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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玄幻魔法 > 夺舍 > 71. 玉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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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轩一直觉得,雪玉金毛狐那一身皮毛实在太抢眼了。

为了让雪玉金毛狐变得脏兮兮一些,叶轩这几天来没少花主意,但是最终的结果却是他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而且还惹得雪玉金毛狐一看到叶轩又拿着什么什么东西时,它就会开始条件射一般的翻白眼。不过因为后腿受了伤,它没办法逃跑,所以每次就躺在哪里让叶轩瞎折腾,反正它很清楚,事后它只要抖一抖身子,就可以让叶轩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所完成的结果成为一个泡沫。

经过连续几天的实践之后,叶轩最终得出一个结论:他无法让这只漂亮得过分的狐狸身上染上任何一丝污痕。而唯一可以在它身上留下痕迹的,便只有雪玉金毛狐自身的鲜血,而其他液体落在雪玉金毛狐身上只会变成水珠,随着它身上的抖动就会重新落地。

在那座无名山上,叶轩和雪玉金毛狐呆了五天,比预计的三天还要长。

当然,雪玉金毛狐其实在第三天就已经可以走动了,只是叶轩为了让这家伙恢复得更好一些,所以才多留了两天。不过从第三天开始,雪玉金毛狐就拒绝吃叶轩携带着的垃圾食品,它第一天表现出来的那种共患难精神在它康复之后,就成为了一个笑话。

不过叶轩对于这个笑话,并不表示反对。

雪玉金毛狐除了漂亮得过分之后,它还展现出了一种独特的智慧和能力。在这座叶轩认为荒凉无比的山上,它却总是可以找到许多足以果腹且无毒无害的果子,甚至每天晚上它都可以抓回一只或者两只野兔、野鸡什么的。虽然叶轩要抓几只野味也很简单,但是他在这个山上却是找不到这些东西,只有雪玉金毛狐知道去哪里可以轻易的找到食物。

“看起来,你并不是个花瓶嘛。”叶轩一边将一只洗干净了的野鸡架到火上烤,一边拍了拍雪玉金毛狐的脑袋。

雪玉金毛狐晃了晃脑袋,伸出一只前爪搭了一下叶轩的手腕,试图将他的手给拍开。不过它在做这些动作的时候,碧绿色的眼眸一直没有离开火堆,虽然它表现得很平静,但是叶轩却是一眼就看得出来这家伙吃熟食已经吃上瘾了,自从叶轩给雪玉金毛狐一只烤熟的野鸡之后,它每天最少都会抓一只野鸡或者野兔回来。

至于干粮……

如果不是实在没办法的话,叶轩都不想去吃了。

“我给你取个名字吧。”叶轩将烤熟了的野鸡撕成两半,一半丢给了雪玉金毛狐,另一半则是他自己的。

当然,叶轩的撕法其实还是有些问题的。因为他并不是对半撕,而是直接扯成前后的部分,有两只鸡腿肉比较多的那一半,自然是归叶轩自己了,至于另一半看起来比较大其实肉没多少的,则丢给了雪玉金毛狐。不过就算雪玉金毛狐的智商比较高,但是在这方面它还是分辨不出来的,所以它每一次都吃得很开心。

或许在雪玉金毛狐看来,它还占了个便宜。

而龙魂最近一段时间也变得越来越活跃了,情绪的变化也多样化起来。每次叶轩这么做的时候,它都会向叶轩表示它看不起叶轩的意思,而叶轩通常也会反击,当然多数时候他会嘲讽龙魂在他的识海里吃白食,连雪玉金毛狐都知道带一些食物回来,而它则什么都不会,连雪玉金毛狐都不如。

每次被叶轩这么反击时,龙魂都很想要辩解,但是通常它一紧张起来,它传递给叶轩的意识就混乱不堪,连一个完整且清晰的意识都无法传递清楚。不过这样一来,叶轩就有更多的借口和机会去嘲笑龙魂了,往往最后的结果便是龙魂会被叶轩说到躲进识海的泉池里。

不过这样的好处,就是叶轩和龙魂的交流也越来越频繁了,而龙魂对于外界的事物也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无知。

在很大程度上而言,这无论是对叶轩还是对龙魂,还是有很多好处的。

雪玉金毛狐很快就解决了自己的那份晚餐,然后它抬起头望着叶轩,似乎对“名字”这两个字感到有些好奇。

“就叫玉藻,怎么样?”叶轩撕下了一个鸡腿,然后在雪玉金毛狐的面前晃了一下,“是不是一个很好的名字呢?”

