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还蒙蒙亮,李恒就准备好东西去了老根叔家。借来了车,李恒顺带把菜种给了老根叔。
大大的水箱里昨天抓的鱼虾螃蟹还在阵阵颤动。
这一路突突突的,李恒过了几个小时才到五原野味。
“喂?孟经理啊,我到了。你在哪呢?啊,还没到呢?那成,我先把东西放后厨。”
把东西放在了孟斐然的办公室里,李恒就在五原野味里面溜达了起来。五原野味很大,有前后小花园和凉亭。坐在凉亭里,李恒突然看到一群人有说有笑的走了过来。
李恒看到那个人瞬间一愣,那人看到李恒,脸皮也是一黑。不过他马上就转变了过来,都不给李恒回过神的机会就抱了过来。
“恒哥!哎呀,好久不见了!”
这个人的热情让人有点吃不消。他叫张东北,是李恒以前在城里混的时候的一个小弟。
李恒淡淡一笑,说:“我也就是来送点东西。”
“来了就该给兄弟我打个电话啊!不吃一顿怎么行!正好,这里是县城里最大的农家乐!走走走!兄弟请你吃个好的”!
不给李恒反应的机会,东子已经拉着李恒进了大厅。
“开个包间!”东子财大气粗的说。
“恒哥!没来过吧?这里是县城里新开的大酒店!兄弟我自己的破馆子根本比不上。”东子一脸骄傲的吹嘘着,然后让小弟给他倒了一杯酒。
“来,恒哥!看看这颜色,知道多少钱吗?”东子笑着,让李恒觉得不舒服。
李恒摇了摇头,他很少喝红酒。
“土豹子!”马上,一个小弟叫嚣起来,“这可是从法国波尔多进口的!”
“唉唉唉,不能对恒哥无礼!”东子说着,却让李恒觉得恶心。那小弟分明一副不在意的表情。
“呵呵,这酒啊,就值个五千块。”东子大笑着,然后一饮而尽。小弟又拿起了一瓶酒,给东子倒了一杯酒。
“兄弟,这杯酒你知道多少钱吗?”
李恒的表情已经开始严肃了。他冷冷的摇了摇头。
“傻逼,六百八十八!”那个家伙又插嘴了。
“不错!就是六百八十八”东子张狂大笑,然后亲自拿过李恒的杯子,给他倒了半杯酒。
“李恒!唉,想想三年前,你还是我们帮里的大哥呢!是你带我出来的,我不能不敬!但是啊,现在的您,也就配和我喝这一般的酒了!”
东子擦了擦自己的手,把酒敬到了李恒面前说:“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我才是这里的老大。所以以后,咱们就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您也别有事就来找我了。我家小业小,承受不起。”
东子的样子让他的小弟十分猖狂,哈哈大笑。
李恒仰头倒在椅子上,根本不正眼看东子,他低声的说:“东子,我放你哪的五十万,准备赖账了是吗?”
东子神色一紧!他恶狠狠的说:“恒子,别他妈跟我装老大!你现在是什么东西,过街老鼠不如屎!知道我今天来吃什么吗?那是神仙拍黄瓜!现在全城的人都想吃,但是就一小搓人吃到了!知道吗,这里面就有我!”
神仙拍黄瓜?李恒笑了,他一听就知道是自己田里种的那黄瓜,
东子的小弟,那个烫的跟个傻逼似的家伙说:“东哥!你和他说,他这土鳖也不知道啊!”
李恒躺在椅子上,闭着眼睛,冷冷的说:“哪来的狗?连我当年的名号都不知道?”
傻逼毛吐了一口唾沫,说:“管你什么名号!老子东花坛四爷怕你个卵?”
刹那间,笑声充满了屋子!
李恒仿佛无所谓的说:“我以前的名号啊,它叫红狼!。”
红狼!
傻逼毛骇然一惊!红狼啊!那可是曾经县里的人人都知道的青皮老大!一把红刀砍过三条街,杀得敌人跪地求饶的存在!
东子看他们都有点害怕,不屑的说:“红狼绿狼都不管用了。不过是个哈士奇。”
正好,服务员把菜端上来了。
“您好!您点的神仙拍黄瓜!”服务员说着,揭开了那银色的罩子。里面一阵清淡的微微甜的味道顿时传了出来。
“没见过吧!”东子不屑的看了李晋一眼,“在村里吃那些没人吃的东西,来吃这个是不是很荣幸?以后你回村里也有的吹嘘~!”
“哈哈!”小弟们纷纷大笑了起来,把嘲笑以前的大哥当做乐趣。
李恒已经冷下脸了。他觉得是时候给东子一些要命的教训了。
突然间,门外就传来了一个好听的声音,“李先生,你和朋友吃饭?”
然后就看到孟斐然风姿绰约地走了过来,对着李恒嫣然一笑。
“啊,以前的小弟,非要孝敬我什么神仙拍黄瓜。不吃还不行。”看到孟斐然过来,李恒想到了一个很有趣的方法,他笑着站了起来。
“你们……认识?”东子没想到李恒竟然和五原野味的经理是朋友,心里就一阵紧!
“呵呵,孟经理,我还没想到,我小弟居然请我吃我种出来的菜!”李恒大笑着,拍了拍东子的肩膀。
孟斐然也是个人惊!她已经大概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了,当下就配合的说:“是啊,还要多谢您的巧夺天工,让我们五原野味也出了一把风头啊!”
李恒洒脱一笑,然后冲东子说:“东子啊,坐井观天的蛤蟆,只知道呱呱。这什么神仙拍黄瓜,不过是我家菜地里面的寻常菜罢了。你还请我吃我家种的菜,真实没品。”
话还没说完,李恒突然拿起了酒瓶,倒悬在东子的头上,这深红色的值钱玩意全都一股脑的浇灌在了东子那稀疏的头上。顺流而下,洒在他的脸上。
“还记得我上次给你打电话吗?我就是想把这菜卖给你来着,只可惜啊,你这个大爷,他不识货。”
李晋说完,哈哈一笑,然后望了一眼小黄毛说:“东花坛四爷,嗯,好名字。以后别让我看到你,不然去花坛里捡你的手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