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的宁三小姐是个很漂亮女孩,但显得有些苍白。可能身体不好,又定了亲,她表现得一直十分的低调。
雅卿那时回去还跟姑母说过,“为什么长公主会挑宁姐姐,宁姐姐看上去有怪”
小时的她分不清感觉,但她记忆里,她觉得宁三小姐看得不是很舒服。哪不舒服,她是说不上来,于是只能用看上去有点怪来说。
“乖卿儿,所以你什么时候都要笑,日子再艰难也要笑,爱笑的孩子,怎么也不会命苦。”那天姑母没解释那个,只是轻轻的摸着她的小脸,笑眯眯的说道。
若不是想起他的未婚妻,她点忘记了姑母跟她说的这句话。不,她没有忘记,因为一直记得,却是她就算是满怀着仇恨,却也是努力笑着活着。姑母的话,其实已经刻在她骨子里了。
现在想想,宁小姐无论长相到规矩,按照贵女的标准来说,真是没挑了。但她觉得不舒服的地方,就是她身上带着沉沉的暮气。她也不会笑,因为不笑,让那时一直开朗的雅卿受到了打击,觉得宁小姐不喜欢她,由此才会特意向姑母提及,而姑母其实也回答了她,只不过那时她太小,根本就没听明白。
昨天看到长公主,她就有些明白了,宁小姐很像长公主,她们的身上都有一种悲怆的感觉。所以,姑母才会说人不管到什么时候都要笑吧,宁小姐不笑,长公主也不笑,他们让自己的人生蒙上了悲怆的色彩,最后他们实际是被他们自己逼死的吧
现在像小公鸡一样傻乎乎的郝仁,宁小姐没死,天煞孤星的恶名就还没落在郝仁的身上,长公主也就没被气死,那么这个郝仁还是没心没肺的傻乐着。
想到这儿,雅卿的心情有些轻松了。她才不说,她是有些幸灾乐祸呢。
自己那十年不容易,其实这位也没容易多少,挺好,他们虽然前六年没有相互折腾,但果然老天是公平的,他有老天折腾。
不过想到马上要见长公主了,雅卿情绪还是低落了下来。默默的跟在后面,她还是不想见长公主,就算知道,她也活不长了,但是这又如何呢伤害却是已经造成的。自己求助于仇人膝下,她的自尊心再一次受了深深的伤害,就像上一世,她第一次,走进侯府一般。
“昨儿啥时候回来的”长公主已经更了衣,就在正堂里坐着,看到她的儿子,她脸上的笑容真诚多了。
此时看到长公主,再想到宁小姐,雅卿突然想到,长公主真的爱自己的儿子吗若是真的爱他,就该找一个健康、爱笑,满身福气的女孩给自己的独子。
结果看看他挑的什么人,不爱笑也就算了,当日听到宁三小姐去世时,雅卿那会还真没想过这是仇人的未婚妻,想的只是一个认识的小姐姐这么年轻就凋零了,心里还有点惆怅。
结果一听原由,她就老实的去练舞去了。宁三小姐只是因为要看初雪,结果冻病,最终病死了。初雪是什么能吃吗还把自己冻病了,这都是些什么毛病啊
后来她跟了郝仁,有时也会想起宁三小姐,想到她若不死,就已经是侯府夫人了。继而会想,果然是因为郝仁做的坏事太多,所以才会有这种下场。
可是现在想的是,为看一场初雪就死的女孩,身体得多差这样的女孩能负担一个家吗长公主脑子没事吧腹诽归腹诽,她还是默默的站在原处,听着他们母子说话。
“刚回来,换身衣服就进宫给皇上回话了。”郝仁抱拳跟着母亲一揖,脸上却还是带着轻松愉快的笑容,显是心情极好。
“知道了,快去吧。省得皇上着急。”长公主此时就跟所有慈母一般,笑着挥手。
“那儿子就不能陪着娘吃早点了。”郝仁对着母亲还点撒娇。
雅卿还是低头不语,人家母子相宜,她自不会凑这个热闹的。不过还是有些愤懑了,把自己家抄了,就这么开心活该死未婚妻。
“行了,有雅卿陪我呢。”长公主随意的说道,就像是她有多么喜欢雅卿一般。
“是,雅卿,你陪娘吃饭。乖,哥哥回来给你买绿豆糕吃。”郝仁笑了,还轻拍了她的小脸下,笑着出去了。
雅卿呆滞了,目光随着那个大傻子一直出去,看不到了,才回过神来,这个人怎么这样好吧,不是傻,只是她不习惯。可为什么是绿豆糕,自己有喜欢吃过绿豆糕吗从上一世到这一世,她好像就没喜欢吃过那玩艺吧。
她认识的那个笨郝仁,脾气坏得令人指,从来就没好脸。她有时都怀疑,自己能在他身边四年,只是因为,只有自己能忍受他的坏脾气,而且从来就没被吓倒过。换个人,早被他吓死了。但现在,这个装自己是哥哥的小侯爷,正常吗
“他就是这样,对喜欢的人,就是这么掏心掏肺。”长公主轻笑了一下,她应该不算是解释,也不期待她的回应,就立即吩咐传膳了。
雅卿也不知道怎么回话,正好膳食上来了,她对着长公主屈膝一礼,净了手,默默的按着规矩摆起膳来。
这个倒不丢脸,晚辈给长辈摆膳,那是孝道。这个也最能体现她教养的一个方面。
而她在牡丹阁里六年,能脱颖而出,成为头牌的继承者,除了天生丽质,更重要的是,她是受着严格教育长大的。
牡丹阁作为京中第一的青楼,他们的纵是一般的姑娘,除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之外,各种规矩那也是要堪比贵族小姐的。更不要说她这个头牌的预备役了。
之前她学的是如何做规矩、优雅,后来学的是在规矩、优雅之上,加上自己的魅力。那些训练不管她如何排斥,就已经明明白白的刻入了她的骨髓,她自己都不知道。
那种风致,连长公主看到,都不禁心念一动。突然想到了昨天丁嬷嬷的话,这女孩比高满当年,真有过之,而无不及。
ps:那房子基本上用我家小帅哥说的,上帝是公平的,给你财富的同时,是给不了你品味的。但是我无法认同的是,那宅子是我表哥第三子的。而我表哥和表嫂住在豪宅边那排平房中的一间。离伙房很近。当然,也有理由,那大宅还是公司,所以那里算是公司的重地,他的三儿子自己都不住在这儿,于是老头老太太不住在里面也情有可源。不过我心里还是觉得不太舒服。因为基本上,我表哥是给儿子打工,替他看房,然后那三子给他们老两口开工资。所以真正土豪的是他三儿子。顺便说一声,表哥是亲的,我妈亲姐姐的儿子,算是很近的亲戚,不过真的那表嫂的土豪之气,我还是见不得。
书中之趣,在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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