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得沈堂鹰不觉多看了两眼。
还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女人,似乎每一寸几乎都是经过细心保养,每一个细胞都散着女人特有的芳香。
夜夕夕明显感觉到沈堂鹰眼眸深处流露出的神色,她视若不见,心里却觉得无比可笑。
父亲对女儿?真不知道有一天沈堂鹰知道他觊觎的女人是他十年前亲手杀死的女儿时,心里会做何感想?
夜夕夕看着沈堂鹰的背影,黑眸中浮过一抹杀气。
沈堂鹰,他没想到吧,他的女儿还活着,还活的好好的站在他面前。
沈堂鹰走在前面,莫名的感觉后背冷飕飕的,他转身一看,却只看到北谨初很温柔贴心的照顾着夜夕夕,没有任何状况。
看来,这冬天的天气真是越来越冷了。
几人入座,佣人很快端上各种山珍海味,长长的欧式餐桌布满美酒佳肴、格外隆重。
“小姐,这是特地为你准备的饮料。”佣人毕恭毕敬的端上一杯饮料放到夜夕夕面前。
夜夕夕礼貌的笑了笑,轻声说,“谢谢。”
高坐上的沈堂鹰看着夜夕夕的举止,笑着开口,“夜小姐,我觉得你修养很好、举止优雅得体,比起很多名门千金都懂礼很多,所以以后可别说你比不上那些千金,在我眼里,你有过之而无不及。”
沈堂鹰看似句句夸奖的话语,却折射着质疑夜夕夕的意思。
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孩,怎么会有这样的修养?
一旁的北谨初温和的面色紧了紧,脑海里下意识的想到第一次见夜夕夕,她光芒万丈的站在舞台上,那是一般人无法拥有的高贵、圣雅,是那种特有的气质一眼便吸引了他。
现在听沈堂鹰这么一说,他才觉得夜夕夕的确不一样,难道是和那个男人有关?
北谨初正想开口替夜夕夕解释,可身边的她却先一步开口。
“叔叔真会夸人,我其实从十四岁就进入公司了,公司挺看好我的,所以在我的身上花了很多精力培养,只是在认识谨初后我请了一段时间的假,想多陪陪他。”
“所以从十四岁到二十岁,整整六年我都经过特别训练,才会养好一些好习惯,说到底还要多谢我的公司。”
夜夕夕说的话是按照夜锦深的台本说的,到时候任由沈堂鹰怎么查也查不出个所以然。
她脸色淡静,嘴角微笑,十分的自信而坦然。
沈堂鹰明白的点了点头,温声说,“原来是这样,行,别聊了,先吃饭吧,一会儿菜都凉了。”
夜夕夕笑了笑,拿起筷子吃饭,虽然这么多年家具早已经换过,但摆放如常,她坐的位置也是当年的位置。
时隔十年,再坐在原来的地方吃饭,难免有些物是人非的伤感。
十年前,她们还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她会向往爸爸回家时给她带的礼物,她会喜欢一家人吃饭时的温馨。
十年后,她们各自心怀不轨,坐在同一张桌上却相识不相认,彼此还是彼此的敌人。
此时,北谨初身上的手机响起,他拿出来接听,听到里面的内容后顿时面色一紧,“好,我马上过来。”
挂断电话后,他慌忙的起身,一边看着夜夕夕说,“夕夕,我有事必须去处理一下,你跟我一起离开,我先送你回家。”
沈堂鹰听到北谨初的话语,黑眸里滑过一道微光,随即开口,“谨初,什么事这么急?夕夕好不容易来一趟,你怎么饭都不陪人家吃一顿就走?”
北谨初无奈的穿上外套,歉意的看向沈堂鹰,“之前我负责的项目出了点问题,所以没办法。”
说完,他伸手拉夜夕夕。
沈堂鹰的目光闪了一下,黑眸里有着意味不明的色彩。
夜夕夕见北谨初这么慌忙,不好打扰他,“没事,谨初你去忙吧,我吃了饭自己回家,我现在又不是小孩子,不会有事的。”
“快去吧,相信我。”
北谨初原本就很着急,见夜夕夕这么说,想到这里又是在家里,他只好点头,“好,有事情随时给我打电话。”
夜夕夕点了点头,目送北谨初离开,然后回头看着一桌子的山珍海味,直觉很饿。
她端起手边的饮料喝一口,对沈堂鹰说,“叔叔应该不介意我吃过饭再走吧?”
沈堂鹰看着夜夕夕喝下饮料,眉宇间浮过一抹深沉,他点头,温和的说,“当然不介意,只要夜小姐你不要介意谨初就好,他就是这样,永远都把工作放在第一位。”
夜夕夕摇了摇头,低下头吃饭,刚才那杯温热的饮料还在唇间弥漫,香香甜甜的,有股特别的香味,耐人回味。
可伴随而来的,还有一股股特别的感觉流窜,她拿着筷子的手紧了紧,黑眸漆黑、阴狠。
这种该死的感觉和那晚她缠住夜锦深时的感觉一模一样!
夜夕夕不用想也知道是沈堂鹰动的手,只怕北谨初离开也是他特意支开的,她不想、也不敢露出一丝的狼狈、不自然,她紧紧的握着筷子,一口一口的吃着饭菜,想着应对的办法。
“怎么了?饭菜不合胃口吗?”沈堂鹰目光温和的看着夜夕夕,一刻不移的落在她的脸上。
夜夕夕的手用力的掐着身体,指甲陷入肉里换来的清醒让她勉强的挤出微笑,“没,很不错,我挺喜欢吃R城的菜系。”
“叔叔你也吃啊,别光顾着看我。”
夜夕夕说这两句话,已经逼的头皮麻,全身冒热汗。
在沈堂鹰移开眼吃饭间,她凌乱的视线快速的扫了眼餐厅,冷不丁的看到不远处站着的那个女佣人,她极力的给她使眼色,示意她救她。
眼下,她要是表现出一丝的不自然,或者说要离开的话语,沈堂鹰肯定会阻止她,或者说送她回家之内的,到时候她只怕在劫难逃。
所以,她只能寻求外界的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