点紧张。
我问他:“刘队,你紧张个什么?”
刘武说:“我在考虑如果她吃了你,我到底是用什么手段拘捕并且起诉她。”
离初噗嗤一下笑了,娇艳如花,音如鸟啼:“傻大个子,我忽然觉得你很可爱,以后有机会带你去妖的聚集地玩玩吧,给你介绍个妖中的小姑娘也不错。”
刘武立刻向后再退两步,认真的说道:“谢谢好意了,我已经结婚了。”
“男人三妻四妾不是很正常?没关系啦,我们妖中的女子都不介意名分。”离初继续。
“没事我就去上班了!”刘武转身就走,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了。这货头都没回的出了门口还喊着我:“记得上班别迟到!”
离初在后面哈哈大笑,看样子十分满意刘武的回答。
……
刘武的答案其实算不得多满意,只不过刘武的姿态做的很好,虽然有些恐惧,却没有敌意。
这一点上,我相信身为老妖的离初一定感受得到。
当然作为弱者,刘武就算有敌意也毫无办法,这货倒是做的很光棍。
反倒是经过了这个之后,我觉得可以继续下一步的动作了。
先,开车送离初到和刘世杰约定的地方,吃过了早餐以后由刘世杰带着离初到处走走看看,我特地叮嘱她,尽量不要花钱,只是多让离初走动走动,看看这个城市的变化,当然我也编了一些谎话给她。
离初对我的安排没有任何的反对,反正对她来说,这个世界再怎么变化,依旧要按照时间往前走,活着的人会死去,死去的人会变成鬼或者去投胎再便成人的一个过程,而她只是一个看客。
现在她只是无聊了,想要融入进来,生活一下而已。
我相信一位大妖的守则和承诺,既然答应了不惹事,我相信他一定不会主动惹是生非,而且我也留给了刘世杰一份刘武的电话,直接告诉她一旦有问题,第一时间给刘武打电话。
都安排了之后我才去上班。
因为工作中还有事情等着我去做呢。
到了警队和陈德生打了个招呼,问了一下情况后,才知道今天事情不多,只是一些小的化验,并非多繁琐。
两个人忙活了一个多小时就搞定了。
刚撂下写报告的笔,楚方的电话就打了进来:“出来一下!”
“你在哪儿呢?”我问他。
“就在警队门口,出来就能看到我。”楚方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我撇撇嘴,这货还就是这么个性格,真拿他没办法。
有时候真的跟贴吧的腐女们经常讨论的那种什么霸道总裁性格差不多,很多时候他说话就是用命令的口气。
说来奇怪,我也是犯贱,竟然就喜欢这调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