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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历史军事 > 放开那个女皇 > 第三四一章 m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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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是: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字丑归字丑,可是诚意,却又是另一回事了。

两个月没见了,当初出门的时候说好每天一封信的,结果到现在愣是一封都没写过,也不知道晴儿气成啥样了……

所以纠结到最后,还是白河亲手动笔写了这封信。

“亲爱的晴儿……”

别树一格的铅笔,别树一格的“缺边字”,白河下笔如飞。

谁知胸中虽有千言万语,下笔却无一言,只写了个开头,他就忽然卡住了,总觉得“亲爱的”这些字眼太轻佻了点,显示不出自己的诚意、深度和内涵——如果有的话。

于是大笔一挥,他就改成了文言文:晴儿吾爱,见字如晤。

毕竟中华文字博大精深,若论逼格,天下无出其右。

谁知又是只开个头就卡住了——文言文这么高水准的玩意,咱真的驾驭不来啊!最后纠结来纠结去,改了又改,信纸都废了三斤半,一封半生不白的家书终于出炉。

“晴儿吾爱妆前玉鉴,见字如晤。”

不管三七二十一,开篇先来一情诗:

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阑意。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然后开始正文:

有道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自神都一别,至今已二月有余,余思汝之心,昭若明月。恨不能插翅而归,与汝把酒夜话,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夫复何求?奈何俗事缠身,余分身乏术,甚憾……”

“吧啦吧啦吧啦……”

不管如何,总之先诉一波衷情准没错的。于是白河又是翻书,又是抄袭诗词,找到情话一大堆,总之就是怎么肉麻怎么来。

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你负责貌美如花,我负责卫国保家。

马屁拍足了,情话说够了,然后才说到正事。

“今余有一事相托,望汝重视再三……

……昔有水火同体圣兽者名曰鲲鱼,久居北冥,乃圣人庄子之后。而今化形为人,名梦蝶。余皆因得其精血相助,方成无瑕之身,大道可期。陛下感其恩德,遂玉成余与梦蝶缔结生死之盟……

今梦蝶初离北冥,无处安身,余怜其不通世故,故着其返家小住,望汝善待之……”

“梦蝶修为精深,纵观大周,舍圣后、青莲者,无人能出其右。余知汝好武,若闲暇之时,可与之探讨一二……”

“吧啦吧啦吧啦……”

隐晦的暗示鲲鱼精血宝贵,相信以二小姐的聪慧,应该能明白自己的意思。

说完后,补充一句:“功成之日,便是你我相见之期。望汝珍重,勿念。

愚夫白河顿。

天授三年七月二十。”

写完之后,白河看着通篇铅笔字,大感满意,想了想,好像还缺点什么。忽然一拍脑门,顿时醒悟过来,于是便问小七讨过一些胭脂涂在唇上,然后大嘴一张……

ua!

一个唇印,大功告成。

“哈哈……”白河大笑出声:“果然文青范才是哥的本色啊,修炼打架什么……太粗鄙了!”

讲道理,两世为人,写信这种事他还是头一遭,尤其是文言文格式。

在前世,大家都是有事打电话、无事聊微信,谁还会用写信这种古老的沟通方式?

而穿越之后呢,当初在金陵大诗仙倒是给他送过拜贴来着,那水平,那逼格……啧啧,简直高到没边了!

白河这货自愧不如,只好以春秋笔法回了一个“约”字。

说好听点,这叫言简意赅,性情直率,说难听点……咳,算了,不说也罢。而如今,为了这封信,白河也算是费劲了全身解数,比跟流风打了一架还要费劲。

不过还好,总算搞定了。

“写了什么,给我看看?”旁边的小七早已望眼欲穿,冷不丁伸手过来想抢。

“不行!”白河吓了一跳,连忙道:“这是秘密!隐私……隐私,懂不?”

虽然没写过信,但咱好歹也泡过妞啊,写给老婆大人的情书,哪能给童姥大人看去了?不打翻醋坛子才怪哩!于是连忙装好信封,命人八百里……哦不,是八千里加急御剑送去神都。

“切,小气!”小七故作不屑。看那死贱人一脸淫笑,肯定是写了些淫诗艳词,姑奶奶不看也罢,省得脏了眼睛。

可是却不知为何,她心底下总感觉酸酸的……

所谓少女情怀总是醋。

这个时代的爱情,就跟和尚分粥一样,不患寡,只患不均。男人要是雨露均沾一碗水端平那还好,就怕她有的我没有,那就离后院起火不远了。

小七这时就是心想:那死贱人文才堪比青莲先生,哪怕淫诗艳词也好啊,半个字都没给我写过呢,如今却给二小姐写了这么一大堆,凭什么啊?!

