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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都市言情 > 我家垃圾桶通古代 > 第二十一章 李家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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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人在村民们感激的目光中走出村子。大家都知道了李周乐要去城里买粮食的事情,心里面又感动又不好意。李家当初最潦倒的时候,自家没有帮上忙,如今还要李周乐当了自己的嫁妆帮助大家。淳朴的村民心中下定了决定,以后一定要好好回报李家和温家人。这两家人都只是少年和孩子,没有强壮的劳力。等开春以后,他们两家的重活,村子里面的人全部承包了。

孝水镇是一个不大的镇子,但十分有名。孝水镇原本不叫这个名字,相传千年以前,有一个叫做姜诗的孝子因母亲听说家乡的临江之水可治眼病,,遂辞官背母千里回乡。其妻庞三春每天从七八里外临江挑水为婆婆洗眼。婆婆喜欢吃鱼,夫妇俩日日烹鱼让婆婆与邻居婆婆共享。后来婆婆听信谗言百般刁难媳妇,还逼迫姜诗休妻,庞氏尽管饱受委曲,寄身庵堂,依然每天拾柴为生,买鱼托邻居送给婆婆。庞氏子安安也懂孝道,每天从上学口粮中抓出一把米,积捧成袋送与母亲,还代母挑水为奶奶洗眼,不慎溺水身亡。姜诗一家的孝行感动了神灵,在其房侧点出一水池,味如江水,每天跃出鲤鱼一对供庞氏孝敬婆婆。此水池被誉为“孝水”,姜家所在的小镇也改名为“孝水镇”。

五个人先到镇外的孝水池装了两罐水,据说长年喝孝水池中的水能够延年益寿、百病全消,每个到孝水镇来的人都会装一些水回去。

进入镇子,路上的行人很少,大家都因为天气冷不愿意出门,大街上非常萧条。所幸米铺和杂货铺开着门,但卖肉和卖鸡蛋跟菜的没有。这一次,李周乐买了三百多斤的粮食。因为天气冷的原因,粮食的价钱涨了许多,付出的银钱是之前买粮食的三倍。对于银钱的减少,李周乐也只是皱了皱眉头,却毫不吝啬地拿了出来。

路过惟安当铺(镇子上有分铺)的时候,孙掌柜正站在门外,对着五人很是友好地笑了笑。五人吃惊,以孙掌柜的地位竟然对他们这么友好,让他们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他们不知道,孙掌柜这么对他们,全是因为那个塑料瓶。前段日子,姜家遇到了困难,姜颢之将瓶子借由其姐之手进献给皇帝——姜家大小姐早年入宫,靠着自己的打拼被封为嫔——顺利解决了困难,并且因为献宝有功得到了奖赏。孙掌柜听到这个消息,自然对李周乐等算是间接帮了姜家的人态度好,而且他想着李周乐既然有那么个宝贵瓶子,说不定还有其他。现在关系处好了,以后李周乐要当东西,第一个考虑的肯定是他们的当铺。

镇上没有什么可以逛的,买好粮食后,五个人就回了村。先让李易书带着温子珏回家——小孩子走了一路累了,眼睛几乎睁不开——温子夏李周乐带着温子瑜一户一户地分粮食,收到粮食的村民们非常感激,对着他们说了一箩筐好话。温子瑜挺着小胸脯,他觉帮人是这么有成就感的事情,自己是个小男子汉了。

远在千里之外的北边边境,李易书和李周乐的大哥跟着他的同袍前往元帅的住所。据说朝廷给元帅赐了奖赏,元帅让他们这些手下去自己的住所,把奖赏分给他们。

“卫风,你说这仗什么时候能打完?”岳云飞的双手拢在袖子中,他们身处北方,比孝水镇那里更冷,但岳云飞本来就是北方人,已经适应了这样的天气。至于李家大哥……

“快了,就这一两年吧。”李家大哥道,眼望着远处的天空,想起了自己的弟弟妹妹以及这一世的爹娘,不知道他们过得怎么样。他已经离家五载了,最小的弟弟易书应该十岁了吧?那小家伙以前最喜欢跟在自己身后做跟屁虫,不知道五年过去了,小家伙还认不认得他?

