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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女生耽美 > 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好女 > 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好女 第3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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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鲜批发市场的经理是一位年近五十,满面油光的老头子。他威严的坐在办公桌后,听了韩明秀的来意后,还试吃了一下韩明秀带来的大闸蟹和生蚝。

吃的时候,韩明秀一直留意着他的神情呢,见他面带享受,韩明秀还以为他相中了她的海鲜,准备收购了呢,没成想吃完后,他竟不紧不慢的说:“货是不错,可惜啊,我们的海鲜产品都有固定的货源,要是再要了你的,我们的货物就供大于求了,所以,我不能收你的东西。”

韩明秀在来见他之前,已经考察了这个市场的规模,也知道整个圣彼得堡只有这一个海鲜批发市场。整个圣彼得堡的居民吃的海鲜都来自于这里,包括各大市场,商场里卖的海鲜也都是从这进的货。

可以说,这个市场的交易量非常大,就算再多她这几十万斤,也不会影响到什么。

再说,这海鲜市场里都有存放海鲜的冷库。海鲜进来后,要是一时卖不了的话,存放在冷库里,也不会那么快就变质。

说来说去,就是这个经理根本就是不想要她的海鲜!

韩明秀已经把大闸蟹的价格压到了最低,生蚝的价格也不高。这个价格,跟他从其他途径进的海鲜比起来已经很低了,可是经理却依旧不肯要。

韩明秀见经理不要,只好继续游说:“经理,据我调查,咱们的市场上现在并没有我出售的这种大闸蟹,也没有这歌品种的生蚝,难道您不想丰富一下咱们市场吗?说不定,会有很多人喜欢这两种口味呢?而且,我的大闸蟹和生蚝价格很低,我相信,这个价位的海鲜会很受中下等家庭的青睐,只要上市,肯定会卖得很好的。”

然而,他说了这么多,非但没能打动经理,反倒让他不耐烦了,经理粗暴地说:“不要不要,都说不要了,还啰嗦什么,快走,赶紧走……”

……

从市场经理的办公室出来,韩明秀十分沮丧。看来,她的海鲜是别指望在这儿卖出去了,还得带回去留着慢慢卖了……

之后,韩明秀在一家餐厅简单吃了点早餐,平复了一下气馁的心情,随后就去了昨天那个商场,找那位经理去了。

因为韩明秀的货物比较多,商场经理特意亲自带领工人和大拖车来拉货。

韩明秀将他们领进院里,先悄悄地用意念把榴莲和橙子都放进了屋里里,随后用钥匙打开了屋门。

她租的这个房子很大,大到足以装下这好几万斤的榴莲和橙子了,于是,堆得小山似的榴莲和橙子就呈现在大家的面前。

那位经理带着他的人,一边称量一边计数,忙了整整一小天,直到傍晚时分才量完。

总共是一万九千斤榴莲,三万五千斤橙子。

榴莲一共卖了一百五十二万卢比,橙子卖了七十万卢比,加起来一共是二百二十二万卢比。

不过,这些卢比都被兑换成了美元支付的,那厚厚的几沓子美元,换成华币的话,也有二十多万呢!

哈哈,这下子,不光够买厂子的钱了,连扩大厂子的钱都卖出来了。她上辈子真是太英明了,囤下这些宝货,让她一辈子都花销不完了……

卖完了榴莲和橙子,韩明秀的空间一下子宽敞了许多。可惜那些海鲜没有卖掉,要是海鲜也卖掉的话,她的空间就更宽敞了。

想到这儿,韩明秀就随意问了商场经理一句:“咱们商场收海鲜吗?我手头有一些大闸蟹和生蚝,要是咱们商场也收购的话,我可以便宜些卖给商场,以物易物也可以。”

商场经理似乎对大闸蟹和生蚝并不怎么感冒,但是态度也不像水产品市场经理那么恶劣,只是很随意地说:“你要是有的话,拿出来看看也可以的,只要质量过关,价格合理的话,我可以考虑考虑。不过,咱们这儿的居民都爱吃帝王蟹和大龙虾,其他的海鲜大家似乎不怎么爱吃,就是收购的话,也不会给你多高的价格。”

这个早在韩明秀的意料之中,她也没指望能给她多高的价格。只要比在国内卖的价格高,甚至跟国内卖的价格一样就可以。

韩明秀听到经理有收购的意思,赶忙拿出两只蒸好的大闸蟹和两只蒜蓉扇贝,请经理品尝。

经理吃过后,点点头,说:“确实挺好吃的,不过,吃惯了帝王蟹和大龙虾,再吃大闸蟹和扇贝,也不过就如此,虽说挺好吃的,但还不至于到惊艳的地步。”

见经理说挺好吃的,似有收购的意思,韩明秀急忙跟他谈起了价格。

这位经理可比海鲜批发市场那位经理好说话多了,也不像那位经理那么尖酸刻薄。跟韩明秀讲了一番价,最后确定大闸蟹十五卢比一斤,生蚝十二卢比一斤。不过,他们商场不比海鲜批发市场,要不了太多,一样顶多要两千斤。

虽然要的有点少,总好歹能卖出去一些,聊胜于无啊!

