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梓言现,这里的确不同于其他村落,先,房子就不一样。其他村子的房子,不说房屋的质量和样式,大多是土坯墙,盖得又小又矮。
只说整体的规划,就很不整齐,这个高那个低,这个往巷子里伸出来一尺,那个就可能有三尺。有些巷子干脆就是七零八拐,起点和终点都不是一个方向。
这几天她和程佑泽在外散步的时候,程佑泽会特意带她逛各条小巷子,虽然都能回到目的地,可转着转着就把人转晕了。
而这个村庄,现在也说是生产大队了,感觉光是房屋的数量,就是其他大队的两倍还多。
街道统一的规划,四通八达,从巷子头能一眼看到尾。房屋的样式也大多一样,大多是蓝砖,错落有致的排列,竟然有种画意一般的感觉。
他们来的时候,大家正好下工回家,大家说说笑笑,看起来精气神很好。这是在其他地方看不到的,让柳梓言很好奇。
程路下来推着车子,看到女儿脸上的疑惑表情,解释说道:“清平大队挨着省道,交通方便,大队里很多人都是运输队的。而且,这里有副业,养殖场和造纸厂,所以生活比较富裕。”
只这一个理由,生活富裕,其实就足了。当其他地方的几乎所有人都被束缚在土地上,每天挣几毛钱的公分。到了年底,全家一家人,连件新衣服也添不上,一年到头吃粗粮都吃不饱。
这里的人很多人可以挣工资,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家里的妻儿老小,隔三差五的能吃顿细粮甚至是肉食。这已经足够让人满足了,还会有一种说不出的骄傲。
柳梓言想到那句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但又觉得不对。这个时候的人,格外的讲原则,更遑论在权利中心的莫家。
清平大队的人,更多的是,得益于那一条省道,得益于村里的副业。这里虽然多多少少,是沾了莫老将军的光,但更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和奋斗。
正想着,突然听到一阵欢呼声,是来自于一群小孩子。他们目标一致的朝着一个方向跑,边跑还边喊,“哦哦,看小汽车喽,看小汽车喽。”
柳梓言听到小汽车这三个字时,并没有反应过来是什么。程佑惜的记忆,好像越来越模糊了。不可否认的,这人柳梓言有些沉重,如果人真有灵魂,那小佑惜的灵魂,又归于何处呢?
这样想着,程路的自行车已经走到一个上坡处,程路停下来,面上有些为难。这个上坡很高,而且有些陡,因为村里的地基,普遍都用泥沙垫过,比村庄外要高出很大一截。
柳梓言看到这样的大上坡,也连忙从车后座下来,然后自动走到后面去推车。程路连忙摇头,“惜惜,不用不用,爸爸能推上去。只是,你能不能在这里等等爸爸,爸爸把车子推上去,然后回来抱你上去。”
看着女儿苍白的脸色,程路实在不想女儿费力去爬坡。这一路上,看到个坑坑洼洼,他都会下意识的小心,就怕对女儿的身体有影响。
一个父亲如此的为女儿考虑,柳梓言不是感觉不到。只是,她实在无法接受,自己被另一个男人拥抱,哪怕这人是她名义上的父亲。
上次程佑泽抱她去牛棚,也是在她半昏迷的情况下,就这样,都让她有些不自在。但到底跟程佑泽相处了这么多天,也比较熟悉了,她才慢慢释怀。
柳梓言不说话,直接顺着那个陡坡往上走。同时,又有几个小孩子,从村子外面跑回来,她完全被那几个孩子给淹没了。
程路看样子,知道拉不回女儿,也只得叹息的往上推车子。他毕竟是大人,虽然推着自行车,也比柳梓言先到达。
