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 挟持(1)
高耀祖牵着我的手一步步的走上舞台。
此时,蒋宸带着圆圆捧着花走到我面前,圆圆软糯糯的朝着我说道:“妈妈,圆圆想要一个爸爸,想要一个家,不想再听到别的小朋友说我没有爸爸!”
我俯身抱住圆圆,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好!”
接过花,高耀祖单膝跪在我面前,从脖子里解下有一个挂坠。
这个挂坠穿着子弹,我依稀听温海说过,这颗子弹就查一厘米穿透了高耀祖的心脏。
他把那一颗子弹挂在我脖子里:“小梦,我只属于你。”
底下一片掌声。
我含着泪看着高耀祖。
高耀祖从温海手中接过话筒,低声的说道:“嫁给我吧!”
我捧着花,看着高耀祖,许久都没有反应。
高耀祖静静的凝视着我,然后低声的说道:“小梦,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无数声对不起无休止……
我扔掉花,一把抱住高耀祖,低泣着说道:“我愿意。”
底下的掌声更加热烈了。
求婚结束后,我以为所有的一切都结束了,结果温海在载着我们在一间酒店前停了下来。
“嫂子,为了你能嫁给我哥,我真的操碎了心!”他语重心长的说道。
说着把钥匙丢给我们,然后扬长而去了。
到酒店后,我看着四周的布景,有种骂人的冲动。
又是情、趣酒店!
温海只有这点花样。
高耀祖似知道我在想什么,淡淡的说了一句:“你指望一个三十几年从未有过女朋友的人弄出什么创意来。”
我突然真相了!
婚礼。
那天求婚后,温海和蒋宸就开始布置婚礼了。
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总觉得高耀祖的精神状态似乎更差了。
期间,我问过马恬恬,她只是淡淡的说了句:“暂时没什么问题,但时间久了我就不知道了。”
“嫂子,你在干什么,快去换衣服啊!”温海朝着呆的我说道:“一会儿蒋宸会和我哥过来接新娘,我和她约定是十二点左右,你这边衣服没换,头还没做好,化妆都美好,你快一点,时间要来不及了。”
他絮絮叨叨了一早晨,比他自己结婚海忙碌。
昨晚开始,温海负责我这边,蒋宸负责高耀祖那边。我不知道高耀祖那边是不是很忙,但是我这边从昨晚开始被温海折腾的我几乎麻木了。
他琐碎起来比阿婆还烦。
“温海,你真的挺适合做媒婆的。”虹虹调侃着说道。
温海朝着她瞪了一眼,然后沉声的说道:“颜虹虹,他们欺负我就算了,连你也欺负我!”
说着傲娇的转身走了。
等温海走后,虹虹握着我的手说道:“小梦,虽然兜兜转转你最终还是嫁给了高耀祖,但是不管怎么样,上天都是公平的,这么多年你受太多的苦了,你和高耀祖会幸福的。”
“虹虹,我希望你也幸福!”
虹虹苦笑着说道:“我的幸福已经被严诚毁了。我身心都已经残废了,这五年,我接触了很多的男人,但是没有一个能再让我动心的。这几年我也累了,所以也不愿再折腾了。”
正当我要抬头说话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严诚静静的站在那里。
虹虹冷着脸朝着他说道:“严诚,今天是小梦的婚礼,我不想因为你破坏了今天的婚礼!”
严诚一步步的进来,然后对我说道:“我借用一下你的伴娘,说着直接把人扛走了。”
严诚永远都是那么简单粗暴。
一直到高耀祖快要来接我,虹虹都没回来。
我低声的叹了口气,也不强求,轻轻的摇了摇头。
等到快十二点的时候,温海突然过来跟我说:“嫂子,蒋宸刚刚打电话过来说车子好像坏了,我过去和他换一辆车子。”
“恩,我在这等你。”我笑着和他说了一句。
温海匆匆的走了。
我看着我家,前两天,温海和蒋宸刻意让人来倒腾了一遍,四周喜气的很。
虽然这并不是我第一次结婚,但这次的感觉缺和第一次嫁给高耀宗的时候不一样。
嫁给高耀宗的时候,我心底并没有太多的期待和幸福感,但这一次却感觉到满满的幸福。
我提着婚纱走到我爸妈的房间,看着熟悉的房间和墙上的照片,我低声的呢喃了一句:“爸妈,我要结婚了。”
照片上,两人都笑的很开心。
当我转身的时候,一个陌生的声音站在门口。
“你嫁给高耀祖,你上一任丈夫高耀宗会不会被气活了。”他冷笑着反问我。
我盯着他,打量了他一眼,然后朝着他沉声的问道:“你到底是谁!”
这张脸,这个人,我不认识。
没等我说话,他直接捂住了我的嘴,直接把我拖了出去。
我不顾一切的挣扎着。
他直接把也不急,反扣住我的双手,直接把我连拖带拉的拉进他的黑色车里。
“放开我!”我朝着他嘶吼着。
他把我塞镜车里之后,说了句:“走吧!”
车子启动。
我急切的挣扎着,想要下车。
就在此时,高耀祖的车停早我家门口。
我急切的拍着玻璃,不停的喊着:“耀祖,耀祖……救我!”
那男人任凭我激动的拍着玻璃。
高耀祖和温海下车,朝着我家走去。
我急切的想要去拉车门,车门是被锁住了,我伸手想要去和驾驶员争抢钥匙。
那男人一把拽住我,面无表情的说道:“别折腾了!”
这一次,这声音有着莫名的熟悉感。
我抬头朝着眼前的男人打量着。
这陌生的脸不认识,毫无印象。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摇抓我!”我激动的朝着他嘶吼着。
那男人平淡的笑道:“不认识我了?”他用手遮住了自己半张脸,露出一双眼睛。
我瞬间就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面具男!”想起之前高耀祖说的,我目光凌厉的朝着他说道:“又是萧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