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大明朝正文卷第1015章殖民之苦大明洪兴十年夏,具体是几月初几,刘良已经忘记了。
他是故意忘记的,因为他知道自己是“无期刑”,这辈子没有再回中土的机会了,连日本国都别想去,只能终老在美洲湾......所以他不必数着日子等释放。
和他一起抵达美洲湾的中华殖民者,都是差不多的命运,所以也没人提日期,糊里糊涂混日子就是了!
日子当然是苦的,几十号人,被人扔在离家不知几万里的蛮荒之地,怎么可能不苦?
对了,他们当中已经有人没捱住,死在异国他乡了!
刘良这会儿就蹲在一座坟头边上自说自话,坟头里埋的人叫“老张”,也是关外包衣。他的命比刘良还苦,是土生土长的辽人,生下来就是旗人的奴才,也跟着旗人主子入关打过明军。不过却没立功,所以一直是个包衣。据说是结过婚的,不过老婆被旗人主子睡了,变得疯疯癫癫,后来就死了,留下一个娃娃让他一个人拉扯,在上回多铎出兵关内前征兵的时候,也被狠心的旗人主子弄死了......
不过那个旗人主子也没好下场,在得胜淀被史可法的黑枪兵打死,而老张则当了俘虏,后又被发送到了美洲,在路过日本国的时候分到了一个老婆,而且还怀上了他的骨肉,眼看着日子有点奔头,老张却在今年春天为了保护刚刚发芽的麦子被一群野牛给撞死了。
当时是刘良收了他的尸体,埋在了他牺牲的麦田边上。这些麦子是冬小麦,现在已经丰收在即了。
“老张,你看看,麦子快熟了,等麦子熟了,就能大口吃馍了......你家的美智子到那时也该生了,如果是小子,你张家也就有后了。你放心,你老婆,你孩子,俺来养!俺有一口馍,就分他一口吃!”
好兄弟啊!
老张的老婆美智子现在就和刘良住在一块儿,一家三口,其乐融融......所以老张在下面也可以安心了。
和老兄弟唠叨了几句,刘良又扛着燧发枪四下巡视了一番,又检查了一番防野牛的木栅栏,然后才向远处的花生屯走去。
花生屯是一个被壕沟、木栅栏包围的小村子,村子里面都是些木屋,一共三十来栋,除了两栋之外,都冒出了炊烟。
走进一些,刘良就闻到了令人作呕的腥味......不用说了,今天的晚餐又是牛肉炖海鲜了!
在来美洲湾之前,对刘良来说,吃肉一直都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在他的印象中,吃肉这种享受是一年才得有几回的,在出关当包衣之前,通常是过年的时候一家老小聚在一起,包上百十个白菜猪肉陷的水饺,美美的吃上一顿,足可以回味小半年。出关后,因为耕种的土地多了,所以生活好了一点,但也仅仅是过年的时候杀一头瘦猪,美美吃上几天,现在想起来都怀念啊!
可是自打到了美洲湾这里,居然连这一点享受都没了!
不是不给吃肉,而他妈的顿顿吃肉啊!
而且还是牛肉......是野牛肉!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里到处都是傻乎乎的野牛!不发牛脾气的时候很好抓的。
一开始的时候挺高兴的,有牛肉吃了!而且还是放开了肚皮吃,那段日子倒是挺不错的,吃得男人都长胸毛长大胡子,吃得日本小女人都发育了,有好多还长高了!
可是吃到后来也腻啊!
特别是从日本带来的大米和从大明带来的面粉被糟蹋得差不多以后,他们这些人就得把牛肉当主食吃了——粮食本来是很珍贵的,要精打细算着吃。可是到了美洲湾后,大家伙突然发现,食品居然是可以倒掉的......
另外,因为日子太无聊,不少人就想喝两盅,所以就把宝贵的大米拿起酿酒了!
try{ggauto();} catch(ex){}
于是,从今年入夏开始,美洲湾这里吃饭的时候,就不是用牛肉和海鲜下饭,而是用面条、面疙瘩和小小的米饭球下牛肉了!
日子会苦成这样,也真是出乎大家的预料了。
“您回来啦!辛苦了......”
两个挺着大肚子的女人向刘良鞠躬行礼,那是他的大老婆良子,二老婆美智子。都是贤妻良母,让刘良很羞愧。
天天说他辛苦了......辛苦什么呀?麦子种得乱七八糟,田里面的杂草都没人去拔!
有拔草的功夫还不如去海边捡点贝壳,钓几条鱼呢,抓点龙虾什么的。
“晚饭已经准备好了!”良子对刘良说,“刚才徐屯长亲自送了两条鱼过来,我让美智子煮了,还有一些盐腌豆芽菜,还有面条牛肉。”
面条牛肉和牛肉面是不一样的,后者薄薄的几片牛肉加一大碗面条,前者是细细的几根面条加一大碗牛肉。
美智子补充道:“屯长让您在晚饭后去一趟他那里。”
“哦,知道了。”刘良的眉头微皱。
他知道徐坎为什么要找他,是为了捕貂的事儿。
去年冬天的时候,刘良因为闲得无聊,所以跟着徐坎练射箭,练得还不错。所以在春天的时候就跟着徐坎去打猎,本想猎野牛的,结果却顺手打了几只貂儿回来。
貂皮在大明那边可值钱了!
徐坎就琢磨着要多捕一些,可是他一个人抓不了多少,所以就要组织屯民一起出去。
可是愿意跟着他干的人却没几个......反正就是吃肉吃海鲜混日子,也不需要钱,和那些貂过不去干嘛?
不过刘良不能拒绝徐坎,因为徐坎把美智子“赏”给他了,这个恩必须得报!
吃完了面条牛肉,刘良就出了自己的小木屋,往屯长徐坎居住的大木屋走去。
徐坎并不会在美洲呆一辈子——至少他认为自己不会变成一个合众国人,因为他是军官,是可以返回故乡的。
而且他还发现了一个发财的路子,在美洲湾一带捕貂!
这里的貂特别多,抓都抓不完!
而貂皮在大明可是天价啊!要是能带着几百几千张貂皮回国,他可就是大富翁了。
不过愿意跟他干的却只有刘良一人......回不去的人都认为自己这辈子都不需要用到钱了,所以也就没人想去捕貂了。
刘良进屋的时候,徐坎正在准备弓箭。弓是木弓,箭是骨箭,非常原始。不过在美洲湾这里却是超级利器了,这里的土人根本没有弓......真是落后到了让人难以置信的地步。
而一群连弓都没有的猎人,在美洲湾这里居然没有饿死,也充分说明了这块地盘的富庶。
看见刘良走进来,徐坎就很热情的招呼他落座,然后又让自己的婆娘端出了一壶米酒。
“老刘,喝两盅......在咱们这里,没有别的享受,只能吃吃喝喝。”徐坎笑着,“吃饱喝足,再和娘们睡上一觉,那就是神仙一样的日子了!你在清国的时候,想的不就是这个?”
刘良叹了口气:“那个时候有那时候的苦,现在也有现在的苦......”
“苦什么苦?”徐坎一笑,“发财啊!”
“发财?”刘良看了看徐坎,“屯长,这里又不需要钱,发什么财?”
“你个没脑子的,这里那么好,有吃有喝有田土,还有抓不完的貂,怎么可能一直这样?你瞧着,不出十年,花生屯就是一片繁华地了!到时候你混成什么样,可就全看你肯不肯和我一起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