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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历史军事 > 重生之大宋鬼医 > 011【好人不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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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善初已经不知道昏死过去几回了,每次醒转过来都告诉自己这是在做梦,做噩梦,可是一看到那鲜红的血还在一个劲儿地朝高衙内输送过去,他就“嗷”一声,再昏过去。

此时,没谁去关注他,所有人已经被凌霄那惊人的医术给惊呆了。而凌霄也到了手术的结尾部分,用针线给高衙内的伤口缝合。

当然,为了避免感染,凌霄尽量给他做好消毒工作。在这大宋没用专用酒精,凌霄就暂时用水酒来代替,并且要求房间内通风,用蒸醋的方法来清洁空气。另外,凡是高衙内所用的东西全部用沸水煮好了消毒,然后才能使用。

至于这样做到底能不能救活这个有名的纨绔,凌霄心中没底。但作为医生,早看惯生死,凌霄毫无惧意。

……

“就这样了。”凌霄将沸水煮过的手术器械擦拭好,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回身,对高俅高太尉说道。

高俅三角眼冒出一丝寒光,冷冷地看着他,“我家孩儿可会好?”

“好不好我不知道……三天后,命硬就能活过来---”

“倘若活不过来呢?”

“活不过来,你来取我的脑袋!”凌霄接过阿丑递过来的毛巾,很潇洒地擦了擦,随手丢在地上。

“好!”高俅稍微停顿了一下,然后大笑,“看你如此不怕死,我就等着!来人,把路让开!”

那些铠甲侍卫听到命令后,齐刷刷给凌霄让开一条路,凌霄也不客气,带了阿丑,提了器械,直接走了出去。

高俅望着他的背影,原本就很阴狠的三角眼眯了起来,心中思忖,难道天下间真有如此不怕之人?

他有些不信。

……

外面,雪地上,一个人赤着上身躺在地上。他的背部满是血红的鞭痕,雪地上还洒落着血花,触目惊心。

那人是陆谦,不用说,是高太尉下命令对他进行鞭挞的。

大冷的天,被鞭打成这样,陆谦早已奄奄一息。虽然这里是医馆,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救助他,谁让他得罪了高太尉,差点害死高太尉唯一的螟蛉之子高衙内。

凌霄看了看陆谦,这个出卖兄弟的坏蛋,已经快要死翘翘了。

似乎感受到有人站在自己面前,陆谦努力睁开双眼,朦胧中他看到了凌霄。

凌霄在风雪中凝视着他,眼神中没有丝毫的怜悯。

陆谦翕动嘴唇,说:“救……我……”

凌霄蹲下身子,看着他的眼:“你怕死吗?”

陆谦说不出话,只是努力地点动下巴。

凌霄就说:“那好吧---阿丑,带他走!”

“可是---”阿丑紧张地看了一眼不远处的高太尉。

“带他走!”凌霄又说了一遍。

阿丑“嗳”一声,这才大着胆子,蹲下身子,去搀起陆谦。

不远处,“太尉,你看……”一名军士看着凌霄他们,问高俅道。

高俅恍若无睹,只是将目光关注于躺在病床上的高衙内身上,开口道:“随他们去---三天后是生是死,一切都可见分晓。”

“遵命!”那人不敢多言,躬身退下。

……

作为东京汴梁的“四大医馆”之一,杏林医馆的“金创药”还是很有名的,因此凌霄也不必去多费心思,再去配制更好的治疗外伤的“金创药”,直接让阿丑取来医馆的药物,帮陆谦处理伤口。

若是平时,依照凌霄和阿丑杂役的身份,别说要“金创药”了,就算是要一丁点医馆的药渣,也没人会给。

可是现在不同,大家全都见到或者听到了关于凌霄给高衙内“开膛破肚”的传闻,甚至还差点把徐善初的血给“抽干”,直接搞死。

如此很辣的一个人物,谁敢得罪。无形中,凌霄竟然成了医馆一个特殊恐怖的存在。

不得不说,杏林医馆的“金创药”还是很有效的。

当阿丑帮忙将那些药粉涂抹在陆谦的伤口上以后,以凌霄的眼光来看,那些伤口已经有些细微变化。

“就这样吧。让他休息一会儿。”凌霄吩咐阿丑道。

实际上处理伤口,涂抹药物,包扎伤口……这一连串的工作都是凌霄在指导着阿丑去做。

在凌霄看来,阿丑必须多接触一些实质的治疗工作,要不然他学医的路途会很艰难,毕竟,只有实践才是学医最快的途径。

可惜杏林医馆不懂这些,他们教授医术的方法,和传统的教书方法一样,摇头摇晃脑背医书,很少有人参与实践。

说白了,医馆也不放心,万一他们在实践中出了事儿,那可就坏了医馆的名声。

做了很多工作,阿丑也知道凌霄这是为自己好,虽然他不明白凌霄为什么会懂那么多,但无形中,他已经习惯了凌霄的各种不同寻常,更习惯了他的各种命令。

阿丑松了一口气,抱怨道:“原来做医生这么累呀……我宁愿打造十把手术用的薄片柳叶刀,也不愿意给人处理伤口。”

凌霄笑了笑,说:“跟着我以后这种机会可能还有很多,你不要抱怨死?”

