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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都市言情 > 哥哥万万岁 > 315、音乐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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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落枕了不能就这么放任不管,要用热毛巾敷,像这样。”

外婆端来脸盆,盛了热水,把毛巾打湿,不完全拧干,敷在窦窦的歪脖子上。

U型枕已经被拿下来了,李窦窦小朋友对着眼前的众人呵呵傻笑,嘴里嘀嘀咕咕,觉得自己真倒霉,好不容易来外婆家,却变成了歪脖子,会不会影响她吃好吃的呀?

“晚上睡觉前会给窦窦按摩的。”向小园说道,她不是什么都不做,听了诊所医生的建议,简单地学了一套按摩歪脖子的手法。

“不能等晚上,热毛巾每天最少要敷三次。”外婆说道,心疼地抱着窦窦,温柔地问:“宝宝疼不疼?”

“不疼~呵呵~”窦窦习惯性地想摇头,结果脖子一疼,吓得再也不敢做动作,一动不动木头人。

“哎哟,好疼~”

“不要紧的,明后天就会好。”外婆安慰道。

她给窦窦敷了三遍,然后让向疏影拿来一瓶红花油,抹在手掌心,摩擦热后,轻轻给窦窦的歪脖子按摩。

李想把行李箱放回自己住的房间里,出来就看到窦窦歪着脖子在被外婆按摩,脖子虽然不能动,但是大眼珠子在溜溜转呢,清澈的大眼睛里黑白分明,显得很有萌感。

像一只被鱼网网住的弹涂鱼。

这个小朋友虽然被歪脖子困扰住了,但是跳脱的本性是改变不了的。哪怕脖子不能动,她的眼睛也要动个不停,两只小手还各抓着一只棕色的小熊娃娃。这是向疏影特地给她和师师买的,两个小朋友一人一只。师师见见小姐姐这么惨,就大方地把自己的小娃娃给了姐姐玩。

向小园关心地问窦窦:“舒服吗?”

窦窦咧嘴吐舌头,烦躁地说:“伦家都烦死啦~”

向小园和向疏影被逗的哈哈大笑,外婆也忍俊不禁。

李想有些同情李窦窦小朋友,本来多开心的日子啊,来到外婆家,不用上学,而且快过年了,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过年可是小朋友最欢快的节日啊,但是!

歪脖子!

窦窦见大家都在笑,气鼓鼓的,把两边脸蛋上的婴儿肥鼓的更突出。她现在一点也不想笑,相反,听到笑声她更烦躁了,简直要暴躁起来,恨不得跑到院子里练一套噼里啪啦拳,再戴上拳击套子,单挑李大象!

哼,这烦人的歪脖子!

到底是谁害的小宝宝歪了脖子?

是不是李大象???

窦窦虽然一直怀疑是李想把她搞成这样的,但是找不到证据,那天晚上她是和李想一起睡的,这点没错,但是晚上李想到底有没有打她,有没有拧断她的脖子,她完全想不起来了!

但不管怎么样,她觉得李想都有责任,要为小宝宝负责,所以决定讹钱,没有三个5块钱这事没完!哼!现在可是在外婆家,外婆外公都在,小姨也在,这都是她的靠山,她才不怕李大象!

“窦窦你别烦躁,要心平静气,这样气血才会舒畅,你的歪脖子才能好的更快。”外婆循循善诱道。

向疏影也说:“你是小朋友,才4岁半,不能动不动就烦躁,要开心点,开心点知道吗?笑一个先。”

窦窦鼓着小脸蛋,才不想笑呢,歪脖子的又不是小姨,小姨当然会说这样的话咯,哼!

向小园也说让窦窦笑一个,开心一下,都到外婆家来了,不要板着脸嘛,这是不高兴见到外婆吗?

