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雅秋果然不再问,“是这样啊,那等明日见到郭先生了我再问问他。”
郭尧‘嗯’了一声,又道了告退,就退下了。
郭兄d,你不仁,就不能怪我不义了!
沈十三不知道去哪儿了,一夜未归。
第二天一早,江母没见到沈十三,就问江柔,“你的老男人没回来?”
被江父狠狠地瞪了一眼,顺带掐了一把她腰上的肉。
因为江父也比江母大十岁。
江柔显得不怎么在意,“是啊,没回来。”
江母开始教导她,“你这丫头,丈夫不回来都不知道去哪儿了,当心给你找个妹妹回来敬你喝茶!”
江柔低头吃饭,没有接话。
今早已经和谢凯换过班的郭尧:“……”
这都能说中,姜果然还是老的辣……
吃过早饭后,江家人就收拾收拾,从沈府里搬了出去。
因为本来也没有什么行李,全家人和逛街一样,空着手就从这个家挪到那个家了。
江柔去送她们,顺便看看父母的新家。
新家的地理位置相当有水平,在太师父和将军府折中的位置,既不会离萧家太远,也不会里沈家太近。
不论是江父江母去看女儿,还是江蕴去看义父,都只走上两刻钟就到了。
因为是长期居住,这次宅子选得比较大,五进三出的院子,门口有两座石狮子,看起来相当气派。
毕竟江蕴以后是要做官儿的人,住处不能太小气。
江柔跟江父江母呆到午后,怕沈十三回家找不到人,就回了沈府。
回来一问郭尧,得知沈十三还没回来,江柔就有些纳闷儿了。
到底去哪儿了?一天一夜都没回家了。
不过沈十三只要一进军营后,基本上外界就打听不到他的行踪了,江柔急也没用。
并且她也不是太急。
因为他也出不了什么事情。
沈十三没回来,江柔百无聊赖,叫采香弄了些米,自己酿米酒打时间。
上次和沈十三一起酿的酒一共埋了三坛子,全都在揽月阁的院子角里。
反正酒这个东西,是放得越久越香醇,也不嫌多,没事儿就酿来放着呗。
采香和采薇没见过酿酒,采香还沉得住气一点,采薇就吵着要江柔教她了。
江柔叫她们洗了手,一步一步的教她们。
酿酒是个技术活儿,对蒸米火候的把握都是经年累月琢磨下来的,一时半会儿的也急不来,半天下来,采香和采薇就学了个形似。
到稍晚一点的时候,下人来报,说是一位柳姓小姐说是江柔的朋友,要见她。
柳姓的朋友,在京城也就只有柳寄芙了。
江柔洗了手,让采香和采薇他们自己继续鼓捣,她解了围裙去见柳寄芙。
两个丫头哪敢真的只顾自己兴趣,当即也表示跟夫人一起去见客。
江柔也没强求,带她们一起去了。
柳寄芙今天穿了件淡粉衣裙,长及曳地,细腰以云带约束,间一支珍珠珊瑚簪,精致的小脸上淡上铅华,是真真正正的面若芙蓉。
不知道是不是所谓爱情的力量,江柔再见到她,觉得她整个人都柔和了很多,不像以前锋芒毕露,一看就知道是个被宠坏了的小姐。
柳寄芙见到江柔,一下子从板凳上跳起来,冲过来搂住她的脖子,还没说话,就先仰天大笑好几声。
粗犷的笑声和娇美的脸庞形成强烈对比,江柔一时被震住了。
等她笑完了,情绪仍然不怎么平静,嘴角几乎要咧到耳朵根儿后面去,激动的搂着江柔的肩膀摇晃,“江柔!我要成亲了!我要成亲了!”
江柔抓住她的手,努力的按住她,“你,你先别晃我!再晃我要吐了!”
柳寄芙这才放开她,但是从她眉飞色舞的表情来判断,她仍然处于亢奋状态。
果然,她放开江柔,转而去抓采香的肩膀摇晃,“哈哈!我要成亲了!”
采香也被她摇得几欲呕吐,碍于她是夫人的朋友,采香不敢推她,只能任她摇晃。
江柔看采香一脸‘我要坚持不住’了的表情,赶忙过去拉着柳寄芙的手,对她道:“你要成亲了?什么时候啊?”
对方现在似乎才能勉强控制自己的情绪了,除了眼睛里依旧带着掩藏不住的笑意,行为上好歹不再疯狂了。
她反握住江柔的手,说:“就在两个月后,七月十七!”
江柔有些诧异,“这么快?”
柳寄芙点点头,“是啊,是邹平他娘去庙里算的日子,就等着我爹娘上京,我们就举行婚礼了!到时候你可一定要来哦!”
