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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都市言情 > 忠犬法则:季先生,请留步 > 第112章 了如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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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宁是在五岁的那年,被季父给带回季家的。

那个时候的他,年纪很小,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却有些害怕。

第一次见到季昀的时候,躲在很远的角落里面,不和人说话,吃饭的时候,也是吃很少就放在那里了。

季昀第一眼见到沈宁的时候,就觉得,他的性格,和自己是完全不同的。

季昀刚好比他大了两岁,算是家里面主动和沈宁接触的人。

所以沈宁小的时候,除了季父,就和季昀最为亲近。

那个年纪的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和季昀在一起玩。

陪着他学习,跟他一起去上课。

大概是季昀所有过去的时光他都有参与,唯一不同的是,他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季昀是天之骄子,就算是不怎么认真的学习,仍旧可以拿到一个很好的成绩。

沈宁则是那种,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

大概从那个时候,就注定他和季昀会是截然不同的人。

现在再看看,果然,季昀是一个不管做什么,都比他要优秀的人。

出事的方法,或者说是他为人处事的态度,都只能够让人叹为观止。

别的事情,都还好说,只是在这一点上,他看到了很多不同的方法。

此前的种种因果,沈宁都可完全不提,可是这证明不了什么。

他最怕的是季昀眼中的陌生,好像他们两个人早就已经不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了。

那种陌生熟悉感,沈宁从来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当事实就摆在自己面前的时候,他也会慌了手脚。

季昀轻轻的咳嗽了一声,沈宁从自己的思绪里面回过神来,这才现,文秀姨又在看他了。

打从和季昀在一起以后,沈宁的脑袋里面,就总是会想很多的事情。

经常溜号出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可能是因为和季昀在一起了以后,有些事情,比别的时候想的更认真。

所以才觉得,很多的时间都不够用。

哪怕是将事情的真相摆在了他的面前,他都需要足够的时间,爱将这一切活的那么认真。

他不过是做了自己最想要做的事情,倒也算不得什么。

沈宁重新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情绪,看着文秀姨,轻声说道,“文秀姨,不用做那么多,吃不了多少的。”

“再说也不是过年,显得我有些愧疚。”

沈宁已经很长时间都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了,他一时之间,还真的是有些受宠若惊。

在他眼中,许多的事情不是他不做,而是他根本就没有办法去做。

将之前所有的过往全部都遗忘吗?还是当做这无念的时间,什么都没有生过。

沈宁其实没有想的很明白,在他的心中,做什么事情才是最重要的,和季昀将那些话说出来的时候,俨然就已经是他想的最清楚的一次了。

他分明什么都明白,亦是什么都清楚。

只不过在做起来的时候,还会犹豫,脑袋里面还会想很多的事情。

换做是别人的话,根本就不会想到这些,可他不一样,对于季昀的一举一动,都了如指掌,甚至于是他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会变得不同寻常的人来说,许多的事情,他是费做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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