阿丑不好意思地挠挠自己的脑袋,嘿嘿一笑道:“我只是随便说说……只要能够跟着阿宵你,做什么我都愿意!”

今日凌霄的举动,把阿丑也震惊的不轻。作为和凌霄最为亲近的人,他也没有想到凌霄会有如此惊世骇俗的医术,因此早已打定主意,这辈子一定要跟着凌霄。

……

在两人说话间,刚包扎完伤口的陆谦在床上醒来。

之前在雪地上被阿丑搀扶到这件简陋的屋子里,没等凌霄帮他处理伤口,就昏死过去,现在才睁开了眼睛。

很明显,陆谦的脑子还有些混沌,不过很快他就张开干裂的嘴唇,说了第一句话:“有……吃的吗……我饿……”

提到吃东西,凌霄和阿丑这才觉得肚子早已打鼓。

看看时辰,天色已晚,早已过了医馆开餐的时间。

陆谦这坏蛋会不会饿死,凌霄一点都不关心,但对他来说,自己的肚子却是很重要的,要是今晚没东西填肚子,估计一晚上都会睡不着觉。

凌霄正思忖着去哪里搞些吃的,这时屋外有人敲响了房门。

打开门一看,却是医馆一名学徒。

那学徒长得十分俊俏,只是胆子似乎小了些,一看到凌霄出来,就像是见到鬼一样,脸色刷白,继而撒腿就跑,大雪地中竟然跑得比兔子还快,一边跑,还一边回头看凌霄,生怕他追上来。

凌霄无语,摸了摸自己的脸蛋,自己有那么可怕吗?

说实话,那学徒自认倒霉,吕太医让人专门送吃的过来,大家一想到凌霄白天“开膛破肚”的恐怖模样,就没人愿意接下这个差事。

原本能帮馆长办事儿是多么光荣的事儿,以前大家是抢着干,现在只能找一个倒霉鬼来领这个差事。而这个学徒生性柔弱,被人欺负惯了,于是就很无奈地成了送餐员。可是他胆子着实太小,又听了许多凌霄手术时的恐怖事情,这不,凌霄一开门,他就直接逃了。

……

“哇,不会吧!竟然还有烧鸡!”当阿丑一打开饭篮就忍不住惊叫道。

凌霄朝那饭蓝看去,除了香喷喷的烧鸡外,还有两样精致小菜,两大碗米饭,以及四个热乎乎的馒头和一瓶温过的花雕酒……

比起平时吃糠咽菜的穷日子,这些酒菜简直就是天堂才有的食物。

看到这么多好吃的,阿丑原本打鼓的肚子更是不争气地叫了起来,眼睛盯着那烧鸡,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可是凌霄没有话,他还是强忍着,没有动手。

凌霄说:“吃吧。”

阿丑这才“嗳”了一声,伸手就要去抓那肥嫩嫩的烧鸡。

凌霄道:“洗手!”

那伸出去抓烧鸡的手,戛然而止。

阿丑讪笑了一下,说:“我忘了。”

……

烧鸡,小菜,白米饭,再加上热乎乎的馒头和爽口的花雕酒。凌霄和阿丑吃的津津有味。

床上,同样饿的死去活来的陆谦眼巴巴地看他们,眼神中充满了可怜,祈求喂一些吃的给他。

“饿,我……饿啊。”

凌霄却理都不理。

甚至在阿丑用眼神朝陆谦表示同情时,还被凌霄催促:“快吃”。

陆谦干咽着唾沫,这一辈子他从来没有这样饥饿过,凌霄的冷酷让他暗骂这家伙不是人。身为医生,连半点同情心都没有……

不说阿丑本来饭量就大,把自己那份吃了个底朝天;也许是做了手术的缘故,凌霄今晚也特别能吃,以至于那一大碗白米饭很快就见了底。

床上,陆谦感觉自己快要死了。

如果说之前他是差点被高俅用皮鞭打死,被风雪冻死,那么此刻就是快要被饿死。

“饥饿的感觉原来是这样。”他对自己说,“尤其看到别人吃饭,自己饿着肚子,那种感觉就像是有人用铁钩子在勾拉你的肠子……空荡荡的,抽搐般的难受,什么都没有……”

陆谦的眼神变得有些涣散了,他觉得自己又快要晕过去了。

凌霄喝了最后一口花雕酒,说实话,这时候的花雕酒味道犹如猫尿般难喝,因此这一瓶大多部分都装进了阿丑的肚皮。他考虑着以后自己是不是要酿酒,顺便弄些酒精出来。

凌霄不再吃酒,却把手中剩下的馒头丢给阿丑,阿丑抱着馒头刚要啃吃,就看见了陆谦比狗还可怜的眼神。

阿丑心里一软,就说:“要不给他吃吧。”

凌霄冷道:“心软的人是活不长的。”

阿丑没有说话,最终他还是把馒头放到了陆谦的嘴边。

本来快要昏死过去的陆谦霎时有了精神,抓着馒头,使劲儿往自己嘴里塞送。

“慢点吃,别噎着。”阿丑端来一杯水,给他。

陆谦第一次觉得这个丑八怪这么可爱,比起凌霄那个冷酷的少年,这个丑八怪才是好人。

虽然陆谦一直都很鄙视好人,因为他自己是个坏人。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从本质上来说,陆谦还是很赞成凌霄刚才那句话的---“心软的人是活不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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