她敛去了以前面对江柔时浑身的刺,现在的她看起来就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少女,在跟自己唯一的朋友分享自己的喜悦。
即将嫁给心上人的喜悦。
纯洁的爱情总是有神奇的魔力和感染力,它让一个少女丢下一切,离开家乡,只为了心上人口中的那一句‘我娶你。’
江柔也替她开心,“好,那天我一定去。”
柳寄芙拉着她的手摇晃,像撒娇一样,“江柔,我以后就要住在京城了,我就你一个朋友,以后我经常来找你玩儿,你可不许嫌我烦!”
江柔笑道:“好啊,我不嫌你烦。”
柳寄芙一听,为了证明江柔不会嫌她饭,当时就表示今天要在沈府留到晚上。
然后就跟着采香采薇一起拉着江柔要学酿酒。
一直到晚上,邹平来接人。
**
江府。
江蕴、江父、江母三人都在院子里,他们面前,密密麻麻站满了人。
全都一身黑衣,融入夜色。
他们的气息很平稳,如果不动,几乎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一看就是顶尖儿的高手。
江家三口面对这数十号人,神色平静,沉寂了一会儿,江蕴问:“都到齐了吗?”
为一人上前恭敬道:“少主,都到齐了。”
江蕴颔,道:“我现在说的话,你们都听好了,以前我们在奉新如何,都已经过去了,京城是个藏龙卧虎之地,从现在起,你们行事都需万分小心,我需要你们助我成大事,现在不许轻举妄动,暴露了行踪。”
一群人不敢大声喧哗,低声应是。
江蕴接着道:“我现在的身份有变,很多事情,不管是我还是父亲,都不宜再亲自出手,今后就由你们带着楼里的兄弟替我暗中操持。”
“韩义。”他喊了一个人的名字。
方才应他‘人已经到齐’的那人上前一步,抱拳道:“属下在!”
黑暗中,江蕴目光灼灼,“从今天起,你就是姜方白……懂了吗?”
韩义道:“懂了。”
这时,江父插嘴了,“去两个人,盯住沈府,保护好小姐。”
他不再是白天那个寡言少语的父亲,他双手负在身后,浑身气势分外强大,似乎夜风凛冽中,他就是这片土地的王。
名叫韩义的男人应是。
江蕴看向站在他身后的一群人,“从现在起,管好你们手下的人,没有我的命令,不得擅动。”
一群人整齐划一的抱拳俯,用肢体的语言表示臣服。
再交代了一切事务,江蕴挥手,做了个退下的手势,眨眼之间,原本站满了院子的人如同来时那样,无声无息的消失在这方寸的土地。
江母似乎有些累了,揉了揉额头,轻轻叹了口气。
刚才那个冷面说‘保护好小姐’的男人,脸上的表情一下子柔和下来,拿开江母轻轻放在太阳穴的手,自己替她按了上去,力气不轻也不重的按压,“别担心。”
简单的三个字,铿锵有力,是他保护妻女的决心。
江蕴也说:“娘,你别担心,一切就交给我和爹就好。”
江母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知道自己该相信丈夫和儿子,只是忍不住的不安。 江蕴把江母按坐到石凳上,认真的看着她的双眼,“娘,你相信儿子。”
一年前的战火来得毫无预兆,他们毫无防备,丢了家里最需要保护的一个人。
江蕴苦寻一年,手下的人几乎倾巢出动,独独没想到,江柔居然被沈十三救走。
他从一开始就找错了方向,导致最后把注意力全都放在偏远之地,离江柔越来越远。
江蕴没有野心,但他有需要拼尽全力去保护的人。
这天下不安稳了。
一个月前就有消息传来,南楚和魏国结盟,已经在大秦边界蠢蠢欲动的试探。
这片土地,终究在他们这个时代,逃不过战火的洗礼。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列国逐鹿这么多年,势必要出现一个一统天下的君王,来终结这战火纷乱的年代。
江蕴要走一条最艰难的路。
他要做这个最后的君王,最锋利的尖刀。
天下一统,才能国泰民安,先有大国,才能安小家。
他要护江家人的一世平安,永远在一个平凡的小郡城里面,是做不到的。
一个人,或者一个组织的力量,在一个国家面前,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显得太过渺小。军队的力量,只有军队能抗衡。
不置之死地,在将来战事突起的时候,他们就只能被动等死,不如奋起掌握主动权。
江家人,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他们对每一个国家的归属感平平。