正愁着,那边早已迫不及待的金政明、沙咤忠义两位国主忽然走了过来:“白大人,家书写好了,请问可以起程了吗?”

“可以了,走起。”

随着白河大手一挥,于是一行人浩浩荡荡再次启程。

根据就近原则,众人当晚便在百济皇宫住了下来。至于隔壁的金政明,则留下两个金丹修士,便匆匆赶回了新罗。

……

……

另一边。

庄梦蝶晃晃悠悠的来到神都,得到了以圣后、小绵为的一干大人物热烈欢迎。随后表明来意,便很自然的在白府住了下来。

对于这位大神的到来,二小姐一开始是很抗拒的。

毕竟白府是咱俩的爱巢啊,冷不丁来了条鱼,你当这个家是什么了?收容所吗?什么乱七八糟的人……咳,鱼都往家里带,真是的!

可是隔天收到白河的来信,二小姐就全都抛诸脑后了。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血淋淋的告白出现在眼前,二小姐想想那画面,芳心都差点碎了,这是多么刻骨的相思,才写得出这样深情的诗词啊?

情书太过火辣,小姑娘脸皮子又薄,她人前装作不屑一顾,可是暗地里,却偷偷的对着那个大唇印亲了又亲,睡觉也不舍得放开。

随后琢磨了一番那封“情书”。

尤其是最后那句“一事相托,望汝重视在三”,她又开始兴奋了起来。

元婴啊!

打不死的元婴啊!

最关键是,他是自家老公的守护兽,打不还手,骂……好吧,咱是良家女子,有口德,不轻易骂人……多好的练功靶子啊!

懒又怎么了?

当大爷又怎么了?

咱白府家大业大,难道还养不起一条鱼了?

你陪我练功,你就是我亲哥!

说实话,二小姐一直都觉得白河就不应该出使这个任务,就他那点三脚猫功夫?换自己去还差不多。

可是没办法,圣后亲自点名,谁敢违抗?

以前那死人在家的时候,还可以跟他打打骂骂,玩玩肉麻当有趣的小游戏。可是他走了之后,偌大一个白府就一下子都冷清了下来。圆儿又进了文心圣阁念书,自己除了练功之外,连个说话的伴都没有。

不过现在好了……

算他还有点良心,还记得家里有个未婚妻,赶巴巴的给自己送来一个好靶子……还有情诗,嘻嘻。

至于白河交待的那件事,二小姐一眼就看明白了——那本来就不难猜。于是毫不客气地,她一有空闲就隔三差五便找机会跟庄梦蝶“切磋切磋”。

而庄梦蝶想着,她好歹也是自己的“主母”,自己在人家府上白吃白喝,总得做点事才说得过去啊,于是他便放弃了一部分睡懒觉的时间,陪二小姐“玩玩”。

结果玩着玩着……

玩出事了。

真是不打不知道,一打吓一跳。

堂堂兽中之圣,一介元婴,搁在玄幻小说里面,怎么滴也称得上一声“元婴老怪”了,却居然也架不住人家的真武气域!

这位“主母”年龄虽小,可是武技之精湛、领悟力之强,绝对是生平仅见的级别!无论境界还是实力,她都是一天一大步的往前迈。进境之快,足以令天下修真者都羞愧欲死。

第一次切磋,她还是个凝元上境,庄梦蝶自封修为应对,完胜。

时隔三日,二人开始第二次切磋。二小姐仍是是凝元上境,庄梦蝶与其大战三个时辰,最终平手告终。

又过了半个月,二人第三次切磋。结果二小姐只用了三招,庄梦蝶就毫无悬念的输了。

随后,当场天空一声巨响,天劫华丽登场。

二小姐凝气为刃,一刀破天连斩三道劫雷,荣升金丹。圣后颁下圣旨,昭告天下,封其为一品诰命夫人,赐号真武,并任命其文心圣阁一品客卿,圣子学宫终身名誉教授等等职位。

升金丹后……

庄梦蝶再次以金丹境界与二小姐切磋……

惨不忍睹啊!

