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一轮弯月渐渐出现,远处的树林,顶上载着银色的光华,林里烘出浓厚的黑影,寂静严肃的压在那里。
罗昭云这一火斥候,来到一处山脚下,下马休息,这次就是一次实习演练,没有什么敌情,所以大家都很松散。
火长季冲倒是没有藏私,把作为斥候的一些注意事项说出来,让大家暗记,并且演示几种手势,比如现敌人、伏击敌人、躲避敌人,要如此给同伴打暗示。
“你们几个,都记住了,当斥候,最重要的是机灵,耳听六路,眼观八方……”
“遇到山林之地,就要观察一下是否有惊鸟等异状,一旦有异于常,就要考虑是否有伏兵……”
“看到敌人,不要打草惊蛇,注重大伙合作,一旦出手,不能让敌军的斥候逃走,否则我等就要暴露了,很难刺探到可靠情报,甚至还会遭遇他们附近的帮手反袭……”
“出去刺探敌情,注意敌军游哨,进入偏僻之地,注意观察地面上的马粪、马尿,可以判断是否有战马路过的时间……”
“夜晚就寝要轮流执勤,三人小组轮岗,一明哨,两暗哨,其余人聚在一起,但注意方位,一旦出现敌袭,能迅速把守各个方位,不给敌人全屠的机会……”
季冲坐在一处草堆上,提着一个酒壶,品几口酒,说上一段,给这些人细心讲解,事关团队性命,倒是不敢马虎。
毕竟这些都是基本斥候常识,随着时间推移,很快就能慢慢体会到,能不能活下去,除了运气外,还要看自身实力,没有几把刷子,在格斗中最容易被杀了。
“好了,今夜就说到这,你们且记下了,等过几日我们出关执行任务,遇到危险,几次磨练就够了。”
季冲收了酒壶,裹了裹身上的襦袍,看到远处的战马,忽然对罗昭云开口道:“你的战马不错,是上等宝马,应该产自西域大宛吧?”
罗昭云点了点头,没有否认,这九人中,有出自大族的子弟,还有军中老兵,自然能辨认出是否宝马良驹!
有人眼中露出几分贪婪,心中在打一些小九九,如果执行任务中,这个青年死了,那么马匹就有可能被袍泽战友顺手牵羊,占为己有了。
罗昭云淡淡一笑,说道:“我的长枪更不错!”
众人一愣,不约而同看向他身边的那杆大枪,略微吃惊,那枪长约一丈,枪身为桑柘木,经过像马槊一样的步骤,根本不惧怕任何大刀劈砍,枪锋很长,锋利无比,整体重二十多斤,是罗艺特意为他打造。
罗昭云现在臂力过人,二十多斤已经嫌轻了,但是为了有所保留实力,不让更多人看到他过人之处,所以并没有使用纯铁银枪,而是暂时使用这种木身长枪,当做一种磨练了。
古代大将在马背上冲锋陷阵,武器的重量趁手非常重要,来回几下猛攻,能挥出巨大作用,但并非武器越重就越好,因为武器沉了,会影响你各方面的身体协调,浪费力气,体能消耗过快。
而且武器过重,固然一击威力大,但是往往使劲过猛,无法及时调整身体状态,正所谓‘亢龙有悔,盈不可久’,因此攻击有必须有收,打出去的力道有十分,留在自身的力道却还有二十分,才是武学真谛。
就比如罗昭云每天的刺抢,一枪刺出,并非用上所有力量,而是含住一部分的劲和力,不但出击如毒蛇出洞,收抢更是如青龙入海,收比攻击还有重要,因为收得慢,防御不及时,门户大开,死的也就快。
“行了,开睡吧,养养神,明天上午溜达一圈,下午回营,先适应一下,过几日才是真正的任务。”
七人开始睡去,张松溪、荆尉、罗昭云是第一组执勤。
“我要到一边练练枪,当暗哨吧。”罗昭云起身,持枪到了一处幽静地,开始对着树木刺抢。
噗噗噗!
每一次的力量竟然都能保持均匀,出手如电,收枪如梭,手法越来越娴熟了,似乎枪跟自己的手臂一样,配合越来越好。
罗艺一年前曾暗中来看望他,说过练枪第一步是基础,第二步是入微,第三步是人枪合一,再往后,就要自己领悟出自己的枪之精义了。
罗昭云苦练四年,风雨不辍,渐渐接触入微,但要真正掌握入微,实在太难了。
手中的枪,是身体的延伸,如果身体不能随心自如,枪术也就不能收自如,一切随心。
这就要求练枪者,自身拳脚功夫、身法等等,要同时苦修,练出暗劲,心与意合,握抢的时候,也能让气劲、身体、心境合一,捕捉细微。
真正入微,比如一枪点出能在墙上打钉,枪锋能刺灭蜡烛光火,甚至能刺到空中飞行的苍蝇。
此时的罗昭云,离着真正枪术入微,还要差一些,不但需要水滴石穿,还要有悟性,并把身体的暗劲练得全身通透,到化劲的地步。
张松溪和荆尉站在远处,看到了罗昭云就这样简单地刺抢,面面相觑,刚才听到他要练枪,还以为是什么精妙的枪术,所以也暗中跟随过来,躲在一旁观看,虽不说能偷师几招,就是能一睹高超枪诀也能过过瘾。
但是眼下却有些失望,因为这样简单的刺法,实在太枯燥无聊了,跟新兵入伍对着稻草人刺矛差不多。
“绣花枕头,白搭了那杆好枪了。”
“谁家的贵公子,跑这来捡功封爵了吧?”
两人嘟囔了几句,索然无味,转身离开了,回去执勤。
到了子时,赵廷、梁永宽、鱼威廉三人组开始替换轮岗,后半夜五更是刘匡、赫连树、马不川三人,巡骑卫长是不用执勤的。
翌日,万籁俱寂,东边的地平线泛起的一丝丝亮光,晨曦徐徐拉开了帷幕。
朝阳初照,这股阳光是宁静淡雅的,没有那种喧闹气息,让人感到心平气和、心旷神怡。
罗昭云等十人,已经策马上路了,现了山川河谷内流出的河水,在草图上做了标记,然后沿着山脚一路回返,季冲为了给他们新兵一个冲击,特意带着小队从玉门关接壤地带经过。
在山坳上,他们可以望见突厥军正与大隋军在关外厮杀,千里长风,雄关漫道,到处是战马奔腾,杀阵交锋。
“咚…咚……”沉闷而又巨大的鼓声,划破长空,四方云动。
“杀杀杀!”
战场上突厥和隋军双方的将士正在激烈冲杀,不时有人被斩杀、挑落、刺死,血肉战场,每一个人都在拼命地挥灭这生命,大道无情,战场更是如此,对方的性命就是自己杀敌的荣耀。
鲜血飞溅,残肢乱飞,级滚动,无头的尸体喷着血柱,刚刚还在舍生忘死的屠杀着别人的,可能现在已是马蹄下的一堆肉泥。
战争是男人的主旋律,历朝历代都是如此!
罗昭云望见之后,热血激昂,心中激动不已,既紧张又兴奋,这就是古代战场,无数的勇士抛头颅,洒热血,马革裹尸,这是最凸显男儿本色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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