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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皇帝的有意引导下,沈大将军肾不行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大街小巷,皇帝让李莲英带去一道口谕……以及十大箱子熊鞭鹿鞭虎鞭。

口谕的大概意思是说:朕听说爱卿那方面不行了,特地送来慰问和关怀。

沈十三还当真以为他是在外面听到了风言风语,完全没想到这就是始作俑者。

送来的药材更是坐实了外面的传言。

看!皇帝都觉得沈大将军不行了,肯定错不了!

于是皇帝成功的把沈十三坑了一把,还完美的把自己摘了出去。

沈十三在以后长达半个月的时间里,都开启了暴走模式。

只要在背后议论他,不幸被他听到,绝对是免不了的一顿毒打。

要是在茶肆酒家里听到这些流言蜚语,不仅要揍嘴碎的客人,还要砸人家的店,盛京一时间被他弄得鸡犬不宁,人人自危。

半个月后,皇帝先坐不住了,为了盛京的繁华与安宁,只能让李莲英停了往外散播的谣言。

沈十三渐渐消停了。

但是皇帝作为和沈十三穿一条裤衩长大的兄弟,敏感的现了他还是有些不对劲。

半个月了,没有寻花问柳,没有酒肆赌坊,整个人就很颓,天天板着一张死人脸,像全世界都欠了他的一样,稍微跟他多说两句话,就不耐烦得不得了。

李莲英挥为人臣子的本分,为皇帝排忧解难,猜测道:“依奴才愚见,大将军这莫不是阴虚气淤的症状?”

皇帝不解,“阴虚气淤?”

李莲英扭捏的回答,“就是像奴才这样……阴阳失调。”

皇帝欷歔道:“果然是愚见!”

**

再话说江柔。

她出了盛京,先直奔奉新郡。

前前后后一共走了半年,没有办法让人回来打探消息,江柔几乎夜夜都在挂心中度过。

她体力不佳,身体吃不消长时间的赶路,从盛京到奉新郡,江柔租车乘马,一共走了一个半月。

到奉新郡的时候,曾经祥和的边陲小镇已经是一片废墟,。

这里没有划入战后重建的名单里,受战火波及的百姓都逃去了大城市安身立命,无人的城池历经半年风沙侵蚀,俨然成了一座死城,

当初沈十三虐杀战俘的刑场还是原来的样子,数万计的匈奴士兵死在这里,血肉之躯终究敌不过无情的时间,渐渐腐烂生蛆,最后归于尘土,只剩下白骨累累,一截一截的人骨在诉说着战争的残酷。

江柔头一次不惋惜生命的逝去。

她性子软绵,心地良善,但并不是无原则,没有仇恨。

她恨这些匈奴士兵,践踏了她的家园,杀掉了她的乡邻。

只有在这一刻,她是有些感激沈十三的。

那个男人,永远一身戾气,不可一世,仿佛他就是天地的支柱,肩上抗得动锦绣江山,脚下震得住洪波万丈,手中提得起刀枪剑斧,心头装得下普天率土。

江柔穿行在荒无人烟的奉新里,突然顿住了脚步。

她……怎么会想起沈十三?

晃了晃脑袋,把万千思绪甩出心头,她朝曾经的江家小院儿走去。

心中清明以后,再看这死气沉沉的城市,忽然觉得有些森冷。

这里曾经埋葬了万千生命,横生了无数游魂,六月的天,吹来的风里竟然带着丝丝寒气,孤身穿行其中的时候,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江柔紧了紧身上的布衣,眼睛直直的盯着前方,心中一股拗劲儿撑着她继续走下去。

她一定要回家看一眼,才死心。

江家酒馆离江家小院儿不远,一炷香的功夫就到了。

曾经一家人苦心经营的酒馆已经破落不堪,酒坛砸得七七八八,满地都是碎陶片,香醇的酒液洒得满地都是酒渍,半年光景过去,已经只剩下浅浅的印子,再也闻不到酒香。

江柔没在酒馆停留多久,匆匆往家的方向去了。

破旧的门扉大敞着,仿佛还能看到当初一家四口携着包裹匆匆逃难的样子。

后来她和家人被流民冲散,骨肉至亲从此天各一方,生死不知。

江柔深吸一口气,轻轻抬脚,跨进门内。

那一瞬间,脑海里浮现出爹娘和哥哥在院子里忙碌的场景,几乎让她分不清回忆和现实。

可是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狼藉。

曾经搭在院角的葡萄架子被扯得七零八落,酒窖的入口前都是凌乱的脚印,家里的一切物件像遭了天灾一样散落在地上,找不到一件完整的东西。

显然是被匈奴乱军洗劫过了。

江柔翻遍了家里的所有地方,没有现什么留言的字条,或者家人表明去向的暗号。

虽然早就知道了结果,但当现实就这样赤裸裸的呈现在面前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的失落与难过。

爹娘和哥哥没有回来过……

江柔仰头望了望天,在门口的井沿上坐了会儿,站起来,准备动身去荆州。

她要去找张姚氏。沈十三可不是一个会怜惜老弱妇幼的人,她一走了之时,他了好大的火,谁知道等他回过味儿来,会不会秋后算账。

不是她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实在是对方绝对不是个君子。

江柔拿起包袱,最后看了一眼凌乱破败的院子,咬牙走了。

刚刚转身,和一堵肉墙撞了个满怀。

一座鬼气森森的死城,凭空冒出来一个人,跟白日闹鬼一样,无声无息的站在你身后。

你怕不怕?

简直不能再害怕好不好?!

江柔被撞得倒退两步,脑子里瞬间一片空白,身体的本能使她捂住眼睛放声尖叫。

萧正卿淡漠的站在离江柔两三步处,看眼前这个嚎叫得声音都变形了的灰扑扑的小妇人。

江柔抱着自己在地上蹲了会儿,后知后觉的现眼前的是一个活人,才渐渐歇了声嘶力竭的尖叫,犹疑的看向对方。

她一抬头,萧正卿愣了下。

这个女人……

不就是踹了沈瘪三的那个侍妾么?

虽然长相跟那日浓妆艳抹的她相比有些出入,但骨相这东西,不是涂两斤粉就能改变的。

况且,也只是有些出入,并不是面目全非,仔细一看,眉眼还是一样的。

那晚光线不好,又只是在风吹起车帘子时的惊鸿一瞥,但他记忆力向来很好,仍然记得。

萧正卿看着她,心里咋舌不已。

换在以前,要是有人指着面前这个瘦弱的女人跟他说,‘这人是从沈府里出来的。’

他肯定打死都不信。

沈府这两个字的近义词是什么?

是——奢华!

别看沈十三是个行军打仗的武人,但沈家百年基业,他出生就含着金汤匙,虽然不讲究享受,但是最会享受。

沈十三不在乎钱,沈府的吃穿用度,一律是一个‘贵’字可以总结。

就算是府里的下人,身上穿的,嘴里吃的,也要比其他府邸要上档次些。

而这个曾经的侍妾……混得也忒惨了!

浑身上下就一个灰不溜秋的颜色,一张灰不灰黑不黑的布包住头,身上布料的材质,他看着就觉得刺啦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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