到了上面,程路就看到好些个孩子,围着一辆军用的吉普车。这让程路都有些惊讶,能开着军用车的,难道是白家的人回来啦?总不会是莫家人吧,这些年都没听说莫家人回来过。
据听说,莫家人的祖坟都迁到京都去了,莫家族人也单薄,存世的只有莫老将军那一支。倒是白家人,毕竟根在这里,回来探亲,也很正常。
程路正在想,要不要上前去打个招呼,不是为了套交情,也套不着。而是他能在离家乡这么近的地方,找到机械厂那么好的工作,全是得益于莫家和白家。既然看到了,上前问声好,是最为基本的尊重。
还未等程路走上前,就从前面来了个穿白衬衫的年轻男子,身后跟着两个老乡,手里拿着干农活用的铁锨。
程路这才现,这一段路,往前走好远,是没有人家的。所以,这块村后的位置,成了大家倒垃圾的地方。
他之所以走这条路,说来有些惭愧,是因为他只知道这条路。以前他和小伙伴一起跑来清平村看热闹,大家伙走的就是这条路。
至于省道那条路,程路真不知道怎么走,要不然他怎么舍得让自己的女儿颠簸。就算想跟人问路,这一大片一大片的田地,找人也不好找。
程路有些好奇,这辆汽车看样子也是刚进村,那为什么也走这条道啊。刚才那条路的宽度,过汽车还是有些窄了。
他那里知道,常钰轩,也就是穿白衬衫那个,也在后悔呢。他一时心血来潮,不想引起轰动,所以趁着大家下工之前,从小路进村。
可谁能想到,车子竟然陷入了垃圾堆,折腾了半天,越陷越深。想到车里表弟的脸色,常钰轩也是心里苦啊,这个难伺候的家伙,一点都不顾念自己陪他来回奔波的情谊。
这车子陷进垃圾堆,也不是他愿意的啊,当谁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公子啊。他常钰轩也是他爷爷奶奶的宝贝疙瘩好不好,还不是外公偏心,让他千里迢迢的陪着这家伙,这几天就开着车在全市区,全县城转圈了。
常钰轩心里抱怨连连,手上动作却不停,拿着一个铁锨就准备下手。可车子的门,却在这时,被打开了。
一双刷的漆黑亮的小羊皮皮鞋,踩在汁水四溅的垃圾堆里,怎么看着,这么的,渗人呢。
常钰轩愣是没反应过来,呆呆的看着车子上下来的人,大夏天的,这人却穿着一身布料厚实的中山装,扣子扣到了脖子下第一颗。
但还别说,这一身通体黑色的中山装,还真趁的这家伙面白如玉,很有种进步学生的感觉啊。
不过,这家伙可是一天学校也没正经上过,在这装什么学生气质呢。现在高学生都不吃香了,大家都投身农村,支援广大劳动人民建设了。
当然,这话也就在心里吐槽一下,嘴上还是要关心关心的。常钰轩开口,“钰清啊,你这,上车吧,哥来就行,啊。”
他说完这话,却看见莫钰清直直的看着前方,连一个眼神也没瞄给他。常钰轩好奇,顺着莫钰清的眼神看去,就看到,一群小孩子?
准确的来说,是一群半大小子,好几个直接光着肚皮,晒得黑黝黝,眼睛光的看着他们的汽车。咦,不对,怎么还有个小姑娘?而且,她看的方向,也不是汽车啊。竟然,是钰清?
所以说,这两人是在彼此,对视?常钰轩看着两人,凑站在原地不动,只是眼睛越来越深邃。脑海里突然闪现了一个词,一眼万年。
好像就是那种,茫茫人海中,我一直在找寻你,你也在等待和我相遇。我们此生,生而为人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到彼此,从此相依,永生不弃。
因为要遇见你,我连呼吸,都反复练习。然后,在这样一个午后,太阳没有光亮,空气中弥漫的味道也并不美好。可是我,一抬眼,却,看到了你。
那一刻,整个世界,都恢复了色彩。我的整个世界,也跟着明亮了起来,因为,终于,找到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