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大革命,苏咏霖把城市内的上等人消灭的七七八八。
上等人被消灭的七七八八,城市里的主要消费群体也就消失的七七八八了。
这些人被消灭之后,大量以他们为中心不停转悠的市民们没有了生计,没了收入来源,根本没办法在城市里过日子。
于是他们不得不拖家带口从城市离开,试图返回农村定居,重新过上男耕女织的日子。
这就出现了一股大规模的城市居民返乡潮。
也恰好是因为这一波大革命,大量农村的土地被朝廷重新掌握,正是朝廷需要农业人口填补缺额、扩大农业生产面积的时候。
于是这一波“开历史倒车”的行为才有惊无险的成功过渡。
大批大批的“市民”从城市返回农村定居,重新走回了田野之中,获得了农村户籍,获得了土地和房屋,获得了农具和农业优惠政策,开始耕种田地,重新开始进行粮食生产。
一波“逆城市化”就在眼下的大明帝国的疆域之中生着。
作为大革命的中心地区,作为上等人被清洗的最干净的地区,也是逆城市化生最为剧烈的地区,位于泰安州的莱芜县城自然也不可能避免的出现了大量返回农村定居的“市民”。
他们的出现让各个村庄的落户名额开始有些紧张。
回乡务农的城市居民家庭迫切希望得到户籍和土地,而这相当的考验明帝国的基层政府。
这个时候,苏咏霖设置的乡村农会组织就挥了无可比拟的作用,对于县以下遍布帝国基层组织的现状,县府官员、州府官员无不感到庆幸不已。
村农会、乡农会和县官府常常聚在一起磋商解决方案,这个村子认领几家,那个村子认领几家,反正要在三个月内解决掉这一波人口回流。
这一波回流带来的农村落户名额紧张的同时,也带来了城市人口的大规模减少。
在整个大革命的背景下,城市里原先的地主士绅阶层被大规模清洗掉,他们整个家族都被朝廷物理消灭掉,再加上市民们的流失,以至于某些城池十室九空,几乎成了无人空城。
老爷们寄了,市民们提桶跑路了,剩下大量空房子就留在县城内,成为了无主之房。
而这其中除了原先市民们的房屋,还有大量老爷们的房子被朝廷充公,成为国有财产。
朝廷空有大量房产登记在案,却不能变现为财富重新进入流通领域,这是很可惜的事情。
但是在这个时代,把老爷们给干掉了,也确实没有什么接盘侠能够接盘城池里的房子。
除了各级政府治所所在地和一些传统商业重镇城池之外,整个明国的城市都在经历一波市民人口流失,如果这年头有房市,大明国的房市一定已经彻底崩盘了,整个社会都开始剧烈动荡。
不过还好,大明国还有农村这个庞大的经济基本盘,成功实现了经济的软着陆,没闹出什么大乱子。
现在明国大部分城市中除了官员、吏员和一些被官府雇佣打杂的人员之外,也就剩下一些专门做他们生意的小商小贩,剩下的几乎没有什么人,全都回农村了,所以城市略显“荒凉”。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方志强对肖翠的劝说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他当然不觉得住在城市里有什么好的,都见不到几个大活人,住在一起也没什么人可以说话,一点都不热闹,有什么好的?
但是肖翠听了,却是一阵心动。
该说不说,她真的觉得城市挺好的,如果可以的话,她愿意迁居到城市内,买一个小房子,把母亲和弟弟带到城市里生活。
因为她所在的工场内就有这样的人。
她所在的工场内有一些彼此之间看对眼的男工和女工结为夫妻,这样的案例这几年在工场内并不少见。
肖翠就认识一对结婚的男工女工。
因为大部分的工场都是距离城市更近一些,夫妻两结婚之后也需要私人空间,继续住在工场的集体宿舍里还是不太合适的。
所以两家父母一合计,便合力在县城内买了一处房产,作为他们的新房。
县城内因为人口稀少且有大量人口返回农村居住,所以空出了很多房产,但是购买者却相对稀少。
于是有些很不错的房产也只需要比较低廉的价格,甚至堪称甩卖,买一处房产对于他们来说不难。
小两口拿出积蓄的工资,两家人再从农业生产所得中拿出一点钱,加在一起就凑足了房款,小两口结婚之后就离开工场宿舍住到了县城的新房里。
结婚的时候还邀请了工场里关系好的工友去吃喜酒,肖翠也跟着去了,看到了城市里的新房,接着目睹了他们结婚之后每天一起上班一起下工幸福生活的样子。
这样的小两口在工场里并不是一对两对。
但凡是结了婚的男工和女工家庭,几乎都选择了在县城内购置房产,然后移居到县城内,从此县城工场两点一线,过上了稳定的生活。
他们的生活方式和他们的祖辈全然不同,并没有生活在田野之中,靠着耕种土地从地里刨食吃,他们喜欢工场的工作,所以他们的选择是依托工场的工资收入,在县城里生活。
他们成为了新的市民。
所以在肖翠看来,虽然县城内人比较少,比较“荒凉”,但是也正因为此,房子比较便宜。
有些过去就是平民居住的小房子更便宜,只要她辛勤工作省吃俭用,靠着工场给的工资,要不了几年就能攒出购买房产的钱财。
肖翠捏紧了拳头,下定了决心。
她要依靠自己的努力攒钱买房,然后带着母亲和弟弟住到县城里去,摆脱那个可恶的酒鬼父亲。
至于今后的生活,不如就用工场的工资养活他们,或者拜托一下指导员,给母亲也找个做饭的工作。
再等弟弟长大一些,也可以进入工场工作,到时候一家三口都在工场内工作,领三份工资,绝对够生活。
肖翠美滋滋的规划着未来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模式,然后咬紧牙关,开始努力攒钱。
她不是随便说说,她是真的制定了计划,并且开始努力工作。
纺织工场内原本的工资形式是计时工资,即按照出勤时间计算工资,按天给工人,走日结的路子,以此获得人们的支持。
运行一阵子之后,因为过于繁琐,对人力需求过大,改为每十天一次工资,再往后则变成二十天,最后形成一个月一次工资的规定,再没有变过。
到洪武元年的时候,因为对公办的大量工场的生产效率不满,加上军队和部分市场的巨大需求缺口,苏咏霖牵头制定了工人工资改革法案,将计时工资制度变更为半计件工资制。
即工人的工资分作两半,一半是原先的计时工资,按照出勤时间来领取,一半是计件工资,按照生产效率来领取,讲究多劳多得。
苏咏霖希望在保证最基础的分配公平、不使得工人之间产生太大的收入差距的前提下,增加工人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时间的【摸鱼】行为。
果然,在变更为半计件工资制度之后,工场工人的工作效率大大提升,半计件工资制度全面普及的洪武三年的工人生产效率远远高于之前任意一年。
肖翠所在的莱芜县国立纺织工场是最早实行半计件工资制度的工场之一。
在这样的情况下,所以肖翠准备充分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获得更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