天空上的云朵忽然产生了变化,在李家大哥眼里,变成一个人的笑脸。笑脸很是眼熟,因为那张脸早已经刻在了李家大哥的心里最深处。李家大哥眼角润湿,这一辈子,他永远也见不到那个人了。

“那就好,我终于可以回家见我爹娘了。”岳云飞信任李家大哥的话。李家大哥不但自身武力强大,而且军事技能也满值,对情势看得清楚,分析战况制定战略精准无比,好几次大战全靠李家大哥的战略让他们获得了胜利。李家大哥也因为他的能干,由普通的小兵一路升为了从五品游击将军。

两个人走到元帅的住处,已经有很多人先到了。元帅很公平,早就将东西分成了一堆一堆的,让手下自己选一堆。岳云飞和李家大哥都没有什么可以挑的,随意拿了一堆物品。李家大哥那一堆中有三个金裸子、一坛酒和一百两银子。李家大哥收起金子,酒和银子还回去给手下们分。

“元帅,你把东西都分给我们了,自己不留些吗?”元帅的副将张副将问道。

元帅一脸喜气对众人道:“皇上赐给了我一件宝贝,我留下来做传家宝,已经足够了。”

众人好奇,很想看看看元帅说的宝物。元帅本有炫耀的心思,拿出了一个金檀木做的盒子,打开盖子,从里面拿出一样物件。

“此物乃水琉璃做做,比琉璃更加晶莹、更加轻薄,乃是不可多得的材料。此瓶子,天下只有这么一件。”元帅骄傲地宣布道。

“噗——”李家大哥将刚喝到嘴巴里的酒给喷了出来。水琉璃?尼玛!这部就是一个塑料的饮料瓶吗?

众将领也被饮料瓶震住了,纷纷赞叹不已,唯有李家大哥面色复杂无比。这个世界竟然出现了塑料瓶?是无意中掉落这个世界的?还是有人带到这个世界的?若真是有人穿越到了这个世界,自己要不要见见那个人呢?

从元帅的住处回来,李家大哥依然恍惚中。他与岳云飞住一间屋子,半夜了,岳云飞早已经熟睡,但李家大哥却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他轻手轻脚地起床,悄悄开门,走了出去。

今晚的月亮很亮,虽然只是月牙儿,但比起他曾经生活过的重度污染的世界,即使十五的满月也及不上这月牙的亮度。

“不见乡书传雁足,惟见新月吐蛾眉。”可是呀,他连与心上人鸿雁传书都无法实现,他们隔着的是时间与空间。自己对不起她。他失约了,她是难过呢?还是生气呢?心里面既想她忘记自己从新找个人好好爱她,又不想她忘记自己,希望她永远记得他这个曾经深爱过的人。

“我说,你大晚上不睡觉,跑到外面装什么呆书生?可没有狐狸精跟你月下相逢。”岳云飞揉着眼睛睡意朦胧地走出屋子,他被尿憋醒,现李家大哥不在屋内,担心地出来探看,却现李家大哥一脸“失去了最珍贵的宝贝”一样的苦脸,让其好奇不已。

李家大哥扫了其一眼,收回自己飘远的思绪,恢复成平时的木脸:“如果有狐狸精,勾搭的肯定是你。我可没有你长得英俊。”

岳云飞得意地昂着头:“那是。”

随即又八卦地扒了上来:“你刚才在想谁?是不是家乡的未婚妻?”

李家大哥道:“我没有未婚妻。”

岳云飞放心地笑了:“那就好。我还想着把自家小妹介绍给你,让你做我妹夫。”

李家大哥道:“你收了这个心思吧,我不会娶任何女人。”

在他的心里面,妻子只有一个人。

岳云飞不高兴了:“为什么?我妹妹又漂亮又知书识礼,难道还配不起你?”

李家大哥道:“是我配不起岳小姐。我的心中早已经有人,虽然她不在这个世界,但我不会背叛她,娶另外一个女人。”

岳云飞砸吧砸吧嘴,没想到八卦出了这么个大新闻。李家大哥还是一个痴情种子,可惜自己看好了他,原本想将自己妹妹许配给他的,以为凭李家大哥的性格肯定不会亏待自己的妹妹。现在不行了,李家大哥心里面有另一个女人,自己妹妹嫁过去肯定不会幸福。

岳云飞劝诫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为了一个女人不娶妻不生子,以后下去了如何去见李家的列祖列宗?”

李家大哥毫不在意:“我李家还有一个男孩儿。香火自由我家小弟继承。你不用劝我了,我早已经下定了决心。”

岳云飞闻言只能叹气,他。了解李家大哥的性格,一旦做了决定就绝对不会更改。他不由有些埋怨不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女人,认为都是那女人耽误了李家大哥,像李家大哥这样的优秀人才,应该高官厚禄娇妻美妾子孙满堂,成为人生赢家才对,怎么能够为了一个已死(他以为不在这个世界就是死了)的人孤孤单单一个人呢?多可怜啊!同时又对那个女人非常好奇,怎样一个女人让李家大哥这个奇男儿对其死心塌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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