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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看书 > 都市言情 > 逆战狂兵 > 0229 天上掉血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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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谁?哪个嫂子?”

苏樱雪脸色一变急忙追问道,几个女孩也是神色一紧。

雷哥迷茫的眨了眨眼:“哪个嫂子?是苏爷的女朋友宁氏集团的总裁宁总啊。”

苏樱雪闻言脸色大变:“倾城姐姐出什么事了?”

“嫂子被洋鬼子抓走了,我们正在四处寻找这些该死的家伙。”

雷哥一听苏樱雪喊宁倾城姐姐,更加确认了她的身份。

苏樱雪脸上全是慌乱:“这可怎么办,我哥还不在家,不行,我现在打电话问我二叔。”

连忙拿出电话,打给苏东海,等接通后急忙问道:“二叔,倾城姐姐是不是出事了?”

“樱雪,没事了,已经找到宁小姐了,只是一直昏迷不醒,现在在医院检查呢。”

“在哪个医院,我们现在就过去。”

苏樱雪记下医院后,连忙对雷哥说:“雷哥,倾城姐姐已经找到了,只是受了伤,现在在医院做检查呢,我们得现在就过去。”

“找到嫂子了?噢,那就好,那就好。”

雷哥一听,心里顿时松了口气,只要找到宁倾城,他们就不会被天爷赶出情义堂了。

“找到了,雷哥,找到了。”

一名混混突然高喊道,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雷哥没好气的说:“我知道找到嫂子了,现在在医院呢。”

“不,不是,是找到洋鬼子了。”

那名小弟连忙高喊着,声音里带着兴奋和激动:“这下我们立功了。”

“啊,真的找到洋鬼子了?特么的先打断腿再说,大半夜的折腾的老子们都休息不好。”

雷哥闻言精神一振,连忙跑了过去。

“不用打断腿,两个洋鬼子,一个被砍掉了四肢,一个断了胳臂,都晕过去了。”

正准备上车的苏樱雪闻言停下了脚步,杀气腾腾的说:“雷哥,带着这两个家伙,一起去医院。”

“好的,樱雪小姐。”

雷哥兴奋的吆喝一声:“把这两个家伙绑起来,小九,去把车开过来。”

“好咧,等着我,马上就来。”

那名叫做小九的混混应了一声,一溜小跑的去开车。

似乎是察觉到苏樱雪的愤怒,雷哥一点都没含糊,用牛筋制造的绳子把伯南公爵和杰克捆的跟粽子似的。

这种绳子深入皮肉,越挣扎勒的越紧,唯有杰克断了四肢,不太好捆,只能简单的缠绕一圈,若不是寒气冻结了他的血液,恐怕他早就失血过多而死。

一辆依维柯驶了过来,雷哥带着手下紧随着苏樱雪等人的车辆向医院开去。

东北哈市方家大院,苏哲与琼斯还在浴血奋战。

琼斯虽然变身,牺牲了速度,力量和防御上升了两倍,但依然远远逊色于苏哲的神识三叠,苏哲想要杀他轻而易举。

但苏哲的目的是为了活抓他,同时想趁机了解一下这所谓的血族到底有着什么手段。

所以才和他缠战至今,琼斯的手段尽出,却依然奈何不了苏哲,顿时心中大急,一咬牙怒吼一声:“血色天幕。”

张口喷出一口鲜红,身后的血红披风突然凌空飞起裹起血液,在空中伸展开来,向苏哲兜头罩下。

苏哲只觉眼前一暗,一股浓郁的血腥之气令人闻之欲呕的,全身的血液为之沸腾,竟然有种离体而出不受控制的感觉。

琼斯本就惨白的脸色更加苍白,浑身浩瀚的气息为之衰落。

苏哲心中大惊,动作变的不受控制起来,浑身的血液都不听使唤,皮肤泛起血色的嫣红,喉头一甜,口中喷出的鲜血被血色披风吞噬。

随着血液被吞噬,似乎建立起血液与披风之间的桥梁,体内的鲜血源源不断的透体而出被披风吞噬。

皮肤出现大面积的开裂,苏哲瞬间成为血人,就如枯萎的红花,身体迅速干瘪,失血过多让他头晕目眩。

就在危急之时,血刺出兴奋渴望的颤抖,不等召唤就从星妖空间骤然而出,向披风刺去。

披风应手而破,却并未碎裂,反而化作浓浓的生命精华涌入苏哲体内,让他精神为之一振。

琼斯面露骇然之色,惊呼一声:“你竟然能破我的血色披风?”

血色披风似乎是精血所制,在血刺上不断缩小,融入苏哲体内,不但修补着他的伤势,还不断的增强他的气血之力。

琼斯目中露出不可置信之色,拼命的想要夺回披风,但却无济于事。

血色披风仿若被一股无形的吞噬之力缠住,琼斯怎么都抢不回来,反而震惊的现自己的力量在不断的流失,顺着披风进入苏哲的体内。

琼斯自知已经无可挽回,暴吼一声:“血遁!”

张口喷出一大口精血,整个人瞬间瘦了一圈,身影以肉眼难以察觉的速度骤然消失在黑暗中。

苏哲叹了口气,挥手让猎等人不要再追,这血族的速度本就快的吓人,再施展这血遁之术,根本追之不及。

但他相信琼斯施展这种违背速度定律的保命之术,必定也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万米外的街头上,琼斯突然在半空现身,落在地上时连连呕血,精神萎靡到了极点。

“咦,一个吸血鬼侯爵!”