十战九败,被二小姐一路完虐到体无完肤,唯一获胜的那一次,是因为他老羞成怒使出了元婴期的实力……

那些精血啊,哗啦啦的流得跟喷泉似的。

要不是他根基扎实,有元婴打底,只怕……哎,不说了,给我来一碗枸杞汤补补血!

那些流失的精血,当然被二小姐命人收集了起来,她本想着自己炼体用的,谁知根本用不着,反倒便宜了过来看热闹的四爷。

最后……

听说四爷捣鼓出一种名叫“筑基丹”的小丸子,卖得很火……

当然了,这些都是后话。

……

……

言归正传。

百济小国寡民,皇宫自然不如大周那般大气堂皇,不过白河也不计较这些,最重要的是皇宫里够清净。

于是当晚安顿完毕之后,屏退左右,白河便坐到了庭院的阶梯上,开始思考人生。

从血茧中醒来之后,他得到了一种令人垂涎的体质——无垢之身。

这是小绵替他检查一番之后提出的说法,顾名思义就是没有任何杂质的身体,纯净到了极致,纯净到真元、灵气也变成了杂质的一种,就连灰尘落在身上也会打滑。

肌肤光滑嫩白,白里透红,好得足以让女子也为之羡慕妒忌恨,浑身上下更是轻得就好像失去了重量一般,搞到他现在走路都是一飘一飘的。

说着的,如果带上个假假胡子,白河都觉得自己可以去拍戏了,专拍玄幻剧里面的仙人白胡子老头,绝对圈粉。

这种无垢之身,要是换做任何一个人得到了,都绝对会欣喜若狂。

因为通俗点来说,无垢之身就是灵气亲和力到了ax级,无论练功还是打坐都会事半功倍,活脱脱的玄幻小说主角模板。

只可惜,他是白河。

白河的体质本来就够奇葩的了,现在变得更加奇葩了。以前还可以说他是个筛子,真元流入体内,至少也会停留一小段时间才会慢慢消失。可是现在,他却连筛子都不如,变成了下水道,来多少流多少,还不带残留的那种。

不过有失必有得,无垢之身也是有好处的。

先第一个好处就是坚韧,无比的坚韧。

白河曾经尝试过用一把普通的剑去捅自己的手,结果一剑下去,剑当场就崩了个口子。最后甚至动用了小流氓渡劫的时候毁掉的半截渊虹剑,才终于划出一道口子来。

口子不长,大概三四公分长,一公分深。

可是不到十秒的时间,那道口子就自行止血了,然后开始愈合,最后轻轻一揭疮疤,光洁如新,由始至终加起来不到一分钟。

——这就是第二个好处,恢复力强。

第三个好处就是力气很大,无比的大。

刚才他试着跟小流氓对过一掌,他用牛力,小流氓用真元,结果一掌过后,小流氓当场飞出了十几米远。

这情况……

怎么形容呢?

就好比身体里装了个核动力动机,那动力简直是无穷无尽,轻轻一跳就能跳到二三十米高。

小流氓当时就说了:这货特么的根本就不是人!他是一头怪兽,一头披着人皮的怪兽!

说实话,如果在外头套个红内裤的话,白河也会以为自己就是超人。

于是就这样……

鉴于自己这副在奇葩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的身体,白河开始陷入了沉思。

在识海深处,另一个自己说到的那些话,此时正如同潜意识的念头一般,在他的脑中升起,然后过了半响,他忽然站了起来。

先……是见闻色。

见闻色,就是神识扫描的代替版,于是白河直接将开了无双,顿时,周围的一切都慢了下来,几乎陷入静止状态。

尘埃,空气,天光,落叶等等,一切清晰可见。

然后白河便瞪大了眼睛。

他现,无双状态的持续时间比以前延长了很多。以前自己是个五秒真男人,可是现在,差不多翻了个倍,变成了十秒左右。

然后动一下……

跟上了!

没有借用任何符术的辅助,身体居然能跟上神识的速度了,这可是突破性的巨大进步啊!

不过想想,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以前开无双,之所以会连同自身一起静止下来,全是因为身体太弱了。如今身体脱胎换骨,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可是……

好费力啊!

身体虽然能动了,却仿佛是在水底行动似的,一举一动都有无数无形的力量牵扯着自己的身体,稍微动一动,都要付出比平常十倍甚至更多的力气。

随后白河一步迈出,只听“轰”的一声,青石碎裂,他脚下当场裂开一个斗大的坑。顿时,眼前的空气瞬间变得浓稠起来,就仿佛那已经不是空气了,而是变成了液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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