窦窦为了表示她很高兴见到外婆,没有不高兴,于是勉强笑了笑,笑容里透着无奈:真拿你们这些大人没有办法,还要让我这么小的小宝宝哄你们。

“师师呢?”李想没有看到师师,问。

“师师在小院子里看蝴蝶。”向小园说道。

李想出门,果然看到小李老师蹲在满天星前,手里抓着拇指猴,充满好奇地看着眼前的鲜花盛开。在丛丛花朵上,有两只很小的白色蝴蝶正在上下翻飞,翩跹飞舞。师师看的入了迷。

……

远在北方的苏锐也看着入了迷,甚至忘了自己身在哪里。

在他身前三十米远的酒店门口,正张灯结彩,喜气洋洋,门口站着一对新人,穿着黑色的西服和白色的婚纱,喜笑颜开,红光满面。酒店门前客人络绎不绝,拱手向他们恭喜祝贺。

站在街对面的苏锐面无表情,眼睛看向前方,但是显得空洞无比。

远处的新郎新娘正在和客人寒暄,不知道说了什么,新娘笑的枝花乱颤,靠在了新郎身上。

苏锐空洞的眼神终于有了波动,像投入了石子的湖面,荡起了涟漪。他看到了新娘笑起来时,两边漩起的酒窝。离得很远,但是他确定自己看到了。他曾经沉迷于这个女孩,无数次逗她笑,就是为了看她的梨涡。他不是幽默的人,他甚至不是善谈的人,他用呆板的舌头说着俏皮的话,神情和动作无比的拙劣,但她依然次次被逗的哈哈笑。

他不会说话,他就唱歌。他唱了许多歌,也写了许多歌,灵感来源全是她。

她是他的音乐之心。

一开始,他唱歌只有她一个听众。

你唱的这么好,你可以去唱歌呀,她说。眼神里充满了惊喜,闪烁着光芒。

我就随便唱唱的,他说。

他很没有信心,从来没人听过他唱歌,更从来没人夸过他唱歌好。

你一定要去,我陪你去,她坚定地说,第一次挎了他的胳膊。

他的脸瞬间就红了,她的脸也悄悄的红了。

后来,在她的鼓励下,他开始走上舞台。第一次是在一场饮料的促销活动上,他抱着吉他,唱了一刘广仑的《昨日晴空》,然后……然后他被主办方赶下了台。

《昨日晴空》是一伤感的情歌,不适合促销活动,他被经理指责是来捣乱的。

当时站在台下的她一马当先挡在他身前,请求主办方再给他一次机会。第二次,他唱了一自己并不喜欢的激情四射的歌,拿到了50块钱的酬劳。

50块钱很少,但是他们却高兴极了。在他的坚持下,他们走进路边的一家小饭店,堪堪吃了一顿49块钱的午饭,剩下的1块钱他们用去抓娃娃。

回家的路上,他抱着吉他,她抱着他的胳膊,希翼地请求他把台上没唱完的《昨日晴空》完整地再唱一遍。

她说,他唱的特别好听,她真爱听。

但是经理说很难听,他说。

经理只会卖饮料,不会唱歌,你别听他的,听我的就好,努力唱歌,大声唱歌,你将来一定能成为歌手的,我相信,我保证,她信誓旦旦地说,比他自己更有信心。

他被她的信心感染了。

那天过后,他在迷茫的年纪第一次找到了人生目标。他开始疯狂地练歌和写歌,哪怕来到盛京,在建筑工地打工,太阳落下后,他披着月光,在人们都在休息的时候爬上还未完工的楼顶,拖着疲惫的身体大声的唱啊跳啊,他以为只要声音足够大,她远在天边也能听到和看到。

苏锐一瞬间想了许多许多……

这时候,街边的一家奶茶店门开了,一个女孩端着奶茶出来,和她一起出来的还有店里的音乐声。

??在我眼中你是谁??

??霸占被爱的滋味??

是他的歌。

他现在是这座北方小城的明星,是人们讨论的话题中心,一夜之间,人人都认识了他,他不再是那个曾经只有一个听众的少年。

现在回头想想,他给她写了那么多歌,记录了他们的爱情是怎么爬上山坡,又是怎么消失在山的那头。可惜啊,最后人们记住的,只有最后一关于他们离别的《谁》。

他的眼睛红了。

喜欢就是这样,一开始是脸红,后来是眼红。

苏锐不再犹豫。他走下人行道,走上车来车往的马路,不顾耳边车鸣大响,也不顾人们目光诧异,哼着莫名其妙的歌,往酒店走去……

他曾经心爱的姑娘在那里,盛装出席,即将嫁人。

他要去道一声别。

哪怕被人认出来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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