跟经理谈妥后,韩明秀忍不住夸了经理一句:“经理,您真是个谦虚明事理的人,比水产品市场那个经理强多了。”

经理听了,问韩明秀说:“你去过水产品市场了?”

“去了!”韩明秀生气地说:“不过被打发回来了,那个经理真是太没素质了,东西不要就不要呗,还像赶苍蝇似的把我给赶出来了!”

商场经理笑起来,说:“你不了解谢尔盖的为人,那个老家伙是个贪婪的人,你想在他那里卖货,不给他点好处,又怎么能卖得出去?”

一听这个,韩明秀顿时恍然大悟。

怪不得之前那个老头子能坐下来,静静地听她推销自己的产品,还品尝了她的产品,原来是等着她给拿回扣呢!

没想到吃回扣这种不良的风气外国也有,甚至比华国早了几十年就存在了。

看来,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个道理,在哪个国家都是行得通的。

得到了商场经理的这个提示,韩明秀如获至宝。当天晚上,就又去了水产品市场一趟,准备贿赂贿赂那个老家伙。

不过遗憾的是,那位叫谢尔盖的经理已经下班儿了,韩明秀没遇到他。

因为明天商场经理还要来拉那几千斤的海鲜,韩明秀也想到水产品市场再碰碰运气,所以今天晚上她没有走,留了下来。

反正时间还来得及,她一定要想办法把空间里的这些海鲜多多的卖点出去,最好都卖光了才好呢,

晚上,韩明秀洗漱完毕,就上床休息了,这一天她太累了。

刚躺下不久,远处广场上的风琴声,歌声,欢笑声又从窗外飘了进来。

韩明秀知道,是那个晚市又开起来了。

不过,这次她可没出去凑热闹去,昨天的一个彼得已经够让她闹心的了,今天要是再来个痞子,她可没有多少蜜蜂使唤了……

吵吵闹闹的声音,让韩明秀久久无法入睡。

既然睡不着,她就干脆坐了起来。实在没啥事儿干的,她就把空间里的那只死熊拿了出来,准备卤点熊肉吃。

这座出租屋里,有一口很大的锅,一下子卤十斤熊肉都绰绰有余。韩明秀从空间里拿出调料,把割下来的熊肉一块一块地丢进锅里卤了起来。

她准备趁今天有闲工夫多卤点儿,留着以后慢慢吃。

熊肉可是好东西,不光好吃,还有很高的药用价值。

据医书记载,熊肉性味甘、温,具有补虚损、强筋骨之功效。谓之“补中益气,润肌肤,壮筋力。”此汤菜以熊肉为主料,具有补益气血,强壮身体,增强抗寒能力之功效……

这么好的东西,她当然得认真对待,可不能吃糟尽了。

另外,熊掌被她砍下来,准备回去的时候一只送给高大爷,一只送给周叔,让他们留着补身子。

熊胆也被她留下来了,熊胆可是一味好药,具有清热解毒,息风止痉,清肝明目等功效。

厨房里还有一个烤箱,韩明秀就把存在空间里的野鸡和野兔抓出来几只宰了,收拾收拾做了烤鸡和烤兔子。

她把保镖从空间放了出来,把熊和野鸡野兔的内脏洗洗后,都给保镖当夜宵吃了……

对于突然被主人召唤出来,保镖已经见怪不怪了。

这些年来,女主人总是在不经意间把它唤出来,给它吃的,带它出去玩,每次出场时都会变换一个环境。

最开始保镖见到场景突然切换,还会一阵阵地发愣,不过次数多了,它也就习以为常了。

韩明秀叮叮当当地弄了半宿,卤了二十几斤熊肉,烤了四只野鸡和两只野兔,等她把这些都弄好了,外头的音乐声也渐渐的停下了。

大约是太晚了,夜市散了,广场上的人都散去了。

终于消停了,韩明秀洗了洗手,打了个哈欠,重新躺到了床上,不一会儿进入了梦乡。

睡到后半夜的时候,韩明秀猛然从梦中惊醒,侧耳细听,门外传来轻微的响声。

第585章 警察来了

韩明秀心中一惊,糟了,肯定是遇到坏人了。

她一个单身女子,租这么大个屋子独住,肯定会招人惦记的。

再说,白天的时候商场经理带着那么多人来拉货。当着那么多装货工人的面付了她好几万美元,谁能保证那些装卸工人不起贪念呢?

