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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两天就是宋老太太出殡的日子,谢司珩的爸妈今早才打招呼说大概中午到。他俩得回去吃饭。
于是谢司珩摇了下头,“不了。”
“好吃的诶!”
早点店的嬢嬢估计是急着招揽生意,听谢司珩拒绝,还以为是看不上她家的菜,赶紧推销。
“你看那。”她指了指身后木梁上挂的咸肉,“我自己腌的排骨,都是年节时候杀的小黑仔猪,又嫩又香。笋也是,换了往些年,我家的笋早就被那些要结婚的定下做聘礼了,哪留到现在。”
……
宋时清现在听见“聘礼”两个字就不太舒服。
他垂眼拉了拉谢司珩的袖子,再次拒绝了热情的早点店嬢嬢,朝老街的更深处走去。
“哎呀,真的鲜呦,俩小哥还不信我。”嬢嬢看着他俩的背影,不甘心地自言自语。
“你都问他俩要不要女朋友了,人家哪还敢留下。”女儿撩开帘子走出来,将一簸箕新鲜的笋放在了店里的木桌子上,“你看不出来他俩亲亲热热的,牵着手呢。”
嬢嬢跟不上女儿新潮的思维,没懂。只走过去心疼地拿起一个笋。
“真是,前几年这时候,咱家的笋早被婚宴定完了。这两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你们这些小年轻都不结婚了。”
刚才她和宋时清说,自家的笋是做聘礼的并非是抬高自家菜的身价。而是涂山这一带的民俗。
旧社会医疗水平不发达,家家户户的媳妇都想在年节前后最冷的那几个月生孩子。
自然,结亲的日子就会集中选在三四五月。
那时候菜不多,办婚宴的时候有什么吃什么。多年下来,正在春夏之交发的新笋就成了婚宴上必不可少的食材。
久而久之,甚至被加到了聘礼里。
只是穷人家自己上山挖,富贵家挑着好的买。
女儿手下麻利地用刀在笋衣上割出口子,剥开笋皮,“也不完全没有啊,昨晚我在山上的时候,一个婆婆就买了咱家两筐笋呢,足足买了两百多斤。这些是剩下来的。”
早点店的嬢嬢动作一顿:“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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