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和云雅柔被泥泞搞得动弹不得,满身污秽的时候——
冥辉忽然用长长的手指,扣入鬼叔尸体上的喉咙,企图将他体内的灵珠给取出来。
奈何,他摸了很久,还是摸出一场空。
他端详我,忽然现了什么新大陆:“草,你眼睛这样明亮,脸色这样红润,是不是偷吃了鬼叔的灵珠?!!”
我暗想,他真的蛮厉害的,单是用肉眼,就可以看出我吞下了灵珠。
同时我也知道,原来只要身上灵气足,眼睛会显得明亮,而脸色比平常红润。
我反驳:“偷尼玛,这是鬼叔送我的。”
我这人光明正大,从来不打什么歪主意,也不偷不抢。
他粗鲁道:“这是鬼王的东西,应该物归原主才是,快拿来。”
云雅柔也粗鲁地回复他:“鬼王既然将这颗灵珠给了鬼叔,灵珠就属于鬼叔的东西。鬼叔当然有资格将自己的东西,临死前转送给别人。”
我帮口:“对,鬼叔这灵珠也不是白得。他帮鬼王做了很多事。”
冥辉用口讲不过我们,就索性用手:“哼哼,好个牙尖嘴利的小妮子!滚一边去!”
他凑近我,想用抠过鬼叔喉咙的手指,去抠我的喉咙。
这时候,和云雅柔交情甚笃的冥夜,赫然将地上黏腻的泥泞,变成了柔软洁白的沙子。
这样一来,我和云雅柔的双腿,就可以自由活动,不再被这些泥泞所卡死。
这让冥辉非常不爽地责问冥夜:“哥,你怎么总是帮助外人来对付我这个弟弟?!!”
冥夜一脸正气地回答:“我帮理不帮亲,他们是好人,不该死!”
冥辉怒气冲冲:“你的意思,错的是我,该死的也是我吗?好,既然你无情,那我就无义。我会向鬼王举报你!”
冥夜气定神闲地回答:“随便你,我无所谓。”
哇,他这表情酷毙了。
嘶嘶——
就在这两兄弟争吵的时候,云雅柔从掌中放了一阵烟雾,然后在烟雾中,带着我逃走。
而冥夜马上抓住了冥辉的手臂,不让他追上来。
我们刚跑不远的时候,还听见小木屋里,传来这两兄弟对骂的声音。
~~
最后,我和云雅柔急急跳上了出租车,离开了这个偏远的山区。
就像平常一样,我将云雅柔放到《未央街》哪里下车。
“我很好奇,妳到底住在哪里。”
我总是幻想有一天,可以送云雅柔回到她的家门口,然后被请入在她的家里,喝一杯咖啡或热茶。
当然,就算是清水,我也满足了。
我真不知像她这样的人,家里到底会长什么样子。
她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叮嘱我:“早点回去吧,我们过两天就要去地狱赴约。”
我正色回答:“我知道。我会回去勤劳念经和练功。”
是啊,还有两天,就是我和鬼王正面交锋的日子。
我必须努力到底,为自己争取一线生机。
~~
我回到房间的时候,里头飘溢一阵香喷喷的食物味道。
原来,红豆给我准备了一桌子的丰盛晚餐。
桌子上,有黑椒炒牛肉,贵妃鸡,红烧石斑,带子烩芥蓝,还有人参鸡汤。
儿儿红豆端着白米饭,笑盈盈地走出来迎接我:“公子,来吃饭。这是红豆最后的晚餐。”
她穿着黑色的紧身小背心,流苏牛仔小热裤,看起来比任何一道桌上的菜肴好吃。
我又惊又喜:“这都是妳亲手做的吗?”
纸扎人容易着火,一着火就会被烧得一不可收拾。
所以,平常红豆只是给我做简单的食物。
我还无意现,红豆烧着了小热裤上的流苏,还烧红了一只雪腻嫩滑的大腿。
哎,为了让我吃上一顿晚餐,她竟然搭上自己的生命。
她兴高采烈地扮演着“老婆”这个角色:“没关系啊,煮饭给公子吃,是老婆的任务。来,快来吃饭,饭要凉啦。”
我不住好奇:“红豆,妳去哪里煮饭呢?”
我的睡房才多大,要如何煮一顿饭呢?
她笑吟吟回答,清丽脱俗,沉鱼落雁:“我大大方方地敲秦岚的门,跟她说我想要煮一顿饭给妳吃。秦岚答应啦。”
我拍拍胸膛,还好我妈今天在工厂值晚班,没有在家。
否则,如果她知道我房间里藏着一个女人,不知会掀起什么大风大雨。
我继续问她:“妳哪来那么多钱?”
这一桌子的大鱼大肉,得费多少钱啊。
哎,难不成,她又用冥钱,去忽悠那些卖东西的小贩吗?
她轻声细语:“公子,红豆没有欺骗那些小贩。红豆昨晚去夜场当了倒酒妹。”
“啊——”
难怪昨晚红豆忽然不见了。
原来,她趁我熟睡,去夜场当啤酒妹,目的就是为了给我煮一顿饭而已。
一个出来抛头露面的倒酒妹,是狼群中鲜嫩的酒酿豆腐,不吃白不吃啊。
“妳以后别去这些地方。”我感动得说不出话。
她给我夹鱼腩:“以后都没机会去了。怎么,好不好吃?”
“不好吃——”我故意拖长语气。
然后赶紧接上:“才怪”
看见红豆先是错愕,后来变成雀跃的神情,我觉得实在太好玩了。
女人要好逗,才让人逗着有成就感。
我大口大口吃香喝辣,觉得自己幸福满满。
红豆温柔娴婉,脾气好,大度勤劳,是一个上佳的好老婆。
据说,好女人大多数都旺夫,因为她们懂得如何当男人背后的小女人。
只可惜,我没那个福分。因为,红豆已经没剩下多少时间的命了。
吃完饭以后,红豆又给我切了在河图家吃到的水果拼盘,将樱桃,草莓,葡萄,蜜桃,香蕉,西瓜,摆成一颗鲜艳的八宝树。
这苍衣,连这个都跟红豆说。女人的嘴巴,真是什么事都说,唯恐天下不乱不知晓。
我推了推她精致的鼻子:“妳这小妖精,真会搞惊喜。”
“嘘,别说话——”
接着她含起一颗看起来最红艳的草莓,塞入我的嘴巴里,喂我吃草莓。
尼玛,我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被一个大美人这样喂草莓,如果不想入非非,不
就真的不是男人了。
我吃过草莓以后,她还给我吃她的湿润鲜红的樱桃小嘴。
“公子,陪红豆。”
就如云雅柔所说那样,我和红豆有过肌肤之亲以后,灵气流失得很快,总是觉得手软脚软,晕晕眩眩,提不起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