韩明秀懊恼不已,不过倒是没有害怕。她的空间里有那么多“神兽”守护着她呢!谁敢惦记她,分分钟让他们葬身狼腹。

韩明秀不慌不忙地穿好衣裳,刚穿好衣裳,门外的歹徒就把门锁给撬开了。

‘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两个又高又壮的男人闯进了屋。他们手上持着锋利的匕首,露在外面的眼睛透出贪婪和凶狠的目光。

只是,这目光只在屋里转了一圈,就很快跟另外几道凶狠的目光对上了。

是两条大狗的目光!

呃!不对,是两只狼!

此时,两只灰褐色的狼正蒙头转向地站在屋里,似乎还不大适应场景的切换。

等到它们看到两个突然闯进来的人时,瞬间把懵逼的情绪转换成了愤怒的情绪,都发泄在了两个突然闯入者的身上。

狼的本性就是攻击和掠食,这会儿看到两个攻击对象,立刻毫不犹豫地扑了过去。

“哦!上帝呀!”

两个歹徒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坏了,他们白天过来装货的时候,也没有看见狼啊,这会儿怎么突然多出来两只狼?

早知道有狼,他们就多带几个人过来了。这下子完了,有这两只狼在,他们得计划恐怕就要泡汤了……

狼扑了上来,其中一个歹徒被扑倒在地,那个家伙立刻慌忙地用手中的匕首去刺那只扑倒他的狼来为自己防御。

另一只狼扑向另一个歹徒,不过那个歹徒身手要灵敏些。只见他快速地一闪,躲过了狼的攻击,还顺势挥舞匕首,刺在了狼的身上。

两只狼都被刺伤了,鲜血喷洒而出。刺痛的感觉和喷洒而出的鲜血并未让狼退却,反倒刺激了它们的野性,让它们进攻的力度也更加猛烈了。

“嗷……”狼咆哮着,猛烈的向两个歹徒进攻。

两个歹徒一边惊叫,一边跟狼搏斗着,“滚开,滚……”

“哦!上帝啊……”

韩明秀就站在屋里,趴着门缝观赏外面激烈的搏斗场面,边看边乐,权当是消遣了。

其实韩明秀完全可以多放出几只狼来,把这两个歹徒给彻底结果了。不过,这儿并不是她的地盘,她怕出了人命自己惹上麻烦。所以,就只放了两只狼出来,把这两个人教训一顿,赶跑了也就是了……

两个歹徒虽然高大强壮,手中还有匕首,可对付的是两只狼也不是孬的,这两只狼都是韩明秀从狼群里挑出的最大、最健壮的狼王。在这两只凶猛的野狼面前,两个歹徒便是拿着匕首,也占不到一丁点儿的便宜,甚至还慢慢地落了下风。

就在他们渐渐招架不住的时候,突然,一只狼不知咋想的,看到敞开着的门,竟然放弃进攻两个歹徒,冲着敞开的门跑出去了。

这只狼跑了,另一只狼看着同伴儿跑了,自己也无心再跟这两个歹徒周旋,也顺着门跑出去了。

韩明秀顿时一头黑线,畜生就是畜生,果然靠不住……

而那两个死里逃生的歹徒则摇摇晃晃的靠在墙上,心有余悸地大口大口喘息着。

太可怕了,这个女人家里怎么会养狼呢?他们差点儿被这两只可怕的家伙儿给咬死呢。

俩人都受了伤,因为夏天穿的比较单薄,狼那锋利的爪子跟钢钩似的,只要往身上轻轻一划,就足以叫他们皮开肉绽了。

何况,狼在进攻的时候,那都是牟足了劲儿的抓,可不是轻轻地一划那么简单。

其中一个歹徒还伤得挺重的,胳膊都被狼给咬穿了,痛得他满头大汗的,捂着伤口惨叫着,再也无心打劫了。

“伊万,咱们走吧。”他一边痛苦的呻吟,一边向他的同伴提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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