对江蕴来说,只是国家的名字不同而已。
但现在,他选择了替大秦奔波卖命。
因为哪个国家都是一样的,而大秦,对他们不一样了。
江柔在大秦。
她嫁了全大秦最不应该嫁的男人。
从此,江蕴还要用尽一切手段,保护沈十三,让自己的妹妹不至于变成寡妇。
他的目的就是平天下而安小家。
她的妹妹有了小家。
大秦是江家所有人以后的小家,所以选择了这个国家。
江母舍不得女儿,同样舍不得儿子。
没有为人父母的,愿意让自己的之女从事如此高危的职业,她也不愿意。
可世事不由人,生在乱世,就是这般无奈。
不搏一搏,大家抱在一起死,到时候儿子一样没有,女儿也活不了。
人的手上有三条命运线。
命运只有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才叫做命运。
任由各国挑起战事,他们跟其他百姓一样在夹缝中生存,等待着不知道哪一天就和死神亲密接触,不如像沈十三一样,去争取保家卫国的权利。
至少国不覆灭,他们就安稳。
**
杏春楼是一座春楼,夜夜笙歌,能在里面玩儿姑娘的都是王公贵族。
因为里面的姑娘个个国色天香,
所以价钱也高。
一般人去不起。
楼子分为三层,越往上,姑娘越美,也越贵。
第三层楼只住了一个姑娘,名为许水枫,是杏春楼的花魁。
许水枫年方十六,今天是她卖初夜的日子。
盛京的各大纨绔聚集此地,来一睹花魁的姿容。
就算买不起,看一眼又不要钱,是吧?!
但很可惜,这一眼,在座的各位都没有看成。
因为许水枫还没有出场,就被一个神秘人以五百两黄金包了夜。
下都不下三楼,直接接客。
众位纨绔一边扼腕叹息连看上一眼都看不到了,一边恨自己为什么没有一个这么有钱的爹。
虽然大家都是纨绔,但纨绔和纨绔之间还是有区别的。
就像这楼里的姑娘,大家都是姑娘,但一百两的和三百两的肯定不一样。
钱包不如别人鼓,只能望洋兴叹。
不过这杏春楼是盛京质量最高的烟花之地,姑娘在众青楼里都是排得上号的姿色。
姑娘虽不是个个都如许水枫那样的颜色,皮相比起其他青楼的姑娘却是高出一截。
各大纨绔虽然拿不起五百两黄金来睡一觉,可一般般的,还是不成问题。
此时三楼,许水枫的房间里,传来古琴如淙淙流水般的旋律,有温声笑语顺着门缝,流荡在走廊。
片刻后,房间里安静了下来,门从里面被打开,沈十三衣着整齐从里面走出来,大步下楼。
经过二楼的时候,被人喊住了。
“沈十三?!”
来人的语气很雀跃,也很欠扁。
沈十三只听了一耳朵,就听出了此人是谁,直接理也不理,继续往外走。
那人却不依不饶,跟着他屁沟后头追。
到最后更是直接从楼梯侧方钻到他面前,拦住他的去路。
沈十三看着面前的人,“滚。”
此人正是小国舅孙嘉良。
曾经被沈十三打断两颗门牙的那个。
他是在楼梯口拦住了沈十三,一看他来的方向,顿时就震惊了,“今天五百两黄金包花魁的是你?!”
沈十三很不耐烦,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要忍住,不能一拳打死。
孙嘉良觉得自己受到打击了,“现在当将军的都这么有钱么?!连五百两一晚的姑娘都玩儿得起?你特么还不留夜?太奢侈了吧?”
沈十三的忍耐限度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你是想滚还是想死?”
孙嘉良觉得自己贵为国舅,沈十三再无法无天,也不敢乱拳打死他……最多掉两颗门牙。
不过没关系!改天他就去镶两颗玉的!
但是现在,他冒着被打掉两颗门牙的风险,也要大喊,“陛下也太偏心了吧?!”
沈十三看了他一眼。
行吧,你不选,那就老子帮你选。
遂抬脚,一脚把孙嘉良踹下了楼梯。
从杏春楼的姑娘都十分贵这个已知条件,可以得出这里的装潢也十分的奢华的结果。
既然装潢十分奢华,那楼梯必定也是十分的高。
孙嘉良拦在沈十三面前,都不用钻研技巧,直接抬脚随便一踹,他就跟个破皮球一样骨碌骨碌顺着楼梯一路滚到一楼。
在一楼大厅哎哟哎哟叫唤了两声,一张嘴,吐出一口牙。
那一口和着血的白花花的颜色,少说七八颗!
沈十三走下楼,目不斜视的从他的身旁走过,留下一片赞叹他姿势真潇洒的嗟叹。
小国舅应该庆幸。
沈十三没有帮他选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