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僧施,字惠脱,是郗超的堂弟郗俭之的儿子,后来过继给桓温的席谋士郗超,袭爵为南昌郡公。 郗僧施当然也是郗恢的侄子,他少年时便与王绥、桓胤齐名,先为宣城内史,后补授为大鸿胪。
自从郗僧施姑奶奶郗道茂被王献之休了之后,郗家和琅琊王氏从此交恶,而陈郡谢氏与琅琊王氏的王珣、王氓也撕毁了婚约,所以谢氏与王氏亦是不和。
这样一来,敌人的敌人也就成了朋友,郗僧施与谢琰可谓是一见如故。
谢琰甚至大言不惭地说,“当年刘备遇上诸葛孔明,自谓如鱼得水。今日我与足下相遇,虽才非古贤,但境遇何其相似啊!”听者大多暗叹其傲慢狂妄。
平心而论,谢琰的才能虽不及刘玄德,郗僧施也肯定远逊诸葛亮,两人也的确算得上相得益彰。谢琰战死后,谢混和郗僧施继承了他们的友谊,再一次站在了统一战线上。
当范二这次回到京城参加阅兵仪式时,谢混便装出老朋友的样子来拜访他,并有意无意地提醒道,“刘穆之如今已是权倾朝野,安彦可得小心提防啊。”
要说范二和谢混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好像还真没有。
他们的第一次交集是在七年前的东府城,当时的谢混和谢灵运一起被司马元显邀来羞辱他,那件事的确有些荒唐。
站在谢混、谢灵运等人的立场看,出席与寒门小子范逸之的宴席本身就是对他们的羞辱,所以那次宴席除了司马元显之外,大家都是受伤者。
范二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但他对谢混娶了司马慈安有些耿耿于怀的。
司马慈安与他另一个时空的初恋很像,从这个角度看,谢混也就成了范二的情敌了。
可事实上,另一个时空的初恋早就有了别人,而且司马慈安根本就不是她,谢混娶了司马慈安,倒算是断了范二的念想。
以此为出点,范二倒似乎要感激他了。
按照穿越小说的套路,范二自该将司马慈安收入后宫,可惜现在已经远离了穿越小说的套路,毕竟这和最终取缔司马皇室是矛盾的。
现实是,他已经有了袁皙儿和扶余清慧,现实的婚配制度不是三妻四妾,而是一妻多妾。
如果司马慈安未嫁,倒是可以将其收做妾室,这种事李世民也干过,照样无损于他的威名,可现在......
谢混死不死的,已经超出了情敌的范围,上升到了阶级斗争的高度。
范二要建立的社会,是要取缔高门的,至少不能像现在这样由高门把持朝政,这也意味着陈郡谢氏是他迈步过去的坎。
换句话说,琅琊王氏、陈郡谢氏什么的,必须得消灭。
谢混上门拜访范二,已经是不自量力了,而且说出这样一番话,大概是因为不知什么叫疏不间亲。
以他的身份说刘穆之的坏话,有用吗?
听到这样的话,范二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他与刘穆之的交情已经有七年,怎么可能因谢混的一句话而有所怀疑?
对于谢混,或许范二可以套用小霸王郑庄公的套路。
庄公出生时是脚先出来的,这样的方式给他的母亲造成了很大的伤痛,所以她对他也一直很讨厌,却喜欢他的弟弟段。她一心想让段继承君位,但这根本不符合长子继承制度,直到庄公继位之后,仍然不甘心。
而段因为有母亲为内应,野心也日益膨胀起来,对兄长的宝座虎视眈眈。
郑庄公采取假装示弱,有意放纵弟弟,让他因得意忘形而胡作非为。
等到弟弟把能得罪的人都得罪了,庄公收集到的罪状也够得上对弟弟从严从重了,他便突然翻脸,拍案而起,大兴“正义”之师,轻而易举地干掉了弟弟。
这一年的秋天,范二若无其事地离开了京城,开始往江州、荆州等地巡视,并在看到两地的改革成果之后,终于放出了要在晋国全境实施全面改革的风声;同时还提出了,官员的俸禄将由原来的三位一体的方式,恢复为双轨制。
什么是三位一体?什么又是双轨制呢?