身后一个惊喜的声音传来,琼斯心惊肉跳的转头看去。

不知何时站在他身后的英俊男子正满脸阴鹜的看着他,眉宇间的连心眉颇为醒目,浑身散着强大的气息。

琼斯心中哀叹一声,特么的这华国都是些什么怪物,那个苏哲这么强大也就算了,怎么随便大街上碰到一个人都这么恐怖。

毒蜂狞笑一声,从深山溶洞一无所获出来后,他心里就全是郁郁不平。

作为拜血教千年难得一遇的天才,他自认为天下宝物都应该属于自己所有。

没想到异宝刚出世却被人捷足先登,这让他极为恼怒。

虽然不知道出世的是千叶莲,但毒蜂天赋异禀,嗅觉极为敏感,尤其擅毒,由现场未散的毒物气息,判断出这出世的宝物必然是对他修炼毒功极为有用的草木之精。

这种天生天养的草木之精对他有莫大的用处,他如何甘心放弃?

在和众人分开后,他就凭借着敏锐的嗅觉顺着苏哲逃走的方向追去。

奈何天降大雪,那一股微不可闻的九叶莲香气若有若无,在深山老林中兜了好多圈子,才找到一个大致的方向。

最终终于追到了哈市,可没想到一到红尘俗世,就彻底断了线索,再也闻不到千叶莲的气味。

毕竟苏哲在收取千叶莲时,身上只是沾染了微不可查的一丝味道,随着时间过去,来到哈市又洗澡换衣服,再加上哈市繁华,污浊之气早把千叶莲的气息掩盖。 毒蜂郁闷至极,只能在大街上闲逛,希望在茫茫人海中能侥幸重新找到线索。

没想到却碰到了自称为血族的吸血鬼,这来自西方的吸血鬼对别人来说一无是处,可对拜血教来说,却是能够帮助他们修炼的好东西。

吸血鬼和狼人一样,都是通过基因药物进化出的怪物,只是吸血鬼的进化更加艰难。

狼人是肌肉细胞组织变异的产物,而吸血鬼是血液基因变异的产物。

如果用华国的武学来比喻,那狼人就是修炼外功的,而吸血鬼是修炼内功的。

吸血鬼相当于不死不灭的生物,即便受创再严重,都能够通过吸收血液中的精华来修复创伤,哪怕是残肢断臂,也能够通过在血池中沉睡来恢复。

拜血教本就是崇拜血液的教派,对血液的研究丝毫不下于西方的血族,毒蜂身为拜血教的千年奇才,对西方吸血鬼的了解更加深刻。

西方的吸血鬼是他们强大自身修为最好的良药,每一个吸血鬼自诞生之日起,都会在脐下三寸处凝聚出一颗血核。

这是吸血鬼全身的精华,是动力的源泉,也是唯一的致命之处。

只要取出或者毁灭他们的血核,他们就必死无疑,否则,只要给他们时间,他们就会慢慢恢复。

拜血教身为邪教,哪怕是西方血族入侵,他们也自私的从来没有对外声张过,都是抢着击杀吸血鬼,获取他们的血核。

这血核修炼拜血教《淬血术》的成员可以任意的吸收,转化为自己的功力,增加自己的修为。

奈何中西方武林多少年都没有出现过大规模的冲突,偶尔来犯的都是变异狼人和普通武者,即便偶尔出现个别吸血鬼,也因为速度太快难以捕捉。

所以毒蜂想要获得血核也十分困难,在这里意外的遇到一个受创的西方血族,他岂能不喜出望外。

心头的抑郁为之一清,伸手抓住琼斯,手掌一把插入他的腹内,掏出血核。

琼斯毫无反抗之力的死于非命,失去了血核,整个人瞬间变成了干尸。

毒蜂拿着血核却皱起了眉头,血核不全,只剩下了三分之一。

难道血核外化了?这该死的吸血鬼还真是胆大。

也活该琼斯倒霉,作为血族的年青天才,又是血族大人物的后代,他的修炼之路极为顺畅,也养成了他骄傲自大的性格。

虽然血族的长辈一再叮嘱,华国武林深不可测,让他一定要小心,他嘴上答应,实则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

不但狂妄的把血核之力外放三分之二化为血色披风,就连跟他一起来华国负责保护他的埃尔斯侯爵都被他甩掉了。

血族是西方古老的贵族,分为骑士、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对应华国武林的武者、人武、玄武、地武、天武境界。

琼斯和杰克都是三十岁就成为伯爵的血族天才,为了锻炼他们,血族在黑暗议会的高层多次申请,才争取让他们出来执行任务,没想到却落到现在一死一伤的下场。

特么的好不容易天上掉下个血核,竟然只有三分之一,这让毒蜂大为恼火。

以他睚眦必报的性格,立刻迁怒于打伤了吸血鬼的人,“我倒要看看是谁抢我的猎物。”

身影一闪间就消失在原地,迅速的在附近查找起来,按照琼斯伯爵等级和血遁的距离来看,打伤他的人肯定在方圆二十公里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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