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节的创作花费了我许多时间,原本打算以猫爷的主观语调来叙述,可几次尝试都觉得不合适,毕竟这不是一个能令人愉快的故事……最终我还是决定用第三人称视角来写此章。
我当然不会完全照抄柯南道尔先生的原文,因为原文真的很长,大约占了《血字的研究》全篇近三分之一的长度,所以我只是尽量简短地进行复述,不过依然得分成两章才能完。
或许这个故事会让你对一些宗教产生歧义、不满、甚至是仇视,但我相信这并不是柯南道尔先生的本意,说到底,小说,仅仅是小说而已……)
1847年5月4日,北美大陆中部。
那里有着一片被文明遗弃的荒漠,从内华达山脉到尼布拉斯卡,从北部的黄石河到南部的科罗拉多。终年都能见到路上不计其数的枯骨和空中盘旋的秃鹰。
这天,一个孤单的旅客走在这片寸草不生,无限凄凉的土地上,他的脸憔悴瘦削,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包着他突起的骨骼。
他忍受了数个昼夜的饥饿,跋涉过一座山谷,最后挣扎着来到了这片并不算大的高地上,此刻他的眼中早已涣散无光……期待着能够找到水源的渺茫希望也在此破灭。
他把来复枪扔到地上,然后放下了背上的灰色大包袱,自己也靠着石头坐下。一个小女孩儿从包袱里探出了头,她有着一双明亮的棕色眼睛,大约五岁左右模样,穿着漂亮的粉红色上衣,麻布围嘴。从这身打扮可以看出,妈妈对她的爱护是无微不至的。
可惜,小女孩儿的妈妈也已是这荒漠中的一具枯骨了……
她问:妈妈去哪儿了?
他答:我想不久你就会见到她的,如果你渴了,只要暂时忍一忍,过一会儿就会好的。
他只能这样回答,事实上,他认为自己也很快会离开这个世界了。
小女孩儿捡起两块云母石片给他看:“多漂亮啊!真好!回家我就把它送给小弟弟鲍伯。”
大人确信不疑地答道:“不久你就会看到比这更漂亮的东西了,等一会儿就好……”
这个男人叫做约翰·费瑞尔,他是个探险家,在并不算久远的几天前,他还在一个马队中,每天可以喝到干净的淡水,吃到足够的口粮,可现在,所有人都死了,只剩下了他和小露茜两个。
事实上,这个小女孩儿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他完全可以将其扔下,甚至是将其吃掉……但他没有这么做,因为,他还相信有天堂。
秃鹰已经落在了他们的面前,虎视眈眈地等待着享用大餐,约翰·费瑞尔道:“我们来做祈祷吧。”
小女孩儿回答:“还没到晚上呢。”
“没关系,本来就不必有什么固定的时间,你放心吧,上帝他不会怪罪咱们的。”
祈祷开始了,只是他们都实在太累,很快便都靠着石头睡死过去……
如果约翰·费瑞尔晚睡半小时,他就能看到一幕奇景了。在这片碱地遥远的尽头,扬起了一片烟尘。最初远远看去,还分不清这究竟是尘土还是雾气,但渐渐的,那烟尘越来越高,越来越广,直到形成了一团浓云。
这是一个无比庞大的车队,烟尘弥漫之中,以帆布为顶的篷车和全副武装的骑手们正向着西方移动着。前队已至山脚之下,后队还在地平线那边遥不可及,这浩浩荡荡的队伍是一批正在迁徙的移民,他们正在寻找着一片新的家园和乐土。
几个在前方探路的骑手现了那片嵯峨的峭壁上有两个极小的黑点儿,他们请示了一位貌似领袖的人物,那位长者道:“把马留在下面,我们就在这里接应你们。”
于是,几个年轻人拿起了来复枪,来到了约翰·费瑞尔所在的那片高地上……
半小时后,两个已经奄奄一息的旅人被带入了车队中最大的那个帐中,他们有幸可以见到一位伟大的领袖人物——卜瑞格姆·扬。
“我叫约翰·费瑞尔,二十一个人的队伍里只剩下我和这个小家伙了。其他人在南边没吃没喝,都已死了……”
“她是你的孩子吗?”
他大胆地承认下来:“我想……现在她已是我的孩子了,我救了她,谁也不能把她夺走,她从今天起就叫做露茜·费瑞尔了。”
大人物正言厉色道:“只有信奉我们的宗教,我们才能带着你们一块儿走。我们不允许有狼混进我们的羊群,与其让两个腐烂的斑点日后毁坏整个果子,那倒不如现在就让你们的骸骨暴露在这旷野之中。你愿意接受这个条件跟我们走吗?”