说到官员的俸禄制度,还得从前汉说起,汉承秦制,前汉时从万石至斗食佐史,共二十二级,采取的是给谷制。
当时的官员俸禄放制度实行的是年薪制度,官员每年领取粮食的数目就是他们的品秩,于是就有万石、二千石、六百石等种种名目。
最高的三公年薪万石,最低的月谷八斛,一年百石。
当然了,前汉官员的俸禄里虽无月钱,但亲近大臣往往能得到皇帝赏赐的钱,有的能累千金。如“日磾既亲近,未尝有过失,上甚信爱之,赏赐累千金,出则骖乘,入侍左右。”
从东汉开始,俸禄的形式有了改变,统称虽然还是“石”,实际上却是一部分粮食,一部分现钱,这个就是范二提出的双轨制了。
这个改革方案是颇受欢迎的,因为谁家也缺少不了钱,官员们的俸禄只有粮食的话,需要用到钱的时候,就得先将粮食换成钱,增加这个换钱的过程就变得麻烦了。
从晋代开始,政府又推行品官占田制,即官员可根据品级高低,向国家领取一块田地,所有权属国家,田里的收获归个人,简称占田,实际上也是职务收入的一部分;而这,就是范二定义的“三位一体”。
以目前官员的俸禄举例,县令的年薪是四百斛,按月放,钱二千五,每月米十五斛,也就是陶渊明《五柳先生传》中的每日五斗米。五斗米,重一百斤左右,相当于后世的三十公斤,六十斤,这些米差不多相当于一个成年人一个月的食量。
碰到像陶渊明这种中途去职换人的情况,田里的收成究竟如何分配呢?
最初的办法是同谷钱的年薪制配套,田里的收入也以年度为放单位,芒种日以后去职的,收入归己;在此之前去职的,收入归后任。
品德高尚的人,往往会在芒种之前辞职,以便让继任者得到这份收入;而爱贪小便宜的,大概会选择在芒种日之后辞职.......
不管怎么说,现在的官员俸禄实在是太高了。
特别是在每个百姓只能租种二十亩田的情况下,官员们动辄占据几百上千亩的田,这对底层的百姓而言,是极不公平的。
范二当然不是要一举消灭这些不公平,但改革总是势在必行的,国家已修养生息了半年,现在似乎正是改革的大好时机。
也正是由了这样的想法,范二才提出了试探。
理所当然,改革总是会损害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利益的,比如说范二这一次提出的方案,就极大地损害了高门大阀的方案。
如果任凭他将土地收了上去,高门大阀还怎么庇护佃户和部曲?
如果没有部曲了,怎么反抗范逸之的暴政?
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
或许是对被夺取土地的不甘,又或许是受到了成百上千的同僚的怂恿,谢混和郗僧施终于下到了最后一步棋。
他们要对范二动手了!
当然,范二如今从江州巡视到荆州,而后又到达了雍州,他们显然不可能号召百姓站起来冲到雍州去取范二的脑袋,而是打算在京中设伏。
他们给镇守在豫州的此时庾仄写去了一封意义模糊的信,“官员俸禄的改革方案已经出来了,如果再不起来反抗的话,以后就得过穷日子了。金光大道正向我们敞开,富贵荣华,我们应该一起去争取!”
尽管信中的语句说得遮遮掩掩,但庾仄还是清楚地嗅到了谢混拉他上贼船的企图,可他毕竟是追随过范二攻打江陵的人,岂能不知范二的本事?
而且范逸之这人对自己的部将的确是不错的,追随他的甘纯、蔡葵、王镇恶、朱龄石现在哪个不是身居高位?就连投降他的郭铨,如今也恢复了梁州刺史!
要不是因为范逸之,自己现在大概还担惊受怕地做着南阳太守呢,哪里能做到豫州刺史呢!
与谢混结盟反范逸之?谢混又能给自己什么呢?
庾仄对这样的要求,显然是不会答应的,当即回信拒绝,“下官从隆安五年南归以来,常常感到所得福气已经够多,只怕自己的功德承受不起,将来反遭横祸。所考虑的是如何避盈居损、谦让处下,至于谋取更大的富贵,那不是我敢想的事。”
拒绝了谢混和郗僧施写来的联名信后,庾仄当然也不会放弃对范二效忠的大好机会,于是让人将他们的信抄送了一份,第一时间让人送到了雍州。
范二看信之后,不由笑道,“他们真的要动手了吗?看来我没有看错人啊,庾仄是个聪明的。”
同一时间,留在建康的刘穆之与亲信何承天商议了目前京城的局势后,也派人送信给他。
他们也看出了谢混等人的异动,所以提醒范二最好不要像往常那样按正常程序回建康,以防止他们铤而走险派人行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