雪玉金毛狐的注意力已经被这个鸡腿给吸引住了,顺着叶轩手腕的上下摆动,雪玉金毛狐很是欢快的点着头。

“既然你也觉得不错的话,那么你以后就叫玉藻了。”叶轩很是满意的笑了一下,然后将右手拿着的鸡腿塞到了自己的嘴里,开始大快朵颐,“叶玉藻?似乎不太好听呢……算了,你以后干脆就姓玉吧,单名一个藻字。或者叫玉藻前也不错。”

对于名字,雪玉金毛狐并不怎么在乎,它对于叶轩没有把那个鸡腿丢给它而感到有些失望。不过通过这些日子以来的相处,它已经知道眼前这个人类的一些习惯和习性,这让雪玉金毛狐很多时候都觉得,眼前这个家伙比自己更像是狐狸,因为雪玉金毛狐实在没有见过比眼前这个人类更无耻和狡猾的存在了。

至于玉藻还是玉藻前,雪玉金毛狐只能简单的分辨出这几个字的音似乎是在叫自己,但是以它的常识还不足以理解这代表着什么意思。当然,后面那个词由三个音,这让雪玉金毛狐觉得有些麻烦,所以它更愿意听到那个音比较短的词,也只会对这个词稍微有一点反应。

“哦?看来你喜欢玉藻这个名字嘛。”看到雪玉金毛狐稍微有了一点反应,叶轩很开心的笑道。

自那座无名山离开之后,叶轩就再也没有进过任何一座城镇,哪怕是村庄,如无必要的话他也会选择尽量回避。因为以他目前的实力,根本就保不住雪玉金毛狐,不管是否有人认出这只稀有的灵兽,单凭它这一身漂亮到不可思议的皮毛,就足以让很多人心动了。

当然,绝大多数人不会随便出手,但是叶轩最怕的就是遇到有女性的团队。

尤其是那些大家族出身的刁蛮小姐,她们通常不会在意别人的感受,只会蛮横的索要她们想要的东西。叶轩可以肯定,如果让那些刁蛮小姐看到雪玉金毛狐,那么肯定会有一场恶战要打,而以他目前连先天境都算不上的实力,在盛清王朝这里恐怕不会有人将他放在眼里。

摊开地图,叶轩的目光在地图上游走着,判断着他距离广原城的路程还有几天。

按照叶轩之前所做的准备,他是打算在广原城里歇息一天,恢复到最佳的状态之后再进山的,而且他也需要准备一些进山时使用的东西,例如衣物、靴子等等,就连清风剑也需要重新买个布匹包裹一下,除此之外还需要重新准备一些暗器。这一路上他已经将暗器都消耗得差不多了,如今手头上就剩几枚银针和几把飞刀而已,至于其他的一些暗器他要么都使用了,要么就是嫌碍事给丢了。

虽然他可以在别的城镇哪里进行一些补给,但是广原城毕竟是整个盛广省的中心城市,只有这里的物资才是最齐全的。

可是如今,叶轩的身边多了一只雪玉金毛狐,这就让他不怎么想进城了。他实在不想惹出太大的风波出来,这对他而言没有什么好处,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没有这么多的时间可以浪费!

因为在拿回须弥戒后,他还必须立即启程去找子湮。

就在前几天,他的实力已经突破到了上阶一品,哪怕他再怎么压制着,也无法阻挡得了积蓄得如此丰厚的灵气。

尤其是如今的情况:龙魂的日渐强大所带来的效果绝对是明显,对于灵气的自动吸收比以前那是要多了不少。而且更让叶轩想不到的是,雪玉金毛狐在每天夜里吸收灵气时,它身边周围的一带都会被浓郁的灵气所充斥着。如果仅仅只是这样,叶轩也不会有什么反应,可是问题便在于,处于这个范围里,龙魂要比往常更加的活跃,而它一旦活跃起来,就意味着周围的灵气同样会变得活跃起来。

在这种环境里,叶轩就犹如一块磁铁一般,哪怕他再怎么不愿意,灵气都会像泄洪一般的朝他体内涌入。而雪玉金毛狐自从现叶轩可以让周围空气的灵气更加活跃,更方便它吸收时,它就更喜欢粘着叶轩了,尤其是每到入夜的时候,哪怕叶轩挖个洞把自己埋了,雪玉金毛狐都会毫不犹豫的跟着跳到洞里。

如此让人梦寐以求的修炼环境,叶轩却是恨不得远离——至少,在他获得脱胎换骨丹之前,远离这样的环境。

看着雪玉金毛狐突然跳到了自己的怀里,然后蹭着叶轩的胸膛换了一个稍微舒服点的姿势之后,叶轩便知道,雪玉金毛狐的灵气吞食时间又开始了。

对于这一点,他如今已经完全习惯了,反正他无论如何也无法避得了的,还不如干脆点。

顺毛抚摸着雪玉金毛狐,叶轩望着地图,眼里有着难以遮掩的兴奋与激动:“还有四天,就抵达广原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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