“我愿意跟着你们走,什么条件都行。”费瑞尔加重语气说道,周围一些稳重的长老都被这位探险家逗笑了,只有大人物卜瑞格姆·扬依旧保持着庄严、肃穆的神情。
他说道:“斯坦杰逊兄弟,你收留他吧,给他吃的喝的,也给这孩子。你还要负责给他讲授咱们的教义。咱们耽搁得太久了,起身吧,向郇山(耶路撒冷的地名,基督教圣地,此处指摩/门教徒们行将择居之地)前进!”
“前进,向郇山前进!”摩/门教徒们一起喊了起来。命令像波浪一样在队伍中传开,人声渐渐地在远处消失了。鞭声噼啪,车声隆隆,大队车马行动起来,整个车队又蜿蜒前进了。
斯坦杰逊长老把两个落难者带到他的车里,那里早已准备好了食物,他说:“你们就住在这里,不久你们就能恢复了,从今以后,要永远记住,你们是我们的教徒了。卜瑞格姆·扬是这样指示的,他的话是凭借着约瑟·史密斯(摩/门教创始人,被称为上帝在人间的先知)的声音说的,也就是传达上帝的意旨。”
…………
很多年以后,当我们回头来看这些移民的经历,或许可以写上一整本书,他们在密西西比河两岸一直到落基山脉西麓这片土地上,凭借着不屈不挠的顽强精神,克服了野人、野兽、饥渴、劳顿和疾病等上苍所能降下的一切阻难。
最终,当他们看到脚下广阔的犹他山谷浴在一片阳光之中,并且能听到他们的领袖宣称,这片处女地就是神赐予他们的乐土家园,而且将永远属于他们的时候,莫不俯下跪,掬诚膜拜。
移民们们定居了下来,开沟浚壑、造篱立界、栽培垦殖,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到了第二年夏天,整个乡村便涌现出万顷麦浪,一片金黄。
约翰·费瑞尔也在这里分到了属于他的一片土地,他在那里建筑了一座坚实的木屋,这座木屋逐年增建,逐步成了一所宽敞的别墅。
这位冒险家是一个十分务实的人,他处事精明,长于技艺,而且他的体格十分健壮,这使他能够从早到晚,孜孜不倦地在土地上进行耕作和改良。因此,他的田庄非常兴旺,三年之内,他超过了自己的邻居;六年后便已十分富有;九年,富甲一方;十二年过去了,整个盐湖城(美国犹他州府,地濒盐湖之滨,其最初的开拓者便是这些摩/门教徒),能够与约翰·费瑞尔相提并论的人已不足五六个,他成了声明远播的人物。
但却有一件事,费瑞尔伤害了他同教人的感情,不管怎样与他争论,不管怎样去劝说他,费瑞尔都不肯按照他伙伴们的“那种方式”娶妻成家。他从未说过一再拒绝的理由,他只是毫不动摇地固执己见。
约翰·费瑞尔就这样过着他严谨的独身生活,除了这一点,他对这个新兴殖民地上的宗教还是奉行不懈的。而且被公认为是一个笃信正教、行为正派的人。
而露茜·费瑞尔就在这样一片土地上长大成人,她是约翰·费瑞尔唯一的义女,帮助着父亲处理一切事物。山区清新的空气和松林中飘溢的脂香,像慈母般抚育着这个年轻的少女。岁月逝去,露茜已长得亭亭玉立。
她的面颊愈见娇艳,她的步态日渐轻盈。路人在经过费瑞尔家的田庄时,都忍不住要驻足去看这个美丽的天使,那苗条的少女身影骑着父亲的马,如同一个美国西部的少年般,以矫健娴熟的姿态穿过麦田。即使是那些运输皮革的、总是面无表情的印第安人,瞧见了这个美丽无比的白皙少女,也会感到十分惊愕,不禁松弛了他们那一向呆板的面孔。如果说她是太平洋沿岸整个山区里最标致的美洲少女,也不会有任何人提出异议的。
而第一个感觉到女孩儿长大成人的并不是她的父亲,这种事很少会由父亲觉,这种神秘的变化十分微妙,而且形成得非常缓慢,不能以时日来衡量。不过最难察觉到这点的还是少女本身,直到她听到某一个人的话语,或者触碰到某个人的手时,她感到心头小鹿乱撞,产生一种骄傲与恐惧交织的情感。这时,她才会明白过来……
这一年,露茜和另一个年轻人相遇了,他的名字是杰弗逊·侯波,一个探险家、淘金者、优秀的猎人,他从一群失控的牛群蹄下救出了露茜,爱情的萌芽在彼此心中种下,只是,他们都不曾猜到那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